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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庆文集】论中华马克思主义

柯华庆 中华好学者 2023-03-04

文章来源本文是《四元论纲要: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构》精华版,原文13.6万字。投稿和合作请联系邮箱:1922273801@qq.com

文章导读

恩格斯明确指出:“不要生搬硬套马克思和我的话,而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像马克思那样去思考问题,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者’这个词才有存在的理由。”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毛泽东说“跟马克思平行,不算马克思主义;比马克思低,不算马克思主义;只有超过马克思,才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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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柯华庆,四元论提出者、党导立宪制理论创立者。



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立,马克思主义就是党的指导思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又成为中国社会的法定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到底是什么?如何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和国家领导人基于不同时代的历史使命,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实践中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并赋予了其时代化内涵。那么,不同领导人和不同时代提出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有没有普遍的哲学形态?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华马克思主义。如果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从理论到实践,那么中华马克思主义则是从实践到理论,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在不同时代的政治实践中再度抽象化、理论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中华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和基础,中华马克思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发展和普遍化。
 
马克思主义是近代西方文明的发展,是“舶来品”,所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然与中华传统文化有一个冲突和融合的过程。中华传统哲学是生生哲学或者生命哲学,由《周易》奠定。《周易》包含《易经》和《易传》,《易传》是《易经》的哲学解释,是讲宇宙的生成和人类的繁衍。《易经》开篇一是乾二是坤,《易传》开篇言“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一阴一阳之谓道,生生之谓易”。“生生”的前“生”是名词,即生命本体,后“生”是动词,是生长、生育、繁衍。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揭示了中华传统哲学的精髓:“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用生生哲学看问题,必然是历史的、发展变化的和面向未来的,世界会越来越复杂,是开放的包容的,儒释道所以能在中国长期共存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底层构成,以及马克思主义所以能从西方传入中国并在与中国革命实践与传统文化结合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完成中国化,成为中国社会的法定指导思想,其哲学根源即来自于此。西方传统哲学是以古希腊为传统形成的西方近代哲学,是还原哲学。还原哲学认为,世界真实存在的不是多而是一,复杂的东西就是简单或基本的东西组合而成,通过基本的东西可以解释所有复杂的东西,只有一种解释才是真正的解释,这也是西方一神教的哲学本源。生生哲学与还原哲学是中华传统哲学与西方传统哲学的根本区别,根源在于中华传统哲学是人事哲学,西方传统哲学是物事哲学,因而前者是关系本位和二元统一,后者是实体本位和二元对立,前者是变革的辩证逻辑思维,后者是非此即彼的二值逻辑思维。中华传统哲学的二元统一和西方传统哲学的二元对立一直是中西思维方式之争的根源。在中西已经成为一个统一体的背景下,仍然将中华哲学或东方哲学与西方哲学对立起来实质上是西方传统哲学思维。中西哲学的融合是中华哲学的必然要求,因为中华哲学一直是阴阳一体和对立统一的。
 
中西哲学的统一既不是一元论、二元论,也不是三元论,而是包含一元、二元和三元的四元论。“元”是最基本的不可以再化约的东西,可以是实体、关系和时间,以往的哲学将元局限于实体,所以跳不出二元论。四元除了两个实体元,还有一个关系元和一个时间元。在西方传统哲学中,两个实体元是物质和意识;在中华传统哲学中,两个最根本的实体元是阴和阳;在四元论中,两个实体元是对立的两个不能化约的东西,例如主体与客体、党与人民、道德与法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等等。四元论揭示两个实体及其关系在时间维度上的变化发展。任何复杂的关系都可以分解为二元统一关系,成为三元,而任何关系又都是在时间维度上存在,所以哲学是且只可能是四元论。四元论可以理解为事物关系实在论和时空关系实在论的统一体。量子力学揭示事物关系实在论,相对论建立在时空关系实在论基础上,因此我们可以说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是四元论的自然科学基础,事物关系实在论与时空关系实在论是四元论的自然哲学基础。当然,四元论不仅仅是自然哲学,更重要的是人的哲学和社会哲学,是人类哲学,因而是统一世界的哲学。
 
四元论的突破有两点。首先是将“关系”作为与两个实体平等地位的一元。原来的“二元统一”要么变成了一元要么仅仅是一种说法,现在“二元统一”既将“二元”突出出来,同时将“统一”关系揭示出来,这样就将“二元统一”变成了三元论,解决了二元统一在二元论框架下到底是一元还是二元的死结,因为二元统一实际上既不是一元也不是二元。其次是将时间维度引进来作为一元。现代科学已经认识到宇宙是有历史的,人类是进化而来的,社会关系都是有其产生和发展过程,要解决好社会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这种关系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

应该认识到,不同的人所认识到的世界可能不同,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世界的认知也可能不同。不同人认识到的世界可能是四元论的,也可能是三元论、二元论、甚至是一元论的。四元论是本体论,而一元论、二元论、三元论和四元论可能成为不同层次哲学家或者哲学爱好者的认识论。认识论下的一元论、二元论、三元论和四元论可以简单用公式来表示。所有讨论的前提是至少有两个实体x和y,一元论可以用y=f(x)表达,f表示必然性因果关系;二元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r(x,y)=0,0表示两个独立实体x和y没有任何关系,另一种是r(y=f(x),t)=?,表明y是x的必然性因果关系,但这种必然性因果关系可以随着时间(t)而变化;三元论可以用r(x,y)=?表达,其中?表示关系r需要求解,因此也是一“元”;四元论的一般形式是R(r(x,y),t)=??,其中r表示两个实体x和y之间的关系,R表示实体关系与时间的关系,??表示关系r和R都需要求解,当r(x,y)=0时,R(r(x,y),t)=?是三元论,但若x与y之间有互动关系,则成四元论。人类大脑是三维的,人类是三维动物,通常只能认识到一维世界、二维世界和三维世界,四维世界更多靠思维把握,不是一般人能够认识到的。与此类似,四元论一直不能被揭示出来是因为人们同时认识到事物关系性和时间维度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尽管现实中的事物都是处于各种关系之中,也都在历史中展现。这也是有的人能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有的人能认识到中国现实,但是少有人能将二者结合,以及只有极少数出类拔萃者才能在动态的历史发展中将之时代化和再理论化的原因所在,当哲学家关注的对象不同时,四元论可能会降低为三元论、二元论和一元论,而且有可能都是有用或者有效的哲学。

马克思哲学是在西方传统哲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哲学本质上是四元论,但却常常被表述为二元论,甚至被进一步扁平化为唯物主义一元论。按照西方哲学传统,普列汉诺夫断言:“最杰出的哲学体系始终是一元论的”。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哲学本来至少是三元论以上,但按照普列汉诺夫的标准,都被归为一元论。“只存在两个一元论体系,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体系,其他都感染有不可医治的二元论,或者是前两种体系中的一个阶段。”列宁同样指出:“透过许多新奇的诡辩言辞和学究气十足的烦琐语句,我们总是毫无例外地看到,在解决哲学问题上有两条基本路线、两个基本派别。”在西方哲学传统中,马克思哲学只能被称为唯物主义一元论,或者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实践唯物主义”的二元论框架之中转圈。不管是唯心辩证法还是唯物辩证法,实际上都是反二元论的,而至少是三元论,因为辩证法的存在既有对立又有统一(互动关系与生成变化)。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以物质性的生产实践为基础,不同于黑格尔的历史唯心主义从概念的自我否定或者与历史相脱离的抽象的人出发,来解决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逻辑与历史相分裂的二元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实践辩证法,实践总是在历史中发生的,所以也是历史辩证法,马克思哲学突破了一般辩证法的三元论特征,其实是四元论。马克思通过引进实践和倒置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将人类历史理解为通过生产劳动实践而逐渐产生和发展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对立统一过程。马克思将自己的哲学定位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实践是一种关系,也就是人的思维与现实的互动,这已是三元论。但现实的实践活动是有时间维度的,所以,马克思将黑格尔哲学的三元论拓展为四元论。令人遗憾的是,在西方传统哲学强大的二元论思维下,黑格尔的对立统一论中的“对立”消失了,只剩下“一”,所以,在西方哲学传统中,黑格尔哲学被认为从康德的二元论成为了唯心主义一元论;马克思的哲学则是将黑格尔哲学倒立过来,也被定位为一元论,是唯物主义一元论,区别只在于黑格尔哲学是唯心论一元论,马克思哲学是唯物论一元论。
 
马克思哲学试图突破二元论哲学,但后来又在西方传统哲学强大基因下回到一元论,突出表现在对社会关系的理解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将人放在与他人、与他们生产的产品以及与他们的活动等关系中来讨论,“关系中的人”使得每个人是复杂的和具体的,而非自由主义哲学所认为的孤立的抽象的个人,这是马克思对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极大突破,接近于中华传统哲学对人的理解。然而,马克思后来将社会关系简化为仅仅是经济关系,而且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进一步简单化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认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相互对立的阶级:“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进一步,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进行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马克思哲学本来要突破西方传统哲学,但最终,令人非常遗憾地,还是退回到二元对立的西方哲学巢穴,甚至成为仅代表无产阶级的一元论。
 
马克思之所以最终没有突破二元论哲学,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的哲学从一开始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哲学,是在一个二元结构下观察思考。马克思“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他的哲学的性质:“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用经济学论证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性。马克思哲学是无产阶级革命哲学,决定了马克思哲学的高度,只要资本主义国家仍然存在,或者更一般地说,只要还有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存在,无产阶级革命哲学就会存在。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斗争本质,在革命实践中是无往而不胜的利器,能为革命者提供最有力的思想工具,但是在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实践中,在阶级矛盾已非社会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却因其强烈的斗争秉性,因为对“关系元”的认知偏差与对“时间元”的认识不足,而制造了很多人为悲剧。
 
按照马克思在当时的认知,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不是为了成为无产阶级,而是为了消灭无产阶级:“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他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说的就是马克思哲学的实现是消灭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说的是如果无产阶级不能将马克思哲学实现,就不可能消灭无产阶级自身。无产阶级革命哲学只能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不能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因为如果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有无产阶级,那么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也有资产阶级,于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追求的价值应该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自由,而非无产阶级革命。然而,社会主义国家仍然使用的是无产阶级专政话语,在实践中也因此而留下了不少历史教训。
 
恩格斯明确指出:“不要生搬硬套马克思和我的话,而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像马克思那样去思考问题,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者’这个词才有存在的理由。”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毛泽东说“跟马克思平行,不算马克思主义;比马克思低,不算马克思主义;只有超过马克思,才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
 


新时代有必要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人类实践哲学,有两条基本标准:目标价值是人类解放,通过实践而实现。马克思区分了人类解放与政治解放。资产阶级革命只是实现了政治解放,没有实现人类解放,实现了人的政治自由,但是没有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当国家宣布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为非政治的差别,当它不考虑这些差别而宣告人民的每一位成员都是人民主权的平等享有者,当它从国家的观点来观察人民现实生活的一切要素的时候,国家是以自己的方式废除了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的差别。尽管如此,国家还是让私有财产、文化程度、职业以它们固有的方式,即作为私有财产、作为文化程度、作为职业来发挥作用并表现出它们的特殊本质。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资产阶级革命实现了政治解放,废除了封建等级制和特权,但仅仅有形式上的平等和形式上的自由,并没有实质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自由。所以马克思提出了人类解放的伟大目标,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政权,然后再通过不断自我革命来实现。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正是因为实践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改变世界的哲学和人类解放的哲学。

如何基于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消除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国家时期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哲学的不足,建构符合实现人类解放价值的社会主义哲学,这是摆在中华学者面前的使命。尤其在中国已成世界社会主义的中流砥柱,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又在全球范围掀起新一轮制度竞争、中国模式与中国经验对国家治理实践越来越具有参考示范意义的情况下,更是责无旁贷。
 
在四元论框架下我们可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接上中华传统哲学基因,重建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避免马克思主义哲学受西方传统哲学的宰制,退回到唯物与唯心的二元对立思维的泥潭之中。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开始在中国传播,逐渐开花结果。中华传统哲学和中国革命的各种现实条件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自毛泽东思想提出来之后,中华马克思主义就一直存在,但无“中华马克思主义”之名。“中华马克思主义”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之后提出来的,是“两个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一种凝练表达。中华马克思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是因为中华传统哲学的基因支撑,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马克思主义的根(砧木),马克思主义是嫁接到中华传统哲学上的干(接穗),经过一段时间的成长,中华传统哲学基因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因相融合,形成了新的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新干),在新干上再长出新枝,然后开花结果。
 
嫁接是人们有目的的将一株植物上的枝条或芽等组织,接到另一株带有根系的植物上,使这个枝条或芽接受它的营养,成长发育成一株独立生长的植物。这个枝或芽叫做接穗,带原根承受接穗的植株叫做砧木。通常来说,砧木主要执行吸收水分、无机营养和储存营养物质的功能,使接穗植物的特性仍然保持不变,但砧木可以增强植物适应环境的能力,同时可以保存植物优良品种的性状。通过嫁接可以培育植物新品种,称为嫁接杂交。达尔文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中首次肯定了嫁接杂交能产生新品种。达尔文认为,嫁接杂交是通过从两个不同物种的细胞组织之结合而产生新品种的过程。植物学家普遍认为,一个嫁接成活的植株,接穗和砧木结合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统一的输导系统,由接穗发育成的枝叶和砧木的根系进行营养交换。因为这个嫁接植株是由两个不同的个体组成,砧木的根不但有吸收、输送水分和矿物质的功能,还能合成有机酸和氨基酸,而接穗的叶子是有机营养物质合成的主要器官,两者不是机械的结合,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相互依存的。砧木和接穗各自具有为生存所必须的特定功能,而且还能相互影响彼此的功能,不仅对个别代谢产物的合成有明显作用,有的还能影响繁殖器官,并表现于种子后代。嫁接植株的品质与砧木接穗的亲缘远近、年龄大小和发育阶段的老幼、树体高矮等都有直接的关系。
 
哲学或者文明也可以嫁接杂交形成新哲学或者新文明。尽管人类的产生是无目的的自然选择的结果,但人类是有自主意识的动物,人类本身的进一步进化至少部分是有目的的过程,而且通过人工选择大大加速了进化的历程。不同文明之间的融合不能停留在自然选择上,人类有意识地利用植物的嫁接原理将不同的哲学或者文明进行嫁接也是可能的,可以称之为“哲学嫁接”或者“文明嫁接”。不同思想或理论或哲学或文明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实际上是嫁接过程,有的嫁接失败了,有的嫁接成功了,在成功的嫁接植株中表现出砧木与接穗的有机结合,不同文明之间的结合形态是不同的,有的文明几乎完全被新的文明所替代,有的文明经过新生出现更加强大的新文明。文明的融合嫁接超越了西方中心主义下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一元哲学观点,更吻合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多元共存哲学。新文化运动之后,各种各样的西方哲学大量被引进中国,不少中国人接受了西方哲学,其思维表现为西方哲学思维,符合一般嫁接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西方哲学,但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直接用来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需要在残酷的革命实践中进行检验,经过激烈竞争,作为教养者的中华传统哲学和作为被教养者的马克思主义相互影响,结合成为统一的整体,中华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过嫁接杂交成为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纯粹的哲学,而是德国古典哲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和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作为被教养者,还不太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对于两千五百多年历史的中华传统哲学,二者在核心价值上高度耦合,同时又是一个年青的哲学体系,所以容易接受教养而改变自己的遗传性,从而与中华传统哲学的遗传性进行杂交形成新的哲学——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了使得嫁接成为新品种,应该大量摘除被教养者的枝叶,被教养者的枝叶越多越会影响新品种的产生而导致被教养者的广泛传播。当前,为了强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几乎每所大学都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但各马克思主义学院未能致力于本元体系的建立,却将作为接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枝叶广泛研究和传播,舍本逐末,严重影响了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生成与壮大。
 
毛泽东是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奠基人。毛泽东哲学之所以能够成为新哲学正是因为哲学嫁接。毛泽东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已经具有深厚的中华传统哲学基础,而后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哲学主要是革命实践的总结和提炼,具有理论哲学的特征。毛泽东哲学著作主要有《矛盾论》和《实践论》。毛泽东的《矛盾论》是真正的辩证法,是四元论。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他长期革命实践的总结和提炼,是实践哲学,是四元论。毛泽东还是中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体现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邓小平哲学是中华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主要体现在南方谈话之中。习近平哲学是中华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也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其精髓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和“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后,西方传统哲学在中国的再度盛行强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西方哲学基因。西方哲学盛行使得二元对立哲学已经成为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极大障碍。例如,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在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一种动态的相互关系,很容易理解,但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就只能理解为要么是“党主”要么是“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原则在西方传统哲学中也只能被理解为要么“德治”要么“法治”;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原则也不可能被西方哲学传统所理解,更不可能被接受。改革开放后,中国法理学界在“权利本位”与“义务本位”的二者选一站队就是典型的西方哲学二元对立思维,而“权利本位论”无论是从思维方式和从价值观上判断都是完全西方的。事实上,权利与义务和权力与责任都是共生共存的,只有在关系之中才能理解,也只能在历史的发展中才能逐步完善,这就不仅需要超越传统二元,甚至要在包含了“关系”与“时间”维度的四元哲学体系中才能有科学认知。
 
西方思想家和政治家将自身塑造为民主和法治的守护神,按照西方哲学传统,中国就被污蔑为专制和人治的对立面,就像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一样势不两立、你死我活。如何打破这个僵局呢?路径就是建立一个新的基于四元体系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一个人只有改变了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才能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正当性和优越性,而要改变西方哲学传统思维方式不是以简单的中华传统哲学思维方式来替代,因为强化中西对立正是西方哲学思维方式。当前,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强调“中国特色”,这正是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典型表现。我们只有建构和完善统摄中华传统哲学、西方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哲学体系——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完成这一伟大历史使命。
 
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四元论。我们可以用四元论来分析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关系和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等等。以党导立宪制为例。党导立宪制是社会主义宪治,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宪制也不同于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党导立宪制理论曾经在二元论框架下被错误地理解为“二元宪治”。在四元论框架下看,党导立宪制是四元宪治。党导立宪制是对党导民主制进行立宪规范,党导民主制包括党内民主、党导民主和人民民主,相对应的法律规范是党内法规、党导法规和国家法律,党员既要遵守国家法律,同时也要遵守党内法规,作为领导党的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不仅仅要遵守党内法规,还需要遵守党导法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和各个民主党派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导立宪制之下的法治与民主都具有时间维度,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自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行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体制就是党导立宪制,只不过一开始是以隐规则形式出现。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纳入到宪法条文之中,与原来仅仅在序言中以陈述的方式表达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从隐规则的党导立宪制进入到显规则的党导立宪制。新时代有可能通过重新立宪或进一步修宪,在宪法的条文中加入具体明确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等组织的关系和基本规范,如此就可以成为明规则的党导立宪制,这才是真正的党导立宪制。即使已经建立了真正的党导立宪制,仍然可以根据所关注的重点的转变而对宪法继续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变革。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到中华马克思主义的提升,是中华新文明的标志。中国共产党已经成立一百周年,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也已经七十多年。中华马克思主义既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仅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应用于中国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既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理论在先、实践在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中华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社会主义政治是一种德性民主政治,是对资本主义私利政治的否定,因此必須基于“向善論”的人性论;社会主义德性民主政治也不同于古代中国封建主义德性政治,可以看作是对封建主义德性政治的否定之否定。社会主义德性政治与封建主义德性政治的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内容有别,因为社会主义政治所要求的政治道德不同于封建主义所要求的政治道德。西方传统哲学、中华传统哲学和传统马克思哲学都不能个别单独解释伟大的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社会主义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建立都需要新的哲学支撑,四元论的中华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社会主义政治和法治提供了基础。
 
农历虎年九月十六日正式在网络上发布
该文将在《远望》杂志最新一期正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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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法理基础(八):弱者,强者,最强者
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法理基础(九):党导民主制是解决党争民主制弊端的根本出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法理基础(十):引导式民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法理基础(十一):立宪党导民主制
 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法理基础(十二):历史的终结?

柯华庆 刘荣:论立宪党导制
论立宪党导制(一)
论立宪党导制(二)
论立宪党导制(三)适度赋权论
论立宪党导制(四):适度赋权论 
论立宪党导制(五):宪治的价值
论立宪党导制(六):立宪党导制的基本要求
论立宪党导制(七):党的去阶级化和先进性
论立宪党导制(八):党的世俗化
论立宪党导制(九):二元宪治与双层民主
论立宪党导制(十):完善党导民主,抵制政治大跃进思维
论立宪党导制(十一)
论立宪党导制(十二):党导政分
论立宪党导制(十三):第五部宪法的总体设计
论立宪党导制(十四):立宪党导制不是什么?
论立宪党导制(十五):立宪党导制与中华民族的复兴

 政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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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华庆 刘荣:论共同自由(连载:第一章)
 柯华庆 刘荣:论共同自由(连载:第二章)
 柯华庆 刘荣:论共同自由(连载:第三章)
 柯华庆 刘荣:论共同自由(连载:第四章)
 柯华庆 刘荣:论共同自由(连载: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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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效主义的法治理论——以皮尔斯的哲学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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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26-7301-8
售价:68元



为了帮助广大的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和了解党规学的基础理论,人民出版社近日出版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编、柯华庆主编的《党规学(党员干部版)》一书,即日起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该书系统探讨了党规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党规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党规的渊源和效力、党规的功能、党规与道德的关系、党规的运行机制等重要问题。全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将党规分为党章、建设类党规和领导类党规,对党章、重要的建设类党规和重要的领导类党规进行了细致解读与深刻分析,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应当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原则,力图做到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结合,给党员干部们提供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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