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世界

国际

对于中东问题,基督徒切忌因错解圣经而产生种族主义思想

对于中东地区的诸多冲突问题,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里,那个地方就是暴力和冲突不断,并且在二战后以来,甚至有了“中东火药桶”之称,这其中原因不仅由于该地区一些国家的内战不断,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诸多战争。当然,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在1948年以色列复国以后,和阿拉伯各国之间的各种战争。特别是在近日发生的以哈战争,再次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并各种评论。在这些评论里,其中有一些基督徒也引用了对旧约经文的解读,而对其有所评论。他们认为,犹太人(或现今以色列国)和阿拉伯人之争,正是旧约里所说雅各(后改名以色列)和其兄弟以扫之争,因为雅各是犹太人之先祖,而以扫是阿拉伯人之先祖。而在旧约的预言里,雅各和以扫的后裔是存在一定对立性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现今的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存在对立性正是旧约里所预言的,所以才会冲突不断。并且根据旧约圣经记载,雅各是蒙福的,而以扫是被立在雅各之下的,所以就认为以色列是神所看顾的,而阿拉伯人非神所看顾的,所以后者才会一直活在冲突不断的负面光景里。(另注:也有人认为阿拉伯人的先祖是以实玛利,而以实玛利在旧约里同样是不蒙福的。但不管如何,其在说法上和前面所说的意思是一样的)对此,大家可参看下以下摘录的经文,就能大致明白以上所说的这种看法了:创27章:以撒说:“你弟弟已经用诡计将你的福分夺去了”。以扫说“他从前夺了我长子的名分,…他现在又夺了我的福分,你没有为我留下可祝的福吗?”。以撒说:“看哪,地上的肥土必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为你所得。然而你必依靠刀剑度日
5月24日 下午 1:42
其他

犹太人是偏左还是偏右?

最近随着以哈冲突的发生,有许多人在谈论犹太人的政治倾向问题,这其中犹以美国国内最多。这是因为美国做为世界上独一的超级大国,对世界拥有着最直接的影响,所以在其国内的犹太人的政治倾向就最为让人关注。就如下图所说,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认为犹太人都偏左派,并且也因此有许多人就因此以为全世界的犹太人都偏左派。但这样的看法其实并不正确,因为没有具体区分以色列国内和在以色列国之外的犹太人在政治倾向上之不同,对于其中的区别,我在下面就说下。一、在以色列国内的犹太人都偏右派。这是因为以色列做为弹丸小国,这些年来周围是四敌环伺,所以从其自身国家和民族的安全角度来说,其定然是以本国和本民族为先,民族主义意识也就较强(甚至曾专门定立法案说明自己是犹太国家,以前本号文章有讲过),否则难以生存。而此特点即为偏右派。二、在世界其它国家的犹太人都偏左派。这是因为这些在其它国家的犹太人,其本着为自身利益考虑,并因自己在所在国并非主体民族,所以自然就比较偏向民族虚无化,而更倾向于提倡国际主义。此特点即为偏左派。从上两点来看,笼统的说犹太人都偏左派是不正确的,但如果说散布在世界各国的犹太人都比较偏左派,才是比较正确的说法,这其中就以美国为代表可说明。说到这里,我在下面想说说在世界各国的犹太人应持什么政治立场,才是正确的问题。按事实来看,犹太人在过去两千年中一直散落在世界各国之中,那么为着自身生存和利益需要,其持左倾态度虽然在某段历史里可能是正确的,但在现代社会并长久来看,其实也并非一定需要如此。按我的观点来看,在现代社会,犹太人生活在一个国家之中,比如美国,那么就应该让该国拥有正常的民族主义(非极端民族主义),因为从长久来说,一个国家拥有正常的民族生态,自己做为族群才能长久平和的生活在其中,否则在国际主义之下,所在国之主体民族若被弱化了,那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我认为未来在世界各国的犹太人的正确做法应是,做为一国公民自然融入其中,并以公民身份维护所在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自己则以做为国家的一个族群,让族群内的人都能拥有自己个人选择的宗教信仰,并以此拥有自己的民族宗教文化特征,就足矣!这就如同华裔在美国群居时,而拥有自己的唐人街,有自己的文化特征就可以了。当然犹太人和其它民族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犹太人中较高比例信奉的犹太教是属于宗教,而宗教在对个人影响上会高于一般性的民族文化,所以在同一个国家之内,犹太人的族群特征在区别上也会因此高于其它族群,但这种区别,也是正常的。
5月4日 上午 10:37
其他

伊斯兰教斋月的简要特点

今天是伊斯兰教斋月的第一天,之后为时一个月。看了下百度百科,发现了以前没注意到的一些现象。以下所说虽是摘录了百度百科,但也是说明了伊斯兰教斋月的简要特点:一、关于斋月的教义:“所有穆斯林在日出之后,不吃饭,不喝水,有的甚至连口水也不容许吞进肚子里去,直到日落。当然,日落后则可自由吃喝。”。--即白天禁止吃喝,晚上则可吃喝。(实际就是,在饮食习惯上日夜相反了一个月)二、再者,斋月教义具有相关法律效力,比如:“有些地区的伊斯兰政府严厉执行,如马来西亚的穆斯林在斋戒月内,如没有医生证明文件表示因病患而不能禁食者,一被发现破戒进食,可能会被捕和被罚。”--即斋月教义具有法律效力,具有一定的强迫性。三、接着就是有趣的一点:“读者别以为在伊斯兰国家的餐馆,在斋戒月内必关门大吉。其实,那些较大的餐馆,在斋戒月内的生意额,却是全年最好的。因为,自日落以后,他们便大吃五餐,直到天亮。所以,有人表示他们不能称之为禁食,只是日夜生活方式倒转罢了。”--很明显在伊斯兰教国家,在斋月期内,就是白天禁吃喝,晚上则大吃大喝,并且斋月是伊斯兰教国家那些较大餐馆全年生意最好的月份,教徒们可大吃五餐,直到天亮,并直到满一个月。(我不知道这种斋月的教义做法有何意义?)总之,伊斯兰教斋月的简要特点就是:白天禁止吃喝,晚上可以吃喝,并且在许多伊斯兰教国家对此且具有强迫性。
3月12日 上午 7:00
社会

不同民族不能共用水池吗?

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了下面这图,让我感到很震惊,因为属于这种内容的公共性展示,正是在公共性的宣传民族隔离,这是一件很不应该的事。对于图中所说的汉族不能共用“回族区专用水池”,虽然表面上看,是属于民族隔离问题,但其实我们知道的人都明白,这其实和伊教的族教捆绑所产生的相关问题有关,所以图中实际的意思是:“非伊教徒不能共用伊教徒专用水池”的意思。当然,这种公开宣传对于不同民族进行隔离的做法自然是错误的,当应严厉批评和指责。至于其中所牵涉的族教捆绑的问题,我们过去也说了很多,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另外同样的,对于认为不同宗教徒不能共用公共水池的做法,我们同样也应该给予批评和指责。因为一个人在家里自己愿意如何使用都没有问题,但在公共社会里如此宣传,则就是违背了相关的公共法律制度和原则。说到这里,我也不禁就想起了以前本公众号所摘过的文章,曾经发生在巴基斯坦的比比和伊教徒同样不能同碗喝水,并后来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内容图中可见)虽然在我国还不至于会产生象巴基斯坦那样的严重做法和后果,但现今看到在国内有此类公开宣传不能共用水池的图片例子,我们仍然应有所警惕,并催促这样的一些事情不应再发生。(另注:或许在一些伊教徒(特别是在一些伊教徒聚集区的)看来,会感觉图中这样的标语很正常,但从正常的公共社会角度来看,却是很不正常的)
2月11日 下午 10:07
其他

什么是多元文化?

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所谓多元文化就是指着各种文化在一个社会里能够彼此共存。但对此却有一个问题:各种文化既有优劣之分,也就自然会有优胜劣汰之竞争,而且不好的文化对社会不但无益还可能有害,所以各种文化也就难有共存之说。那么真正的多元文化到底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对此有所探讨和阐明。一、对多元文化的定义首先我们要问:所谓尊重多元文化,到底是指着尊重人,还是指着尊重文化呢?答案当然是指着尊重人。而文化本身既有优劣,可赞可贬,并无需尊重。由此可见,所谓尊重多元文化即是指着:尊重每个人对各种文化的多样自主选择权,使社会拥有多样文化选择性,而显出社会丰富多采。但和以上不同的是,尊重多元文化绝不是指着:保护各种文化的同时存在,并因此限制各种不同文化的优胜劣汰之竞争,而强迫民众接受各种文化的同时存在。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尊重人和尊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对立的,尊重人就是尊重多元文化,而尊重文化却反而可能是反多元文化。二、什么文化是属于多元文化?由上可见,一种文化若要属于多元文化,首先就必须具备允许民众对其拥有自主选择权,即允许民众对其拥有自由选择赞或贬,愿否接受的自由权利。那么这种文化就必然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2023年11月24日
其他

为何说卖淫合法化会带来对女性的伤害以及社会的负面效应

过去这些年来,都有许多人在呼吁我国应进行卖淫合法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呼吁,我认为主要是因为在过去年间,看见那许多的失足女被抓捕的新闻,而这些失足女本身就是因为家境贫困才成为性工作者的,所以在被抓捕后,还要面临着罚款乃至关押,就显得尤为可怜,而激起了众多人的关心,许多人也就因此认为卖淫应当合法化,以让这些家境贫困的失足女不再有此雪上加霜和受到难为之境地。
2023年11月11日
其他

面对俄国的可能进犯,川普曾经对泽连斯基的建议

视频一:在2019年,面对俄国的可能进犯,川普对泽连斯基说“你只需要好好跟普京配合,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你应该试试”。从视频中来看,这时的泽连斯基满脸忧愁和无奈。对此,很多人都在批评川普这种言论,认为是在示弱普京,出卖乌克兰,让泽连斯基很无助。(面对可能战争,川普曾经对泽连斯基的建议)但现在来看并非如此。做为俄国的弱者邻居,和普京处理好关系其实是正常的,再者,当时川普在任的美国也能有力同时去支持俄乌这种和平。所以川普的这番言论其实乃是一种很正常的建议,甚至是很好的、现实性的建议。反观拜登在态度上虽然维护乌国,让大家都很高兴,让乌国很感激,但当其上台后,战争却暴发了。视频二:再者,当普京侵入乌克兰,而泽连斯基并没有逃难而是坚守基辅时,川普则夸赞其是勇敢者。(川普称赞泽连斯基很勇敢)可见,川普并不是轻视泽连斯基,而是一事归一事,前者是告诉他面对普京时应面对现实,当如何做。因为当你自己做为弱国若不去跟邻国强国友好,而是对立时,却要单靠第三方帮助,这时就会有很大的风险。总之,战争有时难免,但却要尽量避免。从上可见,川普讲出现实,态度上似乎不维护乌国,但却是避免了战争。拜登在态度上虽然维护乌国,但战争却发生了。当然,直到现在,可能仍有很多人会认为俄乌之战,也是乌国能有机会收回克里米亚的机会,未免不是一件好事。但对此现在看来,反正我是持悲观态度。因为美国和欧洲国家若不对俄也进行宣战,而仅仅只是提供武器给乌国,却要单单依靠乌国一国出兵去战胜一个超级大国俄罗斯,那么不要说收回克里米亚,就连已经被新占的四州能否收回,我都持悲观态度。再者退一万步讲,即使乌国真能取得战争最终胜利,并收回克里米亚和新近被占的四州,但大家说说,还要再过多少年才能胜利?难道让自己的国家一直都在战火和动乱之中?总之,最终的战争结果,我认为只有谈判一条路,至于谈判能收回多少国土,大家自己去想,俄国愿意把吃进的吐出吗?
2023年10月19日
其他

在现代社会,以色列人还和“同为亚伯拉罕后裔”的民族相争吗?

看到有人说,按照圣经旧约记载,以色列人和周遭中东国家的民族虽然都是同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但却是成为相争相战的存在。所以现在以色列国和中东周遭国家(也被视为同为亚伯拉罕的后裔)进行战争,也正印证了圣经这方面的记载。(许多人认为以色列和周遭民族的相争,是同为亚伯拉罕后裔的彼此相争)但这样解读圣经当然是错误的,因为旧事已过,若按照圣经,现在早已是新约的时代了,更不用说,在现代社会,哪还有什么固定的民族相争对象的说法呢?不然请大家想想,若是能够这样解读圣经,那岂不是说,在现代社会,以色列和周遭这些民族进行战争,才是符合圣经的定性,也才是符合正常的历史走向呢?可见不应该这样解读,因为违背了现代社会的基本逻辑和正常价值观。那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解读圣经旧约所记载的这方面问题呢?首先,在旧约的记载里,同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以色列确实和这些民族进行相争相战过。但我们要知道的是,旧约是旧约,旧事已过,到了圣经新约时代就已明显不同了。根据新约所说,十字架已经除去了不同民族间的仇恨和隔阂,是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所以在新约里,不同民族之间,包括以色列和其它所有民族之间都已经不再有隔阂和仇恨的问题,更不用说还有什么固定民族的相争对象之说法。那从以色列近代建国后和周边国家发生的许多冲突和战争来看,或许有人会问,现在的以色列到底还存在相争对象乃至仇敌之说吗?对此我是这样认为的:在一定程度上,只需按现代社会的相关逻辑来回答这个问题即可。也就是说,谁攻击你,伤害你,那就可称为是你的相争对象乃至仇敌,但这并不是等于说是长久、固定的相争对象和仇敌,而只能算是一种恩怨罢了,而任何恩怨都可算是暂时的,待恩怨都解决了,也就不存在什么仇敌之说了。换句话说,以色列和周遭国家的恩怨问题,其实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也是完全可以一同走向和平的,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相争对象和仇敌之说。那如何解决以色列和周遭国家的恩怨和仇恨问题呢?答案就是要找到其恩怨和仇恨的根源在哪里,也就可以解决了。按目前来看,以色列和周遭国家的冲突,其问题的根源,其实乃是和现在的中东国家都是伊斯兰教国家有关。因为这些伊教国家目前都普遍性的存在无退教和改教自由、族教捆绑、宗教教法施行等等强迫信仰问题,所以其宗教整体性都存在相当的宗教意识形态问题。而在这种宗教意识形态下,其中再夹杂着和以色列的许多争端问题,最终也就很容易的发生了众多的冲突和战争事件。所以对此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在中东的伊斯兰教应进行改革,而成为一个允许退教和改教自由、族教分离、赞贬自由的正常宗教信仰。到那时中东所有的这些国家的宗教意识形态都不存在了,那么中东各国这时就都可以只凭理性和以色列进行谈判,以和平共处。而不会是象现在缺失理性谈判的不断互相冲突,而实际导致整个地区的各国彼此受损害一样。总之,在现代社会,以色列并没有固定相争对象和仇敌之说,至于和周遭国家最多也只能算是一种暂时的恩怨。对于这些恩怨只要找到其根源,即去除相关宗教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对立问题,那么这些冲突问题便都可解决,而以色列国和周边国家也完全能够因此走和平共处。对此我认为既然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根源,那么其实也就不是很困难的事。附文补充:【关于犹太教只信旧约,不信新约的问题】对于前面我所说的旧约已过,新约已不存在固定的民族相争对象之说,可能有人会反驳说:可是犹太人不相信新约啊,他们现在还只相信旧约啊,所以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还可说是存在着旧约上所记载的那些相争对象。对此我的回答是:事实上,对于犹太人来说,在公元后不久,当他们彻底亡国后,并且整个民族都全部被赶到全世界各地以后,他们便完全失去了行使犹太教教义所需要立足的土地。这时按照他们对旧约的理解,犹太教在那时在一定程度上就实际已经终止了。那么这种教义终止的结果就是,他们只能等候弥赛亚(即基督,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基督)来带领他们重新复国并复兴。而若是没有弥赛亚降临来带领他们,那么他们是不能凭自己独自复国的。也正因为如此,这也是现今在以色列国内的最正统犹太教徒,他们对以色列复国反而持批评和反对态度的原因,因为认为违背了犹太教教义。其体现就是,现今他们虽然是以色列国民,但他们都不愿意服兵役,不愿意保卫以色列国。(最正统犹太教徒,反对以色列复国和建国)所以即使对于不信新约的犹太教来说,他们也同样因为犹太教在一定程度上的停止,而已经没有什么固定的民族相争对象之说。并且,他们在复国后,实际在法律制度上乃是遵循了西方原则,自然也就同样没有什么固定民族是相争对象之说法。
2023年10月17日
其他

近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冲突加剧,今天有两位在国外的网友就此对《信仰自由规则》一书进行评价:

值此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冲突加剧之时,今天有两位在国外的网友就此对《信仰自由规则》一书进行评价:网友1:“你的这本书《信仰自由规则》,才是当前这个世界尖锐矛盾的解决之道,可惜大多数国家政客、媒体,都视而不见,他们都被过去的“政治正确”捆绑了自己,怯弱又愚蠢”。。。如果没有宗教改革,正常的穆斯林社群那是不可能的理想王国,正如在地上建立天堂...,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网友2:伊教反自由的体现:无退教改教自由,后代自动入教,配偶强制入教,清真隔离制度,推荐
2023年10月15日
环保

日本极致的垃圾分类并不具有正面性

对于日本的垃圾分类,大家都知道,其可以说是已经做到了极致,其除了分类的种类繁多以外,民众对于一些分类后的垃圾还必须再进行一定的整理洗净,才能给予丢弃,可见其垃圾分类可说是做到了极其繁琐和细致。(比如在下图中象塑料饼酒瓶等等都需要经过清水冲洗、同种类瓶放在一个垃圾袋、取下标签和瓶盖、清空喷雾内的气体;以及象纸类一类的也需要经过清理,象牛奶纸盒,都必须要用水冲洗干净展平后,而且要折叠起来捆好,才能丢弃。)其更多分类细节可参读:https://zhuanlan.zhihu.com/p/619462867(日本的垃圾分类做到极其繁琐和细致)一、日本能够坚持极致的垃圾分类,主要跟其家庭主妇文化有关日本的这种极致的垃圾分类制度,自然是非常耗费其国民巨大的日常精力的,其之所以能够长期坚持,我认为和其整个国家的家庭文化有关。因为在日本整个社会的家庭文化里,通常都认为女人在结婚以后就不应该再工作,而应该成为家庭主妇,所以在日本的大多数女性结婚后,也就都成为了专职的家庭主妇,也因此众多家庭才有精力可以进行如此极致的垃圾分类。但即便如此,对于极致的垃圾分类,在下图2的视频中仍然说:“因为极致的垃圾分类,在日本做家庭主妇真的是太辛苦了”。(日本大多数女性在结婚生子以后就只能做家庭主妇)(图中说“在日本做家庭主妇真的是太辛苦了”)二、日本的一些专家并不赞同极致的垃圾分类对于日本这种极致的垃圾分类,其实该国一些专家都是不赞同的。比如以下两位:1.在日本的这家专门搞垃圾分类的公司,叫白井集团,公司社长叫白井撤,他就是一位坚定的垃圾分类无用论者,其认为:(1)垃圾分类上开销最高的地方是在物流,至少有7成的钱花在物流上,而花在分类上的很少(也就是说,一趟车只能装单一类的垃圾,而越是细分对应的派送车辆就需要越多趟,物流成本越高)。(2)民众垃圾分类并不专业,还不如把民众的垃圾分类直接倒在一起让专业人员重新分效率还高些。
2023年9月28日
其他

日本为了防范恐袭,街道不设垃圾桶,是一件很荒唐的事

(最近由于生活中有人提起了垃圾分类之事,就想起了日本极致的垃圾分类,所以近期会考虑说点关于日本这方面的一些问题)一直以来都有许多人对日本街道很干净给予正面评价,并且认为日本街道上虽然几乎不设置什么垃圾桶,但民众却都能够很自觉的把自己在路上所产生的一些垃圾,放进自己携带的小袋子里并带回家,而不会有乱扔垃圾的现象,因此街道也就很干净,并以此说明日本的国民素质很高。(街道几乎没有垃圾桶)(垃圾都放到随身携带的包里)但对此我们若从正常的社会规则来看,就会发现这样的一些正面评价其实是很不中肯的,因为日本的这种做法不但称不上是正面的,并且还可能说明了其中存在的一些很负面的社会问题。一、日本街道不设垃圾桶,其实是该国政府的一种失职若按常识来说,一个国家在街道上不放置合理数量的垃圾桶,不愿意去方便民众,这其实恰恰正说明了是该国政府的严重失职,乃是应该对其批评,而绝不应该是给予称赞。因为民众走在道路上,是要休闲的,是要放松的,但若是反过来却还要刻意去准备个小袋子随时存放可能产生的垃圾,这无论如何都是会带来生活上的各种不便。这种随时需要想着环保的心理负担,对其国民来说,是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一种压力和折腾。再者,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是不尽相同的,有些人身体好,即使看着垃圾一整天,也不会有产生不适和呕吐感,但那些体弱者则就不同了,他们即使是看那么几眼垃圾都可能会产生呕吐感。所以特别是对于有些体弱者,若是身上携带着垃圾并因此产生一种随时的呕吐感,那又是如何的不便,又情何以堪呢?二、日本街道不设垃圾桶,不但不会提高其国民素质,反而是一种负面做法。
2023年9月24日
政治

对“ 利己”和“利己主义”等几个词语的解读

最近有在国外的网友看到西方社会由于政治正确流行,而失去了许多的常识,不禁感叹说自己似乎反而开始越来越支持那些自私的人了,因为他们至少还有常识。对此我给予纠正说,“自私”是属于负面的词语,没必要支持,对此若是要比较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要去支持那些属于正常的“利己”者。关于“自私”、“利己”、“利己主义”等等这几个词语,常会让人区分不清,所以在下面我就对这几个词语分别给予解读一下,希望借着对这几个词语的正确解读,能够更好的阐明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人和人之间的待事为人并其中的边界当是如何的。一、什么是“利己”?利己其实乃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是人之本性,也是人之生存之凭借,整个社会的发展也都是建立在每个人、每个团体组织、公司的互相竞争的利己之上。当然,这一切的竞争大体也都是建立在相关法律规则,以及许多道德秩序之上。但利己其实只是社会其中的一面,也就是说,“利己”这词并不是指着利己就是这个社会的一切。相反的,利己只是做为人生存的一种手段和凭借,而只是做为社会其中的一面而已,因为这个社会的所有人都是共生共存关系,所以它还有另一面是互助。也就是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利己的同时并不否认互助的存在,利己和互助是一个社会所表现出来的的一体两面,是一种共生关系,或可简称为“利己互助”。二、什么是“自私”?什么是“利己主义”?并两者之区别。1.什么是“自私”?“自私”的意思是,只为自己打算,只图个人的利益,而不顾别人的意思,也就是纯于利己的意思。自私是属于个人道德上的一种瑕疵,但并不是什么大错。2.什么是“利己主义”?利己主义是由“利己”再加上了“主义”两字,在性质上自然就和“利己”不一样了。其意思是把利己当做唯一主张和目标,把个人利益看作高于一切,其特征具有从极端自私的个人目的出发,会采取不择手段地追逐金钱、名利、地位,而无视一些法律和道德问题。3.“自私”和“利己主义”的区别:“利己主义”和前面所说的“自私”相比的话,“自私”只是个人的道德品性问题,外人大不了可以对其敬而远之,而“利己主义”则是自私的升级版,即靠不择手段的去满足自己的私欲,这就对别人有了主动性的伤害可能了,外人就比较难以避开。三、什么是“精致的利己主义”?并和“利己主义”之区别。1.什么是精致的利己主义?精致的利己主义是利己主义其中的一种,只是表现得更为精致而已。那什么是精致呢?精致,意味着不粗糙,有生活品味,但却是极端自私的人。这正如发明此词语的钱理群教授所说的“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简单来说,就是他们聪明、世故老到,并善于表演,以伪装,以利己。2.“利己主义”和“精致的利己主义”之区别从上可见,“精致的利己主义”与一般利己主义不同的是,同样是利己主义,但前者具有聪明并伪装,以极端自私的谋取私利。如果要简要说明两者的区别那就是,利己主义者会不择手段追求私利,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则因为聪明和伪装,所以在不择手段追求私利的同时,还想要得着好名声。如此相较来看,利己主义者更象是真小人,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则更象是伪君子。所以对比来说,有时对于真小人或许还可理解,因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本就是人之劣性。但伪君子,可能表面上表现为善良、大义,其实暗地里却是常常使坏,让人在寄予厚望时,却反而可能会因此遭遇更大的伤害。四、认识这几个词语的区别,也能帮助社会回归常识比如从最近这些年看来,在西方有许多国家由于不认识“利己”乃是属于人之本性和天然权利,却常用政治正确给予否定,而常以道德仁义为名,削减公民的正当权利,这就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某些价值观上的混乱,这也就是近年来才有欧美国家的领导人开始提出了“本国优先”(即利己)的原因。另外,对于否认“利己”的正当性,并把其和“利己主义”、“精致的利己主义”相混淆,而所导致的规则混乱和政治正确现象,这其实也正是文章开头所说网友所发感叹的原因所在。
2023年9月15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政治和政策

有关”民族主义”的一些错误合成词语,并导致的负面解读

我过去曾说过,今天这个世界上最有争议的一个词语或许就是“民族主义”了,对于这个词语,有许多人认为是正面,又有许多人则认为是负面,而难有定性。但若是按“民族主义”这词本身的字义来看,所谓民族主义也就是指着爱自己民族的一种正常情感的意思,其若是在维护相关民族利益的做法上,也都应该是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足见其是正面词语。对于这个词会被负面解读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和“极端民族主义”这词产生了混淆,因为极端民族主义的意思,乃是指为本民族利益可以去侵害它国它族的利益。所以若把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给予混淆,那么民族主义这词因此被负面解读也就不奇怪了。除此之外,按现在的一些实际情形来看,民族主义之所以会被许多人负面解读的原因,实际上还和欧美国家的有关“民族主义”的一些错误合成词语有关,对此我在下面说明一下。对于“民族主义”这词来说,由于其主语是“民族”两字,所以若要合成象“**民族主义”这样类型的词语,那么其前缀只能是指向具体的民族群体的名称,以对应后面的“民族”两字,否则其合成词语就不对应,而实际就是错误的词语。关于正确的合成词语,先举例如下:比如拿“美利坚民族主义”来说,这样的合成词语就是正确的,因为“美利坚”实际就是指向具体的民族群体名称,所以也就对应了后面的“民族主义”了。又比如说“法兰西民族主义”也是同样的道理,等等诸如此类!又比如象“公民民族主义”,由于“公民”一词也是指着一个国家的所有人,也就是指着一国的“民族总称”群体,所以也是对应了后面的“民族主义”,这样的合成词语就是正确的。那哪些是错误的合成词语呢?比如我最近看到了在欧美国家有人使用了“白人基督徒民族主义”这样的词语,为的是说明当地白人和基督教存在的一些负面问题,但这样的词语首先就让人感到是胡乱拼凑的词语。并且在我后来观察中,发现欧美国家其实一直也都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形,即他们常常会按自己的政治正确要求以及一些个人好恶原因,而随意的去套用“民族主义”这个词语,并习惯性的以此去贬低“民族主义”这个词语。比如拿“白人基督徒民族主义”这个词语来说,这个词语又可分为“白人民族主义”和“基督徒民族主义”。并且事实上,分开后的这两个词在欧美国家也是常常被使用到,其意思大致是白人不能歧视黑人,和基督徒不能歧视其它宗教的意思。但即使是这两个词语,我们仍然会发现是错误的合成词语。比如,对于“白人民族主义”这词来说,“白人”乃是种族概念,而不是民族概念,所以其词语只能合成象“白人种族主义”这样的词语,但不能合成象“白人民族主义“这样的词语,否则前后意思就不对应,就是属于错误的合成词语。又比如,对于“基督徒民族主义”这词来说,“基督徒”乃是宗教概念,而和民族无关,所以只能合成象“基督徒宗教主义”或“基督徒宗教歧视”这样的一些词语。但因其和民族概念无关,所以也就不能合成象“基督徒民族主义”这样的词语,否则前后意思就不对应,就是属于错误的合成词语。因此我们亦可见,象前面所说的“白人基督徒民族主义”这类的胡乱拼凑词语,其中又有种族概念,又有宗教概念,又有民族概念,就更不用说其存在的错误了。总之,有关“民族主义”的一些合成词语,只要不是去胡乱拼凑,而是都能够使用对应的词语进行合成,那么久而久之,就能使“民族主义”一词真正回归本意,世界对“民族主义”的普遍认识,相信也会因此逐渐回归为正面,而不是负面。
2023年8月29日
社会科学

什么是“伊斯兰恐惧症”?

譬如现今为何没有“基督教恐惧症”之说呢?这是因为当你批判和贬低基督教的时候,并不需要因此去担心会遭到一些人的攻击和人身安全方面的顾虑,这就说明了其中并没有惧怕,所以也就没有了“基督教恐惧症”的说法。
2023年8月17日
全球新闻

世界各国对烧经书事件的不同反应

在上个月曾发生过一件引起全世界轰动的宗教文化事件,对此全世界一些国家和机构也对此进行了发态,各种网上舆论也是议论纷纷。这件事正如下图所说的,在6月28日,一位37岁移民至瑞典的伊拉克裔移民在瑞典发起了焚烧古兰经的行为。对于此种行为是否违法,或者说是不是属于言论自由,一些不同国家的官方也都有不同看法,其中有些看法甚至是相反的。下面就摘录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机构的官方说法,对其中之不同大家也可进行比较一下,从中也可看见现今全世界对待宗教言论自由的问题是很难拥有共识的。一、土耳其的看法:对于此事件,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在北约峰会上发言称,攻击人们的神圣价值观不是言论自由,并称其为“野蛮和恐怖主义”。其意思也就是说,认为焚烧经书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的意思。二、一些伊斯兰教国家纷纷进行抗议和谴责一些伊斯兰教国家对此事件的看法,大家想象中应该也都会知道,事实上也是如此。正如以下图片新闻所说,包括巴基斯坦、伊拉克、沙特、埃及等伊斯兰教国家纷纷对此进行了谴责。三、北约秘书长的言论和看法:北约秘书长斯托尔滕贝格则称瑞典焚烧《古兰经》是(属于)“言论自由”,其说:“我理解这样一种情绪,即使这种深切的感受以及采取冒犯和令人反感的行动,在那里不一定是非法的,上周在瑞典看到针对土耳其和北约的抗议活动,我不喜欢他们,但我捍卫他们不同意的权利,这是言论自由的部分。”他说的这段话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说,虽然这种烧经书行为会让一些人深切的感受到冒犯和反感,但我(仍然)捍卫他们不同意的权利,(因为)这是言论自由的部分。四、联合国的看法:7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谴责烧毁《古兰经》和其他宗教书籍的行为。决议中指出:“(理事会)坚决反对并谴责最近公开和蓄意亵渎《古兰经》的行为。”此次投票中,美国、英国、德国、立陶宛和比利时等12个国家投反对票,28个国家的代表投赞成票,7个国家弃权。对于联合国的这次各国进行投票决议之事,我认为各国的立场和观点和以往因为利益相争而产生的观点还是会有所不同,因为此次投票乃是针对单纯的此次公共言论事件,而并不直接涉及到各国利益问题。所以各国的投票可说是实际的表明了该国对宗教言论自由的态度。对于此次投票决议,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对此次事件看法之完全不同。在欧美的许多国家里,都认为这是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而对该决议持反对立场,这种立场也和以上所说的北约秘书长的看法大致相同。但另外却是有更多的国家对此则持相反态度,而对此决议持支持立场,最终联合国也因此通过了此决议,即对此事件进行反对和谴责。总结:以上只是简单介绍了一些国家和机构的官方看法,但从对此事件之不同国家和机构的不同反应来看,也足以说明现今这个世界在言论自由方面的看法是各不相同,甚至常是相反的。所以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世界目前来说并无法达成共识,将来面对各种涉及宗教言论方面的事件也必然是矛盾重重,其中引发的各种冲突事件也必然是长久存在。
2023年7月19日
国际政治

伊朗和沙特强迫女性穿戴伊教宗教服饰,两者哪种做法更具负面?

一、两国强迫女性穿戴伊教服饰的不同特点:1.伊朗强迫自己国民和进入本国的外国女性,不分权贵平民,所有女性都必须戴上伊教教义的头巾,其中包括外国的女性领导人亦不能例外。(时任韩国总统的朴鄞惠在伊朗被要求戴头巾)2.沙特强迫本国普通平民女性穿戴伊教服饰,这类服饰包括了穿戴从头遮到脚的罩袍(见下图1),但对于其国内外的一些少数权贵女性,则可能会视情况而给予宽容放过(见下图2)。(摘自联合早报:沙特宗教警察强迫女性穿戴罩袍)(沙特:对外国女性官员不强迫穿戴罩袍)二、两国强迫女性在穿戴服饰上的差别1.伊朗的戴头巾虽存在强迫性,但戴头巾只是遮头发,并未覆盖全身,而仍可有一定的个人正常生活特征。2.沙特的罩袍不但存在强迫性,且是穿戴从头遮到脚的罩袍,而使女性基本失去个人正常生活特征。三、两国强迫女性穿戴伊教服饰在公平性上之不同1.伊朗对所有女性的强迫都一视同仁,包括了对待外国女性领导人。对此,对其强迫做法虽应给予批评,但同时也不可否认的是,其并不因一些人的权势和利益,而改变自己的相关强迫做法,而在其国内仍具有一定的公平性。2.沙特对所有女性的强迫则不是一视同仁,其对少数的权贵女性(包括外国女性),则可能会给予宽容和特权,即不进行强迫穿罩袍和戴头巾,由此可见,其对女性的强迫乃因人而异,而失公平性。当然,对于沙特这种对少数权贵者给予特权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因为其强迫女性出行时穿从头遮到脚的罩袍毕竟太过荒唐,所以在不得已之下,只好对少数国内外权贵女性有所宽容,而才能够继续实行,不然,就很难在国内一直实施到底。这就如同沙特在其汉志省全区虽然禁止非穆斯林(伊教徒)居住,但同时却必须在其中特别划出一个城市(吉达市)来给予非伊教徒有可居住的地方,外来使领馆也才有驻扎的地方,不然就很难实行这种全区禁止非伊教徒居住的做法,是同个道理。(另外要说明的是,专门划出的吉达市,也是允许外国女性在该城也可不穿罩袍和戴头巾的地方,做为例外,否则外国人和驻扎在当地的使领馆的女性就无法在该地居住)四、总结:综上可见,伊朗的强迫所有女性戴头巾虽应给予批评,但其一视同仁的做法,对其国内民众来说仍具有公平性,也有一定的个人自由生活特征。而与之不同的是,沙特的强迫女性穿罩袍,则是使其国内平民女性失去了基本的个人自由生活特征,并且从其对权贵者给予宽容和特权来看,足见其具有虚伪的一面,而使其显出不公平和更具负面做法。
2023年7月9日
宗教

圣经中的“打右脸送左脸”影响了欧美国家吗?

目前在欧美国家由于相关政治正确的影响,给许多人的印象就是,似乎“圣母”(即只讲善良而不讲规则的人)太多了,比如近年来经常见到美国的一些领导人用下跪道歉来表达自己善良这样的一些做法,以及向强势的宗教文化给予让步,并认为应该给予尊重,而对此类宗教失去了批判和和贬低的言论自由,等等这样的一些软弱做法。
2023年7月2日
文化

关于全世界的女性割礼问题

可以说,全世界对女性割礼的认识差不多都是从2009年出品的电影《沙漠之花》开始的,那时当很多人知道世界上竟然还有对女性实施割礼这样的事,都感到很震惊。但也正是因为这部电影,也使很多人都误以为现今女性割礼都只存在于非洲的少数贫穷落后地区,而似乎跟我们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大的联系,并且离我们似乎也很遥远。但事实并非如此。在2016年联合国的数据告诉我们,现今全世界在世的女性里面,遭受割礼的人数至少是2亿人。也就是说,在全球75亿总人口里面,女性若按一半38亿人口来计算的话,那也就是说,在全世界每19位女性里面就至少有1人遭受了割礼,那这样的数字就足以让所有人都再次震惊了。一、男性割礼和女性割礼之区别:在说到割礼这个问题前,为了避免混淆,我认为很有必要先把男性割礼和女性割礼做个区分一下。男性割礼是指割包皮,在医学上是无害的。而女性割礼,则是对女性会产生身心上的伤害,而我们在此文所说的就是女性割礼这个问题。二、女性割礼的存在基础,所存在的争议性。目前女性割礼除了一部分存在于非洲穷困地区以外,大部分都广泛分布于许多的伊斯兰教国家中(下面会举例说明相关国家),所以很多人也都在讨论一个问题,即女性割礼是否和伊教教义有关的问题。对此所存在的争议性可见以下两点:1.伊教在部分圣训里所讲述的女性割礼问题:*伊玛目百达维说:“圣训说的‘五件事属于圣行’通指男女割礼”*艾卜·胡莱勒(愿主喜悦之)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辅士的女人们啊!你们要行割礼,别割净。*
2023年6月23日
历史

曾经在国内舞台上的歌手莤拉为何坚持戴头巾?

曾经在国内歌唱舞台上的歌手莤拉因为坚持戴伊教头巾,而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许多的争议。当然,这其中有不少伊教徒对其戴头巾参加歌唱节目是支持的,比如下图里的这位伊教徒在回复里,就是以称赞伊教头巾之美丽,来对莤拉戴头巾给予赞同和支持的。
2023年6月18日
历史

所谓一千多年中世纪黑暗历史,其实是天主教封闭圣经一千多年的历史

(前言:这几天在查找资料时,偶然间看到了这篇2020年发布在我微博上的短文,看着感觉简单又轻松,所以发布在这里。另外,其实也有一点是担心大家对于长篇的严肃理论文章会看累了。)我看到网上许多人一提到中世纪的一些黑暗历史,就认为这是基督教导致的黑暗,所以基督教是负面的。但若从事实来看,答案恐怕却是相反的。所谓一千多年中世纪黑暗历史,其实是天主教封闭圣经的历史,并因此导致一定程度上的政教合一,而向社会的一种思想封闭延伸。这也是为何在基督教教内人士都把这段历史,称为圣经被封闭(或基督教黑暗时期)的历史。其中主要体现的就是,在当时的天主教只有神父以上才能阅读圣经和拥有解释权,普通人则没有资格读圣经,这就是一种在教义解读上的垄断,也是一种存在强迫性的政教合一。而在圣经里本身并不是这样,譬如圣经里所写的渔夫(彼得)、税吏(为外国收税,被视为犹奸的罪人)这种最底层的人都可听耶稣的话(圣经)。面对天主教当时的这种封闭性做法,后来就开始有了著名的马丁路德改教,所谓改教其实是指改天主教的教,即重新回归圣经,倡导因信称义,人人都可读圣经、解读圣经,从而使欧洲进入了言论自由的时代,并因此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所以所谓一千多年的中世纪黑暗历史,按许多人看以为是基督教带给世界的黑暗历史,其实不是,而是圣经被封闭一千多年的黑暗历史,并因此对欧洲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政教合一延伸,而使整个社会都带有一定的束缚性。最后要说的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只有维护信仰自由,解读自由,言论自由,才能有纠错能力,社会才能走向进步。
2023年6月16日
其他

国家能否判定邪教?

对此问题相关人士持有两种观点。一者认为世界上确有邪教的存在,政府对其采取措施是应该的。另一者则认为国家不得成为宗教裁判所,若按政教分离原则,一个宗教无论是否纯正或是邪教,都应是属于公民自由选择范围,国家并无权在思想及宗教领域对公民进行限定或判定,也就是说,国家并没有判定邪教的权力。对于以上两种观点表面看好象是相互对立的,但其实我们只需对其相关观点有所厘清并阐明其中的信仰自由规则,便可明白这两种观点并不对立,而只是讲述了其中不同层面的问题。首先政府确实无权随便判定一个宗教是否为邪教。也就是说,政府并无权以一些人的主观好恶去判定某个宗教团体是邪教。不然这种仅凭主观好恶去判定一个思想或宗教是邪教,实际上就已是违背了信仰自由的做法,将产生对公民信仰上的实际限制。而且仅凭主观好恶去判定一种思想或宗教为邪教,亦已违背了政教分离原则,而违背政教分离原则显然是错误的做法。那么政府实质上有权判定一个宗教为非正常宗教或邪教吗?当然亦可以。可以说,当一个宗教的教义主张并在实际教义施行上已涉及到伤人害命等触犯国家法律时,就会对社会存在一定的危害性,这时政府则有权判定其为邪教以区分于其它正常宗教。也就是说,当一个宗教的教义主张和其教义施行所产生的相关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在先,则国家可按其触犯法律的相关宗教做法定其为邪教。触犯法律的相关宗教做法按法律判定,这亦合乎政教分离的原则。对此或许有人会担心说,政府若可以判定邪教则将会带来不良后果,对公民的信仰自由可能会产生许多侵害。这种担心当然不无道理,并且事实上现今一些专制国家也正采取这种做法。他们以判定邪教为名对许多宗教信仰者进行压制,使许多人因此遭遇艰难和困境。但面对此种政府可能对信仰自由的侵犯我们仍然要说,我们并不能因为一些政府的错误做法而放弃对真正邪教的提防和认识,而仍应该认识到国家对真正邪教拥有判定的需要。在此我们必须要认识真正邪教对社会的可能伤害。当一个邪教本身的教义主张和在教义施行上涉及相关暴力等违法问题时,国家法律对其若不限制,那么此邪教不但不会在宗教竞争中自生自灭,反而会在众多正常宗教面前更具有竞争优势,并得到蓬勃发展。因为其相关违背国家法律的教义主张将会使个体民众产生无助感,其教义施行所涉及的伤人害命等暴力行为,则将对民众产生某种心理上的威慑,而最终对其将会逐渐的退让,若放任其发展,民众实际上将会是无依无靠。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这正如在一个国家里面,如果有一个社会团体的相关主张若涉及犯法,那么其这种主张就根本不敢对外公开宣扬,否则国家法律将会对其进行限制,若还涉及实际上的一些暴力违法行为时,国家法律则更将会对其给予惩戒并因此进行定性。而同样的原则,这样的一种社会团体并不能因为冠上了宗教名义,就可以让其得着了额外庇佑,而有权享受法律之外豁免的特权。所以这里的意思是说,无论是一般社会团体还是宗教团体,在国家法律面前都是同样平等的团体,既然法律可以对于一般社会团体进行定性,那么对于宗教团体也同样可以进行定性。所以可见,那些说国家不可判定邪教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国家虽不能按一些人的主观好恶判定一个宗教是否为邪教,但仍可按其违背国家法律的一些宗教主张和犯法行为给予判定。在此我们还需要补充说明很重要的一点,即当国家对一个宗教在相关做法上因触犯法律给予判定为邪教时,那么对其信奉者个人能否因此施行制裁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针对个体在此仍应该按照法律原则,即思想无罪。一个邪教成员若并未在行为上触犯到法律当然就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而唯有当其在行为上触犯法律时,国家才有权按其触犯法律行为给予制裁。也就是说国家虽可按触犯法律的一些宗教做法来定义一个宗教为邪教,但对于个体信奉者却仍然必须按正常公民对待,只能依其个人的外在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来制裁,而与其是否信奉邪教并不应该有直接的联系,否则国家亦等于是侵犯了其个人的信仰自由。综上可见,一个国家并无权凭主观好恶去判定一个宗教是否为邪教,但当一个宗教的相关宗教做法已明显触犯到国家法律,并对社会产生明显伤害时,国家则有权判定其为邪教,而对其施行一定的管制。但对于具体的个人信奉者,政府并无权因此给予法律制裁,对个人信奉者则只有当其在行为上已直接触犯法律时,国家才有权就着其触犯法律行为而给予相应制裁。因此可见,国家即使可依据触犯法律来判定一个宗教为邪教,但却无权对个人信奉者在行为上并未触犯法律时给予施加制裁。
2023年6月14日
宗教

穆斯林(伊教徒)是属于宗教概念,而非民族概念

一、宗教群体和民族是不同概念:看到下面这句话说:”你们(伊教徒)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从这句话来看,这里是把宗教群体称为了民族,但在现代社会的民族和宗教分离的基本价值观来看,我认为这个说法是不合适的。对此,有伊教徒来信解释说,中文翻译成“民族”确实是有误的,因为在阿语原文里其实是“民众”的意思。对此我的回复是,若翻译成“民众”其实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宗教徒群体并不适合用民众这词来给予表达。比如说,我们若说基督教民众、佛教民众、道教民众、伊斯兰教民众,这样的称呼本身也都是不妥的。所以我认为,在现代社会民族和宗教分离,以及民族和宗教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常识区分下,伊教群体对此类教义在解读上应有所注意,有所区分,以使宗教归宗教,民族归民族,以使两者在相关概念上不至于产生混淆。因为正确来说,不论是基督教、佛教、道教,还是伊斯兰教,都并不存在任何有关血统传承的问题,所以本身都和民族属性毫无关系,故而和民族概念无关,而只能是属于单纯的宗教概念。二、民族和宗教概念混淆对社会所产生的一些误导现象并且正是由于伊教现今确实一直存在着此类对民族和宗教区分不清的现象,而导致了现今许多人(包括众多伊教徒)也都误以为穆斯林(即伊教徒)就是民族或族群概念。对于此类现象可见以下例子说明:1.图中这位伊教徒称“穆斯林是懂得敬畏的民族”,可见是把宗教徒视为民族概念。(伊教徒称“穆斯林是懂得敬畏的民族”)2、在下图中,澳大利亚的店员说“穆斯林族群”,可见在普通民众的潜意识里都已经误以为穆斯林(即伊教徒)是族群概念。而图中伊教徒对此事例更是评论说:"各民族都是花朵...",而把伊教徒群体认为是民族或族群概念。(澳大利亚墨尔本苹果手机店认为穆斯林是族群概念)3、再举一例,可见伊教徒之间存在民族和宗教不分现象。伊教徒对于一些名人,言必称穆斯林(伊教徒)某某某,而不是民族(如回族、汉族)某某某,这种习惯正来源于民族和宗教混淆不清的原因。正如下图所见,一位伊教徒引用了”最优秀的民族“的这句话,来回应”穆斯林科学家“的说法,可见是把穆斯林宗教徒概念习惯性的认定为是民族概念。
2023年6月9日
宗教

伊教教义称伊教徒群体为民族,在现代社会这个概念是错误的

一、伊教教义把伊教徒群体称为优秀的民族:正如下图伊教经文(3:110)所说:你们(伊教徒)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伊教教义认为伊教徒群体是最优秀的民族)从这句话来看,在伊教教义里,是把信徒群体称为了民族,但在现代社会来看,这个概念说法是错误的。二、伊教教义把宗教徒称为民族之可能原因:对此,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因为当时受到了犹太人和犹太教之关系的影响,毕竟犹太教创立早于伊教几千年,并且在远古时期的犹太人和犹太教乃是具有民族和宗教合一的关系,即那时犹太人是全民族信奉犹太教(但不外延到其它民族),且达几千年之久。所以后来才创立的伊教因着许多内容和犹太教(即圣经旧约)相仿,可能因此受其影响,就以为宗教和民族是一体的。但事实上犹太人本身乃是基于血统传承,因为“犹太”的意思就是“犹大国遗民”的意思,而犹大国的前身就是远古以色列国。再者,远古以色列国全民都是雅各(后改名为以色列)的后裔,所以犹太人本身当然就是基于血统的民族概念。另外大家应该也都明白了,犹太教实际就是犹太人信奉的宗教的意思,这也是犹太教只能是属于民族宗教,而不外延到其它民族的原因。也因此可见,犹太人和犹太教虽然同样有“犹太”两字,但其在民族和宗教属性上却是两个不同概念。而与犹太人不同的是,伊教徒(或穆斯林)群体乃是基于宗教信仰,并不存在任何的血统传承,所以本身就和民族属性毫无关系,故而不能称之为民族,只能是属于单纯的宗教概念。三、民族和宗教概念混淆对社会所产生的误导现象但现今由于伊教创立时对民族和宗教区分不清,把宗教教徒称为民族概念,而导致了现今许多人(包括众多伊教徒)都误以为穆斯林(即伊教徒))就是民族或族群概念,而产生了概念上的混淆。对此现象可见以下几例说明:1.图中这位伊教徒称“穆斯林是懂得敬畏的民族”,可见是把宗教徒视为民族概念。(伊教徒称“穆斯林是懂得敬畏的民族”)2、在下图中,澳大利亚的店员说“穆斯林族群”,可见在普通民众的潜意识里都已经误以为穆斯林(即伊教徒)是族群概念。而图中伊教徒对此事例更是评论说:"各民族都是花朵...",而把伊教徒群体认为是民族或族群概念。(澳大利亚墨尔本苹果手机店认为穆斯林是族群概念)3、再举一例,可见伊教徒之民族和宗教不分现象。伊教徒对于一些名人,言必称穆斯林(伊教徒)某某某,而不是民族(如回族、汉族)某某某,这种习惯正来源于民族和宗教混淆不清的原因。正如下图所见,一位伊教徒引用了”最优秀的民族“的这节经文,来回应”穆斯林科学家“的说法,可见是把穆斯林宗教徒概念已经习惯性的认定为是民族概念了。
2023年6月8日
社会

沙特的宗教教法和美国的放纵自由两问题对比说明

从整个社会的自由层面来讲,沙特是要求当地平民女性出行必须穿罩袍(如下图1)等宗教要求做法,个人穿戴都没有自由。美国则是宣传”跨性别“(如下图2)等做法,存在放纵自由问题。对此如果按正常的社会自由规则来说,一个人若想要穿罩袍或许是其个人自由(当然由于面对现今实际存在的宗教极端问题,现在包括欧洲的一些国家都有出台法律限制罩袍),但国家以宗教教法去强制女性穿罩袍则就不对了。同样的,”跨性别“本来也是属于个人私域自由的事,但整个社会甚至整个国家都去宣传其正确性则就有问题了。(沙特平民女性出行必须穿罩袍)(美国的”跨性别“官员们)所以很显然的,以上所说的这两个国家所存在的两种不同社会现象,可说是处于自由问题的两极,即一者是没有自由,一则是放纵自由。那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根本原因是和这两国的信仰自由情形有关,并产生了这两个国家相关的不同道德文化现象问题。1.沙特是对伊教只有颂赞而没有贬低的自由,所以对伊教教义就形成了强制遵守做法(包括强制戴头巾和穿罩袍)。2.美国则是对基督教存在只有贬低而没有颂赞的自由问题,譬如曾经连民众说"圣诞节快乐"的自由都差点失去(见下图1),以及对“跨性别”之违背基督教价值观(通常说法也可称为正常价值观)进行批评的自由都没有(比如下图2例子)。(川普支持说”圣诞节快乐!”的自由)(美国的LGBT不允许批评)对于这两个国家所存在的这两种不同现象,我曾遇到过一些伊教徒想用美国的这种放纵自由现象去说明伊斯兰教国家诸如沙特这样的强制宗教教法施行是对的。相对应的,同样也有人想用象沙特这样的强制宗教教法去说明美国的放纵自由是对的(注:自由是好的,但放纵自由则就错了)。对此我们都知道,比烂肯定是错的,这种以一方的错误去说明另一方是正确的,当然是不应该的。因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支持信仰自由,支持言论自由,就可以解决这两种不同的现象的问题。这意思是说,象在伊斯兰教国家的沙特,每个人都应该对伊教拥有颂赞,但同时也拥有贬低的自由。象在欧美国家,每个人对基督教不但拥有贬低的自由,同时也拥有颂赞的自由,所谓颂赞的自由,意即包括了对于那些违背基督教价值观的做法,每个人都有对其进行批评和否定的言论自由权利。如此,不论是伊教,还是基督教,不论是沙特,还是美国,只要有了正确的相关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那么不论是强制穿罩袍,还是放纵自由,这些问题就都能够得到平衡和解决。也就是说,对于沙特来说,一个人是否要穿罩袍是属于个人权利,但同时应该消除相关宗教教法施行强迫信仰的土壤;对于美国来说,一个人要跨性别是属于个人自由,但同时该国民众亦有权利用公共性的批评和贬低言论去进行平衡和纠正。
2023年6月7日
哲学

世界大同是怎样的?

世界大同一直是人类所追求和向往的,但对于世界大同到底是怎样的,却常有许多人存在误解,误以为世界大同就是世界各国各族完全相同而具有同质化,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现今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已经可以帮助我们对世界大同开始有一些更清楚的认识和期待。总的来说,世界大同首先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全世界各国在制度上具有相对普遍的民主化状态。二、全世界将不再含有强迫性的宗教教义和文化的生存土壤。三、基于前面两点,世界各国所有的民众都普遍拥有个人自主的信仰自由。也就是说,基于以上三点,世界大同等于民众在制度上相对普遍拥有民主,在信仰上拥有个人自主选择权,而具有全世界性的大同特征。这种世界大同并不是使各国各族完全相同和同质化,而是使世界各国各族各民在拥有自己特色文化的同时,且彼此能够拥有和而不同的整体宽容环境,而使全世界都处在万物争荣却能彼此和谐的盛世环境里,这种世界大同应是值得所有人共同追求和向往的。但对于世界大同现今仍有许多人存在误解,他们认为既然随着现今世界文明进程乃至最终要走向世界大同理念,那么世界各国就应该提倡世界主义。也就是说,提倡一个国家应当只为世界争取利益而不应当只专注于自己国家的特定利益,并因此否定了一个国家必须为自己国民和民族争取利益的说法,但这种认识当然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世界大同对于具体个人来说虽然可在世界各国间更自由的往来,在一定程度上会淡化国家边界,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并不等于就不应该争取自己国家的利益,不为自己的国民和民族争取利益。相反的,只要这种争取是遵循了相关国际规则,而不以侵害他国他民为手段,则乃属于正当行为,并不偏离世界共和乃至大同理念。我们可以简单的以一个国家的共和为例来对此做比较清楚的说明。这种世界多元文化且共和的大同环境,就犹如一个国家虽有许多不同的民族和家庭乃至众多国民,他们虽可能都不甚相同甚至互相竞争,但却仍能彼此共和甚至互助,世界大同的情形亦同此道理。综上可见,在世界大同里,各国各族虽是保特各自特色而不尽相同,但却彼此共和彼此和谐,而显世界丰富多采,并且各国各族虽也在规则里互为竞争,但并不彼此侵害,而显共和乃至互助特征。(本文已录入《信仰自由规则》一书)
2023年6月6日
宗教

为何许多伊斯兰教徒所认为的“和而不同”是错误的?

(导言:昨天文章说到了这个世界和而不同之重要性,一者走向共存,一者走向共亡,今天再举例说明“和而不同”乃是从最基本的个人有权和别人不同开始的)为何说今天许多伊教徒所说的“和而不同”是错误的呢?这是因为许多伊教徒所认为的和而不同只包括不同(宗教)群体间的不同,但不包括最基本的个人间的和而不同,对此区别在下面且听我说来。一、什么是个人间的“和而不同”呢?比如说:1.一个人信奉伊教,另一个人不信奉伊教;一个人称赞伊教,另一个人贬低伊教。那么这两个人虽可彼此讨论,但都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言论自由权利,而做到个人间的和而不同。2.又比如说,在伊教徒中间,一个人愿意虔诚度日,并且禁猪肉禁喝酒,另一个人不愿意虔诚,并且日常吃猪肉喝酒。那么这两个人在生活习惯上都应当彼此尊重对方之不同,而不能以宗教教义互相要求,这就是伊教徒个人之间的和而不同。二、今天许多的伊教徒的“和而不同”是怎样的呢?他们所认为的和而不同都只是指着不同(宗教)群体间的不同。比如说:1.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都是不同的宗教,那么基督教、佛教支持退教和改教自由、赞或贬的自由。而伊教则不支持退教和改教自由、赞或贬的自由。对此许多伊教徒就认为,基督教、佛教应该尊重伊教群体的这种无退教和改教自由、无赞或贬的这些做法,而做到和自己这个伊教群体彼此“和而不同”。2.伊教设立宗教小区,以宗教教义要求小区内的民众,小区内采取禁止吃猪肉和喝酒等要求。而基督教、佛教、无神论者则都认为,任何小区内的民众在吃喝上都有自己的个人自由。对此,许多的伊教徒就认为,基督教、佛教、无神论者都应该尊重伊教群体的这种做法,而做到和自己这个伊教群体彼此“和而不同”。三、“和而不同”不只应该包括群体性的不同,更包括了最基本的个人间的“和而不同”我们一般所说的“和而不同”其实就是指着个人之间的和而不同,即具体到最基本的每个人都有权利和别人不同,然后再自然而然的延伸到群体间的可能“和而不同”。而伊教这种不包括个人间的和而不同,只包括不同(宗教)群体间的“和而不同”,实际正是要求在其群体内都遵守宗教教法,而否定其群体内最基本的个人的公共权利,即否定了每个人在公共社会上都有“和而不同”的权利,然后再对外进行扩展并要求其它不同(宗教)群体尊重其此种不同做法。四、总结综上可见,许多伊教徒所说的“和而不同”其实是要求外界禁止批评伊教,并且其群体内没有个人的自由权利(比如包括中东等地区的伊斯兰教国家都普遍存在无退教和改教自由、无赞或贬的自由等现象),即没有个人“和而不同”的权利。这种伊教群体内的互相强迫和外界其它不同(宗教)群体之区别,显然不是真正的“和而不同”。
2023年6月4日
其他

对回民小区一些做法的批评

再者,如果回民小区是指宗教小区,即伊教徒小区,则显然更是荒谬的。因为世界上可以有诸如清真寺、教堂、寺庙等各种宗教建筑的存在,但却不应有基督徒小区、佛教徒小区、伊教徒小区等宗教社区存在。
2023年5月2日
其他

世界上一些国家反对"封闭社区"(ghetto)的例子

什么是"封闭社区"(英文名:ghetto)呢?,简单来说,这种社区不是以国家法律为唯一公共权威,而是在小区内还存在着某些公共性的特殊教条诉求(譬如存在宗教教义的公共诉求,以下都统称为“特殊诉求”),所产生的某种对外界封闭的社区,对于这种"封闭社区",世界上各个国家一般也都会说成是某种的民族小区。但实际上与其不同的是,同样可能会被视为是民族小区的,是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说过世界上也有一些地方有犹太人社区、华人的唐人街等等这样的社区,所以两者一定要区分清楚,以避免混淆。因为后者这种小区乃是一种自然群居,其对内对外都没有施加任何公共教条诉求,所以是属于一种自然形成的、开放式的小区。所以,对于这两种可能会被混淆的民族小区的区别就是:一种是开放式的小区,一种是封闭式的小区。前者是属于一种自然融合,而成为一种自然形成的、对外开放式的民族群居,和其它正常的小区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显其特色而已。而此文所说的是指后者,即"封闭社区",这种社区也是现今世界上一些国家正在考虑如何面对的问题,举例如下:一、丹麦反对“封闭社区”。如图中所言,在2018年,丹麦即将出台史上最严的同化移民(难民)政策。此政策名叫《一个没有平行社会的丹麦:2030消灭封闭社区(ghetto)》,该政策中提到这些封闭社区中太多人对融入丹麦社会持消极态度,导致与欧洲背景不相符的平行社会急速发展,这些封闭社区还威胁了丹麦的社会文化,丹麦是第一个对封闭社区做了明确定义的欧洲国家。二、教皇方济各提出警惕“封闭社区”。教皇方济各改变立场,提出应警惕封闭社区,认为不能融入的流民会形成ghetto(少数民族的集中住宅区、贫民区),是非常危险的。如下图所言。三、加拿大Brossard市居民对可能要建立的“封闭社区”忧心忡忡。四、新加坡反对“封闭社区”,并且该国建立的小区都是开放式小区,其范例在世界上是一枝独秀。如图中所言:多种族的新加坡如何做到了种族和谐?在BBC记者的追问之下,新加坡副总理的这段回答可能出乎大多数小盆友意料之外:新加坡政府通过住房政策,对多种族按比例实施事实上的强制散居,绝不允许形成种族聚集区,以抵消人本性中的阴暗面。五、我国在相关政策上其实也在反对“封闭社区”譬如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这条就是防范“封闭社区”的形成,按我个人的看法,这方面的条例似乎是在借鉴前面所说新加坡的一些成功做法。但此条例目前仍然导致了网上一些人的担心,譬如上面图中的这位博主就是,对于这些人的担心,我看无外乎两点:第一点应该是普通民众看到有公共特殊诉求的群体和自己生活在同一小区,刚开始就会有所担心。第二点应该是在实际实行上,普通民众如果所占比例太少,而有公共特殊诉求群体的比例若占比较高的比例,那同样是会让人担心的,因为可能会产生反向融合。但如果有公共特殊诉求群体只占到很小的比例,那才可能产生正向融合,才不会形成封闭社区。当然,我相信我们国家若真要有嵌入式小区的实行,应该也是缓缓而行,对此我也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目前看到实行的似乎还只是个例,并且在做法上如何,我也并不清楚,所以此文也只是在这里告诉大家世界各国都有在面对这样的一些“封闭社区”现象就是了。当然,对于“封闭社区”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全世界都认识相关信仰自由规则,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都能以国家法律为唯一权威,而任何教条都只能要求自己个人,而不能去要求第二人,那么这种常识认知的界限若是都清楚了,自然也就没有了“封闭社区”的形成了。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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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济各、基里尔、基督邮报、川普是如何说明中东基督徒生存状况的?

(前言:有人问我为何关注和阐释相关信仰自由规则话题,此文所说现象就是其中一个原因了。试问,在全世界所有的公共话题里面,还有比这更重要的话题吗?)以下以四图参读,本文叙述和评论用词也均主要以原新闻用词来指出这些相关事实问题。在以下四图中,方济各、基里尔、基督邮报、川普四者均曾同样指出中东基督徒所遭遇的残酷迫害事实,但这些事实一直以来却很少有人关注和关心。图1:在2016年2月12日罗马教皇方济各和俄东正教牧首基里尔在宣言中宣称,在“不少中东和北非国家,基督徒都遭满门灭绝,整村整城地杀害”。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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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斋节能否在公共道路上礼拜?

要回答此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分辨开斋节到底是属于民俗节日,还是宗教信徒节日。如果是民俗节日,则占用公共空间还可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是宗教信徒节日,则只因宗教徒需要遵行宗教教义进行礼拜,而去占用公共空间,影响民众的正常出行权利,就不具有合理性。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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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伊斯兰教的麦加朝觐不能理解的地方

首先,我们从下图1可见,在朝觐期间,在麦加的该宗教场所的内外侧都人数众多,其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非常拥挤,而我们知道在公共场所若过度拥挤是很容易造成踩踏这种安全隐患问题的。并且从下图2我们可以看到在麦加的这种人群拥挤确实发生过相关踩踏事件。而且我们再从下图还可看到,在全世界发生过的过度拥挤所造成的踩踏事件里,最频繁发生的就是在麦加的朝觐活动,没有之一。其从1994年-2006年发生的踩踏事件共达到了6次,期间造成了许多人员的伤亡。除了上图所说的6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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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同喝一杯水被判绞刑,巴基斯坦妇女比比的故事

(前言:转载此文只为告诉大家宗教言论自由的宝贵性,应值得所有人维护和珍惜。以下内容全部摘自“界面新闻”,未有一字修改。)原文: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3013069779769972&wfr=spider&for=pc正文:九年前因一杯水被判绞刑,这位巴基斯坦妇女终获释出国与家人团聚“回家”两个字,对于53岁的阿西娅·比比(Asia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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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逮捕一中国人,可能面临死刑

今天看到一则突发的新闻《巴基斯坦逮捕一中国人,可能面临死刑》,全文如图所说。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I2KODNTQ0553EI3Z.html对此新闻,我的评论是:看过很多关于巴基斯坦亵渎罪的例子,当地警方把当事人先保护起来是非常必须的,不然其被动用私刑很常见。对此我建议大家若是在一些伊教国家,非常有必要认识这些关于“亵渎罪”的问题,非常重要,因为这不是不知者不罪的问题,而是自身就应给予防范,以防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关于巴基斯坦亵渎罪曾经的一些例子,我百度随便搜索了一下,就有以下几例,值得引起注意:再者,对“亵渎罪”的当事人动用私刑,在该国亦是常见现象,譬如举例下图。所以对在这样的一些国家的“亵渎罪”现象,一定要有深刻认识和警惕,以防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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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犹太教是属于民族性宗教呢?

基督教是属于世界性宗教,这个大家都知道。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由于基督教乃是建立在前期犹太教的基础之上,如此说来,犹太教应该是比基督教来得更原初、更本真才是,也因此更应该成为世界性宗教才对啊!但事实上犹太教是无法成为世界性宗教的,因为犹太教教义本身就是定义为民族性宗教。这是因为犹太教所遵循的乃是圣经旧约,而在旧约里就明文说明,在那时(远古时)神只拣选犹太民族,而不是全世界的人。也就是说,犹太教本身的教义是除了其民族以外,全世界其它的民族都与其无份无关,而只和犹太民族有关。所以很显然的,犹太教一定是,也只能是属于民族性的宗教,而和其它民族的人不存在什么关系。再者,说到基督教和犹太教之间的承继关系问题。在圣经旧约的记载里,神只拣选犹太民族,其目的是为了从犹太民族里最终产生出一位弥赛亚(即基督,下同),并惠及万民,并因此把旧约称为暂时之约,以等待弥赛亚降临,并开启新的拯救。换句话说也就是,在旧约记载里,神专门拣选了一个民族,以让弥赛亚凭借着这个民族而诞生,所以在远古时就先选择和安排了一个人(即雅各,后改名为以色列),然后再从这个人身上发展出了一个民族,这个民族起先就是称之为以色列民族,后来在经历各种亡国后就被改称为犹太民族,这就是旧约的历史部分,然后等待弥赛亚从这个民族诞生。到了后来当耶稣来临时就自称自己是弥赛亚,这时即是新约的开始(也即是公元开始),而新约则不再分民族信奉,而以信者得之。这时也就是旧约和新约交接之时,在犹太民族里有很多人都拒绝接受和承认耶稣为弥赛亚,这部分人即是信奉犹太教,而全世界接受者,即是信奉基督教。前者为民族性,后者则为世界性。接着,我们再认识一下,现在的犹太教实际已不是过去的犹太教,因为旧约里的犹太教在公元初直到现在,实际都是处于一定的停止状态。这是因为在公元初以后,即自从耶稣被犹太人钉十字架的几十年后,古犹大国(前身是古以色列国)开始真正彻底亡国,并被驱赶到世界各地,再没有自己的国家土地,自始以后,犹太教便一直处于一定停止状态,因为已经无国无地可再实行核心教义(如民族和宗教捆绑)。当过了两千年后的1948年以色列复国后,在法律上则开始全盘以西方欧美法律为原则,即政教分离、民族和宗教分离等基督教价值观,所以从此以后,犹太教已是具有个人自由性的民族性宗教,而不再是古时具有固化性特征(即族教捆绑)的民族性宗教,这时实际上也同样是处于一定的停止状态。综上所见,现在的犹太教其实已非古时的犹太教,并且相较犹太教古时教义而言,犹太教从公元初到现在,其实都一直处于一定的停止状态。所以现在的犹太教的实际特点就是,由犹太民族内的个人自愿选择信奉和实行,并且也不外延到民族以外,其属于民族性宗教特征很明显,再者,其也成为了该国和该民族内的一种世俗文化。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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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穆白?什么是穆黑?

前段时间看到有网友提起了“穆黑”这词,与之相对应的,我马上想到了“穆白”这词,因为有黑就有白嘛!对于这两个词语的含义,我将在下面按照其字面意思分别给予说明和定义一下。一、现今全世界伊斯兰教的一些实际情形我们都知道在这里的“穆”是指伊斯兰教的意思,所以按字面来看,“穆白”也就是对伊教好的意思,“穆黑”也就是对伊教不好的意思。所以若要正确理解“穆白”和“穆黑”这两词的意思,我们首先还是要先认识一下现今全世界伊教存在的一些实际情形,而再来对这两词语给予说明和定义。1.无退教和改教自由:从全世界来看,现今的伊教存在无退教和改教自由的问题,且具有普遍现象,这从下图所说的一些伊斯兰教国家可见。(可参下图百度词条“叛教”)2.亵渎罪:从全世界来看,不只中东伊斯兰教国家存在亵渎罪,并且在中亚、东南亚等地区的一些国家都存在亵渎罪问题,足见现今的伊教在全世界并不允许自由赞或贬的宗教言论自由,且具有一定的普遍现象。(可参下图印尼原华裔基督徒省长被叛亵渎罪两年为例)3.宗教教法施行:从全世界来看,不只中东伊斯兰教国家存在宗教教法,并且包括中亚、东南亚等地区的一些国家都存在宗教教法代替国家法律问题,足见现今的伊教在全世界施行宗教教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参下图马来西亚实施伊教教法为例)4.设立城市禁止非伊教徒进入,并设立唯一城市允许非伊教徒居住全世界所有伊教徒所向往和尊崇的麦加、麦地那两城市禁止非伊教徒进入和在其中居住。这种向往和尊崇,亦可说明全世界所有的伊教徒都响应和支持这种以宗教信仰做为进入一个城市的门槛,并已经逐渐的成了共有的价值观。并且除了以上所说两城市是禁止非伊教徒进入和居住,而且在汉志省所有地方都是禁止非伊教徒居住,而只设立吉达市做为唯一允许非伊教徒居住的城市,这些做法亦鲜见全世界的伊教徒有过反对。(吉达是汉志省唯一允许非穆斯林(伊教徒)居住的城市)5.小结:综上可见,现今的伊教确实是存在普遍性的强迫信仰做法。二、什么是“穆白”?接着,我们开始说说什么是“穆白”这个词语。面对以上所说现今伊教的这些实际情形,当一个人催促伊教对以上所说的相关强迫信仰做法进行改革,并认为伊教应该成为一个可供每个人自由选择信或不信、赞或贬的宗教。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认为伊教应成为一个纯属个人式的正常宗教,那么他就是穆白,因为其主张对伊教有益。三、什么是“穆黑”?和以上所说相反的是,当一个人希望伊教成为无退教和改教自由、无赞或贬的宗教言论自由、宗教教法施行,并因此反对伊教对这样的一些强迫信仰做法进行改革。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认为伊教应成为一个强迫信仰的宗教,而不是成为一个纯属个人式的正常宗教,那么他就是穆黑,因为其主张对伊教有害。四、一个人是属于穆白还是穆黑,和其是否是伊教徒无关对此有些伊教徒可能会说:“我是伊教徒,自然是穆白了”。但其实一个人是穆白还是穆黑,主要还是取决于其主张是什么,跟其是否是伊教徒并无关系。如果其个人是支持伊教成为一个可供每个人自由选择信或不信、赞或贬的正常宗教,那么其就是穆白。而如果其个人是支持伊教成为一个无退教和改教自由、无赞或贬的自由、宗教教法施行、设立城市禁止非伊教徒进入,即支持伊教成为一个强迫信仰宗教,那么其就是穆黑。所以可见,一个人是属于穆白还是穆黑,和其是伊教徒,还是基督徒、佛道教徒、无神论者等等都无关,而只和其个人对伊教的相关态度和主张观点有关。五、总结:综上所述,简而言之,当一个人支持伊教成为个人式的正常宗教,那么他就是穆白,而当一个人支持伊教成为强迫信仰宗教,那么他即是穆黑。这其实是很简单的分辨方法吧。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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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强迫信仰包括两方面(1)

今天看到一段视频,我就想说说在一个国家里的强迫信仰宗教所表现的强迫性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这个问题,一个是宗教教法(即成为公共法律)下的硬性强迫,另一个是强迫信仰宗教所产生的人文环境下的软性强迫。以上视频内容正如网友所说的:近日,在伊朗,两名未佩戴头巾的女子在购物的时候被一名男性泼酸奶羞辱。随后现场多名男性逮住了泼酸奶男性,但赶到的警察逮捕了三人,其中两名女性以未佩戴头巾为由被拘留,男子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也就是说,对于这两名未戴头巾女子的遭遇,一方面被当地男性因此泼酸奶,这也就是当地的人文环境下对该地女子的一种软性强迫,另外一方面又因此被当地警察拘留,这也就是在法律上给予惩戒,即实际是对该地女子实施的一种硬性强迫。为了更好的说明强迫信仰宗教包括硬性强迫和软性强迫这两种,以及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关联性问题,我在下面再举个例子来进行说明。在下面两图中,我们看到印尼雅加达的原华裔省长,当时由于在竞选中引用了伊教的经文,虽然这个引用实际上并不触犯当地伊教教法(即亵渎罪),但由于当地一些教众的群情激愤,最后仍然以亵渎罪被判刑两年。(被判“亵渎罪”的起因)从以上事例里我们可以看到,因着当地的宗教强迫信仰环境,而所导致的群情激愤实际也就是当地人文环境下的一种宗教软性强迫,并且这种群体性的软性强迫(即我们过去所说的“教粹”)最终也就导致了硬性强迫,即最终被施予法律定性并判刑。在这里我们也就可以因此明白硬性强迫和软性强迫两者之间的联系性问题:在一个国家里,只要存在强迫信仰宗教的硬性强迫,即宗教教法的施行,那么一般也就会存在软性强迫;并且若存在软性强迫,那么一般又会因此带进硬性强迫。所以这两种强迫具有相辅相成,并互存因果关系。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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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穿着自由、吃喝自由问题,回复两位网友的来信

这几天有一些网友来信,对这几天发布的有关穿着自由、吃喝自由的文章提出看法,以下内容是我就此对其中两位网友的相关回复:1.有一位伊教徒学生来信,说他在读书期间进行封斋,并认为封斋并不象我所说的会有那许多困难,反而是让他自己的意志得到了锻炼,并因此认为封斋是有益的。以下是我对此的回复,也算是对此类言论的统一回复吧:对于你的这个说法,我想说的是,你现在还是学生,一者年轻身体好,二者不用干活,只是白天不吃饭,改为夜间再吃饭而已,自然克服得了。但你要想想,假如有一天你已经四五十岁了,并且白天还要在工地干重活,甚至还要搬砖头,这个时候我不相信你还能够一边户外干重活一边反对喝水吃饭。所以在这里我只想说,你现在还只是在学生阶段,心智还不够成熟,所以对那些艰难人的生活处境还不够同理心而已。当然,在这里我不是说你不能封斋,而是希望你能明白有些人封斋是有困难的,所以正如本文所说的,封斋乃应回归为每个人自由理解教义和自愿遵守,而不是群体性的互相要求和制约,这样理解就对了。2.有网友来信说:“在三十年前一个女子穿个超短裙或露点胸或肚脐,都会遭到一些非议与白眼”,以此来说明此类事和伊教禁戒吃喝的相关约束是一样的软性强迫。这意思是说,相较之下,斋月期间的禁食戒水,以及日常戴头巾的群体性软性强迫也是一种正常的情形。我的回复:穿着清凉等等这些在当时会遭到一些非议和白眼,这些都是属于社会在不同发展时期所自然形成的一种不同道德观感反应,这种道德观感反应是具有动态性的,因为会随着社会的不同阶段和发展而自然调整。而强迫戴头巾、罩袍、禁戒吃喝这些则是和宗教教义有关,是具有教义强迫性而产生的群体性互相约束,这种约束是具有固化性的(和以上动态性不同),并不会随着社会的不同阶段而自然调整和改变,对此只要去看下中东一些国家越来越互相要求遵守教法和虔诚就知道了。所以这两者不是同一回事。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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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族共和里的“回”是指什么?

这几天有网友来信问过去的五族共和里的“回”是指什么,并且我也看到现今在网上也有很多人都误以为当时五族共和里的“回”就是指着现在的回族说的,所以在这里就对这个问题简要回复一下。从下图来看,五族共和乃是指着汉、满、蒙、回、藏。这其中的“回”,并不是指着现在的回族,而是泛指当时的回教民众,亦指回疆各民族,包括维吾尔、乌孜别克等民族。再从下图来看,孙中山先生在当时还说“回教虽众,大都汉人。”。所以对于以上两图,我的综合解读是这样的:当时五族共和里的“回”,主要是指着维吾尔、乌孜别克等信奉伊教的民族(注:当时存在族教合一的普遍现象),并也泛指着当初信奉伊教的众多汉人群体。也正因为如此,孙中山先生在所说五族共和的基础上,接着在上面第2图中就有了再次的解释,其特地指出其中那些广大的回教群体,在民族属性上大都是汉人,其意思是说“回”字乃是(对具有伊教生活习惯人群的)一种泛指,但不是指一种民族,这也可以算是其对五族共和里的“回”字做了一个额外的补充说明。关于这几天我所说回族乃是49年以后才有的民族划分,有些网友对此有所疑问,我在网上查找资料时看到了这篇讲述历史人物的文章,大家可以参读一下,相信对历史上的这些相关情形会有所了解。文章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3651718389429427&wfr=spider&for=pc在此想先说明一点:文中所说的白氏,他在我国历史上的伊教徒群体里应是属于代表性的人物,因为中国回教协会就是其所创立的,所以在这里我认为其言论完全可做参读。以下三图都截自以上链接文章的内容:对于以上截取的三个图片,我分别简要的概括一下,供大家参考。图1:(在1937年)白氏当时赞同使用“甘肃回教救国协会”这名称,但不赞同“甘肃回民救国协会”这名称。图2:白氏当时认为,自己是信仰回教之汉族,而不是回族。图3:白氏说:“但我们好多是汉人并非回族,只是信仰回教,怎能称为回民呢?”(可见历史上有很多伊教徒也认识到“回民”这词存在混淆,而反对使用“回民”这名称)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此类文章中看到当时我国伊教徒的一些情形。在当时众多的伊教徒都清楚知道自己是信奉伊教的汉人,但由于“回民”这样泛民族名称词语的存在,又误导了许多人以为自己在民族属性上又似乎会有所不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时就有许多有识之伊教徒都在反对使用象“回民”这样一些类属于泛民族的名称。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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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政教合一社团?

现今在世界上有一些伊斯兰教团体(或组织,下同)以宗教教义向所在国家的民众提出要求,这类要求譬如要求大众在一些地方禁酒、禁猪肉以及进行相关清真食品审查等等。对于这些要求,有些人认为应当尊重其宗教信仰,并以此约束自己而对其有所让步。但对于此类要求,受到影响的一些所在地民众却又切身感受到生活空间被压缩,而感受到了个人自由权利受到侵犯,而持反对态度。那么对于这些以宗教教义向民众提出要求的团体,我们又应当如何看待呢?本文将对此按照相关逻辑和事实有所阐明。一、正常宗教社团应属于公民社团的一部份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任何宗教社团都和其它社团一样,都只应是属于诸多公民社团里的一部份,而只能是以公民社团里的身份来要求得到国家法律下的权利(譬如信仰自由权利等),此即属于正常的宗教社团性质。二、政教合一社团不属于公民社团的一部份但若是有某个宗教社团以宗教教义去对外进行要求,而非以公民社团性质去要求得到国家法律下的正当权利(譬如信仰自由权利等),则其本身就等于脱离了公民社团性质,而具有政教合一社团特征。由此可见,正常的宗教社团乃是要求得到国家法律下的权利,而政教合一社团则是以宗教教义对外要求权利,而非以公民社团身份去要求法律下的权利,就具有宗教强迫性,对此我认为国家对其就应有所管制。三、政教合一社团所产生的教义要求:1.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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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伊斯兰教女性戴头巾的一点看法

(按:从全世界的角度来说,真正的信仰自由,并反对强迫信仰,从拥有最基本的穿着自由开始得着体现!)在许多人的印象里,伊斯兰教女性戴头巾似乎是一种民族服饰。但其实不然,因为戴头巾既是女性伊斯兰教徒(以下简称伊教徒)遵照伊斯兰教教义的规定,并且还普遍施行于众多的伊斯兰教国家和伊教徒中间,足见其是属于宗教服饰,而非民族服饰。那么,戴头巾既然是宗教服饰,我们就可以说,即便是依照伊斯兰教教义,宗教服饰亦只应是要求神职人员和教徒在宗教场所穿戴,而不应该强制要求普通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穿戴。而即使是民族服饰,民众亦都有自由选择是否在日常生活中穿戴的权利,何况是宗教服饰呢?但从一些事实来看,现今在一些伊教徒聚居区特别是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里,女性日常生活中若不戴头巾就会遭受歧视,甚至可能会因此遭受他人干涉,都已是一种常态现象问题。由此可见,此宗教服饰现今已具有一定的宗教强制特征,且在世界上一些地方都是存在的一种事实。对此曾有伊教徒反驳说,女性伊教徒戴头巾有些是自愿的,所以不能算是强迫特征服饰。但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按照正常逻辑来说,戴头巾既是在相当多地方都存在的具有普遍强制性环境的前提下,那么就不能说有些女性是自愿戴头巾,而只有在众多伊教徒国家和聚集地区都普遍拥有了女性不戴头巾的自由后,那时才可以说所有女性戴头巾都是自愿行为。对此,我要对那些生活在世俗地区的女性伊教徒说,当在世界上一些伊教徒聚集地区女性若不戴头巾就可能会遭受歧视和强制的普遍情况下,那么你在世俗安全地区戴头巾虽然是一种个人自由,但并不应该因此形成一种对那些强制戴头巾地区做法的响应和支持。也就是说,在世俗地区戴头巾虽是一种个人自由,但同时亦必须对那些普遍施行强制戴头巾的地区的一些做法持批评态度,以说明自己戴头巾乃是出于自己的一种个人自由穿戴,而和那些强制戴头巾的地方的做法并不相关。另外,我看到网上有一些夸赞女性戴头巾之美的伊教徒,对此按我看,他们的夸赞实际上只是展示了一种偏执性的引导,因为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来讲,夸赞女性之美都应该是夸赞人美而不会是去夸赞头巾之美,并且一个人戴上头巾之后是否美丽乃因人而异,可见其单单夸赞头巾之美根本上就是为了对宗教强制特征服饰的支持,实际上乃是为了给女性的着装自由戴上枷锁,所以对此类夸赞我是持批评态度的。综上可见,我们都应该认识到伊教徒女性戴头巾并非穿戴民族服饰而实际乃是宗教服饰,并且我们对现今诸如一些伊斯兰教国家所呈现出的戴头巾强制特征乃应给予批评,而不应该选择无视,以维护所有的女性(特别是伊斯兰教女性)都有穿戴自由的基本权利。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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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梵蒂冈名为一国实乃一教堂

这就如同一座教堂和全世界教友互通有无,以宗教信仰联结,仅此而已,实际并不存在真正的国家政治制度。至于梵蒂冈对全世界教友的影响远超一般教堂的影响,乃是基于其权威性(类似名牌商标授权),则是另一回事。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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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和正直的区别

在公共规则上,正直当应在前,善良则宜在后,先有明辨是非之能力,方有宽待他人之考量。否则在公共规则上若是善良在前,则必然缺了正直,就难免有欺压公义,而慷公共之慨行个人之善之嫌。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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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刀叉、手,三种食用方法,哪种最好?

看到下面这个图片,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没想到世界上用手吃饭的地方竟然这么多。从图中来看,直接用手抓饭菜吃饭,主要包括了非洲和中东,以及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区。用筷子吃饭,主要是东亚地区。用刀叉吃饭,则主要是包括了南北美、欧洲和澳洲地区。那这三种吃法哪种最好呢?用手抓而不用工具,就不用说了,不但不卫生,还有失优雅。剩下的就是刀叉和筷子,那哪种好呢?对此我认为餐食本应该是在厨房里就完成的事,从这方面来说,刀叉还要切割,显然没有筷子来得便利。再者,正如有网友所说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做到食物精细制作,也只能是在厨房里完成的事,刀叉显然是做不到的。并且食品种类繁多方面,由于是使用刀叉工具食用,也是会因此产生局限性的。相比之下,东亚国家之所以食物丰富多采,正是和使用筷子有关,因为精细制作并繁杂多样的丰富食品都可在厨房里完成,取材自然要比使用刀叉的饮食习惯更广更丰富。当然世界丰富多采,只要是使用工具就都是好的,但从工具的便利使用、食物制作精细和食物种类的多样性来说,我认为筷子在总体上当然是最好的用法。说到这里,也算是大致把此话题说完了。但在下面我还想再说一个额外的延展话题,也算是对以上所说的做个延伸补充,即:欧美国家为何超级胖子那么多?在我们国内,或者说包括所有的东亚国家,体重达到150斤、200斤就已经会被身边的人说是胖子了,但在美国这都不算胖,只能算是正常身材。并且在美国,300斤以上的胖子比比皆是。那这是为何呢?简单的说,这和欧美国家的饮食习惯有关,而饮食习惯和他们的饮食使用工具切切相关。从刀叉使用习惯来说,其所制作的食品在种类上都比较单一,在制作食品的习惯选材上,很多都是属于高热量高脂肪食品。相比之下,东亚国家使用筷子,其食品来源种类繁多,因为万物皆可食,而达到了食物营养相对都比较均衡。从下图各国肥胖排行榜来看,这些高肥胖率的国家都是拿刀叉的国家,亦可说明这个问题。当然,对此有些人或许会说,欧美国家肥胖率高是因为他们经济富裕发达的原因,但对此请问,日本、韩国、新加坡也算是发达国家吧,或者说至少也是衣食无忧吧,但为何没有象欧美国家这样的高肥胖率呢?由此可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拿刀叉的国家在食物选材上,和拿筷子的国家在食物选材上是不同的。前者选材单一,高热量高脂肪;后者选材丰富,营养较为均衡,并因此产生的结果之不同。所以如果按这样来看,未来的中餐在世界上也应是大有可为的,因为不但食品种类丰富,并且制作更为精细美味,特别是在营养均衡上对人体更为合适,选择习惯中餐的人将会越来越多。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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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些伊教徒也存在着不能共用物品问题

在国内有一些伊教徒同样存在着因严格教义纯洁性,而和非伊教徒不能共用物品的问题,在这方面除了不能共用锅碗瓣盆筷外,还包括了其它的许多物品不能共用,以下将会给予相关举例说明。对此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如果是在自己家里过非常极致的个人生活讲究(包括宗教教义、洁癖、家里愿意接待哪些人等等)都是个人自由,但是在公共社会上性质则就完全不同,而应遵循社会公共原则。因为在公共社会里每个人都只能按公民身份和原则来行事为人,而不能有额外的特权和讲究,否则都不利于社会融合,并且也很容易牵涉到一些具体的公共性的彼此歧视问题。关于近些年来在一些伊教徒聚集区存在的不能共用物品的社会现象,我举如下一些例子,并对其有所评论。一、一些伊教徒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餐具:如下图1所示,伊教徒专用筷子,即非伊教徒则不能使用。下图2则是,如果非伊教徒使用了,或者这些筷子触碰到非清真食品了(即使再次清洗和消毒)都必须照价赔偿,可见教义施行之严格性。对此我的看法是,如果说伊教徒不吃猪肉,那么自然是个人自由选择,因为一个人喜欢吃什么都是个人喜好(包括宗教饮食喜好),愿意选择怎样的餐厅和餐食也都是个人自由,这些都完全没有问题。但在公共餐具上(包括锅碗瓣盆筷)因为讲究所谓宗教教义纯洁性的原因,而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这就有违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原则了,其中至少包括了歧视因素在内。二、不能共用餐桌对此我的看法是,就如前面所说,一个人想吃什么完全可以自己选择,这个完全没有问题。但因为严格宗教教义原因,却不能和非伊教徒同桌吃饭,这就有些违背社会规则和公序良俗了。因为如果伊教徒可以有专用桌,而不能和非伊教徒共同吃饭,那么同样的做法,基督徒也可以要求有专用桌,佛教徒、道教徒、无神论者也可以要求专用桌,等等诸如此类,那么显然无益于社会融合,如果人人都这样,那这个社会将会产生怎样的问题想想都可知。三、在超市不能共用称重设备和收银台从下图1来看,超市里有伊教徒专用称重设备,图2、3有伊教徒专用收银设备和收银台,图4有伊教徒专用结帐通道。对于超市的这些伊教徒专用权,我个人认为其中的不能共用称重设备和收银台本身就已是一种怪象,这些现象都已涉及到了一种公共性的宗教歧视,更是一种公共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然请大家想想,如果伊教徒可以要求专用称重设备和专用收银台,那么基督徒若也有这个要求,佛教徒也有这个要求,无神论者也有这个要求,我看没有哪个超市能够办得到。所以象这种伊教徒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称重设备和收银台,相比于其它宗教徒和无神论者来说,显然就是一种公共特权了。四、不能共用饮水机和洗浴室对于不能共用饮水机这个事,比不能共用水杯更严格了一层,这种要求极致教义所导致的浪费公共资源是肯定的,而专用洗浴区之浪费亦是同理。对于这两件伊教徒专用事例,相信除了伊教徒以外,如果其它的宗教徒,如基督徒、佛教徒、道教徒、无神论者也都同样有这些专用要求,那我相信并没有那家单位和机构能够满足并做到这样的“宏大和极致”的服务,因为单单饮水机就要很多台,洗浴室就要安排很多区了。五、不能共用汽车在下面这两图里,我们看到车身上都写着“穆斯林(伊教徒)专用”,也就是说,非伊教徒是不允许乘坐的,即包括基督徒、佛教徒、道教徒、无神论者等等所有亲朋好友以及其它的一些人都是不允许乘坐的。对此我的看法是,宗教本来应该与人为善,结果当你买了一辆车后,却对你的亲朋好友和大家说:“本车只允许伊教徒乘坐,任何非伊教徒都无权乘坐”--这是多么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啊!对于图中专用大巴士我想到一种情形。就是当许多人上车后,然后司机问询一番后说“伊教徒都可以乘坐,但请所有非伊教徒都下车。”,这种公共性的宗教歧视反正我是无法接受的。总结:从以上各个事例现象来看,国内一些伊教徒确实同样存在着公共性的严格教义纯洁做法,即要求在各种物件上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当然这种要求之严格性并不会象国外一些伊教国家那么严格,也比较不会因共用物品而产生相关亵渎罪这样的问题(比如昨天本公众号发文所说的伊教国家因共用水杯所产生的事例),但从我国公共社会角度来说,仍然需要对这些现象给予警惕和进行纠正,因为这并不合乎社会规则和公序良俗,并且还会实际的产生相关宗教歧视和社会分门别类问题,并不利于社会融合。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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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伊教国家的女性是如何被“自觉”戴头巾和穿罩袍的?(附两视频)

(说明:因昨天文章说要找到另一半视频,以说明完整,今天找到了,所以重新上传这两个视频并发布一下)。正文:前天收到一位伊教徒的来信,说强迫戴头巾和穿罩袍这种事,只会发生在中东国家。并且除了中东国家以外的所有国家,既然都有国家法律了,所以也就不会有强迫戴头巾和穿罩袍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那本身就是违法的。我就想到了网上这两个视频可以拿来说明这个问题,因为视频更为直观。从这两个视频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视频中的巴基斯坦国家虽然不是在中东,但其仍然存在软性强迫女性穿戴的问题,而这种软性强迫恰恰跟法律无关,而只跟当地的文化生态有关。大家看过这两个视频以后就都会知道,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里,一位女性若不被"自觉"穿戴头巾和罩袍是不可能的。视频一:女主持人被“自觉”戴上了头巾。视频二:女主持人入乡随俗,在压力下,不得不和周围女性一样,穿上了罩袍布卡。【后记】昨天发布了这篇文章后,有一位常发私信反驳本人文章的伊教徒,对此文仍然进行反驳,其意思是说:“不穿戴头巾和罩袍的女性,驴比你文明。”(请见图中第一行)--实在让人讶然!可见,在国内有一些伊教徒的基本价值观同样也是存在问题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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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把某个地方称为“小麦加”是很奇怪的事

在网上常看到有些人把国内某个地方称呼为“小麦加”(如下图),其言词似乎是认为用“小麦加”这样的称呼是对某个地方的一种褒扬,但这样的看法其实是对相关宗教问题的认识比较肤浅所造成的,因为“小麦加”这个词的含义实际上并不是象他们所以为的那么回事。(“小麦加”的称呼)若按事实来看,实际的麦加城是怎样的呢?这是一座禁止非伊教徒进入的城市(如下图),这也就意味着这座城市是禁止所有非伊教徒在其中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就要求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面的所有居民都只能是信奉伊教,而无权信奉其它宗教,并且全部都没有退教和改教自由的权利。以及在其中对伊教也就完全失去了宗教言论自由的权利,即只有赞而没有贬的言论自由权利。(麦加城市禁止非伊教徒进入)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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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一些国家反对封闭式小区例子

对于什么是封闭式小区,简单来说,这种小区不是以国家法律为唯一公共权威,而是在小区内还存在着某些公共性的特殊教条诉求(譬如存在宗教教义的公共诉求,以下都统称为“特殊诉求”),所产生的对外封闭式小区,对于这种封闭式小区,世界上各个国家一般都会称之为民族小区。同样可能会被视为是民族小区的,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说过世界上也有一些地方有犹太人社区、华人的唐人街等等这样的社区,但与之不同。因为这种小区乃是一种自然群居,对内对外都没有施加任何公共教条诉求,所以是属于一种自然的、开放式的小区。所以世界上的民族小区乃分为两种:一种是开放式的小区,一种是封闭式的小区。前者是属于一种自然融合,而成为一种自然的、对外开放式的民族群居,和其它正常的小区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显特色而已。而此文所说的是指后者,即封闭式的小区,也是现今世界上一些国家正在考虑如何面对的问题,举例如下:一、丹麦反对封闭式小区。以下为图中博主的文字说明:在2018年,丹麦即将出台史上最严的同化移民(难民)政策。此政策名叫《一个没有平行社会的丹麦:2030消灭封闭社区(ghetto)》,该政策中提到这些封闭社区中太多人对融入丹麦社会持消极态度,导致与欧洲背景不相符的平行社会急速发展,这些封闭社区还威胁了丹麦的社会文化,丹麦是第一个对封闭社区做了明确定义的欧洲国家。二、教皇方济各提出警惕封闭式小区。教皇方济各改变立场,提出应警惕封闭式小区,认为不能融入的流民会形成ghetto(少数民族的集中住宅区、贫民区),是非常危险的。如下图的博主所言。三、加拿大Brossard市居民对建立封闭式小区忧心忡忡。四、新加坡反对封闭式小区,并且该国建立的小区都是开放式小区,其范例在世界上是一枝独秀。如图中所言:多种族的新加坡如何做到了种族和谐?在BBC记者的追问之下,新加坡副总理的这段回答可能出乎大多数小盆友意料之外:新加坡政府通过住房政策,对多种族按比例实施事实上的强制散居,绝不允许形成种族聚集区,以抵消人本性中的阴暗面。五、我国在相关政策上其实也在反对封闭式小区譬如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这条就是防范封闭式小区的形成,按我个人的看法,这方面的条例和新加坡的成功做法似乎有些相似之处。但此条例目前仍然导致了网上一些人的担心,譬如上面图中的这位博主就是,对于这些人的担心,我看无外乎两点:第一点应该是普通民众看到有公共特殊诉求的群体和自己生活在同一小区,刚开始就会有所担心。第二点应该是在实际实行上,普通民众如果所占比例太少,而有公共特殊诉求群体的比例若占比较高的比例,那同样是会让人担心的,因为可能会产生反向融合。但如果有公共特殊诉求群体只占到很小的比例,那才可能产生正向融合,才不会形成封闭式的小区。当然,我相信我们国家若真要有嵌入式小区的实行,应该也是缓缓而行,对此我也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目前看到实行的似乎还只是个例,并且在做法上如何,我也并不清楚,所以此文也只是在这里告诉大家世界各国都有在面对这样的一些现象就是了。当然,对于封闭式小区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全世界都认识相关信仰自由规则,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都能以国家法律为唯一权威,而任何教条都只能要求自己个人,而不能去要求第二人,那么这种常识认知的界限若是都清楚了,自然也就没有了封闭式小区的形成了。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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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素风气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走向善良时,就相对比较容易走向众生平等理念,并因此可能会成为一名素食者,同时也会认为这是一件高尚和有意义的事,而沉浸其中。目前来看,欧美国家素食者越来越多,并且这股吃素风气似乎已成为一种逐渐影响世界的潮流,那这里就有个问题:追求吃素真的好吗?和以上吃素风气不同的是,基督教的圣经和汉文化都是讲究万物都是可吃的(除了基督教有不吃血之差别外),所以在下面我就单以其中的基督教饮食价值观来阐述此相关问题。一、基督教的饮食价值观:1.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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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色列通过相关法案来看何谓国族

前言昨天发布了《何谓国族?》这篇理论文章,虽是理论定义,但现实中与此定义相同甚至是采取法律去定义和实施的国家却是存在的,即以色列国。只是其中不同的地方是,《何谓国族》这篇文章讲的是国族文化应进行自然融合,而自然显出具有国族特征的文化,而以色列国则是直接立法其国家的公共文化(即国族文化)是犹太文化。当然,后者这样立法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其国家所处现实情形非常严峻,对此可见以下说明。正文:从以色列通过相关民族法案来看何谓国族以色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那么在这个国家里,大家认为其国族是犹太民族,还是其中的阿拉伯民族,抑或是全体国民?以色列国在2018年通过了“犹太民族国家法案”,让世界议论纷纷。因为用国家法案来明确定义国家主体公共文化和融合方向,就具有法律要求性,这和自然显出、自然融合的做法当是不同,难怪会遭人诟病。但鉴于以色列跟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不同,因为四围国家及国内都有大量反犹者的存在,并且犹太人口比例也正在国内逐渐降低(目前是79%),这可能正是其国内法案得于通过的原因,以做出明确概念做法,并用法案进行要求,以延缓其未来可能出现的严峻形势。(以色列相关法案通过)以色列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以色列国乃由犹太人立国,其公共文化(即国族文化)是犹太文化,但四围都是伊教国家,并且这些伊教国家几乎都对其采取敌视态度,可谓四敌环伺,该国存在相当的生存压力,譬如过去的诸多中东战争可见。。2.国内犹太人口比例逐渐降低(目前是79%),而该国的阿拉伯人(高生育率)逐渐上升。长此以往,按此种趋势,未来犹太人口降低到50%都是可能的。3.目前来看,我认为犹太教和伊教将很难融合,而犹太人人口比例若下降到一半,不要说犹太文化在其国内的存在即使是现在仍然面临挑战,未来不到一半人口就更不用说了。这也是以色列所面临的问题,并通过该法案定性本国公共文化的原因。虽然以色列这种用法案明确定义和要求的做法,遭人诟病,而不是自然而然、自然融合的一种做法。但这也使我们考虑一个问题,过去许多人包括一些专家所认为的国族概念是指一个国家的全体国民,但若从以色列所明确的概念来看,他们显然都说错了。在这里我们再说一下国族和民族总称之区别,国族概念特别是指着一种具有公共文化性质的特征方面。而其它少数民族的文化则属于地方民族特色,并有其地方和族群文化自由,但和国家的公共文化还是有区别的,或者说不属于一个层次,即主流和特色之区别。而民族总称则是指全体国民的一个总称,也可以以全体国民称之。最后我们再来看下以色列此法案是如何定义相关论国家文化的,即国家公共文化(即国族文化)和一般性的民族或族群文化的区分是怎样的:以色列国家安全部长阿维·迪希特在议会辩论期间表示:“这项基本法律并未威胁以色列少数民族的生活和文化,当然也不会波及阿拉伯语的地位,阿拉伯语仍然是150万以色列公民的母语。”以色列现在的人口数量是880万。他在这一点上的意思是说,国家的公共文化虽用法律明确界定,但地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并不受影响,都属于个人和地方自由。当然他说的这点虽然是对外说明的一种合理性,但其明面上用国家法案来进行对国家公共文化(即国族文化)上的明确定义和要求,其所带来的争议也是必然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