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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的「 完美计划 」

我是拾遗君 法科生之家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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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获授权

来源:拾遗(ID:shiyi201633)

作者:拾遗

拾遗物语

“我不会触犯法律的底线。”

这句话的实质是不是:

“我比你们都懂法律的空子。”


1


鲍毓明的工作经历,

可以用“耀眼”来形容:

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

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

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

中国行为法学会教授,

曾任美国思科公司法律顾问,

曾任美国新闻集团法律顾问,

曾任香港南华集团法律顾问,

曾任中兴通讯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杰瑞集团首席法务官。

所以,毫无疑问,

鲍毓明是一个十分精通法律的人。


2


鲍毓明有一个个人博客,

这个博客叫“律动空间”。

2011年12月1日,

鲍毓明在这里写了一篇文章——《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在参考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做法后,

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

在此,

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

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

鲍毓明不但精通法律,

还钻研过“幼女性侵害”,

知道法律存在哪些漏洞。


3


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人,

一个知晓“幼女性侵害”法律漏洞的人,

如果是一个恋童癖,

如果他要实施性侵犯,

那计划一定会相当完美。


4


他会物色一个完美的目标。

这个目标确实很完美:

一个单身母亲,

一个没有丈夫的单身母亲。

这个母亲生性内向、不善交际,

“女儿闹自杀的时候,

她经常吓得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这个母亲没有什么文化,

“普通话带有很重的南方口音,

几乎阻碍正常沟通。”

这个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

“坐高铁去烟台,

后来觉得高铁太贵了,

就改坐大巴。”

还有很关键点的一点,

就是受害女孩李星星(化名),

从小就磕磕碰碰,

所以母亲一直希望她能好起来。

这个目标真的是太完美了。


5


他会完美地赢得目标的信任。

有人猜测母亲是为了钱把女儿卖了,

但我觉得大概率不是。

为什么?

从母亲知道女儿受害后的反应看,

她应该是不知情的:

“不想活了,想拿把刀劈了鲍某明算了。”

哪怕她收过鲍毓明的钱,

我也不觉得她主观上是想卖女儿。

有很多人猜测说:

“那她为什么要把女儿送给单身男人收养?”

我觉得其实很好理解。

首先,鲍毓明是经人介绍的。

他没有冒冒失失地自己找上门去,

“2015年4月份,两人通过网友介绍,相互认识了。”

这个网友一定为鲍说了很多好话。

其次,鲍毓明的身份太耀眼了。

不要说这位没什么见识的母亲,

就是你我看到鲍毓明的简历,

也一定不会怀疑他是什么坏人。

再次,鲍毓明花了半年时间骗取信任。

媒体是这样报道的:

“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

“大概花了半年的时间……关怀备至。”

想收养一个孩子正不正常?

其实很正常,

社会上想收养孩子的人很多。

再加上半年时间关怀备至,

这真的很打动人了,

所以李星星的母亲跟媒体回忆说:

“鲍某明可靠,确实就像个爸爸,

他的学问高,

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

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

一个母亲希望女儿有一个好的未来,很正常。


6


他会完美地错过13岁。

媒体这样报道李星星第一次受侵害经历:

“2015年12月31日,

跨年那天晚上,

‘爸爸’鲍某明把灯关了,

却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

他指示女儿,不要做作业,

过来坐下,看电视。

黑暗中,鲍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

李星星来到鲍家三个月,

为什么鲍毓明一直没有动她?

因为星星没有满14周岁。

《刑法》第236条规定:

“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

无论女方是否自愿,

都以强奸罪追究。”

于是精通法律的鲍毓明,

完美地避开了13岁。

现在想起来有一点非常可怕,

鲍毓明为何会选择李星星家?

他肯定清楚地知道李星星快满14岁了,

如果李星星很小,

他可能没有耐心等很多年。


7


他会完美地错过养父关系。

4月9日,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

事情说起来话长,

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鲍毓明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因为承认“养父女”关系就是违法的。

知名法律学者罗翔说: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

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

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

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养父就属于特殊职责的人员,

所以鲍毓明打死不认这一点。

2015年,李星星13岁的时候,

鲍既没有跟她母亲结婚,成为继父;

也没有跟她母亲签过什么收养手续,

成为名义上的“养父”。

双方仅仅只存在“口头表达”而已,

鲍毓明就这样完美地错过了养父关系。


8


他可能完美地掌握了有利证据。

在跟李星星在一起的三年里,

根据媒体报道,

鲍毓明对李星星进行了一系列洗脑。

“我们做的事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这么做。”

“不准说‘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说‘你喜欢爸爸,爸爸也喜欢你’。”

…………

这种洗脑让李星星对很多事情产生了怀疑,

“李星星告诉《南风窗》记者,

她后来会‘发病’,

按照鲍某明的要求去说一些话,

但清醒过来后,又感到痛苦。”

而这些“按照鲍毓明要求说的话”,

很可能被鲍毓明录制了下来,

因为李星星说过这样一句话,

“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家里装的摄像头,一定也拍了很多东西。”

这些“按照鲍毓明要求说的话”,

很可能会被鲍毓明作为证据:

“你看,她都是自愿的。”

“我们不是养父女关系,而是同居关系。”

因为李星星和鲍毓明住在一起,

要证明自己是被施暴了,

就得证明自己是非自愿的,

但鲍毓明手里掌握的证据,

很可能就是你“自愿”的证据。

澎湃新闻报道时说了这样一句话:

“另有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

在此前警方介入时,

鲍某明方面曾提供证据,

证实双方的‘恋爱’关系。”

鲍毓明真是又变态又狡猾。


9


他可能还留有完美的后手。

鲍毓明接受媒体采访时,

说过这样几句话:

“她做个事是别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她百般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她却恩将仇报。”

“(她向我提过)非常过分的要求,我没有满足她,没见过那么坏的人,利用网上的热点制造影响。”

看到这几句话的时候,

我有一种担心,

担心李星星母女接受过鲍给的钱物。

如果接受过,而且是多次,

就可能会被鲍反咬一口,

“我们只是交易。”

“他们就是因为我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故意陷害我。”

“你看,我手里还有证据。”

这样一来,母女俩就麻烦了。


10


关于这起案件,

一位办案多年的老刑警说:

“取证相当困难,几乎就是孤证。”

明星姚晨咨询法律专家后说:

“这位‘养父’深谙法律,

擅长自我保护,

懂得如何规避刑法规定,

很有可能最终对其定罪都存在困难。”

鲍是法律高手,极为狡猾。

他做的每一步可能都算好了,

可能都留了后手,

想要取证非常困难。

真是应了一句老话: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鲍毓明说了一句话:

“我不会触犯法律的底线。”

这句话其实就像是在说:

“看,我比你们都懂法律的空子。”

一位网民感叹说:

“法律保护的或许不是善良的人,而是懂法的人。”

这句话让我心里一疼。


11


关于这起恶劣的性侵少女案,

我们普通人可以做些什么呢?

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六件事情。

第一:不要非议李星星。

看到有些人在网上说这样的话:

“三年呐,有多少机会可以逃走,为什么不逃呢?”

“这么多次被性侵,怎么就没保留下证据呢?”

看到这样的话真的很无语,

说句老实话,

这些年看到过很多起性侵案件,

但像李星星这样勇敢的女孩,

真的是少之又少。

她在网上咨询性侵知识,

她去报案,

她跟鲍毓明厮打,

她不服跳海,

她向律师求助,

…………

她几乎做了她可以做的一切。

她不仅仅是受害者,

她更是一个勇敢的屠龙斗士。

所以,真的不能苛求她做到完美,

一个人被强奸了,

还要想尽办法证明自己被强奸,

就已经是个巨大的讽刺了,

你还要苛求她怎么样?

我们不但不应该苛求她,

还要尽力帮助她,

为她提供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治疗,

她受到的心理创伤实在是太重了。


12


第二:不要非议李星星母亲。

很多人在网上骂这个母亲:

“这个母亲肯定有问题。”

“肯定跟鲍毓明有交易。”

“这个妈妈也太不合格了。”

我们虽然同情李星星的遭遇,

但不要急着骂李星星的妈妈,

她受到的心理伤害,

不一定就比李星星轻多少。

不要指责妈妈做得不够完美,

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受害者。


13


第三:我们一定要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一位警察说:

“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

说出这样的话,

是不是意味着这起案件还有其他隐情。

一位网民说得好:

“未成年女孩被性侵,

已经是今天这种情况了,

烟台警方还在推诿,

办案民警找不到,对接人不管,

还呵斥女孩:别总说强暴强暴的。

以前我总是教育孩子:

遇到危险要找警察叔叔。

现在我该怎么教育孩子?

被伤害了先上网曝光吗?

所以,正如《人民日报》所说:

“事关重大,不容烟云缭绕。”

我们一定要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给予相关警方一定的舆论压力。

希望警察努力挖掘鲍某疏忽的地方,

找到直接有力的证据。


14


第四:提供线索,揪出可能存在的黑暗产业链。

在这起案件中,

有两个细节特别值得关注。

一个是“李星星母亲和鲍毓明是通过网友介绍认识的”。

二是“2018年,鲍毓明连续访问了数名‘送养’‘送养小孩’‘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

这两个细节提供了一种可能:

这件事件或许不是个案。

李星星对媒体说了这样一句话:

“不只有我,还有其他小孩儿,

现在我受伤害,

将来还会有别的小孩受伤害。”

所以我们要尽力提供线索,

如果真存在黑暗产业链,

我们要协助警方将它连根铲除。


15


第五:永远别忘了站出来说“不”。

鲍毓明对李星星说:

“你不能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

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

所有人都会讨厌你。”

很多女孩被性侵后,

往往都会被身边人冠以这样的教育。

所以,我想对女孩子们说一句话:

“女孩们,

永远别忘了你也拥有站出来说‘不’,

正面仰头狠狠给混蛋一拳的权利。

被伤害从来都不是你们的错,

你能发光,不是你的错,

是我们这些未曾努力放光照亮黑暗的人的错。”


16


第六:搞臭鲍毓明。

如果最后法律定不了鲍毓明的罪,

大家也不能放弃,

要尽力利用舆论让他身败名裂。

就像武志红说的:

“也许法律最终不能对他怎么样?

但世上还有道德,

失去一切工作,

并且恶行广为人知,

这种滋味儿如何?”

反正就是要让他这辈子,

都活得如阴沟里的老鼠,

见不得人,见不得光。

如果法律制裁不了恶人,

那就让他知道舆论会!”

在一个案子没有确凿证据之前,

我很少着急去评论一件事情,

因为担心事件被反转。

这次为什么要撰写这篇稿子呢?

一个网友说得特别好:

“李星星的事情,发生什么都不叫反转,

只有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那才叫反转。”

什么是善?

让恶人得到恶的惩罚,才是最大的善。

本文转载自“拾遗”(ID:shiyi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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