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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加大农村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2-04-04


巩保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贫困地区农村产业项目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项目建设,促进贫困地区乡村产业发展。一是推进乡村产业集聚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按照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支持各地建设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3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811个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投资234亿元,推动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营销,健全经营组织和服务体系,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建设中,适度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88个国家级贫困县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安排1.7亿元资金,支持20个国家级贫困县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21.2亿元资金,支持212个国家级贫困县所辖镇(乡)建设农业产业强镇。二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通过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各地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共安排59.96亿元,支持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厕所建设和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项目。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5700万元,支持19个国家级贫困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16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部分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至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明确到2022年中央财政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此外,国务院扶贫办出台《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明确支持贫困县根据资源禀赋和脱贫攻坚需要发展乡村产业。


二、关于提高转移支付比例缓解贫困地区财政困难 


近年来,中央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增强地方财政统筹能力,增加对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一方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明确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另一方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通过适度扩大财政赤字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加大对贫困地区等财力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9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4359.86亿元,同比增长7.4%;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增长18.9%;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超过2万亿元,增长9.9%,高于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增幅。


三、关于完善政策吸引生产要素向乡村聚集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乡村汇聚,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汇聚,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把二三产业留在乡村,把就业创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的市、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指导地方在村庄规划过程中,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三是强化信贷支持。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2020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担职能作用。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全国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推荐名单的通知》,促进金融支持旅游扶贫。四是加强创新创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落实对返乡创业人员的税费减免、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引导返乡下乡创业。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扩大岗位,开发更多新型业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形成就业促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部署和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17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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