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1-02-01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农户宅基地合理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针对制约农村村民住宅合理用地需求的突出问题,今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规划空间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转用审批、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系统提出解决措施一是加强规划管控,要求各地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二是计划指标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三是改进农转用审批,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政府批准。四是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县域范围确实无法落实的,可按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落实,并明确要求不得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

 

在村庄规划方面,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地方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同时,要求地方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满足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用地需求。

 

二、关于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 


农业农村部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制发加强管理的政策文件。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这两份文件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两部门在宅基地规划、供地、审批、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对规范宅基地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健全了宅基地管理体系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负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在审批环节上,要求乡镇政府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在监督环节上,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在执法环节上,要求各地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推动地方探索将宅基地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

 

三、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对面积超标、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占用、权属来源证明缺乏等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区分不同主体和历史阶段,在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分类处理。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对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对包括农民住房建设占用耕地的存量问题开展摸底排查,进行分类认定分步处置。我部正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和分类处置意见,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工作。

 

四、关于加强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先后编印了《农村宅基地工作手册》《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并印发各地,全面宣传解读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今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列举了当前8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情形,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告,发出“零容忍”新增违法违规行为的强烈信号,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抓好宅基地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坚持疏堵结合,指导和督促地方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强化宅基地监督管理,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推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感谢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1日


关于转载和征稿

1、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转载请联系我们设置白名单。

2、征集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相关稿件。来稿请告知单位及联系方式,发表时将署作者名并标识原创。


联系方式

微信:Mr_zhu198312
邮箱:zhulijun@51jianku.com
电话:4008315151

 

广东部署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

韶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

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

《巴南区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南》(征求意见稿)

江西余江举办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题培训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答复调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的建议

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广东将用三到五年推动农村颜值“大提升”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十一月底上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农村宅基地相关条款

广东省化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渌口区颁发首批《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农村宅基地相关条款

农业农村部将深入研究乡贤回乡翻建新房和“积分建房”等问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高州市《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附政策解读)

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化解“空心村”问题

韩长赋:以更大力度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内在要求、权利性质与实现形式

《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附解读)

两万农户为什么愿意拆自己的房子?——基于余江县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江西赋予乡镇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权限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加强宅基地基层执法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

广东信宜颁发首批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视频)

农村宅基地有偿分配政策改革探索——浙江典型案例及理论分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农村宅基地“自主治理”初探——以杭州市八一村的实践探索为例

人民日报:积极稳慎推进农村宅改

宅基地改革并非让城里人下乡买房

农村离婚妇女住房权益如何保障?温州龙湾这么做

农村宅基地产权结构的经济分析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答疑

宅基地确权案件的司法审查(最高法裁判要点汇总)

韩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安排(视频)

设计激励机制 让宅基地使用权“动”起来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8类问题实行“零容忍”

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农业农村部对“关于扩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地区范围的建议"的答复

这个地方外地人可“买”宅基地使用权——各地宅基地改革试点梳理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宣传标语

河北省农村住房建设方案集100例

广东省宅基地政策30问30答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点击“在看”的人最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