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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两个性贿赂,一个祸国,一个殃民

法之剑 法之剑 2023-10-06

文|庄志明律师

下午看到两个色诱的新闻,一个是色诱医生的: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代贿赂的方式有的给钱,甚至情色交易。巨额贿赂以后,双方的利益关系变得稳定。有些医药代表和科室主任,形成了很铁的关系。特别强大的医药代表,会和院长产生了利益深度绑定。记者梳理发现,医院院长被查实、被举报权色交易的案例有很多。

这个新闻的话题叫 #医药代表性贿赂医生# 

笔者是律师,看到“性贿赂”一词便产生普法的念头。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受贿罪(包括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所得均为财物,即物质利益;色诱交易本质上属于精神利益范畴,精神愉悦不属于物质利益,所以单纯情色交易的“贿赂”其实是不构成犯罪的。

精神利益可以换物质利益,物质利益可以换精神利益,但精神利益不等于物质利益,是不是很绕口?

简单说,科室主任睡了医药代表,出于感谢给医药代表提供了便利,未从中收获物质利益的,科室主任的“光睡”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相反若是白老师(白居易)出手,说不定就是一首脍炙人口的爱情诗。

但实际情况是睡医药代表只是一方面的内容,更重要的内容是从医药代表那里获得物质回报:“一位医药代表告诉记者,药代还会按照药品利润率给医生去分成。如果医生表明会提单子,或者已经提单子了,药代会有好处表示。在药品或耗材不断消耗的过程中,药代也会按照销售量给医生提成。其中最挣钱的还是设备和耗材,一台设备几百万上千万元的都有。大型设备国家有专项资金,但是采购过程经手人多,腐败情况也很多。

财色双收,这是医疗界某些人员的日常,恐怕宇宙上也只有这个行当有财色双收的机会,通常来说都是破财获色,财色双收难于上青天。但医界存在千里送*+千里送财,要多爽有多爽。

当下医疗业的反腐正进入深水区,反动势力开始威胁了:“要真彻查,大专家被抓了,让刚毕业的小年轻看病,患者放心吗?”“这样搞下去,公立医院医生为自保都跑私立医院去了,以后还能指望在公立医院便宜看上病吗?

这种声音是典型的既得利益者发出的声音,妄图恐吓人民群众。问题是人民群众被医界恐吓得还少吗?到医院大气不敢出,要多少给多少。良心拷问,医院的收费真的合理吗?回答是——不是,请见大屏幕:

南粤清风网指出,如今,医蠹被拔除,医院采购成本、群众就医成本明显下降。据统计,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今年1-5月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6.6%、21.4%,人均就医成本下降1400余元。

这是医疗业反腐败实实在在的成就,给人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既得利益者看到反腐败反到自己身上了,那是必然要恐吓的,他们恐吓人民说明反腐败的工作有成效,一个有成效的工作能半途而废?显然是不能的,必须坚持下去,死了张屠夫,就吃带毛猪了?不破不立,少了些医蠹”,天塌不下来。

再说另一个色诱新闻,奶奶的,反向色诱:

黄某是一个潜藏了长达17年的间谍,被抓获前,她是云南省某省直机关的工程师。2002年,黄某赴境外某国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间,一位看起来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男子出现在黄某面前。尽管黄某当时已经成家,但她还是和该男子有了不正当关系

有夫之妇在国外留学期间被美男策反,成为间谍。非常气愤的是黄某潜伏了17年,17年得提供多少间谍文件啊。更可笑的,戴绿帽子的丈夫还协助她,不得不说黄某真的是个奇才啊

不过我必须我提出一个纳闷:“黄某赴境外某国留学攻读硕士学位”,其时她已经是省直机关的工程师了,谁批准她去国外留学的?经费谁承担的?是不是为了“镀金”回来提拔的?

如今很多留学、讲学、游学等和个人的晋级晋升联系起来的,不看工作成绩看证书,这都是什么王八蛋想出来的考核制度啊?

如果黄某的这次留学为了“镀金”便于晋级晋升,这么好的机会她是怎么得到的?她被人色诱前,有没有色诱过别人,毕竟这些事往往触类旁通的,我认为要好好查一查!!!也说不定美男计从黄某留学之前都开始策划了。这种挖地三尺的倒查大有必要。

黄某的犯罪行为也是财色双收,最终黄某获刑十年,不冤枉她。

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都改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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