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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责令删帖到一系列执法错愕事件,好叫人伤神…

大漠鱼 思享一角 2023-09-07

8月25日下午,我们当地网信办打来电话和我说,24号我在微博上发了一个视频,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希望我能将微博撤下。当时我在高速上开车,大概一个小时后,在某服务区停下车,也没多想就将该条视频微博设置为“仅自己可见”。


这是一条怎样的微博会又一次引起网信办的注意?对,就下面这条。


当时,网信办的电话是这样说的:吉林方面称,视频中的两名辅警不是在高速路上查车,而是上高速处理一件事后往回走,正好被网友拍到。鉴于你的这条微博造成很大影响,而且事实并非像视频中所说,希望你删除这条微博。


既然是官方要求,我自然是不敢违背的,于是做了隐藏处理。


这两天反复观看视频后,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双方对话逐字逐句,听得清清楚楚,辅警起初称,在高速上停下车只是“歇会儿”,其后又说“问道”,丝毫没有流露出一丁点上高速办事的意思。吉林官方的说辞,怎么越听越像编故事、找借口呢?


“歇会儿”、“问道”、“处理公事”,哪哪都不挨着,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吉林官方只是想通过我们当地网信办给我施加压力,最后达成删除微博的目的。


我对网络主管部门一向保持着敬畏的态度,其中很大原因在于,万一我发布的内容有一丁点出入,这个造谣的罪名就坐实了。所以,只要有官方的辟谣,我是不敢质疑的。


其后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猜想,我费了好长时间上网搜索,看看是否有这方面的消息。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番折腾后,相关信息还真让我给找着了。


原来,同样的内容,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快手号【BRTV新闻】8月24日有过发布。“沈阳网”8月26日也有发布。不过,BRTV的发布似乎已经删除,同样不复存在的相同内容还有“小记杨威”的发布,而沈阳网的发布内容至今还有保留。


辅警上高速查车是否合法,这个简单的问题无需讨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让我不能释然的是,一件确确实实发生的事,官方为什么不去纠正其中的错误,反而行龌龊之举,通过公权力向内容发布者施压?而且这件事,至今没有看到来自吉林官方的情况说明或通报,讲明白一件事有那么难吗?


前天晚上,我就搜索内容向我们当地网信办做了说明,并恢复了微博内容。


今天说这件事,不是要身为执法者的有关方怎么样,因为我们根本没能力把别人怎样。找借口的理由有千千万,收拾一个平头百姓的手段有万万千。我只是想问,把问题捂起来,问题就不存在了吗?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当下最时髦、最具能量的官宣口号,但为什么官方出现问题的时候,这些口号就变成了对别人的单方要求?


再来看一件事。


民警酒后在洗脚城殴打残疾人士,案件拖了9个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而打人者仍在岗工作。


2022年11月12日,陕西商洛车管所民警赵某酒后拳打脚踹一名在洗脚城端茶送水的残疾人宋某,致使宋某右尺骨骨折、外伤性头疼。暴打场面可谓惨无人道,异常激烈。然而,在有伤情鉴定、有监控视频、有旁人作证的情形下,报案至今9个多月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打人民警好像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照旧上班。


这得是多大的血海深仇,才能对一个残疾人下如此狠手?最可气的是,车管所负责人居然厚着脸皮解释称:停止职务,不是说你就不到单位来了!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挨打的是民警,施暴者是不是也该吃吃,该喝喝,该上班上班,啥事没有?说到底,正因为违法犯罪者拥有着特殊身份,以此才享有了各种被庇护的特权。法治如此双标,公平、公正执法该从何谈起?


商洛民警殴打残疾人的事,通过媒体爆料后,会不会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我不知道。但有一个必须强调的问题是,官方面对负面舆情首先得端正态度才行,而不是视而不见、充而不闻,更不能是利用权杖威逼打压负面舆情曝光者。


说到这,突然又想到近期沸沸扬扬的盐城“法官客串检察官”事件。


2017年,江苏滨海反贪局为了完成“反腐业绩”,在局长刘文胜的亲自指挥下,硬生生地给农民企业家陈德实安插了一条“行贿”的罪名,并通过滨海法院之手实报实销地判了陈德实8个月的有期徒刑。陈德实是否构罪,从律师掌握的证据,以及媒体报道中已有答案。但是,只要权力拥有者想让你构罪,你无论多么努力,终究是枉然的。于是,在法院审理陈德实的案件时,就出了奇葩的一幕,承办法官许连在宣判的当天,既充当着审判法官,同时还客串了一把检察官。然而就这么一个浑的再不能再浑的法官,竟然被当地官方赋予了“铿锵玫瑰”的美誉。(相关内容参看文章下方链接)


“法官客串检察官”事件,此前一度成为网络霸屏事件,网友的口诛笔伐可以说振聋发聩,但是滨海法院方面,始终不予理睬。在铁的证据面前既不认错纠错,也不对沸腾的舆情予以说明。正如吉林辅警高速路口查车一样,把丑闻的消解寄托在舆情散热之后。
最近,“法官客串检察官”事件又添新内容。8月22日,有媒体发布消息,江苏一名女法官被实名举报,当地纪委监委开会通报,为该法官“正名”。看到这则消息后,很多网友发文呼吁滨海县法院:还不赶紧为许连法官“正名”?《 依葫芦画瓢,请滨海纪监委为法官许连正名 》  《 还原真相,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 》

我很清楚网友揶揄声背后的真实表达是什么,但官方就执法人员的负面舆情给予正面回应,应该是一个必须的态度。任谁都知道,执法者不同于普通百姓。因为执法的公正与否,不仅关系着法律自身的尊严,更关系着被执法者的生计,甚至身家性命。
我一直认为,要做到依法而治,执法者必须率先成为守法典范,只有你先做到了,才有资格教导别人怎么做。就比如一个糊涂蛋老师,自己都一脑袋浆糊,还能指望他教出什么样的优秀学生?所以,我固执地以为,法治这把利器首先得从执法者身上试刃。要知道执法者的权柄犹如野兽的獠牙,不把獠牙挫平,伤人终究是无法回避的。
现实生活中大家也看到了,上方的、喊冤的哪一件不与执法者相关联?而这样的事一如既往地存在着,只能说明执法者的枉法成本实在是太低了,低到在他们的心目中,不信手挥舞执法权杖,都不足以证明他们高人一等的优越。
权为民之所赋,亦为民之所用。但是今天,民为权力所侵之事频频发生,难道还不足以让人警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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