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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制定《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1-02-01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45号


陈桂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订《广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户多宅”问题


一是积极完善管理制度。为指导各地抓好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我厅第一时间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19〕73号)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担负起宅基地行业管理职责,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指导各地规范宅基地分配、审批管理等制度。二是深入宣传“一户一宅”政策。整理“广东宅基地政策话你知”,联合南方农村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厅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力求使“一户一宅”理念深入人心。三是通过“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逐步理顺部分“一户多宅”问题。2019年12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登记范围、登记申请主体、确权登记原则、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部署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由各地政府以“总登记”方式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任务。力求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部分“一户多宅”、超占面积等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在此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户一宅”要求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实现农村村民户有所居。


二、关于宅基地闲置问题

  

一是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鼓励各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引导企业参与盘活利用工作。二是以“三旧”改造为抓手促进闲置宅基地合理高效利用。2019年8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省自然资源厅同步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支持旧村庄整体连片改造、探索实行政府裁决和司法裁判、制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具体规定等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我省完成旧村庄改造项目1499个,完成改造面积16.91万亩,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平均增加2.4倍。三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我省佛山市南海区自2015年2月开始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相关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2019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扫清了法律障碍。目前,国家和省正研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通过收回整理后依法入市的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

  

三、关于宅基地建设布局不合理问题

  

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村庄规划工作的有关要求,把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需编制村庄规划的1688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应编尽编率达100%。在村庄规划的“规划图”中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建设范围线等规划控制线,划定不超过现状建设用地20%区域作为有条件建设区,作为村庄未来发展的备用地,为农村宅基地建设提供规划保障。但是,不可否认,不少地方依然存在建议反映的规划难落地、宅基地建设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政府《关于研究农村风貌提升、住房管控及宅基地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要求,在今年部署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对宅基地建设的空间响应能力,优化宅基地布局,提升农村风貌。

  

四、关于尽快制定《广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今年2月份,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省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要求将其作为今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会议明确请省司法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抓紧制定关于宅基地管理的省政府规章。省司法厅已将《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列入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计划预备项目。目前我厅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推动办法尽快出台,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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