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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反洗钱问答汇编 2022第11期

券商合规小兵 合规小兵 2022-09-22








2022第11期


券商反洗钱问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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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客户尽职调查与风险等级划分】

【受益所有人识别】

【名单监控】

【反洗钱培训】

【非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



客户尽职调查与风险等级划分

问题1: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建立代销关系的,由本公司客户购买对方公司产品,需要要求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提供反洗钱身份识别材料吗?需要反向识别对方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吗?

观点:基金公司和券商签订代销协议,里面都会有专章约定彼此的反洗钱履职内容。实际执行过程中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对客户双监测。如果基金公司有客户识别、可疑交易甄别等需求,会联系代销机构协助。代销机构每年也要配合基金公司完成本机构反洗钱情况的持续尽调,基本都是调查问卷形式。


问题2:如果一个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的机构户,因为无法过来办理销户、无法强制销户等原因,前期被公司评为了高风险。那如果公司现在对这个账户进行了冻结操作,客户账户资产仅剩1000多元,从洗钱风险管控角度来说,是否可以下调风险等级?

观点1:正常评级,账户已冻结,按照评分情况定级即可。如果降低风险,假如客户后续真来销户,存在按照低风险客户来处理的风险。

观点2:还是要维持高风险,强化尽调有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尽调确定是否维持业务关系,或者终止业务关系,这个结论是要高级管理层审批的。而且高风险客户,在可疑监控模型中也有单独的指标进行监控,所以调低风险等级影响的不仅仅是评级流程。

观点3:可以在列入高风险后,强化尽职调查一次。然后根据尽调结果采取冻结措施,后续就可不再进行强化尽调。


问题3:对于低风险等级客户,在前一次评级到期后需重新评级的大量数据,是否可以做批量处理?

观点1:一户一流程,不批量。

观点2:可以设计低风险客户到期半年提醒功能,某反洗钱系统可以实现。低风险客户复评到期前半年,系统首页做提示,营业部的经办人员可以提前看到自家低风险客户未来半年内复评到期的情况以及具体到期的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手工发起复评。


问题4:前期中登发布的关于扩充职业类别的工作通知,提到对于无法联系客户核实职业类别或客户不配合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依据《反洗钱法》《证券法》等规定采取管理措施。请问各券商对此采取了哪些措施?

观点:三限。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撤指定和限制办理新业务。


问题5:风险等级初评有碰到过业务部门要求当天评级的情况吗?现在最快也是开户后第二天下发流程,请问有当天就下发评级流程的吗?一些业务部门比较谨慎,不评级不可办理业务,但又有马上办理业务的需求。

观点:可以采用线下评级方式。



受益所有人识别

问题6:下列案例中,产品户受益所有人如何认定?

案例:某产品户的份额为一家普通企业100%持有,经对该企业进行穿透后属于国资委,受益所有人应认定为这个产品户的基金经理,还是穿透后的这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针对产品户,164号文规定为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的自然人为受益所有人,不存在的认定基金经理为受益所有人。如上案例中,份额超过25%的持有人为普通企业,不存在自然人持有,是否有必要再行穿透,是否可以直接判定基金经理呢?

观点1:法定代表人,虽然产品的份额持有形式不是自然人,但是通过穿透能够识别到某个自然人。

观点2:法定代表人,具体依据为235号文如下规定:“义务机构在充分评估下述非自然人客户风险状况基础上,可以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视同为受益所有人: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2.经营农林渔牧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于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问题7:对于信托公司的受益所有人识别,是不是对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要求进行穿透识别?目前在识别受益所有人过程中,信托公司客户说没办法全部识别,其他券商都不这么要求,只有某券商要求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进行穿透识别。

观点1:是。

观点2:实操中信托公司的说辞都是一模一样的,愿意配合的极少数。大部分信托公司不愿意提供委托人信息。


名单监控

问题8:是否要对产品管理人的控股股东进行黑名单回溯?

观点:需要的。

追问:同一管理人的多个产品账户,因管理人控股股东曾受到监管处罚,出现相同特征的黑名单回溯预警,是否可以批量处理流程?

观点:需要看账户统一管理的维度,根据公司账户统一管理的逻辑来。每个产品户是一个独立的客户,不能按照管理人进行一人多户的合并,因为每个产品的受益所有人、经办人可能是不一样的,按照管理人进行一人多户的合并,不是很合理。


反洗钱培训

问题9:如何给公司高管做反洗钱培训?有哪些注意事项?

观点1:反洗钱监管形势和动态,最新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析,证券机构洗钱风险管理关注点。

观点2:反洗钱处罚对各业务条线的影响。


非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

问题10:对于投行业务中的ABS、债券代销,反洗钱应如何要求和落实?

观点:要求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要做反洗钱工作。

追问1:相关资料难以获取,如何在实际中落实?

观点:尽量公开收集信息,留存和客户沟通记录。


往期链接:

券商反洗钱问答汇编2022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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