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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估值法的债基,是啥新鲜玩意?

小巴 理财巴士 2023-06-07


本月初,又有基金公司扎堆上报了。


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新基金上报表格中,20多家基金公司上报同一基金品种——定期开放式债券基金。



从这26只债券基金的名称上来看,持有期最短的是6个月,最长的是39个月,持有期1年的产品共有17只,占比最高。


定开债基没啥大不了的,但特别在于,有业内人士说这批定开债基里面会有使用混合估值法的债基,但最终哪些基金会用混合估值法还不确定,具体到时得以基金合同为准。


混合估值法是啥意思呢?


就是对基金估值的时候,部分采取摊余成本法,部分采取市值法。


摊余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按照买入成本+利息计算每日净值。


假设你买了一个100块,年息4%的银行理财产品,持有满一年的话,本息和104块,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就能算出每天的收益;


这样一来,即使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有波动,在净值曲线上是体现不出来的,收益就像是稳稳的一条向上走的直线。


像之前很多银行理财产品,都是用的摊余成本法,然后给你展示预期收益率。


但现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实际上资产的价格是随着利率的变化而有所波动的,有可能涨,也可能跌。


所以咱们之前也提到,央行出台资管新规之后,要求打破刚兑,不少之前用摊余成本法的产品都要向净值型转变,用市值法来估值展示。


市值法,就是净值会按照实际价格走,直接反映资产价值每个交易日的涨跌,这样每天的收益就不是固定的了,体现在表格上就是一条上下波动的曲线。



所以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话持有体验比较好,你看到的都是展示的预期收益,就算有波动也不会体现出来;市值法更能准确地反映产品当前的市场价值,也可以让大家正确认识到产品实际上潜在的波动和投资风险。


当时资管新规鼓励用市值法估值,不过也做了一些补充,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且持有到期的债券,可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


所以资管新规之后,定开债基是债基里面唯一能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


那么这批定开债基用混合估值法之后,就结合了两者的特点,以1年封闭期的定开基金为例:


如果买入的债券到期日1年以内且一直持有到期,这部分可采取摊余法估值,减少净值波动;


封闭期之外到期的债券则使用市值法进行估值,相比完全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基金而言会相对灵活,不受期限限制之后也可以增厚收益。


不过在收益方面,也很难说混合估值债基与普通市值法估值的债基哪个收益更高。


作为一个创新品种,采用混合估值法的定开债基看起来是兼顾了波动和收益,咱们可以先做一个了解,不过目前还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


1.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具体投资比例尚未确定根据市场估计这类产品摊余成本法的比例可能不超过50%。


2.这批产品投不投股票、投不投可转债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需要以基金合同为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开放式债基的杠杆率上限为140%,而定开债基的最高杠杆率则可以达到200%。


咱们说,杠杆是把双刃剑,虽然杠杆越高,博取超额收益的可能性越大,但产品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越大。


而使用混合市值法的定开债基,也会比之前单纯摊余成本法的定开债基更容易受到市场行情影响,净值波动更大,这也是盈亏同源。


如果考虑投资的话,绕不开的问题依然是封闭期。


封闭式基金认购结束之后就不能申购赎回了,直到封闭期结束,定开基金虽然在中间会定期开放申赎,但仍然有一段时间的封闭期。



因为现在处于市场底部区域,大家可能会有“上车”的计划,如果买了带封闭期的债基,后面想把钱拿出来投资权益类资产就没那么容易了,就算个别封闭式基金支持场内交易,也可能会有折价风险。


另外,债基之前已经涨了挺多了,从10年期国债收益率来看,也处于一个相对低位,再往下的空间不太大,要投资债基的话,对收益的预期也不要像之前火爆时候那么高了。



所以还是像之前咱们在《这些低风险抢手货火爆背后,需要警惕》里面提到的,为何要把资金锁定在某个债基产品上,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而对于债券基金,最重要的其实还是配置的价值,用债基这类稳健品种去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着眼于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也可以作为资金的“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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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巴士发布时间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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