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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房,合伙一起买咋样?

小巴 理财巴士 2023-06-07



当资源不够的时候,人们总是会想到“人多力量大”,能不能大家一起,凑个队搞事呢?


之前小巴说过合伙开店的事,这不,前几天又有个朋友问小巴,要不要和她一起投资一套广州的房产。


因为她一直有当包租婆的执念,也觉得未来只有一线城市的房子靠得住,而一线城市里又属广州的房价最亲民。


所以,尽管她不在广州,也想投资一套广州的房产来收租。


但因为广州有些地区限购,再加上她自身的资金有限,就想和小巴一起出钱,合伙买房。


其实朋友提出这个想法是能理解的。


房价涨了这么多轮,大部分城市的房价都不低,一些地方的县城房价都上万了。


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果没有家里的支持,自己买房上车很难,想投资房产的,投资门槛也变高了。


如果可以合伙买房,刚需的,就你住一间,我住一间;


投资的,买了房子之后,平时分租金,等卖了房子,就一起分房款。


想想还是挺爽的。



但是接下来,小巴脑海里的浮现的,是买完之后那种纠缠拉扯,伤感情又伤钱的画面。


小巴这就来数数3个明显的bug:


01 利益分配很难做到绝对公平


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合伙买房都很难做到绝对公平的。


如果是自住,一般来说,房子每个房间的房型、朝向、面积都会有差别。如果大家看上的房间不一样,那就皆大欢喜,如果都喜欢同一间,要怎么分呢?


如果是投资,大家的付出都一样,就比较好分,收益一人一半。


但是经常会有大家付出不对等的情况,就算两个人出了一样的钱,如果有一方用了珍贵的首次贷款,双方的付出就不一样了,这其实算是无形的支出。


在双方付出不一样的情况下,钱该怎么分,就很容易扯皮了。


02 卖房容易有分歧


买房的时候大家思想相对同步,但卖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存在分歧。


什么时候卖?什么价格卖?


如果其中一个人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钱,或者结婚了,想和另一半一起购房。


而合伙的朋友不想卖房,也没有钱买下剩下的部分,双方就必须有一个人做出让步。


小巴之前看过一个案子,说两个闺蜜一起在重庆买了房,首付和按揭都是均摊的。


两人搬进这个房子住了2年,后来因为其中一个恋爱了,两人又先后搬了出去,然后就把这房子拿去出租。


再后来,其中一个要结婚了,就想卖掉和闺蜜的房子,再去和男友买婚房。


但另外一个女生不同意,觉得这房子现在有租金可收,另一方面,看着也还有升值空间,所以不同意卖房,但也没法掏额外的钱收购房子剩下的占股。


两个人就只能僵持在那里。


更夸张的,是之前还有10人凑份投资买房的案例,买的时候一拍即合,但到真要卖的时候,就知道要10个脑袋达成一致,得有多难。



03 购房款可能有去无回


如果双方在购房的时候,没有签好协议,做好公证,就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尤其是房本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那种,其他人连房子被卖了都不知道。


你要知道,人性常常是经不起考验的。


合伙买房有“人财两空”的风险,所以小巴不仅自己不考虑,也不建议大家选择。


但如果你有非常强烈的意愿,就要合伙买房的,就得注意最重要的2个关键词——利益与产权。


01 事先协商好利益如何分配


买房之后可能出现的利益纠纷,都应该事先协商好,免得买了房子之后闹得不愉快。


比如上面说的,出资方式与金额、房间分配、占用首套房贷款、购房资格的补偿,以及啥时候卖,卖出之后,双方的钱怎么分?


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就是如果买了房子之后,其中一方出不起原先约定的房贷,双方调整了房贷比例,房款又要怎么划分?


不要因为关系好或者觉得难为情,就口头约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最好能进行公证,这才是对大家真正的好。



02 在房产证上标明共有方式


如果没把名字写房产证上,以后很可能会吃大亏,所以建议所有出资的人,都把名字写上。


当然,有些地方认定首套房贷款是看名下有没有房产的,有些人为了首套房贷资格会不写名,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然后写名字的时候,也需要注意选对共有方式。


共有方式,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虽然都写上了名字,但以后对房屋的处理上有很大不同——


共同共有,卖房就需要两个人都同意才行;


按份共有,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比如其中一个人拥有2/3以上的份额,那ta想要卖房,就不需要经过另外一个朋友的同意。


而且按份共有的话,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等到想退出的时候,可以转让给合伙买房的朋友,也可以卖给别人。


所以如果是投资房产性质的话,按份共有比较合适,卖房这种大事,让出大头的人来做决策,份额可以转卖,大家想退出也比较方便。


(某合伙买房协议模版)


另外还要注意,如果合伙买房的人里面,有人已经结婚的话,那么ta的配偶对房子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


比如办贷款、或者之后卖房的时候,配偶也是需要到场的。


这其实也是增加了潜在的闹矛盾风险......


总的来说,小巴觉得还是尽量不要合伙买房,潜在扯皮的地方不少,特别是其中一方不够靠谱的话。


要是钱不够,还不如借钱,以债权的方式去走,然后约定给别人利息,而不是用类似股权的形式去捆绑,不然最后恐怕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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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巴士发布时间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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