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比股市过瘾,“打新房”买到就是赚到?

小巴 理财巴士 2023-06-07



这两天股市很热,而前段时间,楼市也很热。


深圳、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出现了购房“打新”的热潮。


例如,南京的一个去年开盘的楼盘,在今年6月1日增加推售223套房源。


结果,有一万多人登记参与摇号,中签率低至1.8%,除去人才房源,普通房源中签率仅有1.43%。


很多人打新股就是冲着无脑套利去的,打新房也是差不多。


在国家多次强调“房住不炒”的背景下,许多城市对楼市实行限价政策,严格控制地价和房价。


(《住建部官网》)


这就使得导致一些城市的部分区域,新商品房价格低于二手房,即出现所谓的“倒挂”现象。


比如6月初,杭州新推出的一个楼盘,毛坯均价为2.8万/平方米,而周边的二手楼盘大概在3.5万-4万/平方米。


假如能中签,之后倒手转卖出去,每个方能赚到1万块左右。


这么大一块肥肉,光是想想就很馋人。


所以,这个楼盘一推出959套房,立即引来超过5万人登记报名,竞争热度堪比考公务员。


因为人数太多导致资料审核量过大,连登记结果公示都延后了。


还有深圳光明金融街,近9000人抢394套房,房源均价5万/平方米,周边的二手房都去到了6.6万/平方米左右了,倒手卖出去就能赚到上百万。



但即便真中签了,就能稳赚不赔吗?


为了打击炒房热,多个城市出台了系列政策,包括限制新购商品房的卖出时间,一般限时3年。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而杭州在上周四,也发布了摇号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抑制炒房,明确在杭州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三五年的时间差,在这期间,二手房市场肯定有所变动。


打个比方,假设目前某个新楼盘商品房售价2万元/平方米,周边二手房平均售价为2.5万元/平方米。


忽略中间的手续费,大概有5000元/平方米的盈利空间。


但如果3年后,二手房价格跌落至2.1万元/平方米,套利空间就大幅度缩小了。


当然,目前从统计局公布的“5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来看,二手房的房价仍在涨,北、上、深、广分别环比上涨了1.8%、0.6%、1.6%、0.4%。



但注意了,挂牌量也同样在创新高。


比如刚刚我们说到的5万人摇号的杭州,7月份二手房挂牌量已经突破12万套。



二线城市就更夸张了,比如重庆的二手房挂牌量,就已经快到16万套。



实际上,现在已经有因为二手房价格过高,但需求不足,有价无市,最终只能降价抛出的情况。


所以大家确实看到房价在涨,但真的能按那个价卖出去吗?


还有些人不惜用上高杠杆,来撬动购房资金,由此背上一笔高额的利息,增加自己的还贷压力。


那么套利空间就会因为购房成本的抬高,而发生缩水。


另外

还有一些见不得台面的购房成本


比如之前深圳传出的“喝茶费”。


喝茶费的由来,主要也是跟政府对新楼盘的限价政策有关。



开发商的备案价备不上去,就通过第三方来加价,由中介先拿到购房名额及房源之后,再加价出售。


或者是开发商先以子公司名义、内部人员的名额,拿下房源,再提价对外出售。


加价的部分挂个名,就号称“喝茶费”。


喝茶费是拿号买房前的抢单行为,不属于买了再倒卖过户的情况,所以比较难监管,但是这并不合规。


除了喝茶费,有的开发商还搞起了“双合同”。


这个双合同,是相对单合同来说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购房时跟开发商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房屋买卖的法定合同,这份合同里面,记录了你买房的总房款。


而双合同,则是在购买商品房时签两份合同,一份是正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另一份是装修合同。


开发商这么搞,就可以把实际的购房总额匀一部分出来,转移到装修合同里面,达到符合监管限售价的目的。


举个例子,假设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新商品房,开发商想以3万元/平方米出售,但政策限价网签价最高2.5万/平方米。


那么,这50万的差价,开发商就以装修合同的方式补回来。


对于开发商来说,这种做法可以保住更多利益,可是对于买房的人来说,风险更大了。


比如6月15日的时候,广州市从化保利半山花园有业主爆料,他们3年前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并且在保利地产的强制性要求下,签了双合同。


购房款是210多万,购房合同里的房款是150多万,剩下的50来万转移到了装修协议里面。


之前一直没啥事,但最近保利地产通知他们,要向税务局申请缴纳契税。


业主们一下懵比了,之前明明已经交过钱了呀?


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开发商搞“双合同”就是为了避开当时的政府限价,但开发商是按照不动产销售的项目来开的发票,装修款也并入房价一起交税。



也就是说,开发商是全额缴税,而业主们当时缴纳契税,是以购房合同的房款(如上面的150万)为纳税基数来交的。


所以,业主们必须把剩下的税给交完。


业主们投诉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工作人员却说,2018年严禁拆分房款价格规定下来之前,开发商“双合同”行为无法追究责任。


纳税方面占不到便宜,反而还因为签“双合同”带来了不少麻烦。


很多银行批的按揭贷款,只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款,装修协议那部分的房款,人家是不认的。


如果你资金不足,去申请装修贷款,也就是个人信用贷,利率方面通常会高很多,甚至可能因为银行不批,被迫向收取利息更高的平台借钱。


这样一来,购房成本就拉高了,同时增加了贷款压力。


而且,在卖出房子时,需要缴纳的房价差额20%的税费也会随之提高。


比如买的一套总价200万的新商品房,签的是双合同,购房合同房款只有150万。


后来把这套房子转手出去,售价是250万。


那么,需缴纳的房价差额税费为(250-150)× 20%=20万元;


而原本的差额税费为(250-200)× 20% = 10万元


相差了10万,一倍的差距,怎么算都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所以,确实有需求买房的,咱们还是走正规渠道。


毕竟买房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是重大决策,马虎不得,也不要想着去套利。


因为这世上的事情,常常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很容易就赌错方向了。




相关热文推荐给你
(点击以下图片直接查看)



加上星标防丢失


可以更快找到理财巴士喔~



理财巴士发布时间 20200710


本公号原创内容版权归理财巴士所有

转载请注明:

文章来源:理财巴士

微信公众号:LicaiBUS


点击“阅读全文”查看文章目录

 觉得有收获就点亮星星,

或点个赞给小巴鼓励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