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税务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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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9月,新设立满12个月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还有这些知识点请查收→

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是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便利化举措之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一般都是评为M级。申请复评后,新设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可能由M级调整为B级,在办理涉税事项等诸多方面会享受更多便利。如何在线申请,快来一起学习吧!线上申请步骤以广西电子税务局为例第一步:打开广西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选择“企业业务”登录,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进入申请页面。第二步:填写申请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您可以在“申请原因”栏选择【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然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档案采集】上传复评申请资料。第三步: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到这里复评申请就完成了税务部门将于您提交申请的次月,依据纳税人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待复评结果发布后,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纳税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查询复评结果。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填写纸质版《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交至主管税务机关,线下申请复评。延伸阅读►►►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级两种方式,在每年的4月确定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信用等级共有A、B、M、C、D五类,具体分类如下: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纳税信用评定有什么作用?出口退税01A、B级可评定为一类出口企业,可享受以下便利:(1)提供绿色办税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2)对符合条件的退税申报业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C级可评定为三类出口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退税申报业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D级应评定为四类出口企业,税务机关对其加强出口退税审核:(1)申报的纸质凭证、资料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且逻辑相符。(2)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3)不得无纸化退税申报。在税务机关完成审核,并排除审核疑点后,自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政策依据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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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研发支出辅助账的样式有哪些?一组图带你了解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为帮助纳税人全方位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制作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系列图解”。今天带你了解:研发支出辅助账的样式↓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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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前提之一是企业开展的项目属于研发活动范畴。从政策执行情况来看,研发活动的判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是准确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难点。为推动解决这一问题,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请专家鉴定的项目中,挑选了3个典型案例,并详细解释判断依据,帮助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更好地理解研发活动特征。案例1:机电伺服电子助力器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企业分析国内外电子助力制动系统的现状以及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技术的发展前景,提出了该项目研发目标,使制动系统在具备足够制动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比现行标准更快的响应速度、更精确的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制动能力。在电动及混动车型上,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解耦能力,能够配合再生制动,提高制动能量回收效率。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二)企业拟突破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点企业认为该项目的核心技术包括基础助力踏板支撑感、能量回收过程中车辆减速度平顺性、无真空制动助力情况下的刹车助力、其他软硬件技术等。技术创新点包括通过系统及算法开发、电控软件及硬件开发、机械结构开发以及系统集成验证等设计开发,达到项目设定的六大功能;具有十个“创新点”、两个“先进性”,显示了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三)已达到的技术指标通过项目研发,企业认为基本实现了目标提出的六项技术指标,且六项技术指标数值(或数值范围)与目前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指标数值(或数值范围)比较,显示本项目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二、专家鉴定情况该项目经提请科技部门组织专家鉴定,专家认为属于研发活动。专家判断的理由如下:(一)项目具有明确创新目标该项目的目标是为了使制动系统在具备足够制动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比现行标准更快的响应速度、更精确的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制动能力,属于“突破现有的技术瓶颈”的情形。实施过程中,实现了****+****+****的技术组合,3-box制动解决方案,使制动系统在具备足够制动效能的基础上,还具备比现行标准更快的响应速度、更精确的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制动能力六项功能;掌握了基础助力踏板支撑感、能量回收过程中车辆减速度平顺性、无真空制动助力的情况下的刹车助力、其他软硬件技术四大关键技术;所实现的制动效能与响应速度、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制动能力、解耦能力、制动能量回收等六大技术指标数值(或数值范围)与目前国内外同类产品六大技术指标数值(或数值范围)比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二)项目具有系统组织形式1.项目由研发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立项通过。2.项目由研发部门组织实施,由包括电路、传感器、机械、算法设计,以及测试、试验(台架、整车)等方面人员参加,组成的研发团队配置合理、专业齐全、分工明确。3.企业现有的技术积累、技术装备、设施等软硬件,满足研发必备条件和能力。(三)研发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对三年实施期间从“资料吸收、产品设计开发”到“小批量试制生产”的研发进度进行规划,对每个阶段进行必要的测试、改进和提高,在不断试错过程中逐步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项目结束后聘请专家进行验收,并已获得通过。(四)项目的佐证资料情况企业已就该项技术提出专利申请。综上所述: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研发内容和目标明确,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和验收,达到预期效果,并已向专利部门提出申请。专家鉴定该项目属于研发活动,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请注意,以上鉴定结论是基于当时的技术水平作出的判断,随着技术发展可能发生变化。案例2:智能**多功能办公桌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针对市场上办公桌的传统办公单一属性,企业认为“智能**多功能办公桌”项目的研发目标旨在办公智能化、舒适度等方面实现突破性的创新。(二)拟突破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点“关键技术”“创新点”“技术指标”等介绍内容,均笼统地描述为“包含***功能”“实现***功能”。(三)拟达到的技术指标未设定定量的技术指标。二、专家鉴定情况该项目提请科技部门组织专家鉴定,专家判断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不属于研发活动。主要理由如下:(一)项目目标没有体现创新性“智能**多功能办公桌”项目是将现有成熟产品“办公桌”“旋转式抽屉”“USB接口”“电源插座”“LED灯”等组件简单组合,这些组件在当下市场中已经是十分成熟的工业产品。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属于对现有成熟工业化产品的简单组合。(二)项目组织实施的关键材料缺失,系统性体现不足项目技术路线未从技术实现的路径角度充分论证,仅简单介绍为“立项可行性分析——总体设计——技术方案与加工工艺确认——样品制作……”,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定量的技术指标。(三)项目实施过程缺乏实验记录,无法证明研发结果不确定性项目完成情况仅简单描述为“按照立项要求完成,且实现了相应技术目标”,未提供任何相关实验测试记录、性能数据、产品照片等佐证材料。在未设定定量的考核指标前提下,结论描述为“各项参数均已达标,满足立项设计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款“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第4项“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的情形,不是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无法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案例3:微信社群粉丝经营平台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随着业务发展和群规模的不断扩张,企业发现运营人员承压、服务相应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逐渐浮现,希望通过粉丝经营平台实现会话监测、引入AI客服,减轻运营压力、提升响应水平、保障运营安全。在企业微信社群粉丝经营平台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会话存档部分使用了Kafka消息队列,有效解决了大批量会话存档以及分发给数据室备份等并发问题,同时增强了系统的稳定性与实时性能。为了增加系统可靠性的要求,开发团队进一步优化了会话存档相关流程,以及为保证数据稳定,实时使用Kafka将数据发送给数据室,保证数据可靠性。(二)拟突破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点该项目在开发过程中运用了诸多新技术,如:1.ACS云技术:多可用区架构部署、快速交付、弹性扩容,提升运维效率及核心竞争力。2.数据传输安全技术:敏感信息使用国密算法进行加密传输,定时漏洞扫描,数据多渠道备份,多维度保障系统安全。3.数据保障技术:业务数据会基于重要程度进行入库,使得数据能够沉淀并保障数据安全,数据库层面主备共存,保证数据安全可靠保存。(三)拟达到的技术指标未设定定量的技术指标。二、专家鉴定情况该项目提请科技部门组织专家鉴定,专家认为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不属于研发活动。主要理由如下:(一)项目目标没有体现创新性该项目是企业微信平台的简单应用开发,目标是实现会话监测、引入AI客服,减轻运营压力、提升响应水平、保障运营安全等。这些目标与当前市场上多类型的在线客户社群管理相似,缺乏明确的创新性。(二)拟突破的核心技术属于现有成熟技术该项目前端技术采用微信小程序技术框架,后台技术涉ACS云技术、数据加密、数据传输等现有技术,同时基于Redis和Kafka实现快速的消息订阅与分发,上述技术是较为成熟软件技术框架和PAAS服务,可用性和易用性已经得到充分论证,在实践中基本不存在技术风险。该项目主要是运用现有成熟技术对业务流程的改变,不能体现技术创新性。(三)研发结果没有体现不确定性该项目作为企业微信应用开发,属于运用现有信息技术进行的常规软件相关活动,活动的结果事先具有确定性。同时研发结果的性能指标主要由其依赖的ACS节点数量、Redis框架和Kafka框架决定,而项目自身的主要工作内容对最终性能影响不大,并未体现研发结果不具确定性的特点。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是“运用已知方法和现有软件工具进行商业应用软件和信息系统的开发”,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款“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第2项“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的情形,不是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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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这些税收优惠执行到2027年底!

来源:中国政府网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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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操作指引】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

“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是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纸票”时,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完成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流程后,通过实名验证就可以开具了!一起来看看怎么开票吧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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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关问答

一、请问本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新能源汽车融汇了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能够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并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快车道,自2015年以来,产销量已经连续八年增长,位居全球前列。但也要看到,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处在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轨过程中,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上游资源保障能力较弱,基础设施支撑不足,抗风险能力还不够强,产业发展面临的竞争环境压力大。为了巩固并保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1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考虑是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激励作用,引导有关方面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同时,为引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还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二是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进行明确。即动力电池与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三是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要求车企在汽车出厂环节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和符合条件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标注标识,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标识和发票等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四是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情形的处理问题作出明确。三、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答:这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涉及多方面政策调整,包括对新能源乘用车设定减税限额、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重新发布享受减免税车型目录等,前期需要做的准备很多,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策转换工作,保证市场平稳过渡。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引导,密切关注和跟踪了解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切实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确保减免税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四是发挥跨部门数据共享的优势,不断丰富和拓展跨部门协作基础,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切实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管质效,充分发挥好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更好地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四、《公告》实施后,购车人和汽车企业的操作上有什么变化吗?答:在车辆销售环节,购车人申报享受车辆购置税时沿用此前方式,基本没有变化。在车辆生产环节,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此外,对已列入《目录》、符合规定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五、“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如何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答:为配合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从引导和规范的角度,允许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以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作为车辆购置税征税对象。为准确区分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要求销售方销售时应分别核算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并与动力电池分别开具发票。符合以上要求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六、《公告》针对新能源乘用车设定了减免税限额,具体怎么计算呢?答:《公告》规定2024—2025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举例来说,李某在2024年2月5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销售价格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3万元(30×10%),按免税政策免税额为3万元,未超过3万元的免税限额,李某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以销售价格5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50×10%),按免税政策免税额为5万元,超过免税限额2万元,李某可享受3万元的免税额,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2万元。《公告》规定2026—2027年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举例来说,张某在2026年3月1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销售价格3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3万元(30×10%),按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1.5万元(3×50%),因未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按政策规定,张某可享受1.5万元的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1.5万元;以销售价格5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50×10%),按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2.5万元(5×50%),因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按政策规定,张某可享受1.5万元的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3.5万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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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划重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要点请查收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了方便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这些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今天带你了解: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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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啦!(附详细操作流程)

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现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广西区域内跨市/跨统筹区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用又暖心!那如何成功给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呢?一人员享受范围?广西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绑定受益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可享受该项服务。家庭共济账户绑定相关内容详见:你的医保个账实现“家庭共济”了吗?4种渠道教你如何惠及家人二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渠道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可实现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流程: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人账户支付人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缴费后下拉到底部,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附后)三代缴成功后,如何查询缴费情况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可查询实时缴费情况,或在代缴成功5个工作日后查询、打印正式缴费证明。流程: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查询,可查询被代缴人员的缴费回单和正式的缴费证明。四不能代缴的情形1.授权人个人账户无结余或结余代扣金额不足;2.待缴费人不是共济账户绑定受益人;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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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已送达!请收藏!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出全面部署,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对于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宁市税务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力以赴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地生根。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南宁市税务局对今年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以前年度常用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并配上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汇编成《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收录的新政策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后续出台的新税费政策我们也将及时梳理更新并补充发布,供纳税人缴费人参考。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来源:南宁市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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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就快到了,赶紧来看看如何缴费!

各位城乡居民朋友们注意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期至2022年2月28日,在此时间之前足额缴费(不含中断缴费1年以上及2021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即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赶紧办理缴费业务吧!【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税务部门负责根据医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参保登记信息,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缴费期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期至2022年2月28日。【缴费渠道】1.线上渠道。“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以及“云闪付APP”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线上渠道。2.签约扣费。缴费人可以与银行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3.柜台缴费。(1)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柜台缴费。(2)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缴费操作】第1步: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在微信搜索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第2步:进入“广西税务个人社保费界面”。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然后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第3步:用户认证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点击【确定】。第4步: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在【城乡居民缴费】菜单里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果是【代他人缴费】,进入【代缴费人信息】界面后,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点击【下一步】。第5步:缴费信息选择选择【缴费险种】为【医疗保险】,选择【经办机构】、【缴费年份】之后,点击【查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6步:选择缴款方式选择【缴款方式选择】,点击【支付】。第7步:查询社保费回单在【社保缴费功能列表界面】的【社保费查询】菜单里选择【缴费回单查询】,输入查询人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点击【确定】,然后点击【查询】,然后就可以看到您的缴费回单了。第8步:查询社保费缴费证明4个工作日后,可以查询缴费证明。在【社保缴费功能列表界面】的【社保费查询】菜单里选择【缴费证明查询】,输入查询人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点击【确定】,然后点击【查询】,然后就可以看到您的缴费证明了。【常见问题】问题1:儿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年龄限制,凡是属于当地户籍或者持居住证人员、在校学生,且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均可参保。问题2: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经交给了学校,怎么在缴费证明里还是查询不到记录?答:由学校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请登录“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然后选择【个人缴社保费】、在【社保费查询】菜单里选择【虚拟户缴费证明查询】。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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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微信公众号、城市服务缴费操作指南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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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住房公积金个税税前扣除限额调整, 这几个问题可能是你关心的!

7月上旬,根据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情况表》数据,我区2020年每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与我们息息相关,每年随着住房公积金个税税前扣除限额的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个税相关问题也引起大家的关注,接下来这几个问题可能也是您所关心的,敬请了解!关注点一每月允许在个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划重点: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公式:每月住房公积金扣除限额=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12%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设区城市或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工资确定。注意: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2020年的具体的扣除限额,详见文章最后附表哦!关注点二今年1-6月已按调整前的扣除限额扣除的,需要逐月更正个税预缴申报表吗?7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调整,年初至调整前(1-6月)已按当时的扣除限额扣除的,在扣除限额调整后,不用修改年初至调整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可在调整后的当期“其他扣除”中填写前期允许扣除但未能足额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并在备注栏注明“补扣前期(具体月份)住房公积金”。关注点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要交个税吗?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关注点四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参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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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地产交易契税的那些事儿之优惠篇(二)

本周我们继续来聊一聊个人房产交易中的契税优惠规定,如果对您有用,请记得收藏分享哟!情形一:关于个人房屋拆迁补偿契税优惠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注意:如果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个人房屋征收房屋调换——免征契税!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注意:如果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划重点!!!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应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情形二: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情形三: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但如果是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情形四: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按照1.5%税率缴纳契税哦!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属于可按规定享受契税优惠的情形,应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呢?不同情形所需资料不同,篇幅有限,我们就不在此一一列举了,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按需查询: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服务规范——4优惠办理规范——4.1减免税办理——4.1.1-137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有关优惠申请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干货,一查便知!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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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地产交易契税的那些事儿之优惠篇

上期跟您约好了要讲讲常见的个人房产过户契税优惠规定,不要错过哦!我准备买房,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优惠税率?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什么是“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的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以上优惠包括新房和二手房吗?当然包括!无论是第几手转让,也无论是向企业还是个人购买,只要是住房性质即可,并且也包括商品房和自建房哦!享受一套、二套房契税优惠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缴纳契税时除了申报表、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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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买房?个人房地产交易契税的那些事儿,了解一下!

契税是什么?个人房地产交易行为每天都有发生,作为买方总会与一个税种相遇——“契税”。那么,契税到底谁来交?交多少?什么时候交?……朋友们你一定有很多的问号~♪♪♪不要着急,请听小编为您细细道来!哪些情形需要缴纳契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获奖、√交换、√合并、√兼并、√抵债、√募股、√集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契税由谁缴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通俗来讲,就是房地产的买方(受让方)缴纳契税!其中,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由支付交换价格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契税的税率是多少?广西的契税法定税率为3%哦!当然,如果符合优惠规定的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也可能是直接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契税的计税价格是什么?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不扣减增值税额。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和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的,为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和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为交换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房地产的,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以上所称成交价格和交换价格,包括承包者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划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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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解】 3分钟学会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配送到手

疫情期间免费寄递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票使用咋办?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配送到您家(2020年3月31日前免费寄递),服务快速又安全!看完这篇文章,3分钟包学包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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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社保费如何缴纳?您可以这样缴!

税务信息公告、疑难问题解答、税务相关信息查询与办理等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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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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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微信、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渠道操作指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操作流程演示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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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期限要到了!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清单查询、缴费凭证开具,看这里您就明白了!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服中心(宣传中心)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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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两险缴费清单查询、缴费凭证开具,看这里您就明白了!

城乡居民社保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缴纳,足不出户,“码”到成功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服中心(宣传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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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多少?这份参保手册,请您查收!

税务信息公告、疑难问题解答、税务相关信息查询与办理等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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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保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缴纳,足不出户,“码”到成功

听说咱们城乡居民医保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缴纳?在自个儿家就能缴费了?这社保怎么和税务挂上钩了?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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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附目录)

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3个事项通过事后核查替代;6个事项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替代;15个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自行留存有关法定证照等材料备查;1个事项根据征管实际已无须备案或核查。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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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究竟是多少?一图带您看懂!

税务信息公告、疑难问题解答、税务相关信息查询与办理等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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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明确了!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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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税务部门征收缴费指南

税务信息公告、疑难问题解答、税务相关信息查询与办理等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