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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买房?个人房地产交易契税的那些事儿,了解一下!










契税是什么?

个人房地产交易行为每天都有发生,作为买方总会与一个税种相遇——“契税”。那么,契税到底谁来交?交多少?什么时候交?……朋友们你一定有很多的问号~♪♪♪不要着急,请听小编为您细细道来!



哪些情形需要缴纳契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获奖、√交换、√合并、√兼并、√抵债、√募股、√集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契税由谁缴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通俗来讲,就是房地产的买方(受让方)缴纳契税!

其中,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由支付交换价格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广西的契税法定税率为3%哦!当然,如果符合优惠规定的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也可能是直接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契税的计税价格是什么?


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不扣减增值税额。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和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的,为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和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为交换价格的差额部分;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房地产的,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以上所称成交价格和交换价格,包括承包者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划 重 点 !

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或者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契税在什么期限内缴纳?


自2018年11月8日起,在广西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所以,记住四个字——“先税后证”!也就是说,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即不算逾期。



划 重 点 !

在2018年11月8日前购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哦!不会产生滞纳金!






干货来了

既然是办权属登记前缴纳契税就不会有滞纳金,那是不是越晚缴纳契税就越划算呢?不一定!

首先,对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因此,缴纳契税的时间将可能影响您之后的税收优惠享受条件!请您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在什么时间缴纳契税哦!




那么契税优惠规定有哪些呢?

享受契税优惠的条件又有何规定?

更多内容,下期再会!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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