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带来哪些反思
这几天,河北邯郸未成年人遇害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由于嫌疑人作案手段相当残忍,加之“预谋作案”“两次挖坑”等细节的披露,一次次击穿了人们关于道德良知的认知底线,一次次点燃了人们心中对于犯罪的仇恨火苗,使得许多人义愤填膺。
我们深知,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社会的一面镜子,都寄托着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就此案来说,它的结果,事关受害者家属能否重新生活,事关那些正在实施霸凌的人是否会被震慑而收敛,事关那些被霸凌的孩子是否因看到结果而勇敢说不,也事关那些出门在外的父母,是否会因此想起家里还有个孩子需要关爱。
所以,为了不让悲剧再现,我们有必要对这起悲剧进行反思。
▲“微观肥乡”发布的情况通报。/重庆瞭望截图
反思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不在于逻辑。
与众多大陆法系国家一样,我国将14岁定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限定。这一规定的刑法理论认为,未达到责任年龄的孩子,因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对其予以刑事惩罚没有意义。
但过往的司法实践,已爆出多起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犯罪的案件。而就在近日,广东阳山县还发生了一起性侵案,一名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后,因其是未成年人,警方不予立案,目前男孩已返回学校上课。
如今,在手机、网络等影响下,许多未成年人愈发成熟,他们的心智水平早已与年龄不符,且不时能听到一些未成年人发出“我是未成年人,你不能拿我怎么样”的声音。在此背景下,是否还应坚持上述刑法理论,是否应对法律进行优化,应成为立法机关的思考重点。
案件发生后,法学专家罗翔表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如果经验事实不断地证明法律逻辑存在问题,那么这种逻辑命题就值得修正。”其实一直以来,我国都在适时修正完善法律法规,以更好护航人民群众生活。
比如,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就以最高检核准为附加条件,将部分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罪名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也正是这一修正,有可能让此案的3名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在此之前,《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也推动着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者的权益保护。
此次案件触目惊心,引发全国上下广泛关注。对此,立法机关是否可以再次降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乃至“取消对未成年人的死刑限制”,都应成为这一案件带来的思考。
▲保护未成年人。商海春 作/新华社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徐骏 作/新华社
反思三:避免校园霸凌要有具体措施。
此次案件中,校园霸凌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有法学专家分析,正是长期的校园霸凌没有得到制止,才让霸凌一步步演变成了杀人犯罪。
比如改变认识误区。“为什么只欺负你”“孩子间闹着玩”“他还是个孩子,不懂事正常”……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要改变认识误区,要认识到校园霸凌没有逻辑、随机发生,且危害性巨大,处理时决不能还是老一套的和稀泥,你好我好大家好。
比如成立防霸部门。有教育专家表示,如今校园霸凌频发,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可在教育系统或公安系统成立专门的防霸凌部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以便及时收集线索进行处理,将霸凌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比如建立协调机制。校园霸凌往往牵涉众多部门,在具体执行层面,除了学校、家长唱“二人转”,也要建立起教育、民政、公安、司法、财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学生的权益保护、志愿帮扶、教育关怀等工作,形成合力。
此次案件中,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留守儿童。而《2023年乡村教育发展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对于这些缺乏父母陪伴、关爱、呵护的留守儿童,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他们的教育问题,特别是要从源头上把法治教育、心理教育等纳入整个教学中去,不能只注重文化教育和应试成绩。
我们深知,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它本身就是无可奈何的他律。但我们要做的,就是在依法惩戒之后,让每一个引人关注、寄托着老百姓朴素情感的个案,都能推动法治完善和社会进步,以个案正义的“积跬步”,助推整体法治的“至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