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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穿,但你不能看!”,现在的大学不开逻辑课了吗?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近日,一则关于湖北大学图书馆门口发生的冲突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视频情况,一名女大学生穿着‬性感‬,陌生男子‬看了‬几眼‬,女生‬感觉自己被冒犯了,怒斥男子道‬‬:“你们‬年纪‬都和我爸‬一样大‬了‬,还看什么看‬。”随后‬,女生‬男友‬动手‬与‬男子‬发生‬肢体‬冲突‬,却被对方最后打倒在地。最新的消息是,双方已于2日凌晨1时20分左右签订了谅解书并相互致歉。


视频内容只是片段,毕竟不是完整的事情全貌,但通过女子的讲述,事情的大概应该是:一身材姣好、穿着黑色连体衣、还是深V衣领的女大学生,与男友路过大学校园内的图书馆门口时,被远处比自己年龄大许多的‬陌生男子盯着看了。

女子可能感觉被对方的眼光“亵渎”了,于是指责了对方几句。陌生男子认为看了几眼又没干嘛,凭什么指责我们。双方发生争执。女子的男友也参与进来,并对陌生男子之一动手。陌生男子同行人员加入了冲突,与女子的男友动起手来,女子男友最后落入下风。

视频显示,双方在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女生大声说道,“看我怎么了?我就该被你们看吗?你的年纪都跟我爸爸一样大了,你还在那里看我,你盯着我看合适吗?”。遭到男子反驳,“我看你怎么了?”。女子明显不同意男子的观点,“我说这话怎么了?”,还呼唤身边人,“(大家)帮帮忙”......

此事一出,特别是女子的说法,在网上引起热议。很多网友的留言是,女生穿的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女的挑事,她男朋友先动手;你可以放肆的穿,就不要在乎别人大胆的看......

女子身穿性感衣服出现在公共场合,引来陌生男子的多看了几眼,女子认为男子的多看几眼构成了对自己的侵害,进而是公开指责一步步导致了冲突的升级,应该就是事情的大概。类似的事件,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网上分成了指责女生和力挺女子的观点大碰撞,时不时令这样的事件闹成大新闻。
不得不说,这是一场观点和事理认知冲突引发的打架事件。遗憾的是,警方最后的处理是按照互殴处理了,并没有给出法律上的是非认定。这意味着,尽管网上对于由来已久的、某些女生持有的“我可以穿,你不可以看”,即便在公众场合,自己也可以选择自己的穿衣观看对象的观点,仍将争议下去。
支持对异性“凝视”可构成违法的人,甚至将对着异性“凝视”称之为视奸,还找到了英国的法律为依据。伦敦交通局为了确保夜间乘地铁的女性感到安全,列出的七项主要违法行为之一是,对乘客进行“具有性侵性质的侵扰性凝视”。据报道,还真的有位英国人因在地铁里持续凝视异性,遭到数次制止后仍拒绝停止凝视,最后遭到了法院的判处监禁。
网络上,拒绝男性凝视,拥有一大批的拥趸者,在他们看来,真的是“我可以穿,但你不能看!”,即便是在公众场合,自己的穿着自己也有选择观看对象的权利。说出“你的年纪都跟我爸爸一样大了,你还在那里看我,你盯着我看合适吗?”,“我说这话怎么了?”,显然是这类观点的持有者。
不过,我国的通说认为,性骚扰是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有行政诉讼的司法案例认为,依照中国传统的行为规范,陌生异性之间应以常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在异性面前故意暴露身体、使用色情言语进行骚扰等非接触行为,可构成猥亵。我国《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多看几眼”乃至凝视,可以构成性骚扰的违法行为。按照传统习俗和社交礼仪,盯着别人长时间看,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既然属于道德的范畴,就意味着认为自己被道德侵犯的一方,并没有强制对方遵守自己意愿的权利。
分析到这里就可以看出,持有“你的年纪都跟我爸爸一样大了,你还在那里看我,你盯着我看合适吗?”观点,在我国法律上站不住脚,纯属个人的好恶。对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别人遵守自己意愿的权利。
奈何,现实生活中,或是信息茧房的原因,或是压根不理解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很多人将能支持自己意愿的网络观点,当成了别人就应该遵守的义务。网络上,现实里,大量充斥着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道德观点从事的观点,稍有不从或异议,就上纲上线的指责(如跟我爸爸一样大),挥舞起各种制裁手段(如出手攻击)。

例如,在微信群里,本是观点之间的发表和交流,一些人却对不同意自己观点的,轻易就扣上一个大帽子进行攻击。自己说和做可以(自己穿着清凉的外出可以),别人那么说和做(多看几眼)就不行。不同意自己的观点(我说这话怎么了?)就是错误,自封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根本不考虑自己和对方(穿和看),都是对等的权利。

如此认知,还落实到自己生活中践行的人,说白了,就是自己的逻辑思维出现了问题。他们压根分不清法律与道德,权利与义务之间的推理关系,动辄就将自己的好恶观点强加给别人。即便自己的观点错误,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更大的法益,仍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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