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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怎么选择人物视角?经典港剧给你答案

语笑嫣然 故事研习社 2023-11-25


在香港,一名妓女惨死家中。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妓女被杀案件,根据目击证人的口供,疑凶是一个身穿风衣、戴宽檐帽的女人。

这个女人叫 Tracy。

所有这些被杀的妓女,都曾经接待过一个名叫丁远浩的医生。而这位丁医生正是 Tracy 的前度男友。

《刑警 2010》剧照

风流成性的丁远浩跟 Tracy 逢场作戏,Tracy 却病态地沉迷这段感情,不能自拔。

接受不了分手事实的 Tracy 痛恨每一个跟丁远浩有肉体纠缠的女人,于是杀之而泄愤,并且因为跟丁远浩纠缠争执,用刀刺伤了对方。

Tracy 的存在让丁远浩每天都生活在恐惧里,担心这个因爱生恨的女人会杀掉自己而后快。

直到某一天,警方从 Tracy 的姐姐处得知,Tracy 因为承受不住分手的打击,早已经跳海自尽。

既然 Tracy 已死,那行凶的女人是谁?刺伤丁远浩的女人又是谁?

这是港剧《刑警 2010》中的一个案件。众所周知,TVB 曾经输出过大量经典的刑侦悬疑题材的电视剧,比如 90 年代的《鉴证实录》系列、《刑事侦缉档案》系列,以及后来的《法证先锋》系列。

《刑警 2010》播出后距今已经有 12 年,这在当时只能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港剧。尽管有男主之一的苗侨伟大打人情牌,邀请到老友黄日华出山,担纲本剧的灵魂人物 Stone Sir,但剧集播出以后,收视率也仅仅是不好不坏。

TVB 的刑侦剧以鉴证和刑事系列为巅峰,法证系列做了最后的冲刺。然而,万变不离其宗的案件,在熟悉港剧的观众眼里,满满的都是套路,早已经没有了新鲜感。

《刑警 2010》剧照

但私以为,《刑警 2010》的探讨角度和常见的刑侦剧不同,算是独辟蹊径,增添了新意。在设计扑朔迷离案件的同时,编剧更多地把争议点放在凶手和执法者之间、法理和人性之间的博弈:

当凶手犯法,却情有可原的时候,法理不外乎人情,警察是否可以动用私权,帮他们逃过制裁?

而当真凶就在眼前,却碍于证据不足,不能将其绳之以法的时候,由黄日华饰演的警察 Stone Sir 便会暗中制造证据,令真凶伏法。他在警队有灭罪之星的称号,却因为执行私刑,走上歧途。

最近重温这部剧,在看到案件与案件之间的串联衔接时,不禁想到自己做编辑的时候,遇到过很多新人作者,都出现过对于视角或视角转换的疑惑:

既然都说小说要保持稳定的视角,那么,当我们用主角的视角来展开故事,出现配角视角是否是一种错误?但如果一味坚持主角视角,配角的心理是否会缺失?缺乏心理刻画的配角形象,怎么能做到立体饱满呢?

在《刑警 2010》中,有这样一个案子:

一位穿着性感的年轻模特独自走在下班回家的小巷里,突然,一个头戴面罩的男人从背后袭击了她。男人折磨并残忍地杀害了这名女模特,之后警方接到报案,主角团齐齐前往案发现场,看到女死者被剥得一丝不挂,姿态婀娜地躺在用玫瑰花瓣铺成的花床上,宛如一件人体艺术品。

有一个很通俗的说法,把视角形容成扛在人物肩膀上的摄像机。只不过,这台摄像机有点特殊,它不但能见人物所见,还能想人物所想。

在电视剧中:

▶ 一位穿着性感的年轻模特独自走在下班回家的小巷里

——这不是主角的视角,主角跟这位女模特没有任何关联,也并不在这条小巷里;

▶ 一个头戴面罩的男人从背后袭击了女模特并且对女模特加以折磨

——这同样也不是主角的视角。

这段内容是施害者和受害者的共同所见。前者是凶手的视角,后者是女模特的视角。

《刑警 2010》剧照

其实,电视剧和小说一样,往往是采取以某个主人公的视角为主、再辅以多人物视角,共同完成剧情。

主人公视角,是视角的核心,但不是视角的全部。

影视作品通常不会只采取单一的人物视角,因为那样会令剧情显得平面、枯燥,难以施展。

除非这部作品全程就只有一个角色。

而小说也只有当作者在采取第一人称写作时,才会把视角绑定在主角身上,也就是「我」的身上。

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人称写作往往比第三人称写作更难铺展情节的原因,因为视角的固定和局限性。

而第三人称写作不仅允许视角的转换,而且也需要视角的转换,这样才利于情节和人物复杂关联的展开,从而使小说的内容更丰富,更有层次。

但是,视角的转换不等于滥换。

如果作者天马行空、没有章法地进行视角的变换,就会导致小说情节混乱,或打断读者的阅读流畅。

我们可以说,主角视角与配角视角是互不排斥、可以并存的两种视角。出现配角视角,不必单纯地用对错来定量,只有时机是否适当、是否跳脱、转换是否流畅等问题。

只不过,配角视角宜少不宜多,我个人的习惯是,只在这两种情况下才会让配角视角出现在自己的小说里:

① 我已经黔驴技穷,没有办法只用主角的视角把情节交代清楚,只好向配角求助。

② 我有把握,在此时出现配角视角,可以让这段内容非但不跳脱,而且还能增色。

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都需要保持主角的视角,这有利于情节的流畅连贯,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代入情节。

最容易产生的误会,就是以为仅靠人物或场景的衔接就可以实现视角的转换。

例如:

由于作者安排小李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就是孝顺,他和夙敌小张之间的纠葛,也是小说的一条副线,在此处带出这些信息,这样的转换算巧妙吗?

不见得。

我们在视角转换的时候,如果只把关注点放在如何自然衔接这个表面功夫上,可能会容易忽略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

视角的转换要避免出现跳脱,想要避免跳脱,除了转换时需要用一定的技巧进行衔接过度以外,还得注意,不管我们把视角放在哪个人物的身上,人物的视角都要有一致性。

学校有人打群架,小李在围观,小王也在围观。小李看到 A 的门牙被打掉,小王还看到 A 被人踢中膝盖。

▲ 这是视角一致。视角的焦点都聚集在 A 这个人物

如果小李看到 A 的门牙被打掉,小王看到 B 被人踢中膝盖。

▲ 相较于前一种情况,视角的焦点会没那么集中

如果小李看到 A 的门牙被打掉,小王看到 B 被人踢中膝盖,小张看到 C 捱了一个耳光。

▲ 混乱的感觉就来了

如果是小李在看打群架,小王在看自己的女神打篮球,哪怕他们俩是手牵手站在一起,彼此的关联再紧密,但打群架和打篮球也是两个互不干犯的独立焦点。

▲ 那么,小李和小王的视角就失去了一致性

所以,当多人视角可行的时候,必然是这些人物的视角都保持了一致。

在同一个场景中,我们可以试着画出焦点,把人物的视角锁定在焦点处,以不同的视角,展示焦点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带出层次感。

只不过,随时都别忘记,要把视角重心给到我们小说的主人公。主人公的视角占据内容的 80% 甚至更多。而其他的视角,一旦出现,如果不能锦上添花,那必然沦为减分项。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我们总在强调视角不可跳脱,但实际上,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视角跳脱的现象。

区别只在于,出现这种现象的频次、轻重,以及作者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掩饰,达成瑕不掩瑜的效果。

选定主人公视角,就是为了尽量避免出现视角的跳脱混乱。

在主人公的视角下,配角的内心不能直白地被勾勒,但我们可以从主人公的视角去揣测配角的内心,而这份揣测,往往是基于主人公的目之所见,配角的行动、语言、表情等而来。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身为作者,并不需要直接写出人物心里在想什么,潜藏在人物表象之下的内心更深层的东西,也是小说更深层的魅力。让读者通过人物的言行去揣摩人物,阅读的沉浸度更高。

换言之,如何通过人物的言行展示出这个人物的复杂性、多面性、矛盾性等等,创造出更多的潜台词,才是作者更应该去思考的;而不是浮于浅层,只纠结于:我如何才能坦白地告诉读者这个人物心里在想什么。

至于维持主人公视角,有一种很简单的方法,这个方法,也是港剧一直以来为不少人所诟病的特点:

巧合性。

开篇提到《刑警 2010》中的连环杀妓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刑警 2010》海报

男主 Stone Sir 有一次在街上见到一个站街的凤姐被几个流氓欺负,他出手帮忙,因此跟这位凤姐成了朋友。

不多久,他接到凤姐打来的电话,只听到对方在电话里痛苦的呻吟声,随后他赶去对方的家中,便见到对方已经遇害。

和女模特遇害案相比,连环杀妓案中的女死者因为跟男主有人物关系,所以她的个人背景、遇害事件,都是以男主视角在开展。

另一部港剧《十八年后的终极告白》开篇,男主因为目睹了一场车祸,成为车祸最关键的目击证人。

配角 A 为了打赢官司,逼迫男主在车祸事件上给假口供,男主受到威胁,被迫照做。

随后配角 A 如愿地打赢官司,却得意忘形,发生车祸。车子冲下山坡,发生爆炸,配角 A 死亡。

而警方在清理车祸现场的时候,除了发现配角 A 的尸体,还挖出一副埋藏 18 年的骸骨。这副骸骨,正关系到男主背负了 18 年的秘密,故事由此正式拉开大幕。

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人物之间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十八年后的终极告白》剧照

多年以来,港剧惯性地把这种联系发挥到极致,甚至可以说,过度发挥,这才导致了很多人对此颇有意见——

这也未免太巧合了吧?!真实的生活中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巧合的事情?

所以,这种巧合性,用得好就是妙笔,用得不好就是浮夸而我们重点要借鉴的,则是这种建立人物之间关联的思路。

配角的人物形象并不是必须由作者进行正面的描述,那是非常狭隘的。想塑造配角,也并不意味着需要把小说的视角转交给配角。

作者更需要思考的,并不是如何用配角的视角去写好配角,而更应该思考,如何以主角的视角去写好配角。

当人物之间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论是主角自己的人生,还是配角的人生,都有主角的参与,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可以令主角的视角顺着他的人物关系线得到拓宽。主角可以看到更多,听到更多,参与更多,故事也就能展开更多了


作者档案

语笑嫣然,80 后全职作者,曾担任杂志特约编辑、机构特邀讲师。从事写作近二十年,发表小说作品千万字。出版《深宫·花落晚妆》《十二濯香令》《时光走了你还在》《胭脂将》等十八部作品,版权远销海外。




作者丨语笑嫣然
编辑丨宇宙剪刀手
运营丨码字博格
本文封面来自《古灵精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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