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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邱林:《汉语语法学》的事实发掘与理论创建之路丨纪念邢福义先生

张邱林 语言战略研究 2023-03-15


2023年2月6日,著名语言学家、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邢福义先生因病在武汉逝世,享年88岁。本期特推送邢先生弟子、华中师范大学张邱林教授发表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的《〈汉语语法学〉的事实发掘与理论创建之路》一文,以示追怀。

哲人其往,遗泽长存,邢福义先生千古!



《汉语语法学》的事实发掘与理论创建之路

文丨张邱林

邢福义教授的《汉语语法学》1997年出版。该书是为纪念《马氏文通》出版一百周年,由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组织撰写的“中国现代语言学”的一本。2017年该书英译本在英国国际著名出版社Routledge Press出版,接下来还将由俄国学者、韩国学者译成俄文、韩文在俄罗斯、韩国出版。配合外译,201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汉语语法学》(修订本)。

  该书建构了一个反映汉语语法特色的“小句中枢”语法系统,实践了邢先生总结倡导的“两个三角”语法研究基本思路和方法,体现了邢先生“研究植根于汉语泥土,理论生发于汉语事实”的一贯主张,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条明晰可循的事实发掘与理论创建之路。

  该书是邢福义先生数十年研究之结晶。书中的很多地方,或片断示例,或简明论述,背后都有邢先生小题大做的单篇论文作基础。本文立足《汉语语法学》(修订本,以下简称《汉语语法学》),联系这些相关论文,谈谈该书所呈现的事实发掘与理论创建之路。


一、 重视事实,证据从众 

重视事实是邢福义先生语法研究的基本立场。

  比如《汉语语法学》:“V在了+宾”的说法近年来越来越多了起来。应该承认这是规范的、有生命力的说法(196-197页)。邢先生曾对这一现象进行过长时间的跟踪观察。在他的《V为双音节的“V在了N”格式》(《语言文字应用》1997年第4期)里,首先“事实跟踪”,列举了五个方面的丰富的事实证据。“2.1 各种文学刊物,凡是笔者看到的,都发现有这类事实。请先看十三个例子”,“这十三个例子分别出自……十三位作者的笔下,分别见于《当代》《十月》……等十三个文学刊物。十三个例子按时间顺序排列,全都是范继淹先生文章发表之后出现的;其中十个是朱德熙先生的文章写成之后出现的①。下面还有更多的例子,是见于90年代作品的。”“2.2 这类事实的某些具体说法,有时在不同作者的作品中复现。”“2.3 这类事实进入了口头广播用语。”“2.4 这类说法可以进入论说性文章。”“2.5 这类说法的使用者在地域上有广泛的覆盖面。”在此基础上,分析事实,运用事实,对“数量的多少和格式的合法”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有说服力的思辨。

  邢先生强调语言事实的从众观。他的论文例证丰富,这些例证广泛采自实际语言运用,都标明详细出处。很多时候,在运用简明的自拟例句比较分析之后,还再用文学作品等的实际用例加以印证。他说:“不管是谁,个人脑海中存放的语言信息总是有所局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能想到,林林总总全能顾及。如果不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客观语言事实,便有可能仓促断定,以偏概全。”[1]“不管采用什么样的理论,都必须重视汉语事实的从众观。”“能否‘从众’,决定文章的结论是否偏颇。”[2]

  理论出自事实,事实检验理论。吕叔湘先生说:“理论从哪里来?从事例中来。事例从哪里来?从观察中来,从实验中来。不管做哪种学问,总不外乎‘摆事实、讲道理’六个字。”[3]


二、尊重事实,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邢福义先生语法研究的基本态度。

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表现在作出结论的时候,持论公允,不偏激。比如《汉语语法学》:“副词有时也跟名词或名词结构组合,这是副词的特殊用法,受到特殊规律的制约(162 页)。”该书作者有《关于副词修饰名词》一文(《中国语文》1962 年第 5 期)。文中指出:“说 名词绝对不能同副词结合,这是不对的;在肯定‘副词一般不能修饰名词’之后,仅仅三言 两语地指出只有某些特殊的例外,这也是不够的。但是如果否认‘副词一般不能修饰名词’ 这一点,把特殊的同一般的情况相提并论,等量齐观,那也不符合事实。”

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还表现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要有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比如关于 单复句划界问题,该书作者通过对事实的考察,指出:“诚然,单复句之间存在‘剪不断理 还乱’的纠结现象,这是客观事实。要想在二者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这是徒劳无功的努力。从学术上研究复句问题,不应该沉溺到‘划界’问题里头,而应该集中精力 对复句自身的规律性从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发掘,作出有利于深刻认识复句的描写和解释(《汉语语法学》387 页)。” 再如词类问题,《汉语语法学》说:“今后词类问题的研究,面临 两种选择。第一,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第二,推倒重来。对客观存在的词进 行全面分析和全面归纳,产生理论,产生标准,然后产生系统。后一种选择自然很‘革命’, 但实践起来困难重重,到头来可能只成为一句空洞的‘革命’口号。因此,实事求是的态度, 恐怕还是应该采取第一种选择”(266 页)。


三、目光敏锐,视角新颖 

发现语言事实要有敏锐的眼光。

比如《汉语语法学》:“5.反身宾语  宾语表示人物动作反回自身的某个部位。例如:挺了挺胸脯、张大了嘴巴、紧闭着眼睛……(68-69页)。”该书作者有《谈一种宾语》(《中国语文》1960年第12期)。文章说:有一种宾语,人们普遍地运用着,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一般语法书都没有提及。这种宾语有几个特点:第一,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和主语所表示的事物是领属关系,前者属于后者,是后者有机的一部分。第二,这种宾语所表示的事物是某人(或物)发出某一动作的具体部分,动作就是由它本身发出来的。第三,充当这种宾语的词,可以移到动词的前边去,和动词构成主谓关系,而这种主谓关系是主动态的,不是被动态的。这是邢先生年青时写的一篇文章,发表时仅25岁。文章不长,但反映出发现语言事实的敏锐眼光。

发现语言事实的敏锐眼光也不是先天具有的。吕叔湘先生在谈到观察语言现象时说:“观察事物的本领也是学来的,要付出辛勤的劳动。”[3]

发掘语言事实要有新颖的视角。

比如《汉语语法学》谈到“A,否则B”句式(353-355页,391-392页)。该书作者有《试论“A,否则B”句式》(《中国语文》1983年第6期)。文章说:关于“否则”之类表示的关系,《现代汉语八百词》偏重于从后项来说明问题。本文偏重于从对前项的观察出发来讨论问题,并进而揭示前项与后项之间的种种联系,说明整个句式同其他句式的变换关系。文章从这一新的视角发掘出一系列典型句式,推进了“A,否则B”句式的研究。这些句式是:幸亏A,否则B。| 可惜A,否则B。| 因为A,否则B。| 想来A,否则B。| 除非A,否则B。| 要么A,否则B。| 还是A吧,否则B。| 不能A,否则B。| 不能不A,否则B。

邢先生说:“能不能成为优秀的汉语语法学家,首先要有一种本领,这就是,善于发现汉语里需要深入研究的事例,善于发掘出人家尚未发掘却又值得发掘的事实。”[4]

吕叔湘先生在给邢福义《语法问题探讨集》写的序里评价道:“能在一般人认为没什么可注意的地方发掘出规律性的东西,并且巧作安排,写成文章,令人信服。”[5]


四、观察细致,分析深入 

观察语言事实要细致。

  比如《汉语语法学》对方所名词有比较具体详细的分析描述(143-146页)。该书作者有《方位结构“X里”和“X中”》。文中细致地观察到:“里”和“中”的使用存在倾向性。比较地说,空间 NP后边,用“里”的时候居多。空间性越强,范围越确定,越容易比较自然地出现“里”。非空间 NP后边,不一定不用“里”,但两种情况下通常用“中”。其一,NP是集合名词;其二,NP是比较抽象的名词。越是抽象,越倾向于用“中”。如果需要对书面语和口语色彩有所选择,“中”倾向于书面色彩,“里”倾向于口语色彩。如果在一句话中有两处需要使用“里”或“中”,那么,词面上往往有所变异:一处用“里”,一处用“中”。在这种情况下,范围较大的X后边用“中”,范围较小的X后边用“里”。……“盘中”和“碗里”分别出现在前后分句。“盘”和“碗”之间本来没有实体上范围大小的关系,但盘装菜,指向大家,碗盛饭,只指向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盘的使用范围要比碗大。因此,说“盘中”,说“碗里”。

  分析语言事实要深入。

比如《汉语语法学》谈到“最X”的使用(438-441页)。该书作者有《“最”义级层的多个体涵量》(《中国语文》2000年第1期)。文章深入地分析到:“最X”有的属于客观表述,是尊重客观事实的表述,是一种科学性的数字式认定;有的属于主观表述,是来自主观心态的表述,是一种情绪性的认定。在客观表述中,“最X”可以形成一个“最”义级层。“最”义级层的涵量,可以多个体。“最X”的多个体,既有定数,也有概数。“最”义级层多个体涵量的表现形式有多个体数量标示式、多个体并列标示式、多个体隐性概括式三种。 


五、运用事实,论证道理 

汉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因此,运用语言事实来分析问题、论证道理,显得很重要。

比如《汉语语法学》:“有的时候,句中用疑问代词形成特指问,句末又用‘吗’形成是非问。这是一种具有二重性的‘特指性是非问’(112页)。”该书作者有《现代汉语的特指性是非问》(《语言教学与研究》1987年第4期)。文中说:特指性是非问句中的疑问代词,跟一般特指问句中的疑问代词相比较,程度不同地接近虚指,但是,仍然或多或少地具有特指求代的作用。这从好些事实可以看到。首先,这种问句中的疑问代词仍然表示求代疑点。不用疑问代词,疑点消失,问句的意思往往会起变化。其次,这种问句的后边往往可以列举提供求代的事物,划定指代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疑问代词的实指性是明显的。再次,这种问句答问时固然可以针对是非问,但也可以针对特指问。针对特指问回答问题时,疑问代词的特指求代作用就显示出来了。

 再如《汉语语法学》运用一些语言运用中的具体格式帮助判别词性,如凡是能进入“为NPX过”格式中X位置的是动词,如“着想”;除了名代词,凡是能在“X受到VP”格式中X位置上出现,并且不能受副词修饰的词一定是名词,如“人身”(251页)。


六、提升理论,总结思路 

比如《汉语语法学》:复句语义关系具有二重性,既反映客观实际,又反映主观视点。在复句格式的选用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主观视点。复句格式一旦形成,就会对复句语义关系反制约(447页)。这是邢福义先生在系统的复句句式研究基础上提升出的重要理论观点。

再如《“最”义级层的多个体涵量》在对“最”字用法辨察的基础上总结提升道:自然语言表述系统,不等同于简单的形式逻辑推论系统。汉语的词汇词义的分析研究,应该同语法语用的分析与研究结合起来。孤立的词汇词义层面的分析,只能获得最基本的了解;衔接上语法语用的分析,才有可能获得深入而全面的认识。《汉语语法学》(441页)总结说:通过对“最”字用法的辨察,可以得到一个启示,明确一个道理:不管研究什么现象,都必须广泛深入地考察客观存在的语言事实,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感觉去下结论。

  邢先生说:“在我们看来,汉语语法事实的发掘起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从众多的事实中发掘出值得研究的事实;第二,从值得研究的事实中发掘出规律性;第三,从所得的规律中发掘出理论问题;第四,从发掘规律和理论的过程中总结出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可以认为,汉语语法事实的发掘是汉语语法研究的根基,甚至可以认为,汉语语法事实的发掘本身就是汉语语法研究。事实发掘的程度,反映研究的深度。”[6]


七、方法可循,示例具体 

《汉语语法学》有第四章“研究论”,这是本书的一大特色。从395页到449页,共55页,篇幅宏大,分量十足。这一章包括三节。第一节“小三角”研究:一、两个三角中的“小三角”;二、“小三角”的事实验证;三、“小三角”的研究思路。第二节“大三角”研究:一、两个三角中的“大三角”;二、“大三角”的事实验证。第三节两层关系:一、“大三角”和“小三角”;二、“两个三角”和事实终判。这一章,结合九个研究实例,解说语法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讲述验证过程,总结研究心得。方法可循,思路清晰,示例丰富,解说具体详细。

比如:观察充分、描写充实、解释充足,是研究深入的追求和保证。怎样才能做到这“三充”?《汉语语法学》讲到描写充实的时候说:观察到的,不一定都要描写出来;而描写出来的,一定要是观察得特别充分、不容置疑的。描写的范围应尽可能地封闭,以便进行穷尽性的描写。在众多的问题中只限定描写其中一个问题,在一个问题的众多角度中只限定描写其中一个角度。封闭的范围小到什么程度,可以因人而异,因题而异。一般地说,要考虑能力、时间、篇幅、深度等因素。接着,结合该书作者的《现代汉语的特殊格式“V地V”》(《语言研究》1991年第1期)一文中长达三十多年的研究经历和心得,用问答的形式细致讲解是如何一步一步封闭论题,反映规律的。讲解达5个页码之多(441-446页)。

  不仅是“研究论”这一章,而且其他章节中的许多举例片断也都是相对完整的研究范例。比如在谈到关系词语的“转化”作用时,举“即使”实言句为例。“即使……也……”有时化实为虚,述说已然事实,称为“即使”实言句。书中把“即使”实言句的使用条件描写为四种格式。第一种,订补式:那时……即使A,也B。第二种,定位式:即使A(在……时候/地方/中/里),也B。第三种,衬因式:确实Y,因此即使A,也B。第四种,复指式:确实A,但是即使A(如此/这样),也B。每一种格式都围绕“实言”多角度观察出好几个方面的特点。这一举例片断长达7个页码,丰满具体,不仅实实在在地说明了问题,而且也清晰地示范了研究方法(292-299页)。


八、文风朴实,可信可用 

邢福义先生强调写文章要让读者“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这在《汉语语法学》中得到体现。笔者曾写过《邢福义“讲实据,求实证”的治学风格》一文,谈到邢先生推崇质朴的文风,他的语法论文深入浅出,清新自然,我们在文章中举了例子[7],可参看。“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这不仅是文风问题、学风问题,与事实发掘和理论创建也有着密切关系。从汉语事实中总结出来的理论,汉语读者读起来更感亲切;只有对事实领悟透彻了,理论表述起来才能深入浅出;只有禁得起事实检验,理论才能信得过、用得上;只有扎根人民群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语言实践,汉语语法学的理论创建才有活水源头,才能生机盎然。

  语文教学是汉语语法学的重要应用领域。这方面,王宁先生有两段话说得好:“把语言学转化为语文教学行为,还需要这样的能力——一种引导学生锐敏地发现语言现象并从现象中归纳出规律的能力,也就是善于把规律激活的能力。”“与现象结合的规律是有趣的,是与体会课文的思想感情同步的。”[8]由此可见汉语语法学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价值,可见语文教学对汉语语法学的需求。

  处理好理论与事实的关系是语法研究的首要问题、永久话题。邢福义先生《汉语语法学》的事实发掘与理论创建,互动互促,都指向揭示汉语语法事实的客观规律性,都指向“创新”二字。该书呈现的是一条植根汉语事实土壤的理论创新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汉语语法学大有作为!


1986年9月邢老师课后与作者合影


注 释

①这里“范继淹先生的文章”是指范继淹《论介词短语“在十处所”》(载《语言研究》1982年第1期),范文认为“V(双音)在了+宾”不规范);朱德熙先生的文章是指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载《中国语文》1987年第5期),朱文认为这种格式不合法。

邢福义先生这里指出十三个例子都出现于范继淹先生文章之后,其中十个例子出现于朱德熙先生文章之后;意在说明范继淹先生的文章已经发表十五年了,朱德熙先生的文章发表也已十年了。而客观事实表明,近年来“V在了+宾”格式中使用双音节动词语的现象不是越来越罕见,而是越来越多了。因而,应当认为这种格式是规范的、合法的。


参考文献

[1]邢福义.推进植根于汉语泥土的语法研究[J].语文建设,2013(34).

[2]邢福义.汉语事实在论证中的有效描述[J].语文研究,2014(4).

[3]吕叔湘.把我国语言科学推向前进[A].中国语言学会编.把我国语言科学推向前进[C].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

[4]邢福义.治学之道学风先导[J].世界汉语教学,1993(4).

[5]吕叔湘.语法问题探讨集(序)[J].邢福义.语法问题探讨集[M].湖北教育出版社,1986.

[6]邢福义.汉语语法结构的兼容性和趋简性[J].世界汉语教学,1997(3).

[7]张邱林.邢福义“讲实据,求实证”的治学风格[J].澳门语言学刊,2010(2).

[8]王宁.汉语语言学与语文教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0(3).


(本文发表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作者简介:

张邱林,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为邢福义先生的1986级硕士研究生、2002级博士研究生。

本文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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