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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释前嫌强奸案:真的不该问责官方小编

法之剑 2021-06-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瓜尔佳 Author 瓜尔佳

千呼万唤的河南鲁山“冰释前嫌强奸案”官方声音昨天终于落地,据该省检察院宣传处长张萍表示,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该案还在审查起诉中,将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并表示此前“释法说理不充分造成舆论事件”,接下来将加强教育培训,考虑启动问责程序。


根据前不久鲁山检察的微信和微博消息,16岁的小赵在假期强奸了17岁的小花,小赵家中赔偿小花家8万元钱,小赵被取保候审,又重新上学,双方冰释前嫌。犯罪嫌疑人亲属非常感动,还给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送去了锦旗。


此事通过官方账号广泛传播之后,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绝大多数的人对此很不理解,认为突破了他们对处理强奸犯罪的固有观念,甚至认为可能是假消息,一直期盼官方的声音。


昨天,河南检方宣传部门的声音,使本来可能还会继续一段时间的舆情停歇下来,关于这起案件引起的全民大讨论终于将告一段落。


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处长回答记者提问,大致有三层含意:第一,对小赵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第二,将来这个案件还要起诉,一切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第三,官方新媒体释法说理不充分,将来要培训和考虑问责。


河南检察院的介入,给这起事件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技术含量。鲁山检察机关作为当事方,说什么都难以服众,省级检察机关的介入使得舆情走向发生了变化,符合“当下级公信力丧失应该由上级介入”的舆情处置原则。


瓜哥对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处长张萍对引发舆情原因所做出的分析持赞赏态度,但不希望他们考虑启动问责程序。原因是:


其一,按照“释法说理不充分造成舆论事件”的说法,作为鲁山县检察院的宣传干部,同其它地区的县级公务机关一样,很少接受过舆情方面的培训,这是组织原因,不是个人原因;


其二,鲁山检察院宣传干部动机是宣传鲁山检察搞成一个“成功案例”,展现犯罪嫌疑人亲属给办案人“送锦旗”,尽管效果不好,但动机是好的;


其三,造成舆情泛滥的根本原因是舆情应对不及时。舆情泛滥之初,作为舆情处置组织无所作为,只是坐等观看,缺少必要引导,后来又采取简单粗暴的全网删贴方式,引发了更大舆情。如果尽早发出类似省检察院宣传处长那样的声音,也许在舆情初发时就会平息,至少不会发展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公共事件。


因此,对鲁山检察院的官方小编真的没必要问责,多教育、多培训才会取得更大收效。如果必须问责,应在舆情处置环节寻找问责对象。


另外,有一个小小建议:你们的微信和微博足够强大,别看粉丝不算很多,特定时期点击不会少,完全可以运用其回应各方关切,官家人对官方新媒体应该充满自信,所有的公安官方微博都担任这样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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