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美丽乡村

其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明确新标准

记者2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治理后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部日前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重点不突出、治理成效评判标准不科学、治理模式不精准、治理成效不稳固、保障措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坚持3方面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不搞“一刀切”。二是经济适用,梯次推进。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确定治理标准,合理选择技术工艺。突出重点,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逐步迭代升级,不搞“一窝蜂”。三是典型引路,建管并重。注重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治理。加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管护机制,建一个成一个,不搞“一阵风”。这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千差万别,指导意见明确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即确保治理后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指导意见强调,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对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模式。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重点不突出、治理成效评判标准不科学、治理模式不精准、治理成效不稳固、保障措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农村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数量及分布、污水实际产生量、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不搞“一刀切”。经济适用,梯次推进。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确定治理标准,合理选择技术工艺,确保治理成本与当地经济可承受能力相适应、治理技术要求与当地管理水平相适应、治理设施可靠稳定运行。突出重点,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逐步迭代升级,不搞“一窝蜂”。典型引路,建管并重。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注重试点先行,突出典型经验总结凝练,以点带面推进治理。加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康可持续,建一个成一个,不搞“一阵风”。二、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组织整县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考虑改厕和粪污收集利用;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强化建设运维资金、用地用电及相关政策等保障,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专业化市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将不同时期、不同主体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纳入统一运维范围。鼓励采取设计、施工和运维总承包模式。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评估监督,推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管部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程设施的质量监管。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的现象;鼓励农户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污水科学就地回用。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坚持“让老百姓满意”,让群众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中有更多的参与度、幸福感。三、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鼓励各县(市、区)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或修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可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或方案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目标任务和工作时序。规划要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口变化、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林)业园区建设、文旅开发、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统筹和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各县(市、区)依据规划,建立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以下简称重点治理村庄)清单(见附表1)并动态更新。顺应村庄演变趋势,把乡政府驻地或中心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去向难以解决的村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位于重点湖库周边或水质需改善水体的汇水范围或生态敏感区的村庄作为治理重点。年度重点治理村庄清单作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具体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四、科学确定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成效评判标准。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进行评估,结合区域水质改善需求,分阶段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五、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特别是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或者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将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或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系统并将生活污水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或技术组合的选择,要统筹考虑污水水质水量及其变化特点,以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其中,不临近重要水体且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生活污水,可结合环境景观建设,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自然处理技术),并加强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定期对生态处理系统进行养护;污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村庄,宜采取抗冲击负荷能力较强的处理工艺(如生物膜法),并加强水质水量调节;靠近重要水体的村庄,宜采取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处理工艺(如活性污泥法,但进水COD平均浓度较低,特别是低于80毫克/升的,不宜采用)。处理设施设计规模要与农村常住人口及其污水实际产生量相匹配。管网走向、设施建设位置等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鼓励由设计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建设施工单位、基层乡镇政府、村民代表等5方共同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后研究确定。六、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推广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改厕技术。确有必要实施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农村改厕牵头部门要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加强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建设。农村改厕牵头部门推动地方明确粪污抽取、转运、贮存的责任主体,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有设施处理或利用。没有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的,宁可不开工不建设。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村庄,具备条件的,与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确有必要建设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七、强化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保障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建设质量。要以采取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处理模式、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村庄为重点,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程设计、建设,严把材料质量关,采用地方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评估。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组织季度巡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出水水质监测(见附表2),督促建成设施正常运行。鼓励探索将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数字乡村建设,通过电量、流量或视频监控等方式,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进行实时监管。可根据监管能力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将巡查和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能危害设施正常运行的其他污水不得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八、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不正常运行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清单(见附表3),分析原因、制订计划。原则上在列入整改清单后2年内完成整改。推动分类整改。对缺乏管护和运维资金保障等长效机制的,报地方政府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及措施;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的,加快配套收集系统建设;对技术工艺不合理的(如工艺过于复杂、运行成本过高、不符合农村实际),要及时优化调整技术路线;对存在已到更新淘汰年限、年久失修、因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损毁等情况的,要及时更新改造;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或其他原因(如已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治理)等,导致设施无必要运行的,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将设施(如一体化处理设施)移至其他区域利用;对农民群众使用污水管网不当,造成管网不畅的,要加强宣传指导,提高群众维护身边生态环境的意识。九、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各省(区、市)设立与治理任务相适宜的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鼓励地方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产业园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项目整体打包,采取城乡统筹,“肥瘦搭配、以丰补歉”方式谋划项目。支持在适宜的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将设施运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已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地区以及生活污水资源化集中利用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并专款专用。积极探索“多个一点”做法,即地方补一点、企业担一点、上级奖励一点、社会捐赠一点、项目综合平衡一点,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十、强化进展调度与激励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调度机制,将年度重点治理村庄清单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生态环境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分别将本季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包括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清单、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巡查和监测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清单)通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报送生态环境部。鼓励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水生态环境改善,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部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
1月23日 上午 11:49
其他

以庭院绿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邯郸市肥乡区全方位提升村庄绿化品质

今年以来,邯郸市肥乡区坚持从农户这一最基础单元抓起,以农村庭院绿化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空闲地和农村道路绿化,全面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共建生态肥乡”专项行动,全方位提升村庄绿化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庭院植树5.8万余户17.5万棵、进村路绿化169.6公里,村内空闲地绿化742.73亩。高标定位全力打好主动仗肥乡区委、区政府把开展农村庭院绿化与2020年全区春季造林绿化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采取“区委政府主导、区委组织部牵总、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包、乡镇村实施”的方式推进,切实做到全面部署、全民动员、全力攻坚。一是高位谋划启动。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区三级干部视频会议,就庭院绿化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合力攻坚氛围。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区确定101个重点村庄和23个精品村庄,每村财政奖补2万元到3万元。广泛动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及农村入党积极分子、优秀青年、致富带头人、在外肥乡籍干部、务工经商人员积极募捐,所有资金均用于采购苗木,在全区全面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热潮,切实做到植一片林、添一抹绿、润一方土,确保全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到捐款达183.03万元。同时,对投入大、效果好、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企业,颁发证书,并予以冠名。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天一督导、两天一调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区四大班子成员与乡镇、部门、村干部干在一起,一线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实际效果;6000余名区直、学校等分包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走村入户,帮助村庄做好规划设计、景观打造等工作,乡村两级从党员干部做起,用实干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推动庭院绿化等项工作扎实开展。全面发动凝聚合力促落实由区委组织部牵总,按照农村“网格化”管理模式,立足农户庭院实际,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带动村容村貌整体优化提升。一是全面摸排,建档立卡。由各乡镇党委牵头,以农村党支部为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对全区265个村需要重点绿化农户庭院、道路节点、农村空闲地等进行全方位摸排,逐村逐户建立台账。动员全区123家机关单位和学校党员干部职工包村确户,一树一牌、建档立卡,一包到底。对需绿化的乡村道路节点、农村空闲地,结合乡村实际,由分包单位主动认领,按照村庄规划进行绿化提升。二是严格执行标准,扎实推进。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人义务植树不少于20棵。机关、学校党员干部职工,每人义务植树不少于10棵。单位党组织通过创建“党员先锋林”“党员义务植树示范户”“党员示范路”等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植树热情。乡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农村“两委”干部以新修农村道路、原来道路补植、村内街道、农村空闲地两侧绿化为主,每人义务植树不少于10棵;有能力的农村普通党员以自家庭院、空闲宅基或田间地头绿化为主,每人义务植树不少于5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人植树不少于10棵,主要到原选举单位参加义务植树,通过创建精品片林等形式开展义务植树,并建档立卡。由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鼓励企业党组织到村开展义务植树。所需树种全部由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自行捐助解决,以党组织为单位,结合分包村,统一调配树种,集中时间、统一开展。同时,严格把好“树苗”“栽植”“管护”三个关口,确保树苗优质合格,栽植规范标准,后期管护到位。三是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对每个乡镇派驻一个督导组,每天督导并反馈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每日对乡镇工作进度、造林质量进行督查。同时,由区领导带队,不间断对9个乡镇庭院绿化开展互查互评大考核,通过入户查、对台账、看绿化树种、数量、门牌和环境卫生等情况,以一抓到底的决心,确保庭院绿化等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到位、栽植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约谈通报。统筹推进乘势而上拓成果在庭院绿化基础上抓拓展、抓延伸,打好农村工作“组合拳”,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一是创建美丽庭院。将庭院绿化与优化庭院布局、搞好庭院环境卫生、改变农民生活理念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级义务植树活动,着力向院美、室美、厨厕美、人美、家风美等“五美”拓展,进一步提升全区美丽庭院建设水平。二是集中拆违治乱。按照村庄规划,依托庭院绿化,对村内私搭乱建、危房旧房、残垣断壁、空闲宅基以及侵街占道的晾台、土台进行全面拆除清理,为村庄造林绿化腾出空间,高标打造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实现“变废为宝”。截至目前,已累计拆除农村危旧房屋908处、165208平方米,在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229个,已建成51个。三是开展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坑塘环境、墙体文化、畜禽粪污、街巷硬化、村庄内外大整治活动,累计出动人员3.6万余人次,车辆、机械4300余辆次,清理垃圾杂物1.24万余吨,清理畜禽粪污、农业生产等废弃物150余吨,整治坑塘570余个,书写文化墙1600余平方米,街巷硬化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四是强化社会治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全区265个村庄分级绘制网格图,注明网格序数、网格长、网格员、住户数量、人员身份、地址分布等基本内容,明确分组,压实每个网格庭院绿化、拆违治乱、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分级督办落实,在推动工作过程中,有效地强化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运营:河北新闻网来源:河北省美丽乡村供稿:邯郸市肥乡区人居办编辑:智慧娟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河北省美丽乡村”↓↓↓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