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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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产〔20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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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有新规范啦!四项行业标准发布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四项体育行业标准,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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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时代乡村阅读季首届“乡村振兴好书荐读”入选图书发布

8月18日,2023南国书香节开幕当天,由中央宣传部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指导的2023新时代乡村阅读季首届“乡村振兴好书荐读”发布活动举行,正式向社会公布100种入选图书和100种提名图书。活动现场。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建文,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黄艳,中央宣传部印刷发行局局长刘晓凯分别致辞。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建文致辞。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黄艳致辞。中央宣传部印刷发行局局长刘晓凯致辞。首届“乡村振兴好书荐读”推选活动由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相关司局联合开展,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联合发布,旨在发挥主题出版引领作用,为“三农”战线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智力支撑、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此次“乡村振兴好书荐读”推选活动入选图书既有《习近平著作选读》、《论“三农”工作》、“足迹”系列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的重要著作,又有“纪录小康工程”系列丛书、《中国共产党农史纲要》等生动记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优秀出版物。活动现场,中国出版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常勃,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张怀海,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崔海教,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秦勇为入选图书出版单位代表颁发证书。中国出版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常勃,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张怀海为出版单位代表颁发入选证书。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崔海教,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秦勇为出版单位代表颁发入选证书。出版单位、作者代表分享出版经验和创作故事,入选图书入藏中国国家版本馆广州分馆和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入选图书入藏中国国家版本馆广州分馆和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中国农业出版社党委书记、董事长、社长刘天金分享出版经验。人民出版社发行部主任房宪鹏分享出版经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韩敬群分享出版经验。广州市荔湾区科普宣讲团成员吴兆红分享创作故事。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曾佑志,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一级巡视员肖贵新,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倪谦,以及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版单位、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发布仪式。2023新时代乡村阅读季首届“乡村振兴好书荐读”书单入选图书(100种)序号书名出版单位1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3“足迹”系列人民出版社河北、福建、浙江、上海人民出版社4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5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6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人民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7习近平的小康情怀人民出版社新华出版社8“纪录小康工程”系列丛书人民出版社新华出版社各地人民出版社9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中国农业出版社1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1中国共产党农史纲要中国农业出版社12实践近知丛书人民出版社13大国三农系列丛书中国农业出版社14百年“三农”: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维度和实现路径东方出版社15大国之本:乡村振兴大战略解读东方出版社16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东方出版社17乡村建设行动手册东方出版社18基层中国:国家治理的基石东方出版社19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理论与实践经济科学出版社20中国乡村振兴之路——理论、制度与政策科学出版社2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问题研究龙门书局22农村交通安全知识系列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3从“千万工程”到“美丽乡村”——浙江省乡村规划的实践与探索商务印书馆24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之路商务印书馆25农民视角的乡村振兴(上、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6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研·总报告卷:脱贫与内生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7小康中国发展口述史丛书五洲传播出版社28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工程丛书研究出版社29乡村振兴与党的领导力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30全面小康大家一起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31乡村振兴战略:理论、政策和规划研究(第2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32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中国计划出版社33万世根本——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34中国家庭农场:政策与案例中国农业出版社35奔向幸福——“慢火车”的扶贫致富故事中国铁道出版社36绿色发展的思路与机制中国言实出版社37十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区中药材精准扶贫技术丛书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38共享福祉,至善求索: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同富裕之路北京时代华文书局39决胜小康:探索乡村振兴之路丛书北京美术摄影出版社40中国杂交水稻发展简史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41荒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的中国经验——库布其模式解析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42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建思考与实践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43中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丛书东北大学出版社44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与实践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45中国乡村人居环境研究丛书同济大学出版社46中国传统村落与乡村振兴丛书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47共同富裕的中国方案浙江人民出版社48美丽中国这样走来——浙江“千万工程”纪实浙江人民出版社49大山里的温暖“医”靠浙江教育出版社50“中国村庄发展:浙江样本研究”丛书浙江大学出版社51谱写发展奇迹:新中国重大经济成就精讲安徽人民出版社52助力乡村振兴出版计划丛书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53我们的美丽家园·中国乡村振兴故事丛书黄山书社54菌草技术与生态治理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55乡村教育振兴与农村教育现代化研究丛书江西教育出版社56乡村价值再发现江西教育出版社57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之路江西教育出版社58大国根基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59根脉:中国乡村振兴的文化基石中原农民出版社60新时代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丛书中原农民出版社61乡村电子商务丛书中原农民出版社6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治理70年湖北教育出版社63创新基层治理论丛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64奔向共同富裕湖南人民出版社65扶贫图志湖南教育出版社66新时代乡村振兴百问百答丛书广东人民出版社67乡村振兴如何开新局——理论创新、战略重点和关键路径广东人民出版社68大国根基——中国农村改革40年广东经济出版社69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经济出版社70“乡村振兴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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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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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杨懿宸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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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

中央财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财办发〔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财办、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6月26日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浙江20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推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为在有条件的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补齐中国式现代化短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广“千万工程”经验的重大意义“千万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载体,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千万工程”是农村发展理念变革、发展方式转换的生动体现,彰显了新发展理念的实践伟力。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利于推动“三农”领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速度和质量、发展和环保、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切实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千万工程”实施20年来,浙江省内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村面貌实现从“脏乱差”到“强富美”的沧桑巨变。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利于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三)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有力行动。“千万工程”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变为现实,打造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样板和典范,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了成功方案。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利于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农业、低碳乡村发展,推动建设美丽乡村,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四)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千万工程”积极呼应农民群众的期盼诉求,有力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树立了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标杆。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利于探索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和阶段性任务,优化人力、物力、财力配置,循序渐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实现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学深悟透“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科学方法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必须学深悟透其中蕴含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一)人民至上、共建共享。擘画实施“千万工程”,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真挚为民情怀。在“千万工程”推进中,坚持“群众要什么、我们干什么,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的最高评判标准,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工程建设,共建共享美好家园。新时代新征程,要更加自觉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想农民所想,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让亿万农民日子越过越红火。(二)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千万工程”充分体现了发展理念的深化,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多元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可持续内生动力,实现“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的精彩蝶变。新时代新征程,要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强乡村生态建设,用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三)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千万工程”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坚持美村与富村并进、塑形和铸魂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数字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强化系统观念,科学把握乡村振兴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注重多目标平衡,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深度融合,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城郊村庄和传统农区,结合地方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推进工作,标准有高有低、不搞整齐划一,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落实。新时代新征程,要科学把握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区域差异大的实际,根据各地乡村经济基础、自然条件、区位特征、资源优势、文化传统等客观条件,分类明确建设重点,逐步拓展建设领域,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五)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千万工程”从实施之初就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构建科学规划、逐步扩容、投资建设、制度创新等一整套推进机制,形成领导挂帅、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六)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千万工程”20年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每五年出台一个行动计划,每阶段出台一个实施意见,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制定解决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不折腾、不动摇,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健全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循序渐进接续奋斗,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基础。三、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的目的全在于推广运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转化到“三农”工作实践之中,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万工程”以整治环境为先手棋,全面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全域建设美丽乡村。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要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机制,有效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支持设计下乡,增加村庄绿量、提升绿化质量,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浙江把“千万工程”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龙头工程”,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建设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差距。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有序流动。(三)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20年实践证明,“千万工程”坚持以业为基,激发了强大活力,形成了持久生命力。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要聚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农村生态新价值,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林草产业,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有效防止“散乱污”企业抬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四)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千万工程”首先是一项“生态工程”,既保护了“绿水青山”,又带来了“金山银山”,让乡村成为绿色生态富民家园。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要实施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提高粮食作物配方肥供应,降低经济作物化肥施用强度。推进“无废乡村”建设,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法建立畜禽粪污收运利用系统,依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创新培育“美丽乡村+”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文创等乡村新业态,全面打通“两山理论”转化通道。(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千万工程”注重推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把农村建设成农民心有所栖、心有所依的美好家园。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四千精神”。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有力有效保护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农耕风俗等文化遗产,弘扬生态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集中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千万工程”坚持“村里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要着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乡镇赋权扩能。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治理抓手载体,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真正让基层群众参与进来。四、确保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沿着正确轨道行稳致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纠治工作偏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不跑偏、不走样、不落空。(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超越发展阶段。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务实渐进推进工作,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确保乡村建设始终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人口偏少和人口持续流出的乡村,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灵活运用浙江的经验做法。坚持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不开空头支票,不吊高农民胃口,坚决反对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劳民伤财,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有效防范和处置变相举债、新增隐性债务等各类风险。(二)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象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握好“点”和“面”的关系,促进各类村庄人居环境均衡发展。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多干雪中送炭的民生实事,少做锦上添花的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堆盆景,严禁搞脱离实际的“样板工程”“政绩工程”,确保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三)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厘清政府干和农民干的边界。该由政府干的主动想、精心谋、扎实做,该由农民自主干的不越位、不包揽、不干预。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不搞包办代替,不搞大包大揽,避免代替农民选择,让农民成为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五、健全推广“千万工程”经验长效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总结推广“千万工程”经验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求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千万工程”经验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各地要把全面推广“千万工程”经验贯彻到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过程,落实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各领域各方面。(二)加强宣传交流。加强“千万工程”经验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的能力和水平。多种形式开展“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宣传,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乡村的美好生活,塑造真实、可爱的中国形象。(三)加强推广运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千万工程”经验案例学习,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学习运用不断走深走实。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杨懿宸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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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乡村振兴推荐书目"征集活动启动

日前首届“乡村振兴推荐书目”征集活动启动“乡村振兴推荐书目”推荐工作由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单位组织发布入选推荐书单将在“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系列活动中予以重点宣传推介各出版单位请于2023年7月7日前报送样书和纸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关于开展首届“乡村振兴推荐书目”征集活动的通知各出版单位: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社会支持推动乡村振兴,发挥重点主题出版物引领作用,根据《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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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农业农村部等十二部门协力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协力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振兴不仅仅是农业的全面升级,也是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发展体育事业和促进乡村振兴相辅相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体育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体育在乡村发展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推动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乡村体育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发挥体育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内容;第二部分从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产业、体育人才队伍、体育文化、绿色生态体育、全民健身组织六大方面提出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第三部分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撑和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立足乡村体育发展实际,确定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现实困境与瓶颈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坚持实践导向。结合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需求,紧紧围绕“五个振兴”作文章,从体育促进乡村公共服务、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要以体育助力乡村建设,让农村更繁荣;以体育赋能农业发展,让农业更兴旺;以体育促进农民健康,让农民更幸福;以体育丰富乡村文化,让乡风更文明。《意见》提出,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乡村体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加强乡村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发展繁荣乡村体育文化,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发展乡村绿色生态体育,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加强乡村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助力乡村组织振兴。围绕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意见》提出要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运动健康中心建设专项行动、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乡村体育后备力量“雏鹰计划”“美丽乡村”品牌体育赛事活动“五大行动计划”。《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督促落实等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确保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下一步,体育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就《意见》各项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步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在乡村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体育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体育总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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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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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优先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坚持政府主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动态调整,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补齐短板,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强化教师关键作用,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市(地、州、盟)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二、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支持力度,省级政府要聚焦促进省域内不同地市、县区之间缩小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市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区域经济中心作用,资源配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区倾斜;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经济欠发达县区学校办学条件跟踪评估和定期调度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兜住办学条件底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具体标准,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加大力度并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切实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各地区在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的同时,可结合实际支持学校适当扩大教室学习活动空间和体育运动场地,为非寄宿制学校提供学生就餐和午休条件。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建设高速校园网络,实现班班通。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配备。各地区制定并实施教师发展提升规划,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显著扩大优秀骨干教师总量;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2.推动城乡整体发展。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市、县合理规划并保障足够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规定,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切实解决人口集中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将学生上学路径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改造作为城市规划建设重要任务,抓紧改造到位。优先发展乡村教育,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巩固情况年度监测,持续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城乡学校帮扶激励机制,确保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平台体系,提供系列化精品化、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教育教学资源,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呈现形式,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服务农村边远地区提高教育质量。3.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快实现集团内、学区内校际优质均衡,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从城市、农村等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原则上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应优先进行交流轮岗,各地区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制定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县域内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积极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见习培养制度。聚焦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加大“国培计划”实施力度,推动省、市、县、学校开展校长教师全员培训,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全面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精品课遴选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完善学校管理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积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督导评估认定工作。4.保障群体公平发展。以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居住证申领政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特困学生救助供养,保障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健全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坚持精准分析学情,全面建立学校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机制,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条件。加快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建设必要的义务教育阶段专门学校,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矫治。5.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全面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专门培训,加大“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学校帮扶任教。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学校育人全过程,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6.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责任,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安保、食堂、宿管、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服务。加强劳动实践、校外活动、研学实践、科普教育基地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三、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水平7.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通过减免保教费等方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实施地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状况,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变动情况,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8.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教育与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工作程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和异地申请的便利性,不断完善资助资金发放机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应助尽助。推动各地区根据所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和标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学生资助政策总体稳定、有效衔接,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子女给予重点关注。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确保资助信息公开透明。四、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9.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服务。加强学校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学生健康档案,逐步实现与学龄前健康档案内容衔接。为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有针对性地传授适合学生特点和使用需求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平台,每年发布学生健康素养水平数据。做好学生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服务。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定期为学校食堂和供餐、校园周边餐饮场所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跟踪评价等服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10.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和科普资源重要育人作用,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政策,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和科普活动。创新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11.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学校毕业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见习岗位等就业信息,为有需求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和就业帮扶等服务,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和因私出国(境)人员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五、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政府作用,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强化区域统筹和改革攻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支持力度,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丰富优质课后服务资源,强化课后育人功能。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来源:新华社编辑:张恬恬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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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2022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推介,评选推介的146个典型案例,在乡村文化振兴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继续开展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典型案例的条件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是指依托地域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传承发展、创新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具有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文化艺术品牌。典型案例的推荐主体是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典型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发展基础条件好。文化艺术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联农带农作用明显。(二)传承保护效果实。历史遗产遗迹、人文和自然景观、民间文艺、传统工艺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发展利用得当,传承后继有人,重视宣传推广并产生广泛影响。(三)融合发展程度深。特色文化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等领域有效融合,实现链条化、一体化发展。文化艺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文化新产业新业态有初步发展。(四)文化创新品牌强。文化艺术的创作、展演、培训、教育普及交流等活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文化消费水平不断增长,有良好知名度和美誉度。二、典型案例的类型(一)创意创新类。包括建筑、服装、工艺、广告、软件等设计团队,广播影视、音像传媒、视觉艺术、文创艺术等创意群体,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动发展创意农业、特色农业,创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发掘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和农事节气活动,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艺术节展等。(二)文艺演出类。主要包括乡村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游艺、杂技等传统文艺演出团体,武术、秧歌、舞龙、舞狮、民族乐器演奏等民俗演出机构,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演出项目,打造主题特色文化乡村,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三)工艺美术类。主要包括传承纺织、印染、刺绣、陶瓷、漆器、雕刻、剪纸等手工艺,与时俱进推动纺染织绣、金属锻造、传统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实现创新性发展;国画、书法、篆刻、版画、水彩画、农民画、墙体彩绘等领域行业,传承和发展艺术机构,设立创作培训、美术写生基地,兴办博物馆、美术馆、文创馆、文化园等。(四)数字产业类。主要是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创作传播展现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和消费。运用数字艺术、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带动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五)文旅融合类。包括传承弘扬茶、中医药、美食等特色文化,开发和打造适合大众康养、休闲、体验的文旅产品和旅游景区、文化新区、产业园区等文旅融合产业,文化消费、旅游消费与农业有机结合,积极塑造能够提升乡村特色文化艺术的民宿、农家乐品牌,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三、工作程序(一)县级申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乡(镇)自愿填报《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022年已申报但未入围的案例,可进一步提升后再次申报。(二)审核推荐。地市级乡村振兴部门认真核实县级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择优推荐至省级乡村振兴部门。省级乡村振兴部门按照原则上每个县不少于1个、不超过3个,择优向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推荐案例。(三)案例评审。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抽样开展实地考察,评审提出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四)案例推介。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官网和“两微一端”正式发布,并协调中央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举办相关推介活动。四、有关要求(一)精心组织。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标准条件、案例类型、工作程序等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可靠、特色鲜明。同时,鼓励各省级乡村振兴部门梳理本省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资源,逐步建立健全省级乡村特色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为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奠定坚实工作基础。(二)严格把关。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特、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典型性、代表性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请各省级乡村振兴部门于2023年7月16日—31日期间,将推荐函、推荐表、案例简介(300字左右)等纸质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唐丕跃收。电子材料请用光盘或U盘存储,随纸质材料一并寄送。(三)宣传推广。各地要认真总结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发展建设的经验做法,协调各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推广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品牌,使其发挥典型案例应有的示范作用,营造全面持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浓厚氛围。联系人及方式: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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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

↓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来源:民政部网站编辑:任峰涛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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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县乡长说唱移风易俗”活动的通知

010-59881721电子邮箱:shswhc@agri.gov.cn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3年4月25日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张恬恬
202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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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为便于贯彻实施《指导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指导意见》编制目的是什么?食品产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重要民生产业,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是我国食品工业重要发展载体和关键增长引擎,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福建、宁夏等地考察时,先后对柳州螺蛳粉、武夷山茶叶、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地方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推动形成“百花齐放”的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格局,培育食品产业发展新动能,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独特饮食文化,充分释放产业发展潜力,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指导意见》明确了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指导意见》部署了优质原料保障、产业集群建设、技术装备提升、质量安全保障、特色品牌培育、转变发展方式以及业态模式创新7个方面工作20项任务。三、《指导意见》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指导意见》瞄准建设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围绕食品工业全产业链推进上下游协同发力,从农产品原料的保障、到产业集群的建设、到技术装备的提升、再到食品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拓展,均进行了工作部署和安排,特别是设置了特色农产品原料基地、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以及技术装备和工艺提升方向三个专栏,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聚焦。同时在品牌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慎终如始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向高端攀升,向新场景和新赛道延伸,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四、《指导意见》为什么要加强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绝大多数食品产品以食用农产品为原料,是第一产业的直接下游,与农业生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地方特色食品的原料大部分为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优异、独特资源,是当地独有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能够推动各地传统饮食文化和加工工艺传承发展,保证地方特色食品“原汁原味”。在开展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过程中,许多食品生产企业以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或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合作模式,有效促进了工业反哺农业,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改善乡村面貌,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此外,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原料基地建设,可以有效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有利于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并通过对农业生产主体种养殖技艺的科学指导,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五、《指导意见》为什么要重点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品牌文化?第一,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一定程度上诠释了当地独特的饮食文化。很多地方特色饮食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蕴含着一整套与食材遴选、配料加工、菜肴烹制和美食消费相关的知识和实践,是人际交往、礼仪节庆等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传达着中国人尊崇自然、顺应时节、食治养生等思想观念和健康理念。加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品牌培育,讲好地方特色食品的“文化故事”和“中国味道”,能够促进中华传统饮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第二,深度挖掘地方特色食品的文化内涵,推动“文化赋能”,促进传统历史文化、节庆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地方特色食品品牌,能够有效激发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升地方特色食品的附加值和企业的软实力。第三,地方特色食品往往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由于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形成了稳定的消费群体,但在全国范围知名度并不高,不利于产品的市场推广,加强品牌文化培育和宣传推广,能够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扩大消费群体,促进地方特色食品由区域走向全国。六、《指导意见》在提升地方特色食品企业技术水平方面有哪些部署?推动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装备和设计水平,是促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着力点。《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务,一是增强共性基础技术能力。借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资源,加强地方特色食品营养靶向设计、风味品质修饰、功能成分高效提取分离、加工工艺适应性改造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超微粉碎、快速钝酶、节能速冻、气调保藏等实用工艺推广应用。二是提升先进装备供给能力。促进全自动高速无菌灌装、智能温控蒸煮、数控高密度发酵、微波灭菌、超高压非热杀菌等现代食品加工工艺装备推广应用;积极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三是加强工业设计推广应用。发挥工业设计赋能作用,加速向产品研发、加工制造、外观设计等各环节渗透,促进产品设计与中华传统工艺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七、《指导意见》在培育新的业态和模式方面有哪些考虑?推广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对于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食品产业价值链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支持企业巩固与商超、便利店、社区生鲜等传统渠道的合作,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产销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多元业态深度融合,同时通过消费需求数据预测,解析不同地区消费偏好以及未来消费流行趋势。二是挖掘地方特色食品的健康养生、休闲观光、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与康养、旅游、科普、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共享农庄、农耕体验、乡村民宿等业态和模式。三是打造集食品品鉴、文化创意、社群交往等功能为一体的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场景,同时积极将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元素嵌入夜间经济、特色餐饮集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费场景和载体。八、质量认证在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方面发挥什么作用?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食品农产品行业发展实际,我国目前已建立了包括有机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在内的多种国家推行的认证制度,覆盖了食品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对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振消费者信心、促进贸易便利起到了良好作用,截至目前共有7万余家企业获得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13万余张,对我国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九、《指导意见》如何做好组织保障?《指导意见》的落地见效,需要各部门、各地方、各有关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着眼打好政策“组合拳”,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三级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央地联动;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协同推进产业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提供助力;鼓励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加大对地方特行色食品领域技术创新和薄弱环节攻关的支持力度;稳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三是健全标准体系。开展特色食品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转化。四是加快人才培养。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专业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形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等。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编辑:张恬恬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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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19日,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总结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2023年重点工作。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累计识别纳入监测对象中,65.3%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风险,其余均落实了帮扶措施。“三保障”、饮水安全和兜底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务工就业规模达到3278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133万人,超过年度目标任务259万人。脱贫人口收入较快增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342元,同比增长14.3%,增幅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的增速。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提供有力支撑。会议指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稳政策、稳投入、稳就业,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鲜明的质量和实效导向,统筹疫情防控与重点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乡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正确处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的关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来抓,在此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要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既要见物也要见人,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实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要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会议强调,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牢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两个重点区域,用好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四支帮扶力量,防范化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舆情七类风险,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要把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培育提升产业,积极扩大就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县域经济,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着力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将“和”和“美”作为基本要求,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逐步把乡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可及、人居环境优美宜人、社会治理和谐有序、精神富有文化繁盛的乡村。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供给,为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保障。要强化政策支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用好衔接资金,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多方投入合力。要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科技特派员、产业顾问组帮扶作用和“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的人才支撑作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加快本土人才培育步伐。要强化宣传引导,持续讲好中国减贫与乡村振兴故事,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强乡村振兴局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天云主持会议,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更生传达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天宝、黄艳、李敬辉出席会议。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国务院研究室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家乡村振兴局督查专员、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河北省、山西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和有关省(市)协作(对口)办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视频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编辑:杨懿宸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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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报请县(市、区)政府批准后,采取“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及时、长期公开,并将规划成果转化为简明易懂的规划图表和管制规则,让农民看得懂、记得住、好监督。第四章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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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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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5月17日(本文有删减)“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现代物流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高度集成并融合运输、仓储、分拨、配送、信息等服务功能,是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的重要支撑,在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十三五”以来,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政策环境持续改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形势(一)发展基础。物流规模效益持续提高。“十三五”期间,社会物流总额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超过300万亿元,年均增速达5.6%。公路、铁路、内河、民航、管道运营里程以及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快递业务量均居世界前列,规模以上物流园区达到2000个左右。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稳步下降,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4.7%,较2015年下降1.3个百分点。物流资源整合提质增速。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物流要素与服务资源整合步伐加快,市场集中度提升,中国物流企业50强2020年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长超过30%。航运企业加快重组,船队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民航货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物流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物流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有所改善,中西部地区物流规模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运输结构加快调整,铁路货运量占比稳步提升,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0%。仓储结构逐步优化,高端标准仓库、智能立体仓库快速发展。快递物流、冷链物流、农村物流、即时配送等发展步伐加快,有力支撑和引领消费结构升级。科技赋能促进创新发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广泛应用,网络货运、数字仓库、无接触配送等“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自动分拣系统、无人仓、无人码头、无人配送车、物流机器人、智能快件箱等技术装备加快应用,高铁快运动车组、大型货运无人机、无人驾驶卡车等起步发展,快递电子运单、铁路货运票据电子化得到普及。国际物流网络不断延展。我国国际航运、航空物流基本通达全球主要贸易合作伙伴。截至2020年底,中欧班列通达欧洲20多个国家的90多个城市,累计开行超过3万列,在深化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推进复工复产中发挥了国际物流大动脉作用。企业海外仓、落地配加快布局,境外物流网络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一系列规划和政策措施出台实施,特别是物流降本增效政策持续发力,“放管服”改革与减税降费等取得实效。物流市场监测、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改善。物流标准、统计、教育、培训等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物流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二)突出问题。物流降本增效仍需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尚不健全,物流资源要素配置不合理、利用不充分。多式联运体系不完善,跨运输方式、跨作业环节衔接转换效率较低,载运单元标准化程度不高,全链条运行效率低、成本高。结构性失衡问题亟待破局。存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东强西弱”、“城强乡弱”、“内强外弱”,对新发展格局下产业布局、内需消费的支撑引领能力不够。物流服务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不强,低端服务供给过剩、中高端服务供给不足。货物运输结构还需优化,大宗货物公路中长距离运输比重仍然较高。大而不强问题有待解决。物流产业规模大但规模经济效益释放不足,特别是公路货运市场同质化竞争、不正当竞争现象较为普遍,集约化程度有待提升。现代物流体系组织化、集约化、网络化、社会化程度不高,国家层面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不健全,缺乏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与世界物流强国相比仍存在差距。部分领域短板较为突出。大宗商品储备设施以及农村物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航空物流等专业物流和民生保障领域物流存在短板。现代物流嵌入产业链深度广度不足,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不够,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支撑能力有待增强。行业协同治理水平仍需提升。(三)面临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要求强化现代物流战略支撑引领能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历史性交汇,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影响广泛深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要求现代物流对内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发挥连接生产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支撑作用;对外妥善应对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挑战,为推动国际经贸合作、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保障。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要求提高现代物流价值创造能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要求现代物流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对多元化专业化服务的需求,深度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要求发挥现代物流畅通经济循环作用。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要求加快构建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提升供给体系对内需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和扩大新需求。新一轮科技革命要求加快现代物流技术创新与业态升级。现代信息技术、新型智慧装备广泛应用,现代产业体系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深入推进,既为物流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也要求加快现代物流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赋能,打造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智慧物流新模式。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提高物流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形成规范高效、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物流市场,强化社会民生物流保障。——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统筹谋划物流设施建设、服务体系构建、技术装备升级、业态模式创新,促进现代物流与区域、产业、消费、城乡协同布局,构建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物流服务体系,实现物流网络高效联通。——创新驱动、联动融合。以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为牵引,深化现代物流与制造、贸易、信息等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互动和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将绿色环保理念贯穿现代物流发展全链条,提升物流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物流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应急物流体系,提高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物流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物流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智慧物流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物流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学研结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一批现代物流科创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铁路、民航等领域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升。跨物流环节衔接转换、跨运输方式联运效率大幅提高,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多式联运、铁路(高铁)快运、内河水运、大宗商品储备设施、农村物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航空物流、国际寄递物流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物流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通道+枢纽+网络”运行体系基本形成。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完成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物流干支仓配一体化运行更加顺畅,串接不同运输方式的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逐步完善,畅联国内国际的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枢纽经济发展取得成效,建设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提高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物流对经济社会运行的保障能力。冷链物流全流程监测能力大幅增强,生鲜产品冷链流通率显著提升。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铁路货运量占比较2020年提高0.5个百分点,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铁路、内河集装箱运输比重和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大幅上升。面向重点品类的逆向物流体系初步建立,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清洁货运车辆广泛应用,绿色包装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物流领域节能减排水平显著提高。——现代物流发展制度环境更加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装载器具和包装基础模数广泛应用。社会物流统计体系、信用体系更加健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业协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展望2035年,现代物流体系更加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物流企业成长壮大,通达全球的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更加有力,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三、精准聚焦现代物流发展重点方向(一)加快物流枢纽资源整合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补齐内陆地区枢纽设施结构和功能短板,加强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加快推动枢纽互联成网。加强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联运转运设施建设,有效衔接多种运输方式,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实现枢纽间干线运输密切对接。依托国家物流枢纽整合区域物流设施资源,引导应急储备、分拨配送等功能设施集中集约布局,支持各类物流中心、配送设施、专业市场等与国家物流枢纽功能对接、联动发展,促进物流要素规模集聚和集成运作。(二)构建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依托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和主要城市群、沿海沿边口岸城市等,促进国家物流枢纽协同建设和高效联动,构建国内国际紧密衔接、物流要素高效集聚、运作服务规模化的“四横五纵、两沿十廊”物流大通道。“四横五纵”国内物流大通道建设,要畅通串接东中西部的沿黄、陆桥、长江、广昆等物流通道和联接南北方的京沪、京哈—京港澳(台)、二连浩特至北部湾、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出藏等物流通道,提升相关城市群、陆上口岸城市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和规模化运行效率。加快“两沿十廊”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强化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辐射能力。(三)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围绕做优服务链条、做强服务功能、做好供应链协同,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升级,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快运输、仓储、配送、流通加工、包装、装卸等领域数字化改造、智慧化升级和服务创新,补齐农村物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航空物流等专业物流短板,增强专业物流服务能力,推动现代物流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四)延伸物流服务价值链条。把握物流需求多元化趋势,加强现代物流科技赋能和创新驱动,推进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拓展和业态模式创新。发挥现代物流串接生产消费作用,与先进制造、现代商贸、现代农业融合共创产业链增值新空间。提高物流网络对经济要素高效流动的支持能力,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和经济合理布局,推动跨区域资源整合、产业链联动和价值协同创造,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新形态,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五)强化现代物流对社会民生的服务保障。围绕更好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适应扩大内需、消费升级趋势,优化完善商贸、快递物流网络。完善城市特别是超大特大城市物流设施网络,健全分级配送体系,实现干线、支线物流和末端配送有机衔接、一体化运作,加强重点生活物资保障能力。补齐农村物流设施和服务短板,推动快递服务基本实现直投到建制村,支撑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加快建立覆盖冷链物流全链条的动态监测和追溯体系,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鼓励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障就业人员权益,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六)提升现代物流安全应急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安全和信息安全保护,提升战略物资、应急物流、国际供应链等保障水平,增强经济社会发展韧性。健全大宗商品物流体系。加快构建全球供应链物流服务网络,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充分发挥社会物流作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四、加快培育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新动能(一)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促进全链条降成本。推动解决跨运输方式、跨作业环节瓶颈问题,打破物流“中梗阻”。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提高干线运输规模化水平和支线运输网络化覆盖面,完善末端配送网点布局,扩大低成本、高效率干支仓配一体化物流服务供给。鼓励物流资源共享,整合分散的运输、仓储、配送能力,发展共建船队车队、共享仓储、共同配送、统仓统配等组织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干支仓配一体化深度融入生产和流通,带动生产布局和流通体系调整优化,减少迂回、空驶等低效无效运输,加快库存周转,减少社会物流保管和管理费用。推进结构性降成本。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连园区、接厂区,合理有序推进大宗商品等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完善集装箱公铁联运衔接设施,鼓励发展集拼集运、模块化运输、“散改集”等组织模式,发挥铁路干线运输成本低和公路网络灵活优势,培育有竞争力的“门到门”公铁联运服务模式,降低公铁联运全程物流成本。统筹沿海港口综合利用,提升大型港口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高码头现代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加快推进铁水联运衔接场站改造,提高港口铁路专用线集疏网络效能,优化作业流程。完善内河水运网络,统筹江海直达、江海联运发展,发挥近海航线、长江水道、珠江水道等水运效能,稳步推进货物运输“公转水”。推进铁水联运业务单证电子化,促进铁路、港口信息互联,实现铁路现车、装卸车、货物在途、到达预确报以及港口装卸、货物堆存、船舶进出港、船期舱位预定等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支持港口、铁路场站加快完善集疏运油气管网,有效对接石化等产业布局,提高管道运输比例。(二)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企业协同发展。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创新供应链协同运营模式,将物流服务深度嵌入制造供应链体系,提供供应链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增强制造企业柔性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引导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投资专用物流设施建设和物流器具研发,提高中长期物流合同比例,制定制造业物流服务标准,提升供应链协同效率。鼓励具备条件的制造企业整合对接分散的物流服务能力和资源,实现规模化组织、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协同。推动设施联动发展。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设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支持工业园区等新建或改造物流基础设施,吸引第三方物流企业进驻并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物流服务。发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完善第三方仓储、铁路专用线等物流设施,面向周边制造企业提供集成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促进物流供需规模化对接,减少物流设施重复建设和闲置。支持生态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和智慧物流体系同步设计、一体建设、协同运作,加大智能技术装备在制造业物流领域应用,推进关键物流环节和流程智慧化升级。打造制造业物流服务平台,促进制造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强采购、生产、流通等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共享,实现物流资源共享和过程协同,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服务一体化运行水平,形成技术驱动、平台赋能的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新生态。(三)强化物流数字化科技赋能。加快物流数字化转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要素在线化数据化,开发多样化应用场景,实现物流资源线上线下联动。结合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引导企业信息系统向云端跃迁,推动“一站式”物流数据中台应用,鼓励平台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云平台、云服务,加强物流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提升物流数据价值。培育物流数据要素市场,统筹数据交互和安全需要,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促进物流数据安全高效流通。积极参与全球物流领域数字治理,支撑全球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研究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应用,促进国际物流企业间互认互验,试点铁路国际联运无纸化。推进物流智慧化改造。深度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北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类推动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物联网相关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区、智慧仓储物流基地、智慧港口、数字仓库等新型物流基础设施。鼓励智慧物流技术与模式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拓展智慧物流商业化应用场景,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以及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应用。加快高端标准仓库、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建设,研发推广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模块化、易使用、易维护智慧装备。促进物流网络化升级。依托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打造物流信息组织中枢,推动物流设施设备全面联网,实现作业流程透明化、智慧设备全连接,促进物流信息交互联通。推动大型物流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数字化服务,稳步发展网络货运、共享物流、无人配送、智慧航运等新业态。鼓励在有条件的城市搭建智慧物流“大脑”,全面链接并促进城市物流资源共享,优化城市物流运行,建设智慧物流网络。推动物流领域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加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企业数据对接,面向物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物流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四)推动绿色物流发展。深入推进物流领域节能减排。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加氢站及内河船舶适用的岸电设施、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等配套布局建设,加快新能源、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等货运车辆在现代物流特别是城市配送领域应用,促进新能源叉车在仓储领域应用。继续加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高铁路、水路运输比重。推动物流企业强化绿色节能和低碳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开展节能诊断。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推广使用循环包装,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促进包装减量化、再利用。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建设。加快健全逆向物流服务体系。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逆向物流发展模式,鼓励相关装备设施建设和技术应用,推进标准制定、检测认证等基础工作,培育专业化逆向物流服务企业。支持国家物流枢纽率先开展逆向物流体系建设,针对产品包装、物流器具、汽车以及电商退换货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和网络,创新服务模式和场景,促进产品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五)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提升现代供应链运行效率。推进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建设,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组织协同管理优势,搭建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提供集贸易、物流、信息等多样化服务于一体的供应链创新解决方案,打造上下游有效串接、分工协作的联动网络。加强数字化供应链前沿技术、基础软件、先进模式等研究与推广,探索扩大区块链技术应用,提高供应链数字化效率和安全可信水平。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或平台企业合作,丰富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供给。强化现代供应链安全韧性。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加强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应对等能力建设。发挥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作用,引导行业、企业间加强供应链安全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联动,分散化解潜在风险,增强供应链弹性,确保产业链安全。积极参与供应链安全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应对供应链中断风险。(六)培育发展物流经济。壮大物流枢纽经济。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辐射广、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条件,推动现代物流和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稳妥有序开展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物流通道经济。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升“四横五纵、两沿十廊”物流大通道沿线物流基础设施支撑和服务能力,密切通道经济联系,优化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提高产业组织和要素配置能力。五、深度挖掘现代物流重点领域潜力(一)加快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推进国际通道网络建设。强化国家物流枢纽等的国际物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通关等功能,加强国际、国内物流通道衔接,推动国际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优化海外布局,扩大辐射范围。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水平,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积极推进海外仓建设,加快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境外港口、海外仓、分销网络建设合作和协同共享,完善全球物流服务网络。补齐国际航空物流短板。依托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集聚整合国际航空物流货源,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一体化运作的航空物流服务平台,提供高品质“一站式”国际航空物流服务。加快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国际航空物流骨干企业,优化国际航空客运航线客机腹舱运力配置,增强全货机定班国际航线和包机组织能力,逐步形成优质高效的国际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扩大国际航空物流网络覆盖范围,建设覆盖重点产业布局的国际货运通道。培育国际航运竞争优势。加密国际海运航线,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港,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力,强化国际中转功能,拓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综合服务。加快推进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港口与内陆物流枢纽等联动,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扩大港口腹地辐射范围。鼓励港航企业与货主企业、贸易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延伸境外末端服务网络。提高国际物流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完善中欧班列开行方案统筹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完善海外货物集散网络,推动中欧班列双向均衡运输,提高货源集结与班列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航运、航空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海铁联运班列等协同联动,提升国际旅客列车行包运输能力,开行客车化跨境班列,构建多样化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提高重点边境铁路口岸换装和通行能力,推动边境水运口岸综合开发和国际航道物流合作,提升边境公路口岸物流能力。推进跨境物流单证规则、检验检疫、认证认可、通关报关等标准衔接和国际互认合作。(二)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完善农村物流节点网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补齐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山区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改善农村流通基础条件。统筹城乡物流发展,推动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网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站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设施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加快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促进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电商等农村物流资源融合和集约利用,打造一批公用型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完善站点服务功能。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效能。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推进物流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深化电商、快递进村工作,发展共同配送,打造经营规范、集约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工业品下乡、农产品出村双向物流服务通道升级扩容、提质增效。推动物流服务与规模化种养殖、商贸渠道拓展等互促提升,推动农产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流通,创新物流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三)促进商贸物流提档升级。完善城乡商贸物流设施。优化以综合物流园区、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商贸物流设施网络。完善综合物流园区干线接卸、前置仓储、流通加工等功能。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新城新区建设,新建和改造升级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大型商超、批发市场、沿街商铺、社区商店等完善临时停靠装卸等配套物流设施,推进智能提货柜、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设施建设。提升商贸物流质量效率。鼓励物流企业与商贸企业深化合作,优化业务流程,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优化完善前置仓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提升线上线下一体服务能力。(四)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完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资源集聚优势,引导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向枢纽、基地集聚或强化协同衔接。加强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提高产地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完善销地城市冷链物流系统。改善机场、港口、铁路场站冷链物流配套条件,健全冷链集疏运网络。加快实施产地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等建设,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移动冷库等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改善末端冷链设施装备条件,提高城乡冷链设施网络覆盖水平。提高冷链物流质量效率。大力发展铁路冷链运输和集装箱公铁水联运,对接主要农产品产区和集散地,创新冷链物流干支衔接模式。发展“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冷链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推广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和标准化冷藏车,促进冷链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加强生鲜农产品检验检疫、农兽药残留及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合规使用等质量监管。研究推广应用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加强产品溯源和全程温湿度监控,将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纳入监管范围,提升冷链物流质量保障水平。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筑牢疫情外防输入防线。(五)推进铁路(高铁)快运稳步发展。完善铁路(高铁)快运网络。结合电商、邮政快递等货物的主要流向、流量,完善铁路(高铁)快运线路和网络。加快推进铁路场站快运服务设施布局和改造升级,强化快速接卸货、集散、分拣、存储、包装、转运和配送等物流功能,建设专业化铁路(高铁)快运物流基地。鼓励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参与铁路(高铁)快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就近或一体布局建设电商快递分拨中心,完善与铁路(高铁)快运高效衔接的快递物流服务网络。创新高铁快运服务。适应多样化物流需求,发展多种形式的高铁快运。在具备条件的高铁场站间发展“点对点”高铁快运班列服务。依托现有铁路物流平台,构建业务受理、跟踪查询、结算办理等“一站式”高铁快运服务平台,推动高铁快运与电商、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对接。(六)提高专业物流质量效率。完善大宗商品物流体系。优化粮食、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物流服务,提升沿海、内河水运通道大宗商品物流能力,扩大铁路货运班列、“点对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列车开行范围,发展铁路散粮运输、棉花集装箱运输、能源和矿产重载运输。有序推进油气干线管道建设,持续完善支线管道,打通管网瓶颈和堵点,提高干支管网互联互通水平。依托具备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现代化大宗商品物流中心,增强储备、中转、通关等功能,推进大宗商品物流数字化转型,探索发展电子仓单、提单,构建衔接生产流通、串联物流贸易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安全有序发展特种物流。提升现代物流对大型装备制造、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配套服务能力,加强大件物流跨区域通道线路设计,推动形成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大件物流综合网络。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提高安全服务水平,推动危化品物流向专业化定制、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危化品物流全程监测、线上监管、实时查询,提高异常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完善医药物流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鼓励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医药供应链平台建设,健全全流程监测追溯体系,确保医药产品物流安全。(七)提升应急物流发展水平。完善应急物流设施布局。整合优化存量应急物资储备、转运设施,推动既有物流设施嵌入应急功能,在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设计建造阶段充分考虑平急两用需要,完善应急物流设施网络。统筹加强抗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救灾、医疗救治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和应急物流设施在布局、功能、运行等方面相互匹配、有机衔接,提高紧急调运能力。提升应急物流组织水平。统筹应急物流力量建设与管理,建立专业化应急物流企业库和人员队伍,健全平急转换和经济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流干线运输和区域配送体系,提升跨区域大规模物资调运组织水平,形成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健全物流保通保畅机制。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鼓励地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对疫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完善决策报批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等通道,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限制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实施“一刀切”管控措施;加快完善物流通道和物流枢纽、冷链基地、物流园区、边境口岸等环节的检验检疫、疫情阻断管理机制和分类分级应对操作规范,在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阻断疫情扩散、确保物流通道畅通,保障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以及工业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供应,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六、强化现代物流发展支撑体系(一)培育充满活力的物流市场主体。提升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提升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引导中小微物流企业发掘细分市场需求,做精做专、创新服务,增强专业化市场竞争力,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塑造物流服务品牌。深化物流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国有企业存量物流资产,支持国有资本参与物流大通道建设。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精做大做强,加快中小微企业资源整合,培育核心竞争力。规范物流市场运行秩序。统筹推进物流领域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金融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大物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有效引导过剩物流能力退出,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引导公路运输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公路货物运输组织效率。(二)强化基础标准和制度支撑。健全物流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建立物流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社会物流统计和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开展企业物流成本统计调查试点。研究制定反映现代物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高质量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科学系统反映现代物流发展质量效率,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强化物流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指导作用,鼓励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国际国内物流标准接轨,加大已发布物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的物流技术标准优化升级,以标准提升促进物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政府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物流标准实施推广机制。建立物流标准实施评价体系,培育物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现代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物流行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物流企业诚信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加强物流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抽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物流企业承运物品、客户身份等信息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运输物品信息共享和安全查验部门联动,实现物流活动全程跟踪,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车辆运输装载,提升运输安全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物流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三)打造创新实用的科技与人才体系。强化物流科技创新支撑。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物流重大基础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设立一批物流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产学研结合的物流科创中心,开展创新技术集中攻关、先进模式示范推广,建立成果转化工作机制。鼓励物流领域研究开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创新服务机构发展,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物流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高等院校物流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培育复合型高端物流人才。加快物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物流相关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现代物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指导推动物流领域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开展物流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实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衔接,进一步推动物流领域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建设。对接国际专业认证体系,提高国际化物流人才培养水平,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物流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逐步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七、实施保障(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规定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消除各类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物流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布局,实现企业注册、审批、变更、注销等“一网通办”,允许物流领域(不含快递)企业分支机构证照异地备案和异地审验。推动物流领域(不含快递)资质许可向资质备案和告知承诺转变。完善物流发展相关立法,推动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开展现代物流促进法等综合性法律立法研究和准备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统一物流监管执法标准和处罚清单。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信息开放共享,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大力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研究制定非标准货运车辆治理工作方案。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提高口岸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部门间物流安检互认、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安检。支持航空公司壮大货运机队规模,进一步简化货机引进程序和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鼓励航空物流企业“走出去”。(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政策协同,着力推动降低物流成本等重点工作。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推进投融资、运输组织、科技创新等体制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铁路货运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创新发展,促进运输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鼓励铁路企业与港口、社会物流企业等交叉持股,拓展战略合作联盟。(三)强化政策支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海。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完善物流设施专项规划,重点保障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港航设施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确保物流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创新物流用地模式,推动物流枢纽用地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提升土地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支持物流仓储用地以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依法合规利用铁路划拨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巩固减税降费成果。落实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推进现代物流领域发票电子化。按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购置挂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物流简政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治理“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清理规范铁路、港口、机场等收费,对主要海运口岸、机场地面服务收费开展专项调查,增强铁路货运收费透明度。对货运车辆定位信息及相关服务商开展典型成本调查,及时调整过高收费标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成立物流产业相关投资基金。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骨干物流企业和中小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流向创新型物流企业。在仓储物流行业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保险,提升鲜活农产品经营和质量安全风险保障水平。(四)深化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物流通道沿线国家协作机制,加强便利化运输、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等方面合作。持续推动中欧班列“关铁通”项目在有合作意愿国家落地实施。逐步建立适应国际铁路联运特点的陆路贸易规则体系,推动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与国内外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使用铁路运输单证开展贸易融资。(五)加强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协调解决本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建立现代物流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指导规划任务科学推进。推动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行业治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助力规划落地实施。来源:中国政府网编辑:张恬恬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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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了《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年12月15日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及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根据新冠病毒流行株变异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针对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相对不足,元旦、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加大,在城市务工返乡人员增多等情况,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在农村地区形成科学有效应对疫情和全方位全链条做好健康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根据疫情状况、病情轻重、缓急程度等匹配相适应的医药保障和健康服务资源,突出重点人群管理,有序疏导诊疗需求,开展分类分层分级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一)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地方各级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防控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乡村医务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要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对症状明显的可指导其到发热诊室就诊,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二)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落实《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乡村医务人员结合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指导用药、抗原检测等服务。落实村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服务责任,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要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三)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落实《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农村地区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承担接种任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通过乡村广播、小喇叭等用村民听得懂、能理解的地方语言和方式,也可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的方式,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可动员返乡的健康人员参加村组志愿服务。引导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多喝水、保持良好心态。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调整频次。三、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协同分级服务的作用(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各地要按照《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农村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明确和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落实有转诊需求村民的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通过自驾车或120急救车等进行点对点转运,乡镇和村要统筹调度,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就医转诊。(二)乡镇卫生院加快提升新冠肺炎患者接诊能力。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原则上应实现全覆盖,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暂未设置的可通过配置发热哨点、指定发热诊区等形式提供发热患者接诊和开药服务,发热诊区要清晰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开与正常就诊患者交叉,医务人员做到规范防护。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识别、处置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居民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公布接诊电话,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告知辖区村民,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或轮班接听就诊咨询电话,对新冠肺炎相关常见问题应明确统一清晰的回答口径。(三)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支持,乡村医生对居家观察和治疗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中医辩证、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乡村医生要将电话告知村组群众,方便及时联系,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了解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的健康状况,根据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情况,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开药和随诊服务。(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农村地区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作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签约村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加快提升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人群实现签约全覆盖。四、强化工作保障(一)持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颈,破除障碍,解决问题。(二)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在当地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指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三)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力配备。统筹县域内医务人员调配,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配备力度,可通过上级医院派驻医师、招募近5年内退休医务人员及增加临聘人员等方式,快速扩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逐级建立医疗卫生人员梯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发生短缺时,梯队人员立即通过驻点、巡回医疗等方式填补空缺,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开诊,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档。原则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参加社会面核酸采样服务,由当地政府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志愿者服务。(四)加强县域内必需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加强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服务人口的15-20%人份动态储备,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省(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发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冠对症治疗药品配置清单,市级加强统筹,县域及时调度,药品供应企业保证物流配送,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不断供。加大中药应用,有条件地区可将相应药品、抗原试剂盒配置储备为治疗康复健康套餐包,向农村重症高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发放。(五)加强设备配置和医疗健康信息技术应用。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和村卫生室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等设备的配置。要建立完善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诊疗能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乡村、尤其偏远地区应用,提升早发现、快处置能力,确保农村重症高风险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村地区运用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或建立智慧健康驿站,提高服务效率。(六)关心乡村一线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落实绩效工资或临时性补贴政策,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杨懿宸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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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介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走好乡村治理“数字路”(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8.“智慧治理”打通乡村振兴之路(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重点群体和区域治理1.白事“一碗菜”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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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如下。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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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上的接续奋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展”网上展馆上线

近日,由国家乡村振兴局主办的“新起点上的接续奋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展”网上展馆上线。该网上展馆集中展示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据了解,网上展馆设有“入口”“前言”“中央综合展区”“地方展区”“结语”等五个版块,可实现场景快速切换,并为观众提供语音解说、在线留言等服务。相关场景中还设置若干热点,点击热点可详细了解图片、文字、视频等展项内容,增强观展体验。据介绍,网上展馆依托今年9月23日在四川成都开幕的“新起点上的接续奋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展”实体展,通过全景观展技术,综合运用多媒体互动叠加图文、音视频等形式,全景展示了展览现场,生动再现了展览全貌。观众可以登录国家乡村振兴局官网和“两微一端”访问网上展馆。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编辑:张恬恬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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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了《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年12月11日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为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工作,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在农村地区,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提升县级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健康监测作用,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下同)在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全力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形成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综合性医院,以下简称“城市对口帮扶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一对一”紧密帮扶为基础、“一对多”灵活帮扶为补充,组建覆盖辖区内所有农村地区的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通过下沉巡诊、派驻专业人员、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应当加入工作组,联合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患者的分级分类救治。三、提升县域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加快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确保覆盖县域所有常住人口。(一)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要在12月底实现以下目标:1.做好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县级医院是三级医院的,应当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患者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且各重症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同时,立即启动除综合ICU外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参照综合I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县级医院是二级医院的,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按照综合ICU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工作组中的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对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指导和验收。2.做好重症医学专业相关医护人员准备。医院应当以综合ICU和其他专科ICU床位总数为基数,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每班次8-12小时。在常规配置医护人员的基础上,增加20-30%医护人员做为后备力量。对专科ICU、内科、儿科、急诊科医务人员进行综合ICU专业技术培训,建立由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培训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编组工作模式。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派出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为县级医院重症、内科、儿科、急诊科等医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重症识别、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3.加强缓冲病房建设。院内各专科在本病区相对独立区域设置缓冲病房,其中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可结合需要选择适当数量的缓冲病房配备必要的供氧和监护、治疗设备,升级改造成为重症患者救治床位。4.做好传染科建设。在住院部独立区域或者独立楼栋设置传染科,通风、通道、分区符合传染病院感防控要求,每床单元设备带有供电、供氧条件。(二)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1.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设置。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诊室(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启用、正常运行的能力,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加快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就诊量增配相应的医护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各地要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的15-20%配齐配足中药、解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加强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统筹调配和梯队准备,县级医院应当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培训,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师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多渠道扩充乡镇卫生院人员队伍,吸引已退休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执业。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的支撑作用,向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相关专业医师和院感管理人员,驻点出诊、指导,也可以通过远程方式加强指导。(三)增强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配送中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为新冠肺炎重症高风险人员提供抗原检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药物对症治疗的能力。(四)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作用。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辖区内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县域医共体内部要实现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远程医疗全覆盖,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工作组统筹推动县域医共体与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城市对口帮扶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四、明确县域分级诊疗流程(一)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落实基层首诊和居家治疗。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作用。乡镇卫生院要与县域医共体内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居民实施分级健康管理,及时指导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重点人群进行抗原检测,接收居民抗原自测异常报告,对抗原检测阳性者进行初步诊断,必要时指导居民进一步进行核酸检测,指导做好居家治疗或者转诊工作。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治疗观察,采取居家治疗,乡镇卫生院会同村及村卫生室做好药品发放、指导健康监测。高龄行动不便的,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必要时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超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的指导下,及时将患者转诊。(二)落实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的分类收治。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县级定点医院传染科、重症医学科或者城市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三)落实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的重症救治。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乡镇卫生院、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相应专科或者重症医学科治疗,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到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县级医院不是三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及时转诊至城市对口帮扶医院。若患者不具备转诊条件的,由城市对口帮扶医院派出专家组下沉县级医院指导救治。(四)做好患者转诊衔接工作。加强县域统筹调度,保障县域新冠肺炎患者的及时转运、收治。工作组应当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乡镇卫生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城市对口帮扶医院、转运车辆等做好转诊衔接,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大投入加强县级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和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完善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制定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方案,明确分级分类转诊流程。(二)强化指挥调度。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加强县域医疗资源统筹和指挥调度,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和城乡纽带作用,强化城乡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衔接。要指导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和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做好重症救治准备,督促牵头医院落实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感染防控的指导责任,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对感染者的发现、处置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安排的宣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树立科学就医理念,促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编辑:杨懿宸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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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教高厅〔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和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面向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更好地支撑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加强知农爱农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涉农高校教书育人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各环节,引导学生学农知农、爱农为农。加强和改进耕读教育,将相关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涉农学科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加强“大国三农”“耕读中国”“生态中国”等农林特色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弘扬耕读传家优秀传统文化,发挥耕读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等综合性育人功能。二、大力推进农林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优化涉农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农林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专业的调整、优化、升级与新建,增强学科专业设置的前瞻性、适应性和针对性。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服务绿色低碳、多功能农业、生态修复、森林康养、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治理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布局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三、加快构建多类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主动对接农林业创新发展新要求,实施农林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聚焦动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等本科农林优势学科专业,依托高水平农林院校,科教协同探索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创新型农林人才。主动对接农村、林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行业产业发展新要求,产教融合着力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培养一批适应性强、高素质的复合型农林人才。主动对接乡村人才振兴新要求,校地联动着力提升学生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农林人才。四、着力提升农林专业生源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涉农专业。将生物育种纳入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将生物育种、农林智能装备相关学科专业纳入有关专项计划支持范围。鼓励校地合作,探索推进涉农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改革试点。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时,对以农林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五、深入推动课程教学改革。立足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林产业发展需求,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分专业建设一批一流核心课程,着力推进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新课程建设,强化实践类课程建设,及时将农林科技发展前沿成果融入教学内容,打造“两性一度”农林类金课。构建数字化农林教育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林教育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研讨式、探究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着力提升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综合应用笔试、非标准化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六、不断强化教材建设和管理。打造一批高质量国家规划教材,开发一批一流核心教材,加快新兴涉农专业教材和新形态教材建设。鼓励涉农高校结合各自学科优势,组织政治素质高、专业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学术领军人才主编或参编优秀教材,体现农林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农林教育教学改革新趋势,增强教材思想性、科学性、前沿性和实效性。切实落实好高校教材选用主体责任,严格教材选用审核,杜绝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进课堂。七、建设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一批综合性共享实践教学基地,集成优化实践教学资源,系统构建农林院校优质实践教学平台,打造一批核心实践项目。依托种质资源库(圃)、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林草产业示范区等平台建设一批新型农林科教合作实践教学基地,把人才培养作为基地所依托平台的建设和评价重要内容,发挥好基地的综合育人功能。建设一批耕读教育实践基地,支持涉农高校依托农业文化遗产地、自然文化遗产地、农业园区、国家公园、美丽宜居村庄等社会资源,拓展丰富教学场所,强化耕读实践教学。八、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加快建设一批高素质核心师资团队。推动涉农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林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严格落实持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加强教研室、教学团队等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加大“双师型”教师建设力度,支持涉农高校选派教师到农林企业挂(兼)职锻炼,选聘科研院所、企业一线专家任兼职教师或导师,加强“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九、强化农科教协同育人。创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推动一省一所农林高校与本省农(林)科院开展全方位合作,完善“一省一校一院”协同育人模式。瞄准农林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以应用型高校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农林类现代产业学院。瞄准农林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前沿创新技术,支持高水平涉农高校建设一批生物育种等领域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未来技术学院,实现行业优质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育人功能,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创新人才培养。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完善涉农高校农林业相关领域前沿科学中心、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生力军作用,在生物育种、关键农林机械装备、耕地质量与农业节水、病虫害防治、智慧农林技术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取得重大原始创新突破成果,推动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实现农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十一、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办好中外合作办学和其他教育合作项目,推动涉农高校学科建设和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南南合作”“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建设,建设一批国际化农(林)业教育研究中心和国际联合实验室,积极参与农(林)业国际事务以及农(林)业相关领域国际标准、规范、指南等的研究制定,开展现代农(林)业援外培训工作,提升我国在农林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十二、创新评价机制。把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效作为检验农林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行业行政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本科农林专业三级认证工作,逐步实现农林类专业认证全覆盖。以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为核心,改进教师评价方式,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坚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坚持分类评价,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推广工作岗位,结合岗位特点设置相应的评价标准,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部部共建、部省共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林院校的支持力度。对高水平农林院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安排予以统筹支持。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农林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持续支持农林专业和农林院校发展。农林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支持农林高校发展。各地要加强政策与经费协调配套,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积极支持新农科建设。十四、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高校要把新农科建设作为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具体举措,推进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省级教育、农业农村、林草、乡村振兴等行政部门要把新农科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协同解决农林教育创新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2022年11月23日来源:教育部网站编辑:任峰涛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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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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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四、普查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另发)。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中央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中央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部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中央政法委协调。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海关总署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中的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任务。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地方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五、普查经费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六、普查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务院2022年11月17日来源:中国政府网编辑:任峰涛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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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启动联合制订《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把数字乡村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着力方向和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作出系列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作出系统安排。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了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智慧农业创新发展、数字治理能力提升等8个方面的重点行动。为落实中央部署安排,2021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共同发布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开展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一年多来,各地参照《指南》内容及有关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开拓创新,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针对各地在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启动了《指南》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将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乡村建设治理数字化、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乡村数字文化、智慧绿色乡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容、丰富案例,更好地指导各地建设数字乡村。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任峰涛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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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动态掌握就业失业情况,及时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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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介社会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推介社会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牵头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有关省、市协作(对口)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了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过申报自荐、案例初选、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共遴选出36个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推广性的典型案例。36个典型案例涵盖了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体现了新阶段我国社会帮扶工作的实践成果和典型做法。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推进社会帮扶整体工作,现将36个典型案例印发各地,供学习借鉴。附件:社会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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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

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2022年9月26日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编辑:杨懿宸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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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强化法律实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王晨在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组会议上强调强化法律实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26日在京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法律实施,加大监督力度,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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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起分享丰收的喜悦!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编辑:张恬恬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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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寻“味”乡村振兴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编辑:张恬恬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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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全文如下。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以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党政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为保障,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二、主要任务(一)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1.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章程的规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村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村级组织自身建设,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村级社会治理,提供村级综合服务等。县级党委和政府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方式,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2.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分类办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以及村民群众个人事项。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强化村级组织兜底服务、综合服务能力。对交由村级组织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对村民群众确有需要,但村级组织难以承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协调解决。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征求村级组织意见基础上,由县乡级政府依法购买服务。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分级应用,探索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3.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坚决杜绝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等问题。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村级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不得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否落实工作的依据。(二)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4.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含各类分支机构和中心、站、所等)。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可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基层群团组织承担相应职责的,原则上不得在村级设立专门工作机制或者要求专人专岗,承担相应职责的必要工作条件由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予以保障。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应协调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5.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办公。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制定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合理划分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区域,统筹整合其他党政群活动阵地;依托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综合利用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的阵地资源。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综合性服务团队或者设置综合性服务岗位,统一纳入村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做到一站多能、一岗多责。6.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一般应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显著位置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村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内部悬挂的标牌,一般在内部显著位置悬挂村级综合服务机构标牌,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置集合式服务功能指引标牌,在各功能区域入口悬挂简明标牌。依托村务公开栏张贴并定期更新有关信息,采取集中展陈形式展示村级组织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和创建成果。(三)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7.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依规确定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省级党委和政府在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本行政区域内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的、虽有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文件依据但已经不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村级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证明事项,适时分批按规定程序予以取消。完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基层治理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8.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级组织原则上应依法及时据实出具证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类制定需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与各地区各部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衔接。省级层面未统一规范,但涉及村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等仍需出具证明的,村级组织可本着便利村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相关证明。出具证明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存在法律风险的,村级组织要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广泛组织村民群众议事协商,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列入《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省级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村级组织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虽列入清单、但有关党政群机构确因形势变化需要仍要求出具证明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乡镇党委和政府应联系有关党政群机构协调处理。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分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省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县乡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逐一规范针对村级组织的工作事项。强化民政、组织、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牵头协调职能,抓好统筹指导、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党政群机构考核评价内容。(二)健全监管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分级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实际效用、村民群众不认可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纠正随意增加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即时监测。(三)增强村级组织能动性。村级组织要认真落实规范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保留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要加强与相关党政群机构的工作衔接,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要协调推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送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规范城市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参照本意见精神执行。来源:新华社编辑:张恬恬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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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乡村振兴局2022年7月8日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编辑:杨懿宸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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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十四五”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农民体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和体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农民体育健身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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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20个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市县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其中,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宝坻区、河北省正定县、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金寨县、江西省信丰县、山东省诸城市、河南省西峡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津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琼海市、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达州市、陕西省延安市、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等20个市县予以督查激励,在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每个市50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0万元支持。据悉,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督查激励工作以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事项是首次设立。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指标为主,客观、全面、精准评价地方工作。20个受激励市、县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推进力度大、力量配备强、考核监督严、政策保障足,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受激励市、县乡村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平均同比增长12.6%,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整体提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好成绩。2022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实干担当,勇于改革创新,狠抓督查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6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按行政区划排列,下同)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时给予一定激励,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二、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河南省鹿邑县,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四、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大兴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绍兴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上饶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巴南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五、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闵行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江西省会昌县,山东省威海市,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绵阳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六、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地方天津市滨海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自贡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对其中通用航空发展成效显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集群所在地方,在运输机场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组织实施)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申报中国软件名城(园)、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八、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好的地方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各安排5000万元,用于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九、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地方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各增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相应减少所安排项目的地方建设投资。(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十、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认定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商务部组织实施)十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好的地方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激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十二、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地方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单独安排激励资金,每个省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财政部组织实施)十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地方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2022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实施)十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朝阳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运城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宿迁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县,山东省烟台市,河南省濮阳市,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益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海南省澄迈县,四川省绵竹市,甘肃省玉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十五、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地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江苏省靖江市、泗阳县,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马鞍山市博望区,江西省瑞昌市、横峰县,山东省禹城市、高唐县,湖南省宜章县、江永县,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肇庆市鼎湖区,陕西省铜川市,甘肃省酒泉市,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2022年对上述地方给予每个市(州)2000亩、每个县(市、区)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十六、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地方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通过定额补助予以倾斜支持(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激励力度),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十七、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宝坻区,河北省正定县,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金寨县,江西省信丰县,山东省诸城市,河南省西峡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津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琼海市,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达州市,陕西省延安市,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每个市50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0万元支持,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实施)十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忻州市,江西省赣州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怀化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昭通市,陕西省安康市,甘肃省武威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十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所属省份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由相关省份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分别对上述地方给予激励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北京市石景山区,山西省长治市,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芜湖市,江西省萍乡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鹤壁市,湖北省襄阳市,湖南省邵阳市,重庆市大渡口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安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各激励2500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二十一、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地方北京市朝阳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从2022年起两年内,对上述地方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时予以倾斜支持,择优确定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实施)二十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崇明区,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湖州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东营市,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自贡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对其在既有资金渠道范围内的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二十三、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河北省衡水市,山西省长治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山东省潍坊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海南省三亚市,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肃省嘉峪关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激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河长制湖长制: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滦平县,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苏省淮安市,浙江省丽水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南省临湘市,广东省东莞市,重庆市璧山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藏自治区朗县;林长制: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安徽省宣城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浏阳市,重庆市云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2022年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激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1000万元激励。(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实施)二十五、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二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河北省唐山市,上海市崇明区,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池州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周口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七、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支持。(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八、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陕西省西安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5000万元的额度予以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组织实施)二十九、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激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三十、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阜平县,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吉林省梅河口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江西省井冈山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枣阳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贵州省福泉市,云南省蒙自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陕西省凤县,甘肃省瓜州县,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来源:中国政府网、农业农村部网站编辑:杨懿宸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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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全国乡村振兴局长视频会议 部署扎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5月31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全国乡村振兴局长视频会议,部署扎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析疫情影响,部署应对措施,推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就业帮扶、产业帮扶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受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困难挑战明显增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会议强调,要坚持既定目标任务不动摇,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深入开展排查,及时将因疫情等因素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帮扶到位、消除风险。对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和因疫情收入骤减的脱贫户予以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增收。要强化稳岗就业。咬定就业目标不放松,确保今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确保中西部地区完成年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确保东部地区完成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要强化产业帮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要达到55%以上,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抓好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要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作用,加快衔接资金支出,推动项目早实施、早落地、早见效。抓好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项目实施方式,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要强化社会帮扶和驻村帮扶。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加快落实年度协议任务。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对接,积极引进资金项目、促进就业、扩大农产品销售。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加大资金募集力度。督促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驻村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会议指出,乡村振兴系统要齐心协力、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要完善推进机制。各地要参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做法,成立应对疫情影响工作专班,建立疫情影响调度机制、重要情况报告机制、工作通报机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落细落实措施。认真梳理已经出台的各项针对脱贫人口的帮扶政策和措施,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若干措施,细化工作安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创设一批务实管用的举措办法。要转变工作方式。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重点区域和群体,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脱贫户、监测户中低收入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要加强督促检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持续开展应对疫情影响监测调度,适时组织暗访调研,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各地应对疫情影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乡村振兴系统要胸怀全局、统筹兼顾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要举一反三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存在问题要解决、长效机制要建立。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止乡村振兴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要组织脱贫地区超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早制定防范预案,坚决防止因灾导致规模性返贫问题发生。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主持会议,副局长夏更生、蒋天宝、李敬辉出席会议。国家乡村振兴局督查专员、各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浙江省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北省、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和有关省(市)协作(对口)办领导班子成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编辑:张恬恬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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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行动——我国明确乡村建设行动路线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5月23日对外公布,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中央农办负责人表示,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如期完成,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制定出台方案,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据介绍,方案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可概括为“183”行动——“1”就是制定一个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8”就是实施八大工程: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供水方面,重点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能源方面,重点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物流方面,重点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信息化方面,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综合服务方面,重点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方面,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3”就是健全三个体系,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来源:新华社(记者:于文静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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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二)工作原则——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重点任务(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建设,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强农村道路桥梁、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六)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要销区,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整合优化存量冷链物流资源。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的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十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十三)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精准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十六)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十七)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十八)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十九)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二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二十一)加强投入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二十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二十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二十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五、加强组织领导(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二十七)实行清单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旗)。各县(市、区、旗)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各地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二十八)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编辑:任峰涛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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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新华社编辑:张恬恬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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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在行动|“以果为媒”讲中国故事 RCEP生效迎新开放机遇

2022年元旦清晨,320公斤德庆县出产的贡柑迎着新年朝阳,空运往柬埔寨。随着柬埔寨海关在报关单上落笔盖章,这批黄澄澄的果实获享零关税待遇,成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后广东出口到RCEP成员国的第一单贡柑。乡村振兴正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广袤大地上持续推动。对外开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随着中国与RCEP成员国在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规模日益扩大,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南粤大地,走出国门、选择开放、抓准新机遇,掀起乡村振兴的热潮。面对国际贸易新格局,新华网“乡村振兴在行动”调研团队走进外贸大省广东多个种植基地、出口企业及相关部门,解读RCEP为中国农业带来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德庆贡柑出口柬埔寨。新华网发转型升级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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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看2022年“三农”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