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家苑 | 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是鼓励非婚生子?错!

中联重庆 中联重庆 2023-08-25

据报道,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该省生育登记时不再要求结婚证,可以申请生育登记的人群不再限于已婚人士,未婚女性亦可申请生育登记。

《办法》出台后立即在社会上炸开了锅,一派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私生子将大量出现在富裕群体,傍“大款”女性将会逐年增加,引发大量家庭婚姻破裂,后续又会产生众多遗产纠纷,甚至于还会导致增加大量光棍男,进而必然引发严重社会治安问题……仿佛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就是打开了非婚生子“合法化”的大门。

然而,在我看来,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与非婚生子问题没有半毛钱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的生育管理制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的生育可享受生育政策各项待遇,比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补助、产假等。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办理的材料中又包含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若是非婚生育则无法全部获得这些待遇。换句话讲,是否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至多影响的是非婚生育享受生育政策待遇。

客观的社会现象是,非婚生育、非婚生子现象大量存在。据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其中有相当比例为非婚生子女。原来非婚生育影响更多的是户口问题。很长时间以来,婴儿出生后上户时要提交父母结婚证,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从2016年起,在申报儿童户籍时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而在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只需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不需要结婚证。非婚生子上户口问题早已解决,与此次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无关。

此次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是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让未婚女性生育与已婚女性生育应享受同样的待遇,并非所谓的“鼓励未婚先孕”“鼓励婚外生育”。

在我看来,婴儿出生便是公民,公民不分婚生子或非婚生子,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民法典》已有明文规定。非婚生孩子需要的是社会伦理认可、道德观念认可,这不是生育登记制度能够解决的。

四川出台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正遇上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人口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是自1962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因此,还有一派观点认为,这是国家在鼓励人口生育。这个观点大方向没错,但鼓励人口生育、提高生育率哪是生育登记的一个小环节能够解决的。

俗话说“养儿防老”,从理性角度,我的理解这是一个父母将所获生活资料储存在孩子身上、再从孩子身上获得生活资料的过程,也就是投资和收益的过程。现在大都是社会化养老,不再靠子女,而子女的生育、养育、教育在时间、精力和金钱投入太高,投资回报不成比例,明显是亏本买卖。特别是对女性来说,生育、养育孩子正是学业和工作上升期,两者在个人生命历程中严重冲突,在工作压力大又只顾得了一头的情况下,自然会选择工作。人口生育、提高生育是国家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贯穿从生到死全过程,既要社会化养老,更要社会化养育。

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充其量只是一个政策导向,距离提高生育率还有十万八千里,两者远到几乎看不见。




精彩回顾


志合越山海,力行共潮生 | 2023中联西南四地年会在重庆圆满举行

重磅 | 中联重庆办公室举行2023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和2022年度先进表彰大会

秉承合伙精神,携手再上新征途


欢迎点击中联重庆视频号

观看更多精彩视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