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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抵抗“剪辫子”?

五分侠 给我五分钟 2022-12-01

“辫子问题”,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辫子”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头发的故事》、《风波》与《阿Q正传》中都对辫子展开了相当多的描写。

一条辫子,怎么会变成了问题?

大家好,我是专注于讲述历史故事的五分侠,今天我们来聊聊:谁在抵抗“剪辫子”。

什么是“辫子问题”?

辫子,其实只是是一种发型。

有明一代,汉人和满人在发型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汉人蓄发而满人剃发留辫。

汉人蓄发,其实早有传统,头发之于汉人来说,意味神圣。

一方面,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毋敢毁伤”之说,头发被视为汉人“行孝”的标志;另一方面,孔子曾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管仲的话,我们还会披着一头散发、一边胳膊露在外边,与夷狄没什么分别。

汉人脑袋上的头发早在春秋时就和“文明”与“野蛮”画上了等号。

而满人的“金钱鼠尾”本是为了适应生活环境、方便穿梭行动而起,其实就同汉人最初开始蓄发一样,只是一种社会习俗,并不具有什么政治上的含义。

随着满人对明朝的征战,一切都变了味道。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努尔哈赤攻克抚顺,收降抚顺守将李永芳,并剃其及近万明军发须,据载应是满人强迫汉人剃发留辫之始。

自此之后,汉人的剃发留辫就成为了一种政治符号,意味着是否归顺满人政权。

顺治元年,清军占领北京后随即发布“剃发令”,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攻占南京,再次强调了剃发易服的重要性。

为了强迫汉人剃发留辫,甚至发生了诸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屠城”等惨案,“剃发令”一度让这些地区血流成河。

这就是“辫子问题”始。

有始就有末。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在一片喊打声中土崩瓦解,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告《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

其实早在孙中山的《剪辫令》发布前,“剪辫运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最初是清政府在海外的留学生,因为受不了洋鬼子“pigtail”的嘲讽,剪去了发辫,后来这股浪潮传入了国内,康有为甚至上书光绪陈情要求剪辫,但随着戊戌变法的终结,此事也变得不了了之。

直到辛亥革命的爆发,“剪辫运动”才算是正式在中国大地开花。

按照常人理解,满清政府垮台,受两百多年压迫的中国老百姓对于剪辫子一事应该坚决拥护,全国都该一片中欢天喜地。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一帆风顺。

一面是“剪辫运动”轰轰烈烈地推行,一面是相当一大批民众的抵抗。

很多学者提起此事,往往简单粗暴地以“奴性”二字对民众进行抨击,然而,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

想要客观地了解当时的情况,首先就要抛掉偏见,从“剪辫运动”的开端入手。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打响,两天后中华民国鄂军都督府发布了《宣布满清政府罪状檄》,其文第八条罪状就是“辫子问题”,“剪辫运动”随即展开。

军人、学生是最先响应剪发号召的。

军政府把新军士兵和学堂学生组成宣讲团走到大街小巷进行宣讲。在各个城门要道都有士兵或执勤人员把守,对于没有剪辫子的人,一律不得通行。宣讲团还配有剪辫队,遇到没剪辫子的人当即剪掉。剪辫队还上门服务,可谓是深入到了千家万户。

军政府同时还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不剪辫子就没收工作证,军人不剪辫子就不发军饷,学生不剪辫子不得进入学堂。

随即,“剪辫运动”开始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推行,热烈如湖北、湖南、云南、江西、上海、贵州、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福建、重庆、四川,都采取了相对积极的推行措施。

然而积极推行的背后也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如火如荼的“剪辫运动”初期,剪辫团体内掺杂利益复杂。

当时的社会上大致有三类群体,一类主动剪辫子,积极响应移风易俗的号召,这里面有留学生,有军人,也有知识分子;一类反对剪辫子,大多是清朝遗老、保守士绅以及偏远乡村的人们;然而还有一类,数量其实也颇为庞大,就是对剪不剪辫子犹豫徘徊的人。

而这第三类人群,大多来自不容忽视的平民群体。

平民反对剪辫子,与第二类人群并不相同。他们反对剪辫子并不包含强烈的政治色彩,更多的是对粗暴的剪辫手段的恐惧和对剪辫后可能遭遇风险的担忧。

平民群体中有因暴力推行继而抵抗的人。

在“剪辫运动”伊始,有军人手持剪刀,看见留有发辫的平民就剪,平民多是被迫剪发辫,因此也引发了大量暴力事件与命案,相关的新闻并不鲜见,矛盾冲突十分尖锐。

如1912年,上海南汇区武举人樊培生聚众抢劫,扬言要将剪辫子的人进行杀害;镇江、湖口、湘潭等地也均因剪辫子发生过命案,其中最出格的当数山东昌邑县的“五·一八惨案”(农历时间)。

在昌邑县的县衙门口的宣导会上,宣传员公开剪掉了两位乡绅的辫子,到了夜晚,劣绅传令各商户壮丁巡逻打更,造谣说接到了宣统皇帝的来电,要杀“秃子”。第二天一早,昌邑县城隍庙内钟声大响,之后就发生了惨案,二十七名剪了辫子的人惨遭杀害。

平民群体中也有心思颇为“活络”的人。

有的人为了拿军饷,剪辫投军;也有的人拿起“剪辫子”这件政治正确的事趁机攻击其他不愿剪辫子的人;还有人甚至强迫他人剪辫子只是为了将发辫卖钱。

在这股狂热的浪潮下,“剪辫运动”在底层的执行情况大有变形之势,这固然与底层民众无法理解革命的纲领与意义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民众最为关心的生存问题,辛亥革命并没有很好的解决。

《辛亥:摇晃的中国》一书中写道:

他们无论绅商还是平民,其实对革命并不感兴趣。只是在革命到来之际,大势所趋,他们无力说“不”,只能应付。

在很多人眼里,革命党,跟土匪乱兵没本质的区别。革命党也罢,清政府也罢,袁世凯也罢,他们最真实的态度就是:杀吾仇者吾君也。谁能维持秩序,给个太平,就拥护谁。

民众的诉求是要个安稳的生活,革命对他们的吸引力并不大,满清政府垮台后,革命党人并未施行轻徭薄赋,激发了反对摊派捐款的矛盾。革命政府未能妥善地解决好国家的经济问题、民生问题,这也是“剪发运动”遭遇抵制的一层原因。

不过辫子终归是要剪的,革命政府既要剪辫子,也要维护社会稳定。

面对民众的暴力反抗,革命政府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即对“剪辫令”进行了调整:

1911年12月29日,沪军都督府颁布了《禁止强迫剪辫告示》,明令禁止强行剪辫。

1911年12月31日,安徽芜湖的一个剪辫队闯入怡和洋行强行剪掉了中国雇员的辫子,遭到了洋行老板的抗议。芜湖军政府随即发出告示:禁止实行强制性剪辫。

虽然1912年3月5日颁布的《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中有“凡未去剪者于令到三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尽净有不遵者违法论”之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真正推行。

所谓的强制《剪辫令》此时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已经存在了一定的自由度,李喜所在《‘辫子问题’与辛亥革命》一文中肯定道:

“比起清初的血腥的留辫运动是莫大的进步,表明人们的自由观念在有限度地提高。”

面对“剪发令”的艰难推行,1912年10月28日,《剪发议案》又提出了三条“剪发辫法”:

第一,凡为中华民国之民,须一律剪发辫;

第二,凡未剪发辫者,停止公权;

第三,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但于蒙古、西藏、青海得以教令展缓施行之期。

《剪发议案》的核心是以“剪辫”为基础,与政治认同、社会认同、国家认同全面挂钩,对于不剪辫子的,就不能算作是中华民国的国民,自然也就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诉讼权的相关权利。

面对“以最微末之发辫停止最重要之民权”的情况,袁世凯旋即通令:议员“选举法”等“均无未剪发者应停止选举权之明文”,因此不应剥夺留辫者的公权,同时也指出,剪发虽为民国政令所关,但不能强迫施行以免造成祸端

袁世凯的政令在客观上让“辫子问题”得以与政治问题脱钩。

辜鸿铭

1921年,溥仪在时代潮流的感召下剪掉了自己的辫子,标志着满清的“辫子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虽然仍有如辜鸿铭一样留着辫子的人,但并没有人给他扣上政治上不合格的帽子。

辫子,终归是消失了,但须知,这并不是单单是依靠“运动式”的推动来完成的。

其实所谓的“辫子问题”,本质上是国力与民生的问题。

怎么解决复杂的“辫子问题”,比起“运动式”的嘲讽、谩骂,甚至是人身攻击,时代中的热血青年们应该多一些自信,多一些理性。对于欧美的所谓潮流,也要更加客观、冷静地看待

最后,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去看待“辫子运动”时,也应该意识到一点,真正的问题其实并不在于脑袋后面的那根辫子,而是在于辫子上的脑袋。

正如辜鸿铭所说,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心里的辫子是无形的。

五分侠

2022年11月18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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