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童话照进现实,白骨森森的公主故事 | 科幻小说

西奥多拉·戈斯 不存在科幻 2023-12-31

作者简介西奥多拉·戈斯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作品包括多部长短篇小说、散文及诗歌,先后获得雷斯灵奖及世界奇幻文学奖,并多次获得星云奖、轨迹奖、日本星云奖、克劳福德奖等提名,作品曾被译为12种语言。现任教于波士顿大学,讲授“文学及写作”课。

白骨森森鲜血殷Red as Blood and White as Bone全文约16200字,预计阅读时间32分钟
作者 | 西奥多拉·戈斯译者 | 罗妍莉校对 | Punch
我是个孤儿。我出生在群山之间,父母是一对伐木人夫妇。在生我小妹妹的时候,我母亲死于难产,父亲觉得养活不了我,就把我送给了圣玛格丽特女修道院的修女们。修道院位于我们生活的卡尔西基山脉深处,修女们用黑面包、白开水和祈祷文把我养大。童话这样开头很合适吧?十二岁那年,我被送到奥索·卡尔曼男爵家中——他的儿子后因叛国罪被处死——学着当女佣。我从厨房里的活儿开始干起,拿刷子刷洗锅碗瓢盆,拿再大一号的刷子跪在地上刷地。德国厨娘格丽塔是个暴脾气,厨房头号女佣阿格妮塔也一样,她来自卡尔伯格,卡尔西基山脚下那个大城市——至少对我当时那么个土包子来说,似乎挺大的了。我是厨房二号女佣,住在一间多半本来是储藏室的小屋子里,墙上高高的地方开了扇小小的窗户,床垫里填满稻草。我每周洗两次澡,用的是阿格尼塔洗完澡剩下的凉水。除了作为佣人的便餐而外,我还可以吃到男爵桌上的剩菜——等格丽塔和阿格妮塔挑过之后才轮到我。我头一回尝到的巧克力呀、蛋糕呀、还有香肠和啤酒,都是这么来的。我还有两条裙子,都归我自己所有。怎么样?够多的了吧。反正比我在修道院的时候要多,我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姑娘!修女们教过我读书识字,我的最爱是一本童话书。当然啦,这本书修女们可没给过我,是一位曾经在修道院客房里住过的年轻人给的,算是礼物。那年我十岁,负责的杂活之一是放羊。修女们做的羊奶酪很是有名,所以我们有好些活计都跟羊有关,得照看它们、饲养它们。有那几回,我在山间的牧场上遇到过这个男人。(我称他为男人,其实他那时还年轻的很,大学刚毕业,只是在我眼里,他似乎已经老得不像样了。)我当时正在放羊,而他迈着大长腿健步如飞,手执一根手杖,头戴草帽。他每次都会停下脚步,温文有礼地跟我聊上几句,仿佛他面对的是一位高贵的小姐。有一天他说:“克拉拉,你站在羊群里,就像是一位乔装改扮的公主。”我回答说,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他便讶异地望着我:“难道你从来没看过童话吗?”当然没有。我看过的书只有《圣经》和识字课本。他离开修道院之前送给我一本童话书,书不大,却画着美丽的插图。“这本挺小的,你可以藏在床垫底下,”他说,“别让修女们发现了,不然她们会把它收走,生怕会把你教坏了。可是其实不会。对懂得怎么去读的人来说,童话就是另外一种圣经。”多年以后,我在一间书店的橱窗里又看到他的名字,才知道他原来成了位诗人,著名诗人。可那会儿他已经逝世,死于战争,就如我们众多的年轻人一般。我照他说的做,把书藏在床垫底下,只有趁四周没人的时候才拿出来看。在修道院里,这可不容易,因为我和另外三个女孩挤在一间屋里;在男爵家就比较好办了,因为我住的那间屋子再也没有别人愿意住了,就连拿来储藏萝卜都不行。对我来说,这本书的确跟圣经差不多,跟那本修女们说是由上帝亲自写成的圣经相比,这本倒还更可靠一些。因为对以色列人、金字塔修建、海水一分为二什么的,我完全一无所知;可刷洗地板、睡在灶台边被煤灰熏得乌黑的女孩、可以帮人实现愿望的鱼(可惜我还从来没遇见过),我却知道得很。还有,我们的厨娘格丽塔不就是食人女妖吗?我敢保证她肯定就是。我将童话视作绝对正确的人生指南,所以对繁重的劳作从不抱怨,因为说不定哪天,我也会在森林里遇上个老奶奶,跟我说我其实是位乔装改扮的公主呢?也许吧。她出现的那一天寒冷而阴暗。连着下了一个星期的雨,雨水从空中倾泻而下,仿佛要把我们全都淹死,一直下个不停。我正在厨房里削土豆,格丽塔和阿格妮塔在跟管家弗劳·霍夫曼会面,讨论三天后即将举行的一场舞会的事。舞会是为了庆祝男爵之子瓦德克订婚,女方父亲是位赫赫有名的将军,曾在上一次战争中与奥匈帝国皇帝作战。拉多米尔王子本人也住在城堡里,他原本跟瓦德克·卡尔曼一道在卡尔西基山中绵延不绝的森林里狩猎,直到这场格丽塔所谓罪恶的雨下起来才作罢。阿格妮塔告诉我,王子和瓦德克以前是同学。王子居然也会去上学,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在我的童话书里从没这么写过。王子何必还要上学呢?他们的人生目标难道不就是从恶龙看守下救出美丽的少女、与食人魔作战、还有坐着飞机一样的飞毯在天上飞吗?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飞毯和飞机:在我眼中,二者都是同样神奇的交通方式。前一天,我曾经瞥见过一眼将军的女儿,当时她跟父亲和女仆一起刚到城堡。她一头金发,戴着顶帽子,看着像个瓷娃娃。后来阿格妮塔跟我说,那顶帽子是从巴黎买来的,这话从她的女仆嘴里传给弗劳·霍夫曼,霍夫曼又传给格丽塔,最后简直都传到我耳朵里来了。可我觉得巴黎来的帽子和别的帽子看着也没什么两样,我对将军的女儿也没兴趣。她又没穿水晶鞋,我也毫不怀疑她没本事把稻草织成金子,那她有什么了不起的呢?如前所述,当时我正在厨房里,挨着大石灶,坐在火边削土豆,我得看着点这火,不让它熄掉,过会儿还得在火上烤肉呢。因为下暴雨,厨房里黑乎乎的,我听得见雨滴有节奏地敲打窗户的声音,以及火堆里木柴的噼啪声。突然间,通往厨房菜园的方向,门外传来一阵砰砰声。那是什么声音?一时之间,我脑海里浮现起书中的画面:一个拿着毒苹果的女巫,或是死神本人。不过很快我就想到,那肯定是菜农约瑟夫。每当他从菜园里带豌豆和芦笋来的时候,或是瞪着牛眼跟阿格妮塔眉目传情的时候,他就经常来敲那扇门。“等一下,”我喊道,边把手里削着的土豆放在一边,把小刀插在篮子顶上的一只土豆上,这样过会儿好找一点。然后我就过去开门。我刚把门打开,原本靠在门上的什么东西便一头栽了进来。一开始,我还没弄明白那是个什么,可那东西呻吟着、翻转过来,我才看清那是个女人,裹了件长长的黑斗篷。她躺在厨房地上,蜷成一团,斗篷下面的身体一丝不挂,白净的腿在火光下闪闪发亮。跟她一块儿倒在地上的还有个包裹,我心想:女乞丐。她肯定是饿晕了吧?格丽塔尽管平日里对我凶巴巴的,可对倒在门口的女乞丐却往往很热心——她们大部分都是战争寡妇。她会给她们一大块面包,或者一碗汤,说不定甚至还会给点肉。可这会儿格丽塔不在,而我连自己拿东西吃的资格都没有,更别提给这个在寒风冷雨中游荡至此的女人了。可她就躺在我面前,总不能袖手旁观吧。我俯下身去,摇晃着她的肩膀,她往后一倒,朝我转过头来,我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脸。她根本没穿什么斗篷,那是她一头长长的黑发,一直拖到膝盖处,遮住了她全身,雪白的手臂露在外面,还有雪白的脸……好吧,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无论如何,作为这一领域的专家,虽然我根本不懂什么战争寡妇,可对迷路的公主,我所知甚详啊,而眼前总算就躺着这么一位。终于,我的人生中发生了一点了不起的事情,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终于成了故事里的人物,当然了,算不上什么主角,不过怎么也得算配角之一吧:给王子牵马的侍从、每天晚上给公主梳头一百遍的侍女什么的。如今,故事自己就砰地一声倒在了厨房地板上。可是当一位迷路的公主倒在厨房地板上的时候,该怎么办才好呢?我又抬她不起——我还是个孩子呢,而她是成年女性,尽管身材苗条。她身上有种精致的感觉,是公主该有的气质。我也不能朝她泼水——她本来就已经被雨淋湿了。而且格丽塔和阿格尼塔随时都可能回来,从我手中接管我的公主,我心里已经把她当作是公主了。最后我想出的办法是拍她的双颊,直到她睁开眼睛——这双眼幽深如森林中的湖泊。“殿下,请随我来,”我说,“我会帮你藏起来的。”她站起身,好几次险些跌倒,可终于还是跟着我走进了我唯一能想到的藏身之处:我自己那间小屋。“……在哪儿?”她说,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她四下打量着,像是在寻找着什么,神色惊恐不安。我回厨房把那个包裹取来给她,包裹也淋湿了,我递给她的时候,她把它牢牢抱在胸前。“我知道你是什么人,”我说。“我是……什么人?那是什么意思?”她声音低沉,带点口音。她不是德国人,比如弗劳·霍夫曼,也不是法国人,比如给男爵夫人梳头的弗朗辛太太,在我短暂的人生中,还从来没听到过这种口音。“你是位乔装改扮的公主,”我说。尽管赤身裸体,可她纤巧苍白的脸庞、黑色的大眼睛、优雅的举止,无不表明了她的身份。而饱读童话的我怎能看不出这些迹象呢?“你是从舞会上来的吗?”你是哪国人?我还想问,你父王统治的是哪个国家?不过这么问或许有些唐突,也许不该问公主这样的问题吧。“是啊……当然是了,”她说,“我还能从哪儿来呢?”我把睡衣给她,她穿在身上只能遮到小腿,不过非常合身,她实在是太苗条了。我给她拿来晚饭——我自己的晚饭,不过我太兴奋了,完全不觉得饿。她姿态优雅地吃着带骨头的鸡肉,正如我想象中的公主那样。土豆和卷心菜她没碰——我猜是因为这种菜对她来说太过普通了,于是我就把菜吃光了。我能听见厨房里格丽塔和阿格妮塔的动静,于是我出来继续削土豆,阿格妮塔痛骂我不该任凭火势变小而不管,男爵晚宴上还有肉得烤呢。格丽塔做了一锅奶油汤,阿格妮塔拌了黄瓜沙拉,然后就又有锅碗瓢盆等着我洗、黑乎乎的炉灶等着我擦了。而我一直暗自偷笑,因为我屋子里有位公主。我擦干净了古老到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的石头地板,格丽塔则在一旁继续叨咕我们需要为舞会做些什么准备,还有那天晚上,她打算雇多少个村里的妇人来帮忙做饭、烤东西。而我微笑着,因为我心中藏了个秘密:我的公主会去参加舞会,而格丽塔和阿格妮塔谁都不知道。等我回屋时,公主在我床上熟睡,身上盖着我那张边缘破破烂烂的旧羊毛毯。我都准备在地上睡了,可她睁眼道:“过来,小家伙。”一边为我揭起毯子一角。我钻进去,在她身边躺下,她身上真暖和。她蜷起身裹住我,下巴搁在我肩上,我从没觉得这么温暖、这么舒服过。那天晚上,我睡了个昏天黑地。第二天,我醒来时发现她已起身,穿着我的另外一条裙子。“克拉拉,今天你一定得带我在城堡里转转。”她说。是不是头天晚上她听见格丽塔或者阿格妮塔叫我的名字了?这房门也不算太厚。她没把名字告诉我,我也不敢冒冒失失地问。“可万一给抓住的话,”我说,“我们可就麻烦大了!”“那我们一定不能给抓住,”她微笑道,笑容和善,却蕴含着某种我无法理解的神采,既羞涩又狂野。那般的一笑,如花似月。“好吧,”我说,然后小心地打开房门。现在是黎明时分,初升的日光才刚刚照在厨房、地板和大石灶的石头上。雨一夜之间停了,真是神奇。格丽塔和阿格妮塔在——在哪儿?格丽塔多半还戴着睡帽在打呼噜吧,因为她一般都比我晚起一小时,好起来做早餐。而同样黎明即起的阿格尼塔则很可能去约瑟夫那儿了,去拿鸡蛋和蔬菜。她喜欢不慌不忙地干活,再在菜园里抽根烟——所有女仆一律不许在城堡里抽烟。我也有早晨的活儿要干,因为还得再削些土豆来做早餐,而且阿格妮塔一回来,我就得帮着她做蛋黄酱了。可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男爵和客人们还得过好几个钟头才会起床,而大部分佣人也都还在睡觉,只有我们几个底层佣人——厨房的和擦鞋的才得天一亮就起来。“这边,”我朝我的公主说。我领着她走出厨房,走进城堡宏壮的迷宫般的走廊。我一面因为说不定会被抓住而忐忑,一面又因为这场冒险而兴奋。我带她进了前厅,卡尔曼家族的纹章从天花板上垂下。然后我们走进接待厅,室内历代卡尔曼和他们的马从画上俯视着我们,都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马儿们也跟主人一样不以为然。我打开通向图书馆的门,对我来说,这是整座城堡最神奇的一间屋子——整整两层的书,我一辈子也没资格来读。一座楼梯盘旋而上,通往将整个二层连通的阳台。我们望向窗外的花园,那一片片花圃、匀称的小路、修剪整齐的法式风格树篱。“挺宏伟的吧?”我问。“比不上我家,”她回答,我这才想起来,她可是公主,应该也有自己的城堡,比男爵家的要富丽堂皇的多。最后我带她去了舞厅,天花板刷成天蓝色,绘着异教的男女神祇,不同程度地裸露着身体,俯视着下方跳舞的人们。“这就是你要跟拉多米尔王子跳舞的地方,”我说。“当然,”她回答,“克拉拉,我已经看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回厨房去吧,免得给你闯祸。”我们匆匆往厨房方向跑去,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时,我们听到其中一间屋子里传出说话声。刚一听见这声音,公主就伸手阻止了我的脚步,她轻轻朝门的方向迈了两步,门半开着。从门缝里望去,像是一间舒适的会客室,炉子里燃着微弱的火,一个男人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翘着脚。我往前挪了几英寸,好看清楚他的脸——是瓦德克·卡尔曼。“我们会在卡雷尔斯塔德想念你的,”另一个男人说,他坐在我看不见的位置,“我猜你婚礼过后就不会回来了吧?”他们这么早就起来了吗?不对,男爵的儿子还穿着睡衣,他们应该通宵没合眼。从气味上判断,还喝酒来着,喝了很多酒。“我回来干嘛?”瓦德克问,“我是要结婚,又不是进修道院,我还想过过热闹的日子呢。你们大家全都在外头自顾自地逍遥快活,而我却在这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一直呆着,你能想象那是什么滋味?拉多米尔,我会无聊死的。”看来跟他说话的是王子。我挪动了一点点,想看看王子,我还连一眼也没见过他呢。不管怎么说,我都只是厨房里的女佣罢了。他长什么样呢?“要是你妻子反对呢?你都还不知道——万一她有脾气呢。”“对她我半点也不了解,从来这以后,她就没跟我说过两句话,就跟只胆小的耗子似的,她那个将军老爸叫她干嘛她就干嘛,跟在维也纳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我跟你说,整件事完全就是她爸跟我爸撺掇成的。这会是一次伟大的结盟,伟大联盟。这词真他妈荒唐透顶……”我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还有句“全都见鬼去吧”,然后是笑声。公主一动不动地站在我旁边,她几乎连呼吸都屏住了。“这么说他觉得还会再有一场战争?”“呃,你难道不这么想吗?这次会跟德国打,父亲想确保我们站好队,跟必胜的一方保持联系。”“站在德意志帝国这边,嗯?”王子说。我又听见一阵笑声,真不明白有哪点这么好笑。“我希望我父亲能明白这一点,他不想跟德国人做交易,卡雷尔也赞成他的见解——你知道的,我那弟弟是多伪善一混蛋。你必须得跟他们交易,我告诉他,要不然他们就会来跟你做交易,逼你交易。”“好吧,要是你打算谈政治的话,我就睡觉去了。”瓦德克说,“我从我爸那儿已经听得够多的了。看着好像这场雨总算是停了,今天晚一点我们要不要去林子里散散步?另外那只狼还在那儿。”“你敢肯定你看见了它吗?”“准没错,就在树底下,藏在阴影里头。我敢发誓它正盯着你。不管怎么着,市长说树林里曾经发现过两只捕猎的狼,一公一母。他们让孩子们晚上都呆在家里,免得万一狼跑到村子附近来。你知不知道,我跟他说怎么也得射死其中一只的时候,他是怎么回答我的?他说,杀死卡尔西基山里的黑狼是不祥之兆。我跟他说他该感谢你,因为你多半挽救了村子里某个可怜的顽童的性命,可他光摇头。迷信的农民。”“下次你可以提醒他一下,他妄议皇储,完全可以抓起来。瓦德克,我可以告诉你,等我当上皇帝,这个国家很多事情都会不一样的。”我听到一阵赞赏的笑声。“狼皮你打算怎么处理?那一张可真是不赖——皮匠送皮过来的时候也这么说。”“我打算把它铺在书房地上,在我书桌的一侧,现在我还需要再来一张,好铺在另外那一侧。好吧,我们去找找另外那头狼,要是真像你说那样在那儿的话。”公主拉着我走开了。我不喜欢这个王子,因为他拿猎杀黑狼来开玩笑。我是卡尔西基山里长大的孩子,狼的故事伴我长大,它们黑如暗夜,在整个欧洲只生长在这里。修女们曾经跟我讲过,它们属于魔鬼,会报复任何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可我那位诗人朋友却告诉我,这些黑狼是一支古老的品种,久远以来便生活在山上,当时连罗马人都还没到来,莫莱克也还没将他们赶走,只能领着他的部落,骑着暴烈的小马离开,将西尔瓦尼亚据为己有。为什么我的公主会想嫁给这个人呢?可童话里都是这么写的:公主嫁给了王子。也许我不该有这种疑问,正如我不该质疑上帝的旨意。她领着我穿过条条走廊往回赶,很显然,她对路已经比我还要熟了。我跟着她走进厨房,盼着格丽塔还在睡觉——可是并没有,她就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根擀面杖。她比平时起得要早些,好为未来的男爵夫人准备一顿珍馐的早餐。“克拉拉,你究竟跑哪儿去了?”她皱眉道,“谁允许你到处乱晃的?你看看,土豆还没削,我可得拿来做煎饼,还得先煮好再捣碎呢。跟你一块儿的这家伙是谁?”我望着我的公主,吓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可她早已灵巧地行了个屈膝礼,答道:“太太,我是从村子里来的,伊尔万神父跟我说你们厨房需要帮手,好为舞会做准备。”格丽塔怀疑地瞅着她,我都猜得到她心里在想什么:这个小个子女人,头发又长又黑,说话带着口音,究竟是斯拉夫人?还是吉普赛人?村子里的牧师偏喜欢相信最不妥当的人,这跟他的虔诚一样尽人皆知。他对小贩和小偷都一样慷慨。可她却点点头说:“那好吧,多一双手总会快一点。把这些土豆削了。”那天早上,我们削啊、煮啊、捣啊,拌鸡蛋拌得胳膊都酸了,还得拿开水焯杏仁。趁着格丽塔忙着对付弗劳·霍夫曼,而阿格妮塔在跟约瑟夫闲聊,我向我的公主打听起她的国家。她从哪儿来?那地方什么样?她说她的国家离这儿不远,跟西尔瓦尼亚一样美,没错,她们说的是另外一种语言。“讲你们的话对我来说很难,小家伙。”她说。当时我们正在捣杏仁,好做杏仁蛋白糖浆。“你们那儿讲故事吗?”我问她。“当然啦,”她说,“哪儿都有故事,大家都讲故事。不过我们那儿的故事跟你们不太一样,比如说森林里有个老奶奶,如果你提出的方式没错,她就会为你实现心中的愿望;比如住在树心里的美丽女子,还有白鹿,可以让你迷路,也可以带你回家……”我很想听她讲讲这些故事,可这时阿格妮塔进来了,要是讲我想听的事情,又没法不让她或格丽塔偷听到。等好不容易把活都干完,已经是晚饭过后很久了。我实在是太累,连衣服都没脱就直接倒在床上了,我使劲撑着不肯睡着,一边眼皮却不停地打架。这时,我看见我的公主把随身带来的包裹从我塞的那个角落里拖了出来,解开,从里面倒出来一件长长的黑色……是条裙子?是的,一条乌黑如暗夜的裙子,长可及地,一眼就看得出是件舞会礼服,用两只袖子打成结,系在一起。有什么闪闪发光的东西从裙子里掉出来,落到地上。我坐起身,完全清醒了,想看得更清楚点。她转过身,把掉落的那件东西拿给我看——那是一串红色的珠链,每一颗珠子都经过精心打磨,在我屋里唯一那只光秃秃的灯泡下反着光。“喜欢吗?”她问。“这是……是什么?”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珠宝,虽然我在童话书里读到过名贵的宝石。这些珠子每一粒都如蜂鸟蛋般大小,殷红如鲜血,每粒都仿佛藏着一颗星星在其中。她将裙子在我床上摊开——我伸出手去,偷偷摸了摸,那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软的天鹅绒。然后她将项链戴在颈上,跟身上那件打过补丁的女佣裙可真是不相称——她穿的是我第二好的那条裙子。“等等……去哪儿了?”她望向项链刚才掉落的地方,然后跪下在床底寻找着,又在裙子的褶皱间心急火燎地搜寻:“啊!在这儿!挂在扣眼上了。”她拿起一把大梳子,是上个世纪的女人用来将头发梳起那种。“克拉拉,可以帮我梳头吗?”她问,我点点头。她坐在我床边,我将她的长发梳起,动作虽有点笨拙,可我梳头的方式是从男爵夫人那儿看来的,她的头发也很长,不是那些剪短过的样式。最后我将梳子插进她发中,雪白的梳子,如白骨森森,多半也真是以白骨制成,雕饰华美,长长的梳齿能稳稳嵌在头发里。“可以了,”我说,“你要不要照照镜子?”我举起一面别人丢掉的修面镜,这是我有天早晨在菜园底下的一堆垃圾顶上找到的,我有时候也会拿来照一下,想在自己这张脸上找到一星半点的美丽,不过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过。我一直都很失望自己是个相貌平平的姑娘。她照照左边,又照照右边。“好怪的一张脸,”她说,“真是不习惯。”“你很美,”我说。她的确很美,打过补丁的裙子也难掩她光彩,公主天生丽质,就算乔装改扮也一样,一看就知道是公主了。“谢谢,小家伙,我希望自己够美才好。”她微笑道。那天晚上,她再次蜷卧在我身旁,下巴搁在我肩上。我梦见自己在森林中游荡,在树下的幽暗中,我踏着长满苔癣的石头渡过一条河流,蕨叶摩擦着我的小腿,露水打湿了我的袜子。我看见有毒的小红蘑菇,见到卡尔西基山里腼腆的野鹿,带着身有斑点的幼鹿。我起床的时候,我的公主已经起身穿戴整齐了。“土豆,”她说,“克拉拉,你的生活就是没完没了的土豆。”我点点头笑起来,这是实话。那天,我们帮忙为舞会做准备。跟我们一起干活的还有村里面包师的女儿玛尔塔,以及马夫的老婆安娜,自从她丈夫被男爵的一匹马踢伤之后,她就到处打零工。他一直卧床不起,领着减半的薪水,直到腿痊愈为止。我们将橙子和柠檬皮煮成蜜饯,牵拉着油酥面团,直到薄得跟床单一个样,然后再将它层层叠起,就像本书。我们把樱桃浸泡在朗姆酒里,往杏仁和核桃仁上浇蜂蜜,我还舔了些手上沾着的蜜。玛尔塔教我们煮方旦糖,就连我都获准在蛋糕上裱出一朵糖衣玫瑰。我们边干这些,还得边洗碗扫地,地上很快就堆了一层面粉。我的公主一次也没抱怨过,虽然明显看得出她并不怎么会干这些活,比我还要笨手笨脚。要不是真的缺人手,我想格丽塔早就把她给打发走了,事实上她也一脸怀疑地看了她好几回。一个女人怎么能不会扯酥皮面团呢?除非她是个吉普赛人,一辈子就只是给人算算命,坐在大篷车里四处流浪……那天我们没空聊天,所以我没法问她要怎么去参加舞会,到了晚上,我一沾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也就是舞会当日,又有两位高阶女仆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一位是卡特里娜,她跟阿格妮塔一样是从卡尔伯格来的,另一位是她表姊妹,我不记得她的名字。她们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要不是因为这次的盛大活动,是绝不会踏进厨房半步的。平日里安安静静的厨房那天多么喧闹啊!格丽塔大喊着发号施令,阿格妮塔又随后重复再喊一遍,女人们边干活边叽里呱啦,当然了,我的公主没有作声,只是默默埋头苦干。我们把所有没法提前准备的东西都弄好了,拌调味酱、炖鱼、烤猪——这可是晚餐上的重头戏,猪嘴里还塞了个丁香点缀的桔子。我们把肉汤滤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澄清如水,我们把牛肝丸子用模压成各种不同的形状,再把芦笋用水焯好。夜幕降临时,一切准备就绪,而我们已经精疲力尽。格丽塔去跟弗劳·霍夫曼最后碰个头,现在她急匆匆跑进来,跟我们说,汽车已经开始陆续开进来了。我去找约瑟夫要薄荷枝时偷空瞄了一眼。多气派的车啊!又大又黑,发出巨龙般的咆哮,沿着石头中庭转圈落客。男人们身着黑色燕尾服或军装,女人们则身穿晚礼服,浑身珠光宝气。我的公主穿着简洁的小黑裙,站在她们中间,该是什么模样?终于,厨房长桌上的所有食物都被男仆们搬进了餐厅——肉冻和清汤、和着柠檬煮成的整条鳟鱼、荷兰酱拌芦笋,那头乳猪得两个人才抬得动,晚些时候还会上蛋糕和酥皮饼、巧克力和果脯呢。“克拉拉,你得帮帮我。”公主对我悄声低语。没人留意到我们——卡特里娜和她表姊妹已经去楼上帮女宾们拿披肩去了,玛尔塔、安娜和阿格妮塔几个人在笑着聊八卦,格丽塔没在,跟弗劳·霍夫曼处理重要的事情去了。“我得洗个澡,换下衣服,”她说。确实,她的脸蛋都沾上黄油面粉了。公主扮女仆扮得能有多像,她看着就有多像,她的脸庞苍白而严肃,眼睛幽深如林中湖泊,长长的黑发不时从编好的辫子里散出来。“没问题,”我回答,“走廊那头有个浴室,在厕所后面,今晚应该没人用。”我们溜出厨房时没人注意,我的公主回去取了趟裙子,然后我就领着她往那个女仆们共用的老旧浴室走去,里面有个金属浴缸。“我没办法热水,”我说,“平时阿格妮塔会烧壶水,我等她洗完再接着洗。”“没关系,”她笑道,“我从来没用热水洗过澡。”公主遵循的养生之道真是严谨啊!从来不洗热水澡……虽然严格说来,我也没洗过,不过阿格妮塔洗完之后,那盆洗澡水一般好歹还是温乎的。我递给她一张柜子里的薄毛巾,然后便坐在凳子上,背朝浴缸,尽量给她留点私密空间,听她哗啦哗啦地洗着。“好了,”她终于说道,“我看着怎么样?小家伙。”我转过身:她穿着墨黑如夜色的裙子,白净的双肩和颈项如乌云中升起的明月,黑发垂到腰际。“我给你梳起来,”我说。她坐在凳子上,我又将那天晚上干过的精细活重新施展了一番,把她的长发用白森森的梳子固定住。她戴上红色珠链,站起身来。这便是我的公主,恰如我一直以来想象的模样:黑天鹅一般典雅优美。忽然间,泪水涌上我的眼眶。“你怎么哭了,克拉拉?”她边问边用拇指擦去我腮边的泪水。“因为美梦成真了,”我说。她吻吻我的额头,庄重得像在举行某种仪式,然后笑笑说:“走,我们去舞厅。”“我去不成,”我答道,“记得吗?我只是厨房二号女佣。你去吧……你应该去的。”她笑着又摸了摸我的脸,点点头。我看着她走开,沿着长长的走廊走向城堡另一处,那是我永远没资格进去的地方。白梳子在她黑发间闪耀。然后还有一堆洗碗的活等着我干呢。又过了几个小时,我才回到房间,精疲力尽地躺在床上,想着我的公主。她正跟拉多米尔王子翩翩起舞吧?我真想见见她……我忽然想起来,等会儿,不是还有画廊吗?从楼上的画廊里,透过一串小圆窗,可以看到舞厅里的情形,我可以爬后楼梯上二楼。不过那样一来,我就得穿过几条走廊,说不定会碰到男爵请来的客人,说不定会被抓住,说不定会被送回修道院——蒙受耻辱。可我想看她和王子共舞,亲眼看看我亲身参与的童话的高潮。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已经偷偷穿过了厨房,沿着后走廊向楼梯走去。很幸运,二楼的走廊空荡荡的,客人们好像全都在楼下。我匆匆忙忙地沿着画廊向前走,紧贴着墙壁,音乐和交谈声飘进我的耳朵。画廊一侧悬挂着另一些卡尔曼们的肖像,他们的地位不那么重要,所以没挂在主要的房间里。他们望着我,好像觉得奇怪,我究竟在那儿干什么?走到一半,画廊另一侧便是那些小圆窗,光透过窗照进来,照在肖像上。我从第一个窗户里往下看。是的,她就在那儿——一眼就能看见,万花丛中一点墨,就像鹤虱草的花心。她正与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共舞。他是……?从第二个窗户里我可能会看得清楚一点。是的,那是王子,因为其他跳舞的人全都与他们保持着一点距离。我的公主正与王子共舞——听那音乐是一曲华尔兹,就连我也能听得出那种三拍子的乐曲。他们旋转了一圈又一圈,她的手搭在他肩上,红色项链在吊灯的光辉里闪烁。我听到的是脚步声吗?我往走廊那头看去,但那声音已经离开,向别处去了。我将手放在心口——心跳得太快了,然后长长吐出一口气,如释重负。我又转头向窗户下面看去。我的公主和拉多米尔王子已经不见了,鹤虱草失了心。他们是不是去餐厅了?我等待着,可他们再没回来。我头一次开始替我的公主感到担心,她的故事会怎样结局呢?她一定会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吧。我真盼望那些故事是真的。我又等待了片刻,可终于还是拖着脚步沿画廊往回走,又疲倦又沮丧。应该快到午夜了,而我从天刚亮忙活到现在。我太累了,肯定哪个地方拐错了弯,因为我突然迷路了。我继续往前走,心里明白,只要沿着城堡的走廊继续往前走,总会走到某个熟悉的地方。然后我便听到了她的声音,有一扇门开着——还是那扇门。我突然发现,我正站在我们两天前偷听谈话的地方。她在那间屋里——为什么呢?门开了几英寸,我小心地望里看去。她正站在壁炉边。站在她身旁、握着她一只手的是王子。她转身面朝着他,红色的项链在唯一那盏灯模糊的光下黯淡无辉。“比你猜的地方既更近,又更远。”她说这话时望着王子,下颏傲然抬起。“布达佩斯?说不定你是从布达佩斯来的?或者布拉格?你是布拉格来的吗?告诉我你叫什么吧,只要你说出名字,我敢打赌,不出三次我就能猜中你从哪儿来。要是我猜到了,是不是该给我个吻啊?”“要是你没猜到呢?”“那就我给你个吻好了,怎么样,公平吧?”他将她拉向身前,手臂环住她的腰肢,她抬起手臂圈住他的脖子,这样一来两人就紧贴到一起了,他仍握着他一只手。这是属于他们俩的二人世界,我觉得自己该走了——可是我没走。在我短短的人生中,虽然从来没看过一场戏,可我有种观众的直觉,眼下高潮马上就要上演。我屏住了呼吸。“我的名字在你们的语言中毫无意义,”她说。他笑起来,然后俯下身,亲吻她的双唇,他们就那样站在壁炉边,嘴唇贴在一起。我心想,没错,童话就该这么结尾。我悄然叹了口气,以免发出声音惊扰到他们。这时,她收回那只绕在他颈上的手,拔出发间那柄精雕细琢的梳子,长发顿时如夜幕般披散下来。她敏捷地一扬手,将锐利的梳齿插进他颈侧。王子将头向后一仰狂叫起来,如同林中的一头野兽,他踉踉跄跄地后退了几步,手脚乱挥,鲜血沿着军装向下流淌,被他鲜红的上衣几乎衬成了黑色。我完全惊呆了,泥塑木雕般僵立了一会儿,接着我也惊叫出声——王子痛苦的叫声和我恐惧的叫声夹杂在一起,在走廊间回响。立刻有个男仆跑了过来。“你,闭嘴!”他看见我就说。可等他朝屋里一看,他的脸色刹那间变成死灰,也跟着大喊起来。很快更多男仆跑过来,随后是男爵,随后是将军,再后来伊尔万神父也来了。自始至终,我的公主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壁炉边,手中握着那把血淋淋的梳子。人们用担架把王子抬出来的时候,我蹲在墙边,可没人注意到我。他头朝着我的方向,我看得见他灰蓝色的双眼,伊尔万神父还没来得及为他阖上。他们把她带出来,一边一个男仆箍着她的手臂,她手中紧紧捏着什么东西,看起来像是她裙子上的一部分,也是那么漆黑的颜色,不过要厚重一些。她没看我,不过离我近在咫尺,我能看到她一脸镇定自若的模样,就像森林中的湖泊,幽深而神秘。我缓缓走回厨房,回到自己的房间,曲膝坐下,双手抱住腿,下巴搁在膝盖上。刚才的画面一遍又一遍在我脑海中回放,就像电影院里出了故障的胶片卷盘:他俯下身亲吻她,她用手拔出发间的梳子,迅捷锋锐的一插。我完全无法理解,我读过的故事没有哪个能解释方才发生的一切。最后我睡着了,梦中一遍遍地梦见那些景象,整整一夜。早晨得起来准备早餐,我一边炸着香肠和土豆,一边听到格丽塔正给阿格妮塔讲昨晚的事,她是从弗劳·霍夫曼嘴里亲耳听来的:一名外国间谍潜入了城堡,至少大家都推测她是外国间谍,尽管没人知道她是打哪儿来的。她是斯洛伐克人?还是南斯拉夫人?或是保加利亚人?她为什么要杀掉王子?她什么也不肯说,不过会有办法叫她开口的。男爵已经致电皇宫,派遣了禁卫军前来捉拿她,并将王子的尸首运回卡雷尔斯塔德。他们当天下午就会到。此刻她正囚禁在地牢里,那里已经有上百年没关过犯人了。早餐过后,男爵亲自下来审问我们。仆人们挨个儿看了一张画像,是个娇小苍白的女人,长长的黑发,像是伊尔万神父所绘。卡特里娜认出,她就是准备舞会那天在厨房里打过下手的一个村妇。为什么会把她拉进来?因为是伊尔万神父让她来的,格丽塔回答。可伊尔万神父完全不认识这么个女人。格丽塔和阿格妮塔当场被炒了鱿鱼。她们是怎么想的?准许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来城堡里干活,尤其是皇储殿下还在城堡里!她们要么马上滚蛋,要么也给一起关到地牢里去。不行!没人给她俩写什么雇主推荐信。我噤若寒蝉,吓得没告诉男爵,是我把她放进来的,没人注意我——我身份实在太过低微,根本怪不到我头上。当天下午,面包师的女儿玛尔塔成了新厨娘,我则成了她的厨房女佣。短短两天时间,我成了害王子送命的罪魁祸首,又得到了提拔。“克拉拉,”她对我说,“就咱们两个人,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给这么一大帮人做饭。弗劳·霍夫曼还说,晚饭前皇家禁卫军就到了!你能想象吗?”这么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再过个一两小时,我就该忙着准备晚饭了,再也抽不开身,那么到晚上,我的公主——我的间谍?——就要被带走了,带回首都受审。我打算做的事情让我觉得害怕,可又觉得非这么做不可。在我这一生中,我常常会记起那片刻的恐惧和勇气:当我脱下围裙、悄悄溜进厨房菜园的那一刻,那是我第一次在恐惧面前选择了勇敢,而从此以后,我总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毫无疑问,城堡当年修建的年代还没有电灯,即便地牢也是有窗的。有一回,我去摘覆盆子做俄式奶油蛋糕的时候,约瑟夫曾经指给我看过。他往后拽着覆盆子藤说:“在那儿,小耗子,那就是城堡的黑地牢!”虽说我看着那就是间光秃秃的石屋,墙上用金属钉拴着锁链,从外面看,窗户在城堡墙脚底下;可从里面看,窗户却在地牢的墙顶上——就算是高个子男人也够不到,何况窗户上还装着铁栅栏。此时已是午后很晚了,约瑟夫和给他打下手的男孩都不见踪影。我躲在覆盆子藤后爬着,身上免不了划伤,一边透过其中一扇带铁栅栏的窗户往里看去。她就在里面,我的公主。她坐在石地上,黑色长裙披散在周围,黑发垂下,双臂仍然牢牢抱着那黑乎乎的东西,双眼直视前方,似乎只是等待着。“公主!”我压低了声音,以免别人听到。肯定有看守吧?可我没看到,地牢的门也紧闭着,无处可逃。她左右张望着,然后抬头一看。“克拉拉,”她微笑道,笑容陌生而悲凉。她站起身,走到窗边,站在窗下抬头望着我,昏暗的光线下,她面色苍白而疲惫。然后我便看到了她抱着的那件东西:那是张狼皮,四爪宛然,挖去了眼睛的狼头软软垂下。“为什么?”我问,然后头一回落下了眼泪,不是为拉多米尔王子,而是为这个故事。因为童话并没有成真,因为她让我相信了一个谎言,因为格丽塔说她是外国间谍的时候,我突然间看到比我所想象的更为丑恶庸常的生活,而这种认识令我心痛。“克拉拉,”她一手伸到墙上,尽可能伸得离我近些,但仍然离窗口差着好几英尺。“小家伙,别哭,听着,我要给你讲个故事。从前——你们这儿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吧?小声点,免得被看守听见,他们就在拐角那儿吃晚饭,我闻得见肉味。从前有两只狼,住在卡尔西基山里,那是两只黑狼,是自从太古以来便住在山上的狼群中的成员。森林是他们的家,幽暗、平和、安详,他们住在林中,盼着有一天养大自己的孩子们。可是有一天,有个王子带着枪来了,打死了其中一头,王子的随从扛走了他,好剐张精美的狼皮,另一头狼——死去那头的伴侣,发誓要杀了王子,给他报仇。”我拿裙边把脸擦干,专心致志地听她讲着。“于是她便去找森林里住着的老奶奶,对她说:‘老奶奶,你提出的交换条件都苛刻,却很公平,只要能报得了仇,给你什么做交换都行。’老奶奶说:‘你的愿望会实现的,不过你得给我你那张美丽的黑皮、那口锐利的白牙、还有你身上流淌的鲜血。要报这样的仇,你必须舍弃一切。’那只狼同意了。她把这些交给老奶奶,变成了一件夜色般墨黑的裙子、一条鲜血般殷红的项链、还有一柄骸骨般白森森的梳子。老奶奶把这些交给那只狼,对她说,‘你的交易完成了。’狼拿着老奶奶给她的包裹,跌跌撞撞地出了森林,因为只靠两条腿走路非常艰难。一个雨夜,她来到了王子居住的那座城堡,剩下的故事你都知道了。”我垂下眼盯着她,不知该说什么。我该相信“它”或是“她”说的这些话吗?常识告诉我,她在骗我,她是外国间谍,我是个小傻瓜。不过我一直就没什么常识,而这一点对我而言也大有裨益。“克拉拉,把手伸进栅栏里来,”她说。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她说的做了。她将那张狼皮放在身旁的地上,郑重得仿佛那是她的孩子,再解下红色项链。“接着!”她说着将项链抛向我,我接住了——然后便听见走廊里传来穿着长靴的脚步声。“快走,”她说,“他们来抓我了。”我抽回握着项链的手,从窗边爬开。日色西沉,我该回厨房去准备晚餐了,玛尔塔肯定已经在琢磨我跑哪儿去了。我回厨房时,听说皇家禁卫兵已经到了,可他们来晚了一步——我的公主已经用一头长发将自己吊死在墙面的金属钉上了。十六岁那年,我离开了男爵家,那时我已经把玛尔塔所能传授的厨艺都学得差不多了。我掌握了正式晚宴上七道主菜的做法,尤其擅长玛尔塔的看家绝活:酥皮点心,我觉得自己做的泡芙跟她做的一样好吃。我用只小手提箱装好自己的衣服、那本童话书、还有我的狼公主给我的那根项链,我在床垫下面藏了好几年。或许,在被德国人占领期间搬去卡雷尔斯塔德并不明智。不过,如前所说,我缺乏常识——令大多数人一辈子远离灾祸、安稳度日的常识。所以我让浑身湿透的公主进门躲雨;所以我收拾行李搬去首都,随身只有两周的薪水和一封男爵夫人写的推荐信;所以我加入了叛军。尽管我并不知道,我工作的那家咖啡馆其实是叛军的一处碰头点。有个经常来喝咖啡、看报纸的年轻人便是叛军的一员。他一头长发,洗得不算勤,双眼湛蓝,如山间黄昏的天空。他叫安塔尔·奥东,是19世纪诗人阿玛德奥·奥东的后裔,他开始老喜欢戏弄我,直到后来我们成了朋友,那时他不再逗我了,而是严肃地跟我大谈西尔瓦尼亚诗歌和政治。他原本在念大学,直到德国人入侵,从那以后,做文学教授似乎已经没什么意义,于是他便离开了学校。那你现在做什么呢?我问他。是他最先带我参加叛军的会议,就在我工作那间咖啡馆的地窖里。老板玛丽娜是位母亲般慈祥的女子,是她给了我这份工作,还在咖啡馆楼上给了我间屋子住。她给我们讲那个星期被带走的西尔瓦尼亚人——既有犹太人,也有政治犯。第二天,我去了一家莫莱克大街上的珠宝店,带着我那串鲜血般殷红的项链。这根值多少钱?我问他,这些珠子管钱吗?他用一柄小镜子仔细观察之后告诉我,如果拆开来一颗颗的卖,可以多卖些钱。说真的,在这种年代,他也不知找不找得到能买得起整根项链的买主了。他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红宝石。他一颗接一颗的替我卖掉了这些宝石,大多都被德国军官的太太们买走了,她们对于自己其实是在资助叛军几乎一无所知。我只留下了最小的一颗给自己,现在我就把它串在项链上戴着,让你看看,老奶奶,我的故事是真的。作为叛军的一员,我去过法国、比利时、丹麦,我将密信缝在胸罩里贴身携带,没人怀疑我这种年轻姑娘,只要穿上高跟鞋、抹点口红,跟德国军官说说笑笑,当他们给我点烟时谦恭地垂下眼帘就好了。有一次,我甚至带了封密信到瑞士山里的一个小镇,交给一位人称“雷纳德先生”的男人,他长得很像他父亲——我说的是从官方颁发的标准画像上来看,因为以前修道院的教室里曾经挂过一副那样的像。他们让我别行屈膝礼,只跟他握握手就好,假装他是个普普通通的西尔瓦尼亚人。我没跟他说:我亲眼目睹了您兄长的死,我希望有一天您会再度重返西尔瓦尼亚,以国王的身份。我跟我的朋友安塔尔一起将政治难民偷运出国,那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不仅仅是朋友了……我们盼着有一天能够结婚,等战争结束之后吧。可他被抓住了,经受了严刑拷打。他谁也没有出卖,所以你看,他死的像个英雄。我所爱的男人死得像个英雄。战争结束后,俄国人又占领了我们,这时我已不知该何去何从。我曾想象过与安塔尔共度一生,而他已经不在了。不过大学里有免费的课程,招收那些以前是农民的人,只要能考过。严格说来,我已经不是农民了,不过我跟考官说,我父亲原先是卡尔西基山里的伐木人,于是我便高分通过了。进了大学,我一头扎进学习中,三年便拿到了学位——我学的是西尔瓦尼亚文学专业,要是安塔尔还活着的话,他就会学这个的。我本以为能在首都找到工作,可教育部说,卡尔伯格和周边区域需要教师,于是我就被派到这儿来了——奥索拉维拉格村子里的一所学校,在高高的山上。我在这儿教村里的孩子们,他们的父母要么是伐木工人,要么是接待俄国和奥地利游客的酒店员工。刚回来的时候,我试过去找我父亲,不过我只打听到他已去世多时,他老是在喝醉的时候伐木,有一天斧子劈伤了腿,伤口感染,他就这么死了。简单粗暴。所以我在这世上举目无亲,唯有工作而已。我教奥索拉维拉格的孩子们文学和历史……或者说,不超出允许范围的文学和历史。我们不教童话,教育部担心孩子们会学坏。我们教的是西尔瓦尼亚好孩子的故事,他们都好好学习,报效祖国。这些故事里既没有变成王子的青蛙,也没有穿身穿太阳、月亮和星星一样闪耀的裙子去参加舞会的公主;既没有火鸟和卡尔西基山上的黑狼,也没有住在树心里的美丽女子和会在你迷路时引你回家的白鹿。甚至连你也没有,老奶奶,你能想象吗?没有一个故事提到过你——森林里的老奶奶,所有故事的源头。用不了一代人,那些故事就要统统湮灭了。所以我才来找你,你的条件虽然苛刻,却很公平。给我讲故事吧,给我讲讲关于西尔瓦尼亚的所有故事,我好把它们写下来,让我们位于卡尔伯格的地下出版社印刷流传——要是暴露的话,我们都会被送进集中营——我们会把这些故事从一只手传到另一只手,从一家人传到下一家人。为了实现这个愿望,老奶奶,我可以像很久以前我的公主那样: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交给你。反正我拥有的一切也已所剩无几了,唯一值钱的家当就是项链上这颗红宝石,就像一滴鲜血。我是这群山之女、故事的孩子。曾经我想变成故事里的人,我年轻的时候也参与过那么一个——扮演了一个重要的小角色;当我长大些以后,又在另外一种故事里找到了位置;可是现在,我想做个讲故事的人。所以我才坐在这里,坐在你长着鹅腿的小屋里,它就像水面的小船似的,有点晃晃悠悠。给我讲讲你那些故事吧,老奶奶,我正听着呢……(完)

  ///  

编者按这篇小说精神上与“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欧洲民间传说改编的童话一脉相承,纯真的字里行间蕴藏着黑暗的事实,但女主人公之后的人生经历赋予了通常黑暗童话所没有的、更可贵的希望。小说巧妙地将斯拉夫传说里的林中巫婆“芭芭雅嘎”与二战风云诡谲的历史纠缠在一起,或许某种真实的历史藏在口耳相传的民间传说里。——孙薇

推荐阅读
上海果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已获得本篇权利人的授权(独家授权/一般授权),可通过旗下媒体发表本作,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科幻”微信公众号、“不存在新闻”微博账号,以及“未来局科幻办”微博账号等

责编 孙薇  题图《无手的少女》截图

点「赞」「在看」并转发朋友圈你就不会不存在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