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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爱情故事:献给阿尔吉侬的狗饼干 | 科幻小说

山茶花 不存在科幻 2024-01-05
4月,不存在科幻的主题是「伴我同行」话说狗星人在太空中漂泊,来到了地球。狗子们从保镖联盟处接任务,随时掌握新情报,誓要保护自己的主人获得幸福的人生。二子就是这样一只金毛犬,他的下一个任务是:出击,为了废柴主人的爱情!

山茶花 | 前游戏策划编剧,代表作品《261号界碑上的极光》《001号讲解员献给莱博维茨的赞歌》《甲胄之心》。未来局科幻写作营第4期学员,中国美院首届科幻写作松优胜奖,第六届晨星奖和首届敦煌国际科幻邀请赛提名奖。

献给阿尔吉侬的狗饼干全文约8700字,预计阅读时间17分钟
我不知道在二子,一只九岁大的金毛眼中,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作为这家书店的看板狗,他的生活似乎比我要轻松得多。每天早上九点半,我从家过来书店这边开门的路上,他就会寻找合适的地点解决下个人问题。之后,来到书店,开门之后,便自觉地进到茶水间,他的自动饮水器那里喝的饱饱的,等到出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在他放在门口看板旁的食盆里倒好了早餐。心不在焉的吃两口,接着,转身进到店里看一眼我在干什么。通常,这个时候,我都是在擦拭咖啡机和一些餐具,准备着等我的店员来时,就可以直接开始供应简餐了。上了年纪的朋友也许会问,一家书店为什么还要供应简餐,老实说,我也很难讲清楚,但是作为一家书店老板,有一件事儿,我倒是确定。就是来书店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自己喜欢书,一种是希望在别人眼中自己是喜欢书的,而通常后者比较多。在确定了我一切正常之后,他就会回到门口的看板旁边,卧下去,两只前爪交叠着放在前面,然后脑袋枕在上面,不时的抽抽鼻子,转转耳朵,嗅探和侦听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透过窗子,我能看到阳光洒在他金得有些发白的毛上,显露出温暖的感觉。到这里,宣告一天开始的仪式就算结束了。其实这小子的眼光挺毒辣的。还记得我刚才说,进到店里来的通常只有两种人吗?对于二子来说,同样也有两种人,一种只是看一眼自己笑一笑,然后就进了书店;而另一种则是看到自己,便上下其手、又亲又摸,嘴里还要念念有词“好可爱呀”,然后才会拉着结伴同行的人走进来。前者呢,二子似乎知道他们的目的本就跟自己无关,自然也基本爱答不理的,有时候见到仪态姣好的文静姑娘会象征性的摇一摇尾巴,多数时候,尤其是糟老头子来的时候,它便只是把头一歪安静的打盹儿。但要是后者,那就不一样了。客人稍稍有要摸他的意思,他的屁股引擎就会发动,让尾巴旋翼像是启动了加力一样,飞也是的转起来。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冲着客人伸过来的手舔来舔去。有时候,碰到穿裙子的姑娘,这小子还会把头伸进去耍流氓,透过窗子看到花枝招展的女孩儿被这调皮小子搞得又好气又好笑,我也会把头从工作中抬起来笑着摇摇头,然后做好迎客的准备,因为我知道,多半这种情况,那女孩儿和她的同伴就非要进店坐坐不可了。而对于这家书店来说,卖书其实并不挣钱,它不过名字写作书店,实际上读起来是咖啡馆罢了。所以,某种这个意义上,看板上写着余秋雨还是马伯庸,写着博尔赫斯还是阿西莫夫,其实没什么差别,二子才是我的活看板,他才是我的家人、员工、合伙人。我常常会羡慕他,每天衣食无忧,工作就是卖萌耍宝,工作还可以挑肥拣瘦,遇见喜欢的客人就卖力些,不喜欢就不管,不像我谁进来都得陪个笑脸,还要头疼着进货、房租,还有两个姑娘的工资,虽然她们其实不怎么卖力气。
 她第一次来的那天,就是一个有着和暖阳光的午后。我被二子脖子上铃铛的一阵丁铃声从困倦中唤醒。一个纤细的身影,正在用从口袋里掏出的饼干逗弄着他。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正在犯困,还是什么奇怪的原因,尽管尾巴摆得已经快把大门口的土都扫干净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让那姑娘揉来揉去。舌头也没有伸出来,头也没有往姑娘的裙子里钻。我看了好一会儿,他只是温顺的轻轻的小声汪汪了两声,借以表达惬意的心情,似乎生怕吓到姑娘。不过这两声倒是给我提了醒,不出意外,过会儿她就该走进来了,看这样子,又是个把这里当成了咖啡馆的女孩儿,不过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过一会儿我的想法就会发生极大的变化。一件深蓝色的呢子连衣裙套着浅蓝色的花领衬衣,衬托着纤美的腰身,一只靛蓝色的软呢贝雷帽斜扣在瀑布般落在肩头的青丝上,还有额头的几缕刘海跟着她同样浅蓝色的软皮鞋踩出的步伐一颤一颤的。两个酒窝冲着我点头笑着,然后就径直走向了几张餐桌后面的书架。我愣住了,除了一阵清甜的橙子气味,氤氲在咖啡机的香气中,让我都没有注意到莫名其妙的二子也跟着进来了。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平常会喜欢呆在看板旁边,我也没有禁止过他进来。但是,他除了有时候真的无聊了,会来到柜台旁边跟我或者当天值班的打工女孩儿玩一会儿,很少进来。“诶?乖狗狗,你怎么也跟进来了。”她蹲下去又揉了揉二子身上厚厚的毛,然后抬起头问我:“他叫什么名字啊。没关系吗?他这样跟进来。”“他叫二子,其实我不太管他的,但他自己倒是很少进来。”我向她走去,橙子香水的味道带着一点点奶香越来越清晰。只是下意识的,我就开口问道:“您要点儿什么?先来杯咖啡?还是尝尝我们的华夫?我们的华夫可是有名的哦!”二子在她的腿旁和我的腿间来回的蹭来蹭去,让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二子,哈哈,那我猜一子肯定是你了。其实我不是来吃东西的,我是想来找一本书,不过听你那么说,我倒愿意尝一尝。”我有些意外,倒真是没想到,这女孩儿居然真的是为书来的,便笑着拉开了一把椅子:“对没错,他是我兄弟,我老大他老二,总之先坐吧,您要找什么书我帮您看看。”“您这儿有那本《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吗?”我迟疑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您说什么?哪本书?”“《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我不知道,可以给您查一查,不过那是本科幻小说啊。”我看着这个大概20岁左右的女孩儿,她的这身打扮让我很难把科幻小说跟她联系起来。她笑了:“怎么,女孩子不可以看科幻小说吗?”我意识到自己失言了:“那当然不是,您稍等,我去给您上华夫。”说完便赶忙离开了。女孩儿坐在那里,二子也乖乖的一会儿左蹄子,一会儿右蹄子的跟她握手玩儿。那画面太美好了,我有些愣神儿,如果不是打工的姑娘提醒我,我真的会用面糊把整个华夫机都给包起来。她用胳膊碰了碰我:“怎么,老板,动心了。”我没有吭气儿,专注的擦着操作台,可我知道自己的脸颊有些发烫。终于,二子脖子上的铃铛不响了,我抬头看了看,旁边的姑娘,和远处的女孩儿都在愣愣的看着我。我只好赶忙对拿我开涮的家伙说:“去,倒杯焦糖玛奇朵给她。”她便转身忙了起来,嘴里却念念有词:“哎呀,真不容易,难得大方一回。” 星星点点的雪花飘到了我的鼻子上,凉丝丝的。我试着用舌头舔了舔,没什么味道。我还记得九年前同样是一个下雪的日子,屋子里的那个大个子从我妈妈身边抱走我的时候,我正在那个家后院的雪地上打滚。当时的我还以为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换了一群人玩闹而已,谁猜得到这却是一件终生任务的开始。对,没错,我就是二子,虽然我觉得大个子给我起的这个名字真傻气,不过无所谓了,因为平常我也叫他傻大个,虽然在他的耳中只会听到汪汪汪。脖子上的铃铛项圈一阵风吹得在哗啦啦的轻轻响,那是在一家兽医院得到的。说是兽医院,其实却也是一个横贯数千年的秘密组织在这座城市里的一个小据点。在那里,我不仅被打了几针,还得到了这个铃铛,但是在得到铃铛之前,却也要我宣誓,仪式是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有誓词仍然清晰。“我们从鼻尖获得信仰,我们用尾巴感知天地,旧时的家园在宇宙的尽头,如今的战场便是这扇扇门扉。从虚无中赐我藏身之处,我便用忠诚还他幸福一生。我,便是保镖,保镖,便是我。”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哪里知道狗星伟大的历史,哪里知道狗星人漂泊的太空旅程,哪里知道人类为何愿意收留我们。对于那个孩子来说,只不过是又一场冒险游戏罢了。只是他不知道这游戏是来真的,如果不能保护这个大个子获得幸福的人生,便是没能完成保镖联盟的任务,就会被放逐流浪街头。不过说真的,几年来我的生活都很按部就班,也没有真的被组织提出过警告之类的。每天早上,按时到茶水间的那台隐藏成饮水器的发报机那里汇报一天的情况同时获得新的情报,之后就是平静的一天。直到几个月前,我收到了情报,要注意一个有着橙子和牛奶混合香气的女孩儿,同时准备认识新探员,一只叫做大师的柴犬,也就是那女孩儿的同伴。大师,当时我喃喃的嘀咕着这个名字,DASH,啊,这是个谐音名。明显起名字的人就比傻大个上心。果然,这个女孩儿确实给人不一样的感觉,我从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觉得好亲切,都不用凑得很近,就能从她的身上的气味判断出是一个能让人安心的女孩儿,是大个子喜欢的类型,成功的概率大概很高。更何况,她带来的饼干味道真的很香,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矜持的控制住了自己,可老实说,一想到那饼干,我就直冒口水。不过至少这让我多少长出一口气,我的饭碗保住了。毕竟之前每一次类似的任务,我都要提心吊胆,生怕他一失恋我的任务评级就会下降,让我因此被放逐。大师,跟他的同伴一样,也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年轻同事,当然了除了他那种有些冒失的性格。不过呢,新探员都是这样,我年轻的时候也经常担心家里的桌椅板凳会伤到大个子,总想用牙齿给他们改个样子,现在都知道了,不过是杞人忧天罢了。现在呢,傻大个和那个女孩儿的进展似乎不错,几乎每天,她都会带着大师来到书店,先是跟大个子聊一会儿,然后就坐在那里认真的用电脑写着什么。到了晚上,他们还会一起讨论今天她写的东西,不过说着说着话题就会跑到天南海北。最后在温暖的一餐后,大个子就会送他们回家,把我自己扔下来看店,搞得每天都要很晚才会回来关门。老实说我对这一点很不满意,哎,哈哈哈,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可是今天,女孩儿进门前似乎带着满脸的愁容,大师那幅天真的脸庞似乎也带着某种复杂的情绪。听傻大个和女孩儿的对话,似乎她要回家几天,今天是来告别的。但我的经验告诉我,这事情不简单,背后一定有什么秘密。我把大师叫到一旁的茶水间,问道:“怎么回事儿,小伙?看着今天不开心啊。”“嘉瑜的爸爸要她过年的时候无论如何都要回家。”嘉瑜是那女孩儿的名字,就好像大个子也叫阿彻一样,可我从不这么叫他,听到大师这样说,我意识到这可能是件很重要的事儿。“这不是很正常嘛?有什么好发愁的。”“嘉瑜从来没有跟阿彻讲过她的秘密。大概因为她太沉迷这一刻的温存了,可是有些事情终究必须会面对啊,不是逃避能解决的。”“你在说什么啊?什么秘密?”“阿彻大概到现在都觉得,自己和嘉瑜是有着可能的明天吧。”“这算什么秘密啊,有什么问题吗?难道你不希望如此?”“哎呀,二子哥,你怎么就没有紧迫感呢?我跟你实话说了吧,嘉瑜此次回家就是她的父母想看看这倔姑娘说的文学梦完成多少了。她家其实是大富之家,阿彻是不会入她爸妈的眼的。当初嘉瑜不想回去接受父亲安排的工作和介绍的男孩儿,想要追寻自己的梦想,便定下了一年的期限,现在已经半年过去了,你我都知道嘉瑜其实什么也没有做到。可是你我也都知道,这两人之间感情越发深厚了,倘若将来他们之间再没有一个了断的话,那一年时间一到,嘉瑜不得不离开,关系手起刀落的时候,就是你我流浪之时啊。哎,算了,我先只是给你提个醒,你做好准备吧。”我还没想好要说什么,女孩儿便把大师唤走了,似乎今天大个子不去送她。我探出头来看着傻大个透着温暖的微笑,不知道他如果真的意识到所有温存的根基其实不过是沙粒,会有怎样的表情。我推开门上的暖帘坐在门口,看着一对脚印旁边跟着一串小梅花在雪夜里越走越远,莫名的我试着拼凑自己和母亲的分离,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不知道分别是怎样的感觉,我也没有从大个子身旁真的离开过,可这一次,他能挺过去吗?我呢?
“喂,大师,你说这两件衣服哪件合适呢?”我举着两条裙子对着试衣镜有些无力的问着。大师只是愣了一下,歪着头看了看我,然后就继续啃他的磨牙棒去了。“哎,真好。”我把衣服扔在床上,仰面躺了上去,“什么也不用担心,什么也不用怕,只要自己过得开心就好了,大师,我好羡慕你啊。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躺在那里发完了牢骚,头脑渐渐冷了下来,我想,是时候整理一下思路了。昨天我看到那本《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了,虽然他想尽办法藏着掖着,可我还是看到了。但我并不打算戳破他,毕竟我知道他的小算盘,我想对于他来说,到了他该摊牌的时候了,多半今天去的时候,他就要对我表白了吧,哎,真是让人头疼又期待。都说男女之事隐秘,可是男女之事有什么隐秘的呢?其实都是一眼就能洞穿的,从他弄砸的华夫饼,从那杯他请我品尝的咖啡我就知道他的想法了。相合之人目光对视的第一眼就说明一切了。但是相合并不代表就能在一起啊。多得是现实的困境。我该如何接受他呢?亦或者我该如何拒绝他。我卷曲在那张并不软和的床上,挖掘着自己的内心。最终只得到一个词,自私。对,自私就是我最好的诠释了。我贪念自我的人生,不愿承担责任,把自己流放到这座内陆的城市,宣称着自己所谓的“文学梦”,其实不过是想逃避那些到了年龄便该我承担的责任,不论是家庭还是家里的产业。我贪恋那间书店的温馨,贪恋那里华夫的香气,和书页沙沙翻动的声音。似乎坐在那里的椅子上,我的心便能沉静下来,认真的写一写东西,虽然都是些根本毫无意义的文字罢了,充斥着一个害怕这世界的胆小鬼的哀嚎而已。当然,最后,我想我还是贪恋阿彻罢了。在这个举目无亲的自我流放之处,总归还有一个人愿意倾听我的话,愿意忍受那些毫无价值的文字,愿意跟我从清晨聊到第二个清晨,从杨玉环的腰围聊到银河系的广袤。我喜欢他的耐心,也喜欢他被我捉弄问起前任时的笨拙,我钦佩他丰富的阅历,也唏嘘他起伏的人生。每一个时刻都充满温馨。可是我自己呢?梦想无处可寻,而一年之约马上就要到了。大概到了那个时候,我不得不亲手扼杀现在的自己,一道还要扼杀现在我心中的阿彻,该死,我做不到,正如我现在无法说出拒绝他的话语一样。我起身端着茶杯,走过我的书架,手放在上面,一本一本的划过书脊。有谁会帮到我呢?握着朋友之拳的黑发少女大概会红着脸端着“伪电气白兰地”大声的对我说“春宵苦短,少女前进吧!”[1]红着眼圈的亨利则会握着渐渐失去血色的凯瑟琳,那个他在西班牙战场上爱上的护士的手喃喃自语最后的话“我一点儿也不害怕,人生只是一场卑鄙的骗局。”[2]有些男孩子气的莱拉则知道,在她和威尔吻别的另一个牛津里,钟声也会响,夜莺也会歌唱,微风也会吹动植物园里的树叶沙沙作响。[3][1]《春宵苦短,少女前进吧》,森见登美彦著[2]《永别了,武器》,海明威著[3]《黑暗物质三部曲——琥珀望远镜》,菲利普·普尔曼著到底哪一种才是对的呢?还是说,对待爱情,本就不存在所谓对的选择。现在的我,唯一能定义自己的只有那个词,自私。其实在一开始,不是这样的,我以为,或许我的梦可以实现,或许我的人生可以自由,那样我便有了借口说服他们,我便能留在这里享受温馨。只是该死,我要是早点能明白自己不会成功就好了。“算了吧,说到底,你只是贪恋那些温存罢了。如果你在意,就别做伤害他的傻事。起码别让伤痛长久。”我用力地对自己说。然后挑了一间显得沉稳成熟的衣服出发了。
女孩儿拒绝了他,两个月过去了,她再也没有来过书店,傻大个的脸上始终提不起劲。哼,我能理解他,这家伙真正动心过的女孩儿并不多,掰开了揉碎了也就那么两三个。他每次都太投入了。作为一只狗,我能帮他什么呢?除了每天多偎在他的脚边一会儿,我什么也做不了。更何况,此时,我也在担心自己,这两天就该季度打分了,自己能不能过关呢?早上的时候,我在邻居那个讨厌的老太婆的花园里,一边小便,一边回忆着这次任务自己都做了什么。我确认了女孩儿和傻大个是适合的。我在他们聊天到尴尬处的时候耍宝帮着他蒙混过关。从书架里刨出来可以彰显他博闻强记的故纸旧书。当然,在他被拒绝的时候也陪着他在书店昏暗的灯光里坐到天亮。“应该能有个及格分吧。”我正在喃喃自语道,突然,灌木丛里窸窸窣窣的传出来一阵狗爪子挖土的声音。我警觉的问:“是谁在那里?”没有回答,挖掘声也停止了。好奇心驱使着我向声音来源走去,穿过灌木,突然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赶忙覆盖一个刚刚挖出来的土坑。是大师,他正灰头土脸的冲我尴尬的笑着。“怎么回事儿?”我一边问,一边扒开了松软的土壤,是一根骨头。不用说了,我知道他害羞的原因了。“还能怎么样?今天上午,一只联盟派来的一只黑背给我下达了通知,我再也不准去见嘉瑜了。因为就在昨晚,她已经同意了父母的决定,她放弃了,我失败了。咱俩执行的是同一个任务,你也做好准备吧。”该死,恐惧感迅速的传遍我的身体,每一根毛似乎都耸立了起来。“别急,或许还有转机,她走了吗?”“还没有,不过也快了,她父母派的车下午就要到了。不过,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做什么。”“做什么?虽然句号已经画下了,可它还不够圆,我们要让他圆一点,而你还有机会回到她身边。”将近十年的特工生涯告诉我,事情还没完,至少还有一次机会,我知道傻大个还有话想对那姑娘说。本来他都已经写好的卡片正夹在那本《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里,可是那天,那姑娘只是撂下一句“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们到此为止吧。”就走了,这不完美,不够。我带着大师飞也是的冲到了傻大个的面前冲他汪汪汪的叫个不停,我拼命表现的很烦躁。他一脸的迷惑,我心中暗暗地说:“对,你很困惑,这家伙今天疯了吗?我得拉着他的绳子。”终于,他不耐烦了,一把掏出了狗绳:“老兄,我本不想这样。”可是我却很高兴:“对,就这样,快快。”“啪嗒”一声,锁扣扣上了,我便不顾一切的一路狂奔,朝着书店跑去。刚以到店,打开了门,我就一马当先跑到了他的柜台旁边,大师跟在我后面同样一脸的疑惑,只有大个子气喘吁吁的去了茶水间。我对大师说:“跟着我冲着那台子上面的东西叫。”“为什么?”“因为那是一切的关键。”我太清楚大个子了,他放不下,两个月来,每天都会婆娑着那本破书出神,他一定明白我俩在干什么。“好了好了,别叫了。”他端着茶杯不耐烦的走了出来,直到看见那本书,脸上的愠色才微微缓和。“啊,我知道的,她跟我说了,今天她就回家了。都结束了,就这样吧。”说着摸摸我的头。转身又看了看大师“哪来的脏狗,出去。”显然,他脏兮兮的样子让大个子也没有认出来。情急之下,我做了我也许会后悔的决定,但我没办法。不再掩饰,我用人类的语言对他说:“你个傻瓜,你现在该去找她,把没说完的话说完,这样才不算后悔,当然,也才不会连累我。”前面的话说的很激烈,后面的话却像是小声嘀咕,一方面是我也分不清那是不是我真实的想法,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看到了他的脸色在一点点发白,担心。果然,最坏的事情发生了,一路的奔跑,加上突然地惊吓,一声尖叫之后,他昏了过去。“这怎么办。”大师紧张的问我。我伸着舌头来回的踱着步,最终一狠心说:“还有最后一个办法。”讲完,我便迈着沉重的步子向茶水间走去,我要去发送最后的电报了。 夏2 “该死,我的头好痛。”我摸着自己的额头,莫名其妙的,刚才我好像听到二子在对我说话。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做这样的怪梦。我挣扎着爬起来才发现自己正躺在地板上。还没等我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时,一件更让我震惊的东西就成现在我的眼前。一台奇形怪状的机器正放在我的书店中间,好几只我叫不出名字的狗正两脚站立着操纵着它。这时两声熟悉的狗叫声吸引了我的目光,是二子,他正坐在机器的中间,头上戴着奇怪的圆箍。我关切的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儿?”没人回答我,就连二子也再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用鼻子碰了碰我的手,然后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似乎有什么想要表达的。但又一次的,我什么也没弄明白呢,一个同样的圆箍就被放到了我的头上,接着我就又一次失去了意识。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正躺在嘉瑜的家门口。“喂,别睡了,醒醒,赶快的。”我只感觉一阵毛茸茸的气息伴随着呼喊声把我从昏睡中叫醒。好奇怪啊,这不是大师吗?他怎么在这里不停的舔我的脸。突然,一个亲切而熟悉的女声传了过来:“啊,大师,你总算回来了,这两天你跑到那里了?让我好找,我有多担心你知道吗?”是嘉瑜,我猛然间意识到,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我没想过会这样在她离开的时候,突然见到她。“诶?小二子也在这里啊,阿彻他还好吗?”二子?一时反应不过来。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自己浑身没有力气。“等一下,你项圈上的是什么?”莫名的她穿着裙子蹲在我的面前,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不明所以的摸了摸我后,从我身上取下了一张卡片,小声的念着“再见了嘉瑜,谢谢你带给我的这段幸福的时光,你在这间书店的每一分钟,我都很满足,只是故事终究是故事,生活却必然是生活,珍藏着这段记忆奋力的生活,奋力的去爱吧。再见,哦,对了,二子很喜欢你做的那些狗饼干,有空的话请多给他寄一些,他也老了,让他开心的事情并不多了。”她念着念着就落泪了。而我却一下子反应过来,这是我本来想带着书一起送给她的东西,是我假拖阿尔吉侬的故事写的话,可是我害怕就放弃了,最后没有浪费,真好啊。她念完就抱起了我好一阵子,我才发现自己的身上全是金色的毛。直到司机催促她的时候,她才抱着大师对我说:“要照顾好阿彻哦。”我点点头,冲她说:“谢谢你,再见。”虽然传到耳朵里的,只有轻轻的几声汪汪。  秋天和暖的阳光又一次投射在了书店的门口,二子正卧在看板的旁边一动不动的睡觉。他已经很久不跟客人们玩了,自从经过了上一次的事情之后,整个人似乎都有些傻兮兮的。我也带他去看了兽医,诊断的结果是老年痴呆症。但只有我知道,他为我付出了多少。谁想得到我的这个兄弟居然会说人话,还有那么大的本事。从那以后,网上那些猫星狗星的段子,我便不再当它们是段子了。嘉瑜前两天,居然真的寄了狗饼干来,便拿了一块来到店门口,放到了睡梦中二子的鼻子上。他的尾巴惬意的摆着,也不知道在做怎样的美梦。看着他微微颤动的嘴唇,我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拿出油笔,在今天的看板上写上了新书推荐。《一间小小书店》作者:嘉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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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温馨可爱、氛围轻松的故事,通过看板狗二子的角度,展示了书店的生活和客人的不同类型,也带出了书店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讲述男女主角如何邂逅、相爱又分离。最后看板狗二子为这段感情力挽狂澜。小说风格非常轻松自然,充满了幽默感和温暖感,展现了慢节奏的生活方式,让读者感受到了一种平静美好的生活美学。——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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