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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从《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针对性

王四新 中传 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 2020-09-02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0年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委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进行了整体上的摸排,摸排的内容包括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接入和应用使用等方面的情况,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全面、客观的中国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状态和样态图。


在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国家社会各界重视的情况下,这个报告无疑对我们做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水平并进而全面改善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网络内容生态,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作为长年从事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工作的学者,认为该报告对于从总体上思考和布置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工作,有这几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当作政府和社会各界长抓不懈并且不断加码的一项核心工作。

中国政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基础通讯设施,为广大的未成年人,尤其是资讯、教育和文娱方面欠发达的农村和边远地区均等获取信息、娱乐和享受各种教育资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互联网及其相关应用也成为弱化、甚至消除互联网之前留下的信息、教育、娱乐等方面的不平等、不平衡的利器,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并且还将继续为促进最大程度的全方位的公平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报告虽然是2019年中国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基本情况,但经过这次席卷全球的新型肺炎之后,随着新基建计划的全面推进,互联网在促进未成年人更公平地参与社会生活、更公平地获取成长的机会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因此,在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使用互联网的条件的同时,必须通过更健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规则的制定、新措施的实施来确保未成年人在享受到越来越好的互联网基础调入的同时,确保未成年人能够更健康地成长。

近年来,中国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2019年对涉及未成年人两部法律的大修、201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及对网络空间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都是政府在这方面付出的努力。同时,大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也在为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净化网络空间内容生态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上网条件的同时,抖音等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互联网内容平台,还加快了用短视频作为知识普及工具的布局,通过各种激励机制设法增加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优质内容。

随着防疫工作的常态化和新基建项目、5G商用等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中国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软硬件设施将不断会有实质性提升,未成年人的活动内容,包括大量的知识获取、人生观、价值观塑造也会大量向线上转移,未成年人和互联网之间的相互渗透,就像报告所显示的那样,会越来越强。

这会导致互联网和网络空间的内容、层出不穷的信息服务方式,会越来越像空气、水源一样,成为伴随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精神家园。越是这样,就越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持续不断地建构网络空间的内容生态,使之有更多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质内容库、优质内容池。

第二,做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呈现出的总体特点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

报告显示,互联网对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持续增强,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正式开始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前就已经用越来越多的时间和通过越来越多的途径使用互联网,这就要求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的各项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必须往前提,政府除了需要发力平台性互联网企业的责任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压实平台责任来满足这一基本要求外,还应当将更多的责任分解到对未成年人成长负有最直接责任的家长身上,设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让在孩子的起步阶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的家长们,真正承担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实际生活中,虽然大多数家长能够意识到这一问题并且尽力在这方面做一个合格的家长,但确实也有大量的家长难以承担或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承担起这一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复杂且需要长久坚持的责任,这是目前许多低龄儿童在通过各种各样的终端使用互联网上的服务时容易养成不良上网行为、遇到不良网络信息并形成不良上网习惯的主要原因。因此,报告提到的使用互联网的低龄化这一趋势本身,对全社会如何在政府的主导下、在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尤其是未成年人家长的参与下,为未成年人迟早养成好的上网习惯、上网行为并不断提升网络素养提出了艰巨的任务。

使用互联网及其各种服务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也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游刃有余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前提。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学龄前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不是限制、更不是剥夺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而是让其养成良好的使用互联网的习惯,不断提升与自己的年龄相适应的媒介素养。因此,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用规则限制商业诉求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定要通过设置更加有建设性的未成年人上网模式等,限制容易使未成年人上瘾并有可能形成病态上网习惯的应用的开发和运营。

第三,报告提出应当从多个维度,即从家庭和社会等多个层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过度使用问题。

我们认为,这是个迫切的社会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最关键的切入点,还有一个,就是报告没有明确提出但可以从报告推导出来的一个建议,那便是政府监管的发展方向,还应当是防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利用自己在各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地位,对未成年人用户有意进行数据绑架和社交绑架。

数据绑架,简单来讲,是依托未成年人用户对互联网某些服务依赖性的不断增强和用户使用过程中相关数据的不断积累,使未成年人一步一步变成服务提供商或其他非法行为者眼里的“肉鸡”,变成各种各样的商业组织或非法犯罪团伙庞大而稳定的算计对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断加大的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规则体系建设,以及政府各部门不断加强的对非法搜集未成年人数据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避免这种情况恶化的有效手段。

报告显示,未成年人进入到一定年龄阶段,完成了基本的知识、能力培训之后,会随着年龄、知识及智力的增长,扩大自己使用互联网服务进行社交的力度。同时,大量的互联网应用,除了作为社交平台的QQ、微信、微博之外,原本不具有社交属性的互联网应用,比如游戏,也增加了社交方面的功能。我们认为,像游戏这样一旦控制不好、使用不当就容易上瘾的互联网应用,最需要通过规则和政府的有效监管,来对未成年人形成社交绑架。

第四,报告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各类活动占比的统计,应当是政府通过有效监管,即从规则设计、政策指引的角度重点考虑的一个因素。在各种不同的网络活动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发挥的作用、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区别施策就更为必要。

报告显示,无论高中、初中还是更低龄化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通过互联网完成学习任务或完成认知的需要、玩游戏的需要以及看短视频的需要,都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或者也可以换另一种说法,即网上学习、听音乐、玩游戏、聊天(社交)和看短视频,分别排在最占用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和精力的前五位。

如果仔细看这前几位的未成年人网络活动,比较中性的活动,即难以说上好,也难以说上坏的活动,是聊天和看短视频。在人们印象和真实的生活中容易产生较多问题的活动,也即如果引导不好就容易出问题的活动,只有游戏一种。而网上学习、听音乐则可以归之于好的上网行为或好的上网习惯。

这个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时间和精力占比的排序,也为政府对互联网内容的监管提供了依据,即政府应当通过积极干预、政策引导和健全规范体系,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把网络上的时间和精力用在除游戏之外的活动上,而对于聊天和看短视频这两类活动,则要将重点放在这两类活动的消极影响方面而鼓励其正向能量的发挥。比如短视频,一方面要避免未成年人观看过程中的沉迷、盲目模仿等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则可以鼓励平台将短视频的娱乐与教育功能结合起来,用这种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承载更多的教育功能。

第五,坚定不移地发展网络基础设施,着力构建科学、系统、有效的网络素养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总目标、总基调。

中国正在加速布局第五代互联网的全面商用并在疫情期间提出了详细而庞大的新基建规划。新基建规划当中的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与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全面提质、提效和对包括广大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赋能有直接的关系。也可以说,互联网这个快车道在今后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肯定会越来越快,报告中提到的使用互联网的低龄化这一趋势不仅会一直保持下去,而且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方面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占比,也会呈增加之势。这意味着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进行认知、教育、获取信息和娱乐等将更少受时间、设备、场所等方面的限制,未成年人将以更自由、更投入的方式使用互联网。

这意味着,以年龄、物理空间等要素为基础面构建的教育体系会注入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基因,或互联网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让不让用、或让不让其充分使用的问题,而变成了让未成年人如何更合理、更科学或更有利于其成长的方式来使用。正是因为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甚至是无所不能,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更应当向各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加强网络素养教育转移,并以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让未成年人更自主、更自由、更充分地使用互联网的方向努力。

这是报告的总基调,也是报告给出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感受,即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不仅越来越张开双臂拥抱互联网,而且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对使用互联网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这也为我们继续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上网环境和使用互联网的条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动力。


(作者: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
*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网络文化安全研究”(项目批准号:19ZD12)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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