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20年8月31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包头案,不要再以司法名义杀人!

刑辩前沿君 刑辩前沿 2020-08-31

内蒙名案,首数呼格吉勒图案,从1996年4月9日呼格吉勒图被抓,到1996年6月10日执行死刑,仅两个月的时间,一条年轻的生命蒙冤而死。
这起案子,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冤案,公检法相关人员明知呼格不是凶手,但警方急功冒进、检法彻底失守,甚至辩护律师都成了帮凶。
据媒体报道,为了取得有罪口供,呼格吉勒图蹲在审讯室的暖气管前,双手伸到背后铐住,头上戴着没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脸色发黑。
呼市检察院检察官提审呼格吉勒图时,呼格吉勒图翻供并供述了警方逼供及诱供的过程,但笔录显示,检察官对呼格吉勒图说:“你胡说!”
庭审中,辩护律师张娣做的是有罪辩护,说呼格吉勒图年纪小、是初犯,且是少数民族,请法院从轻发落。而另一名辩护律师丁守君则一句话都没说。
可以说,这是内蒙古公检法司共同制造了一起杀人案,是以司法的名义杀掉了一条不到18岁的生命。
正因为性质极其严重,在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后,涉此案的27名公检法人员被追责。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呼格案的惨痛教训,似乎内蒙的司法部门还没有警醒。
近日,在内蒙,又一起以司法为名的杀人案正在上演。
这是一起涉黑案件,被指控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王永明,左肾移植、左下肢高位截瘫、2型糖尿病合并多并发症、3级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陈旧性心梗、胃大部切除,重病缠身,可以说已经生命垂危。

图:王永明病情
之前在侦查阶段,从2019年4月5日案发,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局就以王永明患有严重疾病,依法对王永明取保候审,并没有对王永明羁押。
但在2020年4月10日,被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竟然决定逮捕。由于王永明患有上述的严重疾病,东河区看守所拒绝收押,王竟然被东河区公安分局扫黑办专案组民警,亲自“收押”在了包头市东河区医院里,后换为包头市中心医院。但这两家医院并没有条件对王进行有效治疗。
在家属和律师苦苦相求下,包头稀土高新法院和包头稀土高新检察院,看着王永明的病情在恶化,还拒不变更王永明的强制措施。后来委托包头蒙中医院进行鉴定,拟通过近二十日的鉴定程序得出结论,来决定是否对王永明取保候审。
还能等二十天吗?命悬一线的王永明,如不及时得到有效治疗,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可以说,包头稀土高新法院和包头稀土高新检察院是在蓄意拖死王永明,这是不是也是一起以司法为名的间接故意杀人?
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内蒙。呼格案发生在严打时,王永明案发生在扫黑运动间。两案都是警方在运动下急功冒进的情况下启动,后检法失守所致(王永明案目前未遂)。所不同的,前案是直接故意,后案是一种间接故意,但两者都是借司法名义的故意杀人,这点不容置疑。
王永明比较幸运的是,有一批敢辩、真辩的律师在维护他的权益,不像呼格案的律师也在帮凶。但是律师们不停地跟相关单位反映情况、不停地寄信、不停地呼吁,但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阻挡住包头借司法杀人的步伐。
希望内蒙方面吸取呼格案的教训,及时刹车,不要再借司法之手杀人!
呼格案与王永明案,已经成为内蒙司法的两张鲜亮名片,这是两张野蛮司法的见证。
最后,以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为呼格吉勒图所撰墓志铭与内蒙司法人员共勉: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