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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氪一周 | 杭州及各城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总

36氪浙江多朋友们 36氪浙江 2022-08-24


整理丨36氪浙江的朋友们

 
杭州发布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浙江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后附)等系列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再制定如下政策: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和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对在杭小微企业再给予优惠的,政府按两个月实际下浮部分的50%额度给予奖励。
2.免收企业担保费用
全市所有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免收两个月担保费,非国有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的,比照国有政策性担保费率标准,政府给予两个月补助。
3.临时性降低医保费率
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企业,2、3月份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75%缴纳。
4.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5.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6.补贴商贸服务企业
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区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
7.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
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可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8.发放企业员工租房补贴
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全年工资收入低于7.2万元、未承租公租房和未享受政府住房补贴且在外租住房屋的企业员工,政府给予每人500元租房补贴。
9.统筹解决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
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一批宾馆酒店,以优惠价格出租给相关企业,解决员工临时过渡性住宿。全市统筹床位5万张以上,政府安排2亿元予以补助。
10.引导解决双职工家庭“看护难”
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对非公企业,政府按每人500元予以补助。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结束。
11.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
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采供急需防疫物资,其中对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政府给予0.5元/只的补助,补助期限暂为政策印发之日起两个月。
12.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深化“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建立市级服务企业工作专班,组织各级干部深入企业为企业提供全覆盖精准服务。对企业涉及疫情的法律纠纷,通过成立律师公益服务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提供援助,降低法律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全市上下政企联动、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切实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以最大诚意、最大力度,进一步削减“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广大企业要坚定信心,自力更生,严格防控疫情,有序复工生产,努力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广大职工要顾大局、识大体,弘扬家国情怀,全力投入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作出贡献。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步就疫情形势再及时制定实施相应政策。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杭州发布)
上城区
1.成立专班加强沟通联系
明确工作人员负责科技型企业、科创中心孵化企业复工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面临的实际问题。专门安排人员加强值守,与各企业负责人沟通信息,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及时将上城区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传达到位。
2.按照要求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指导企业按照《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六个到位”“五个强化”要求,办理复工相关手续。设立服务热线,解答企业询问,接受政策咨询、意见反馈、事务求助。督促复工企业制定复工方案,强化企业人员排查、信息报备和落实责任承诺制度。
3.严密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准备
积极协助复工企业相关水、电、气等生产保障。做好科技创业中心疫情防控,准备体温测量、口罩、消毒液、酒精等一批防控物资,重新登录三个基地门禁系统,组织对保安、保洁人员防控知识培训,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与保安一同管控进出人员,督促保洁人员定时对公共区域及电梯进行全面消毒。
4.加快拔付科技创新扶持资金进度
按照《杭州市上城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扶持政策》规定,对近期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已验收重大科技项目等进行统计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尽快下达第一批区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经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5.落实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减免房租政策
做好科创中心、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房租统计。凡执行科技孵化器二年减半、三年按70%交纳租金的孵化企业,自浙江省发布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
6.扩大风险池基金规模
在原有的2个1000万元风险池的基础上,再建1个风险基金,累计为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额度6亿元。加大风险池基金在科技型企业贷款的受众面,优先安排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小微企业发展渡过难关。
7.排查科技型企业情况
抓紧做好年度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摸排,对上年度已入库培育的企业因疫情导致相关问题,积极协同企业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落实。加快组织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调查,梳理一批2020年度重点科技项目,并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技型企业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8.强化复工复产责任制落实
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省市区下发的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规定,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手抓、两不误”,落实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和经办人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上城发布)
下城区
为推动省组“8条”、市组“8条”和区委、区政府保障企业返岗复工相关举措落地生效,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十项服务举措,进一步服务人才和人才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十项服务举措如下:
1.做好政策宣传兑现
积极向我区人才、企业宣传省、市、区关于复工复产的扶持政策,全力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的兑现落地,服务人才安全上岗、企业顺利复工。指导协助复工的人才企业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开通人才专项服务热线,及时接受人才咨询、意见反馈、事务求助等,帮助协调人才生产生活中健康、出行、复工等各类服务。(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街道)
2.鼓励防疫技术研发
因疫情防控需要,围绕临床治疗、生物安全、检测分析、大数据追踪、防控设备、药物研发等涉及疫情防控技术和产品开展研发的人才小微企业,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的人才中小微生产企业,给予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3.倾斜评聘职称政策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适当放宽原岗位聘任年限条件,经备案认定可提前1年破格晋升,对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允许越级晋升。职称已评未聘的应优先聘任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间,因抗击新冠肺炎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经核准可不再提供相应继续教育证明。(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4.优化人才计划申报
加快推进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对区“513”、“518”计划等区重点人才计划实施全年受理,定期评审;对其他须线下办理的人才业务,根据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受理时间。将人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实际表现作为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入选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区“513”、“518”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评审时纳入人才绩效指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省、市人才计划选拔。(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5.给予人才房租减免
持续做好人才公寓网上申报,把好审批入住关。严格规范做好公寓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加强入住人员日常防控,切实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对符合条件已入住区人才公寓的人才可申请延长2个月租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数产园管委会)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困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暂时受困而发展前景良好的人才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给予担保费用按80%收取的优惠。(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投集团、区财政局、发改经信局)
7.纾解企业用工困难
对受疫情影响员工需求缺口较大的人才企业,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各类信息平台,发布企业用人信息,为人才企业提供免费在线招聘发布服务。针对有疫情防控特殊需要的企业和岗位,组织专门的线上招聘活动。受疫情影响的人才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采用调整薪酬、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综合调剂使用工作时间,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统一协调一批宾馆酒店,以优惠价格出租给相关企业,统筹解决人才企业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8.选树人才企业典型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技术支持、捐资捐物、联系物资、加班生产等多种形式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较好社会影响的人才或人才企业,给予一定形式的宣传和表彰。(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各街道)
9.保障人才医学观察
通过线上联系服务,全面掌握人才返杭时间、线路安排、身体状态等信息,帮助协调居家观察人才的日常生活,提供代跑、代办、代购等服务,对集中观察的人才开展慰问关怀。(责任单位:各街道)
10.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提供对人才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帮助企业协调出具与疫情有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努力帮助企业尽可能减轻因疫情影响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对人才因疫情相关原因产生的法律纠纷,协调律所帮助推选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人才、企业协调解决因疫情相关原因引起的劳资纠纷,提供便利高效的劳动仲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下城发布)
西湖区
 1.扶持重点民生保供企业
对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重点民生保供超市和农贸市场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保供超市根据其经营面积,按三档(10000平方米以下、10000至2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以上),分别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春节期间照常经营的农贸市场,根据其经营面积,按三档(1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万元、3万元、5万元的补助。
2.支持企业扩大防疫物资产能
鼓励辖区企业购置设备扩大防疫物资产能,对在疫情期间企业实际购置并用于防疫物资生产的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企业开展防疫科研攻关
对企业承担市级以上主动设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防控、治疗等关键技术领域防疫攻关应急研发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
4.保障防疫物资采供
鼓励区内医药流通企业采供急需防疫物资,其中对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给予0.5元/只的补助,补助期限暂为政策印发之日起2个月。
5.引导物业企业落实防控责任
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凡考核在合格以上的项目可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2个月补助,同时可按照市、区相关规定“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但不得重复享受。
6.引导解决双职工家庭“看护难”
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对非公企业,政府按每人500元予以补助。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结束。
7.发放企业员工租房补贴
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全年工资收入低于7.2万元、未承租公租房和未享受政府住房补贴且在外租住房屋的企业员工,政府给予每人500元租房补贴。
8.统筹解决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
统筹解决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按规定复工复产的企业,统一协调一批宾馆酒店,协调帮助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隔离医学观察等问题,按照实际发生房费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助。
9.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建立区级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级干部深入企业提供全覆盖精准服务。对企业涉及疫情的法律纠纷,通过成立律师公益服务团、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提供法律服务,降低法律风险。
10.缓解企业履约压力
政府投资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企业延误的天数不计入合同工期。非政府性项目按照疫情影响实际,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11.减免企业房租
承租区属(包括镇街)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免收租金月份按照房产原值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作为各类荣誉加分因素,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在疫情期间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的小微企业园、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优先申报特色园区。
12.落实减税降费
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经营困难,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落实好省、市返还失业保险费、临时性降低医疗保险费率等政策。
13.延缓税款缴纳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14.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15.降低用能成本
落实省市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系列举措,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等成本,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停工高压企业容量电费。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
16.成立短期专项转贷资金
联合杭州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机构成立短期专项转贷资金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转贷费用在2020年5月之前全免,5月至12月减半。
17.降低政策性担保费率
对申请区级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业务的,在原佣金基础上,对一般受损企业视情下调30-50%,对参与防疫工作及物资生产的企业予以全额免除。
18.鼓励金融机构减免企业贷款利息
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对因疫情影响产生逾期的企业贷款,减免逾期利息、罚息和违约金。支持辖区各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将各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措施的情况纳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加分内容。
19.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和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鼓励金融机构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对西湖区小微企业再给予优惠,并积极向上争取实际下浮部分的奖励额度。
20.加大科技金融风险池支持力度
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入池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疫情期间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简化业务流程和续贷证明材料,为企业开通融资服务绿色通道。
21.支持外贸出口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小微企业,帮助其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100%补贴。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
22.补贴商贸服务企业
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区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2个月补贴。
23.加快资金拨付
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优化申报流程,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拨付条件的扶持资金要及时拨付,其他各类产业扶持资金争取在半年内拨付完毕。
24.政府采购优先
鼓励政府各单位根据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情况,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辖区企业产品的优先采购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区内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25.鼓励企业克难攻坚保增长
贯彻落实新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两轮驱动”战略,对列入区新制造业、数字经济重点名录库的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扩大生产经营,实现税收增速10%以上、20%以上、30%以上的,分别给予主要经营团队最高30万元、50万、100万元的奖励。
26.鼓励新制造业项目投资
全力克服疫情对工业经济的负面影响,积极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对2020年新设或迁入的总投资1亿元以上符合市、区产业导向的新制造业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强度、科技含量、配置资源和发展前景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制造业重点企业总部、研发与高端制造基地项目发展空间。
27.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
积极化解疫情对招引外资制造业的不利影响,对2020年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注册资金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制造业项目,按不高于实到外资金额的9‰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8.加大区科创直投基金投资力度
充分发挥我区10亿元科创直投基金对区内重点产业的扶持作用,创新完善以投代补机制。加快政策性直投力度,对符合我区政策性扶持条件的创业企业,采取直接参股的股权投资形式进行投资,扶持西湖区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29.推进“老楼宇、老商圈”改造提升
推进“老楼宇、老商圈”改造提升,对验收通过的改造完工楼宇给予投资额20%的补助,亮化项目补助适度放宽比例,最高不超过50%,并对后期运维费用、电费给予50%补助;给予新增机械式停车位5000元/个的一次性补助;对列入改造计划且年税收增长额及属地率达到一定标准的楼宇,给予运营主体分档奖励补助,最高120万元。
30.深入实施“双千”行动
建立完善为企服务机制,动员全区千名干部对区内千家企业的“一对一”重点联系服务,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进一步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美丽西湖)
拱墅区
1.帮助有序复工
在疫情防控期间成立人才服务专班,开通人才服务热线
本地人才:13757159536,
外籍人才:13777845308,15967140022。
及时了解人才企业复工需求和计划,加强人才、发改、科技、人社等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帮助人才企业做好复工准备。积极帮助协调人才企业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工作,确保人才安全返岗、有序复工。用好各类用工招聘信息平台,在本区平台为人才企业免费发布用工需求,对接应聘信息。用好“外创十条”创业服务券等政策,支持外创人才企业通过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等,加快复工复产。
2.降低运营成本
落实市、区关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人才企业,延长2个月房租补贴(减免)政策。对区“5100”计划、“运河英才”计划办公资助政策享受期的企业,延长2个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3.加大金融支持
加大与“运河英才贷”合作银行的合作,鼓励银行加大对人才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对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人才企业,按季度及时结算贴息补贴。
4.关心人才居住
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延长2个月免租期,对市场化租赁住房的人才根据标准延长2个月房租补贴。
5.拓展市场对接
及时收集整理人才企业融资、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开设“运河创业创新学院”网上融资和市场对接平台,帮助人才企业开展融资和产品销售等的对接工作。
6.抓好政策落实
对符合本区人才政策兑付条件的人才企业,及时跟进做好相关政策的兑现落实。对省、市、区相关税费减免、延期缴纳等政策,帮助企业协调落实并协助办理申请。
7.完善“网办”服务
依托线上办事渠道,按照“一次不用跑”要求,落实服务专班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帮助人才及人才企业做好企业注册、审批办理等服务事项。
8.表彰鼓励先进典型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防疫技术研发、防疫物资捐赠、有序推进生产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人才企业,及时跟进宣传。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评定为“运河之星”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根据政策给予相应表彰奖励。(拱墅发布)
滨江区
一、精准服务人才企业复工提速
1.专班在线
已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设立了“滨江高层次人才专家群”“滨江人才抗疫复工群”“5050企业重点服务群”“5050企业专员群”等,线上联系与服务,服务人才所需,协助人才企业做好复工备案申请等工作。
2.即报即批
“5050计划”企业符合防疫要求的,即报即批。联系人:区人才办 蔡一尘 87702525,18957131809
3.指导防护
指导复工企业做好日常疫情防护工作,确保人才安全上岗。在海创基地办公的企业,复工前由基地物业对其办公区域进行一次消杀。
联系人:区人才办 周上琛 15158822973
二、“5050计划”政策兑现提速
4.“5050计划”项目启动资金
企业实质落地后即兑现。
5.“5050计划”研发资助、银行贷款利息补贴
申报周期从“每年集中申报”缩短至“每月按需申报”,符合条件的即兑现。
6.“5050计划”房租补贴
承租海创基地物业等区属国有物业的企业,免收2、3月份房租;承租非区属国有物业的“5050计划”企业,尚在政策期内的,即交即补;“5050计划”政策享受期满且规范运营的“5050计划”企业,按每天租金的25%、最高不超过1.0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2、3月份房租补贴(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联系人:区人才办 周明俊 87703201,13868116622
三、服务保障好高层次人才
服务保障好国家、省、市级重点高层次人才,“5050计划”企业创始团队成员:
7.接机接站
异地返回我区的,根据人才需求,安排车辆接机接站。提供防疫和生活必需品“温暖包”一份。
8.免费提供观察点
人才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免费提供人才公寓用于居家观察,并提供服务保障。
9.一人一策
服务保障好人才,根据需要,安排“三服务”专员进行“代办”。重点疫区暂无法返回的,加强线上联系与服务,并根据人才需求,“一人一策”制订方案,加强服务保障。
联系人:区人才办 叶劲松 81187957,15267012838
四、“5050计划”认定继续“在线”
“5050计划”是杭州高新区(滨江)的人才计划。2016年起,创业创新人才均可通过“www.5050plan.com”在线申报“5050计划”,并且“认定”已经实行免评审、免答辩。疫情防控期间,“5050计划”认定正常实施:
10.人才项目认定
正常受理。协助办理项目落地手续。指导人才(企业)“网上办”“掌上办”。
11.人才项目对接
电话专线、邮箱、QQ群、视频等对接渠道畅通,加强项目在线对接。
五、支持恢复生产
12.国有人才房房租减免 
重点疫区员工因疫情无法返杭复工的,经核实,免收其人才公寓2、3月份房租。
13.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快兑现
指导人才申领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即报即受理。
联系人:区人社局 宋洁 87702542,13735460318
申报方式: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申报
网址:http://rc.zjhz.hrss.gov.cn/
14.区级房租补贴加快兑现
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第一年一次性生活补贴政策享受期满,可申报区级租房补贴。
联系人:区人社局 葛梁 87702542,13735885389
15.供应链
积极协调解决人才企业产品运输、转运等过程中的困难和需求。
联系人:区人才办 程远娟 81187915,15925675938
16.用工
区人才资源中心提供免费在线招聘发布服务。
针对有疫情防控特殊需要的企业和岗位,组织专门的线上招聘活动。
联系人:区人社局 章桂华 28876592,13575763800
17.应用场景
积极为企业产品提供应用场景。人才企业生产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等,优先推荐政府采购。
联系人:区人才办 程远娟 81187915,15925675938
18.心理服务
开通24小时热线,开展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和心理健康服务。
热线:400-006-0996
19.法律援助
人才、人才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等纠纷,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关注公众号: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自助服务
六、关爱防疫一线卫健人才
20.防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
落实好《高新区(滨江)出台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十二项举措
21.对赴湖北参与支援的医疗卫生系统人才
1)已由属地街道社区提供“一对一”结对服务。
2)疫情防控期间,由区教育局安排老师,辅导子女学习。
联系人:区教育局 唐伯范 13857165923
3)子女申请转入区内公办学校的,按学区优先协调解决。
联系人:区人才办 程远娟 81187915,15925675938
七、积极协调对接落实其他政策
22.协调对接
积极帮助人才企业对接《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各项政策的申报、兑现。
联系方式附后。
八、深化“三服务”活动
23.“三服务”专员
“线上+线下”开展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监督落实防疫责任、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将“三服务”与推进复工复产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人才企业需求。
九、适时开展宣传表彰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技术支持、捐资捐物、联系物资、加班生产等多种形式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人才或人才企业,给予一定形式的宣传和表彰。(滨江发布)
萧山区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有序复工,渡过难关,稳定生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策:
1.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保卫战,确保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等政策落地落实。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萧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到期还款或转贷困难的,全力做好到期贷款衔接,可予以续贷或展期。对转贷有困难的规模以上企业,可使用政府应急资金周转。对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在金融贡献奖中予以体现,政府将上述工作业绩纳入年度银行业考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人行萧山支行、银保监萧山监管组)
3.给予保供新增设备补助。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在2020年3月31日前新购置的相关设备,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款30%的补助,上级若有相关政策,就高执行。具体名单由区经信局确认。(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4.给予参展费用补助。对列入商务、贸促会系统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范围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
5.给予集中过渡住宿补贴。鼓励企业为外地员工提供集中住宿点,实行集中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对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以及2019年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的工业企业,本企业没有集中住宿条件,在外租用宾馆酒店等集中住宿点,对返企员工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给予企业在外集中居住员工每人每天5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人,补贴期限至2020年3月10日止。(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
6.给予防疫物资补贴。复工企业要按照防疫规范落实防疫物资,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对2019年度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的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服务类民营企业,并在2020年2月底前复工的,根据企业3月份实际社保参保人数,按每人150元给予企业防疫物资补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7.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及重点保供农业单位,注册地在萧山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含)以上的民营建筑业企业(建设项目在萧)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萧山发布)
 余杭区
 余杭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经济发展总体战,以超常规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政策分为攻坚抗疫难关、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加大外贸支持力度等5大方面共28条。
一、全力攻坚抗疫难关
1.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研发生产。
支持针对新冠病毒关键技术的研发,给予研发项目企业最高50万元的资助;
支持区内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扩产扩能,对相关技改和设备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2.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对于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企业,补助范围在杭州市政策“医药流通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到了所有企事业单位。
3.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在执行杭州市“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的基础上,补助范围扩大到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4.给予农批农贸市场适当补助。细化落地省30条政策对农贸市场等的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履行保供应、稳物价的农批市场每家补助10万元,农贸市场每家补助3万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在省市政策要求“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降低0.5%左右”基础上,我区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并且在政府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投标等方面,加大对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对企业的帮扶情况的考核权重。
2.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我区还新增或加大力度出台了:
单户高达100万元的贴息政策,即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小微企业在2-4月份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含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的贷款),经审核后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三个月,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存量信贷在合同利率基础上给予下浮的,按实际下浮部分的50%额度给予最长3个月激励。
鼓励积极向上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6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3.在解决企业融资难方面,较省市政策,我区新增出台了:
对疫情防控企业的应急融资需求特事特办,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简化授信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审批、快速放款”。
对2020年2月10日起复工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金融服务预案,做到应续尽续、应贷尽贷。
将余杭区政策性转贷专项资金规模扩大至3亿元,扩大企业支持范围,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速转贷服务。
在全区一级响应期间及其后3个月内政策性担保到期企业直接续保。
对承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金融机构,相关奖励额在上级明确标准基础上再予上浮20%。
4.在强化企业金融帮扶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创业人群,充分沟通协商,灵活调整和延后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5.在强化保险保障方面,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在省市下调工业用水、用气10%价格基础上,新增对全区工业中小微企业2月、3月缴交两部制电费中的基本电费给予20%的补助政策。
2.减免企业房租。在省市基础上新增我区房产税减免条款,对主动免去租客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发生亏损的减免50%房产税,对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减免80%房产税。
3.加快提振消费。在杭州市对商贸等行业进行补助的基础上,新增对入统计局库的且当年实现社零总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10-100万元激励。 
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1.依托现有扶持资金预拨机制,2月先行启动预拨一批财政涉企资金,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有关政策兑现申报条件及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申拨。
2.区政府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协调解决返工人员返程及过渡性住宿。在杭州市帮助协调企业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基础上,对经批准的复工企业(含建筑工地)包车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发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3.进一步加大对人才项目的扶持,新增对扶持期内的人才项目,租金、研发等补助政策享受期相应顺延3个月。支持平台、镇街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顺延最长3个月租金政策享受期限。
4.凸显对农业企业的支持。新增从2月1日到疫情响应解除,对疫情期间不出现“空地”“空塘”“空场”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达到正常水准的,新播蔬菜面积在20亩以上(含)的,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对竹产业提升示范基地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对新增养殖面积10亩(含)以上的主体,给予养殖面积550元/亩的补助;规模生猪养殖场、家禽养殖场和屠宰企业按标准分别予以补助;对投保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险的经营主体与保险公司协调给予损失补助。
五、加大外贸支持力度
1.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
新增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重塑海外市场,对年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发生的海外推广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加大物流支持,对企业使用邮政小包、国际EMS等专业快递公司和租用海外仓储、物流费用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快递费用最高补助50万元,海外仓储、物流费用最高补助100万元,就高执行;
对企业在国际第三方平台上发生的扣点费用(佣金)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最高补助30万元。
2.在积极做大出口方面,为鼓励外贸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我区新增扶持政策,即对年出口额在1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分档给予10-100万元的激励。
3.在支持企业防范风险,稳定外贸出口方面,新增扶持政策,对出口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助比例从50%提高到70%。
4.进一步明确细化落实省市“加大对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贸易摩擦诉讼支持力度”这一政策。
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全年出口下降的企业,取消“全域创新66条”中展会政策减半享受的限制。
对因疫情影响引起的外贸合同纠纷诉讼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个案件最高补助50万元。(余杭发布)
临安区
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统筹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推出了“六项举措”和“八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六项举措
1.建立“一批”服务专员队伍。明确各镇街企业复工服务人员为企业服务专员,为复工企业做好代办帮办服务,服务专员做到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掌握复工企业需办理事项;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对企业诉求作出反应。做到三个“全程”:全程服务:及时告知企业相关政策、规定;全程跟踪:随时了解企业复工涉及相关审批情况;全程参与:企业办理涉及复工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做好协调、沟通、联系等工作。
2.开通“一条”审批绿色通道。在积极指导复工企业实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基础上,对复工企业确需现场办的事项,建立预约办理、上门服务、容缺预审、错时办理、“一件事”联动服务等服务机制,为企业复工快速开通一条审批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完成开工前准备,力争企业早开工,早见实效。
3.搭建“一个”利企办事平台。利用“临安办事”微信公众号,快速搭建一个集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利企办事平台,复工企业可以通过办事平台进行预约、咨询服务,并快速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方式为复工企业办理审批服务,让复工企业不用跑,实现网上办。
4.制定“一套”快速审批办法。在疫情期间,鼓励各部门单位创新办法,主动担当,对企业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行“简政服务”,快速办理,严禁疫情期间违反审批“四个一律”要求(四个一律: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切实方便复工企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5.解决“一些”急需办理事项。在疫情期间,及时向复工企业收集汇总需要办理的急需事项,如涉及复工企业物资运输通行、企业员工出行、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事项,采取集中上门服务,集中时间办理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做好服务。同时,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复工企业需求,制定应急办理办法,实行定制服务,确保复工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6.制作“一批”政策宣传资料。积极向复工企业做好防控知识宣传,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把好输入关、扩散关,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制定复工企业相关金融政策、用工政策、稳企稳岗政策等汇编材料,方便复工企业查询了解相关政策,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八项服务
1.是推行专员服务。依托镇街企业复工服务人员力量成立企业服务专员,为复工企业做好代办帮办服务,积极做好协调、沟通、联系等工作。
2.是推行上门服务。对所有企业的复工复产采用上门服务形式,提供复工复产申请模板,指导填报申请和复工复产防控管理。
3.是推行绿色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一律实行绿色通道服务,通过加快审批时效、优先受理办理、推进并联审批等方式,提供更加便利的办事服务。
4.是推行定制服务。对照全区2020年重点工业项目名录,逐项目梳排审批流程图,明确重点审批环节时间节点,个性化定制审批手续办理方案。
5.是推行联动服务。建立部门办事联动服务机制,以“一件事”模式为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办事,尽可能让企业零次跑。
6.是推行容缺服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其他条件或材料有欠缺或瑕疵的办事事项,复工复产企业按照要求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相关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逾期处理方式等,先予受理审批。
7.是推行网上服务。指导复工复产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申报办理,采用远程视频核验、“网办+快递”等办法,实现不见面办事,引导企业利用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开办企业”相关业务。
8.是推行优质服务。深入开展“支部一面旗,党员一盏灯”示范活动,以提升队伍促创新、提升效能促发展、提升服务促满意为抓手,合力打造“服务最快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努力保障全区企业复工复产。(临安发布)
富阳区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自企业按规定复工之日起,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企业配合政府对返(来)富员工,采取集中式或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按照600元/人对企业进行员工生活补助;企业设立集中式隔离场所的,再给予企业400元/人的补助。
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自建员工隔离板房(配备独立卫生间、床、衣柜等生活设施),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对国资收取部分的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减半。
对租用其它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其中,区高新潜力企业租用其它生产经营用房的,由区财政给予2个月租金补助。
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和对防疫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补助政策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延迟返(来)富,且保留原工作岗位,根据涉及员工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给予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的临时性减征。(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残联、区总工会)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增加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增速不低于5%。
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全力做好纾困工作。(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富阳支行、富阳银保监组)
各银行机构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压降的要求,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确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稳步下降,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
各银行机构要严格遵守“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不得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
对防疫物资生产及相关配套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高新潜力企业的新增贷款,由区财政予以银行基准利率50%的贴息支持,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和对防疫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予以银行基准利率100%的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富阳支行、富阳银保监组、区财政局)
对有外贸订单生产任务的企业,优先纳入复工保障名单。
帮助指导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提高小微企业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在不突破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对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助实行省市区叠加政策。
借助专业律师团力量,进行精准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富阳发布)
加快兑现涉企专项政策,对符合兑现条件的企业,简化手续,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投资超过50%以上的项目,可按投资比例预兑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涉企各部门)
开展共抗疫情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强化属地乡镇(街道)、平台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指导企业制定复工方案,帮助企业创造复工条件,突出当前疫情影响急难险重事项,着力解决一批防疫物资采购难、员工出行难、物流运输难等系列问题,帮助信息对接,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建立用工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线上用工实时招聘功能,借助富阳发布、富阳人才网,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企业解决疫情期间用工难问题。(富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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