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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试行!
日间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为患者提供24小时内完成手术住院全流程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模式。
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范围为市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开展日间手术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市医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评估验收通过后纳入试点范围。
市医保中心遵循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会同试点医院组织专家测算日间手术病种权重,经协商谈判确定日间手术医保基金支付方式。
参保人在试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日间手术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按现行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支付。试点医疗机构应与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的参保人员签定日间手术知情同意书。参保人员同意并签订后,应及时办理日间手术登记,在登记后1周内住院行日间手术治疗,超过一周期限或在办理日间手术登记后因各种原因未实际办理日间手术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负责冲销参保人员本次日间手术院前门诊费用,按照门诊费用结算。
(二)加强服务管理。医保部门要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改造,规范日间手术费用医保支付流程,指导试点医疗机构完成信息系统改造,搭建医院日间手术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准确上传日间手术信息、费用明细和结算清单,严格落实医保服务协议,确保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加强质量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日间手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质量安全情况监测,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调动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的积极性。
(四)加强费用管理。试点医疗机构不得采用让患者外购药品、耗材等方式转嫁医疗费用,也不得将日间手术应包含的费用转移到门诊另行收费。对日间手术患者出院确需带药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临床规范和协议约定执行。原则上日间手术病种平均医疗费用应明显低于普通住院手术同一种疾病平均治疗费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应明显低于普通住院同一种疾病的个人医疗负担。
(五)加强宣传教育。试点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患者逐步转变以伤口拆线作为康复出院标志的传统手术观念,积极理解、配合日间手术模式,为推广日间手术模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通知于2023年10月1日起试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医保中心制定。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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