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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试行!

9月6日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推进诊疗格局,努力向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6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日间手术试点医疗机构

日间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为患者提供24小时内完成手术住院全流程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模式。

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范围为市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开展日间手术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市医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评估验收通过后纳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病种范围


日间手术病种实行年度申报制,原则上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规定范围,试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本院业务特长,选择部分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明确、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日间手术病种和术式,经市医保部门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手术病种和术式。

市医保中心遵循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会同试点医院组织专家测算日间手术病种权重,经协商谈判确定日间手术医保基金支付方式。


三、待遇及结算方式


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费用,包括日间手术住院期间医疗费用,以及日间手术住院前不超过1周的门诊费用。其中门诊费用是指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且与本次日间手术治疗直接相关符合临床路径要求的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

参保人在试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日间手术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按现行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支付。试点医疗机构应与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的参保人员签定日间手术知情同意书。参保人员同意并签订后,应及时办理日间手术登记,在登记后1周内住院行日间手术治疗,超过一周期限或在办理日间手术登记后因各种原因未实际办理日间手术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负责冲销参保人员本次日间手术院前门诊费用,按照门诊费用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日间手术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日间手术协同推进、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服务管理。医保部门要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改造,规范日间手术费用医保支付流程,指导试点医疗机构完成信息系统改造,搭建医院日间手术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准确上传日间手术信息、费用明细和结算清单,严格落实医保服务协议,确保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加强质量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日间手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质量安全情况监测,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调动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的积极性。
(四)加强费用管理。试点医疗机构不得采用让患者外购药品、耗材等方式转嫁医疗费用,也不得将日间手术应包含的费用转移到门诊另行收费。对日间手术患者出院确需带药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临床规范和协议约定执行。原则上日间手术病种平均医疗费用应明显低于普通住院手术同一种疾病平均治疗费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应明显低于普通住院同一种疾病的个人医疗负担。
(五)加强宣传教育。试点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患者逐步转变以伤口拆线作为康复出院标志的传统手术观念,积极理解、配合日间手术模式,为推广日间手术模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实施日期


本通知于2023年10月1日起试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医保中心制定。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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