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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两律师分别因行贿罪、虚假诉讼罪被吊销律师证

烟语法明
2024-09-05

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闻某谊,女,1966年4月17日,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民革党员。系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2101199611194500)。
经查明,2023年8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2021)辽0113刑初470号):闻某谊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闻某谊提出上诉。2023年10月3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2023)辽01刑终556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述事实有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辽0113刑初470号)和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3)辽01刑终556号)为证。
本机关认为:闻某谊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定,决定给予闻某谊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省司法厅
2024年5月27日


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李某东,男,1978年2月28日出生,满族,大学文化。系辽宁华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2105200810470450)。
经查明,2023年11月15日,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2023)辽0505刑初15号):李某东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宣判后,李某东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上述事实有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辽0505刑初15号)为证。
本机关认为:李某东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定,决定给予李某东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省司法厅
2024年5月27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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