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突发落户新政!江北新区、浦口、六合等六区落户政策拟放宽

重磅突发!

南京落户政策,拟有重大变化!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两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分别涉及《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修订稿)》、《南京市关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修订稿)》,两份文件均透露,南京拟对落户政策再放宽。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提到,南京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人才落户条件放宽: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修订稿》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根据《南京市关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修订稿)》,南京六区落户政策有望进一步松动,持有六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计认可。

符合以上落户条件且在南京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其满足南京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

记者注意到,两份修订稿意见征求期为2023年5月29日—6月8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


关于《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请长按并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关于《南京市关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请长按并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来源| 南京市公安局

编辑|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王若卉

责编| 刘瑞

主编| 江风楚韵

责校| 唐肖春

[版权声明]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侵权处理] 部分图文无从溯源,如涉版权问题,24小时内删除。

[联系方式] 可在微信后台留言


往期精选



1.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 最新!江北新区一街道集体土地即将拆迁!附补偿安置标准!

3. 六合南门棠城广场改造方案来了!转盘拆除!雄州3号口启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