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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域 | 数字化转型要与民众需求相匹配

陆迪民 社会科学报社
2024-09-03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希望通过技术支撑实现流程再造,通过创新应用提高治理效能。然而,作为一项技术,数字化转型虽然自带光环,但也有其功能界限,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因为数字化转型赋能治理既有自身的“硬缺陷”,也有衍生的“软短板”。



原文 :《数字化转型要与民众需求相匹配》

作者 |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讲师    陆迪民

图片 | 网络



数字化可赋能治理,但不能决定治理

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认为,现代社会所面临的风险,是由于人类科技不断进步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是一种“文明的风险”。技术具有“两面性”,其“仁慈面孔”能够增进社会福祉,其“阴暗面孔”则潜藏危机。因此,在讨论技术赋能的同时,必须省察其“硬缺陷”。


数据可以“赋能”治理,但不能“决定”治理。作为重要的治理工具,数字技术极大提升了信息传递效率、降低层级沟通成本,使城市在治理速度、治理精细度、治理满意度上有了质的飞跃,让城市治理走向智能、智慧的新阶段。但是,数据是“赋能者”,不是“决定者”。拥有了先进技术,并不意味着就必然拥有先进的治理水平,而最好的治理模式采用的也不一定是最先进的技术。数字化转型发展面临着复杂而动态的挑战,其最终成效取决于制度供给、流程再造及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之间的相互耦合。因此,数字化可以“赋能”治理,但不能“决定”治理。


算法可以“赋能”治理,但也能“奴役”人类。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反映了这样一种悖谬:处于主导地位的群体希望通过奴役其他群体获得优越的生活,而被奴役的群体因与先进的生产力紧密结合,最终战胜前者而成为新的主导群体,这种逻辑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反复上演。当我们在享受算法带来精准服务便捷的同时,是否意识到缺乏规制的算法让民众变得“透明”,让商家“精准销售”利润最大化,让“杀熟”成为套路?当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乃至白领都要在绩效评估的算法系统中像机器一样不停运转时,是人类在掌控算法,还是算法在奴役人类?



数字化赋能治理的效果取决于社会环境

伊德指出:“任何技术的扩散都摆脱不了社会和文化情景,技术不是中性的,它是政治和文化的工具。” 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的驱动力虽是先进技术,但决定成败的关键是技术运行背后的社会环境。

  

数字化赋能治理的效果取决于政府的调适度。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居于主导,决定成效。如果数字化赋能治理应用场景无限扩大,超出了必要的范围,就容易导致技术滥用、权力失范,让技术成为懒政、免责的挡箭牌。此外,虽然技术重要,但运用技术的人更重要。现实情况是,政府本身相当缺乏既懂管理、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又具有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而编制、待遇等问题又限制了技术人员的流动性,严重制约了数字化的发展。

  

数字化赋能治理的效果取决于运行的融合度。数字化赋能治理,制度有效供给、组织流程再造是关键。《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观点认为,制度是决定社会发展根本性的因素,而技术则更多的是促进制度和社会发展的工具。数字化转型要嵌入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有效的制度供给和科学的流程再造;脱离配套制度的安排和优化的组织保障,缺少彼此的互嵌同构,数字化转型不仅难以发挥预定的效果,甚至南辕北辙,走向“异化”。

  

数字化赋能治理的效果取决于民众的受益度。德国学者克劳斯·施瓦布指出:“每每出现新技术,出现看待世界的新视角,人类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便会发生深刻变革。”信息技术的入场,不可避免地带来数字鸿沟。今天的数字鸿沟不再以是否接入数字设备或互联网为标志,而是以用户的数字技能为中心。一些民众因缺少数字技能而无法享受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成为“技术难民”。在数字化赋能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他们面临被数字社会抛弃的风险,不仅没有提升获得感,反而带来了“挤占效应”和“被剥夺感”,成为“看不见的人”。



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把城市建设成为老百姓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政府:强化顶层设计。数字化转型要与制度供给统筹兼顾、充分融合、双轮驱动,推动基层治理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制度更新要明确数字化转型的基本原则、基本遵循、标准体系、推进路径,为基层治理提供行动指南和标准规范。政府要以数据化转型建设为契机,推动城市治理理念创新,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支撑城市发展的新优势。通过技术赋能,让城市发展更具包容性和人文关怀,使城市绝大部分老百姓切身体会到社会治理既有效率又具温度。

  

运行:多元参与共享。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数字化转型为公众参与治理提供了路径和载体,智能化设施的使用让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更便捷。从公众的角度而言,新技术的普及和使用使公众获得了更多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强化了公众参与治理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公众和社会组织不仅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参与治理,也可以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参与治理的新格局。

  

民众:实现双向赋权。信息时代,民众应充分意识到数据的重要性,并积极采取行动,在增强自身数据感的同时,培育数据权利意识和数据使用意识。需要说明的是,数据开放是公民数据使用和数据参与的基本前提;而数据开放不仅来自政府,也包括一些掌握了大量数据并对公民生活产生强大影响的公司。随着数据开放程度的提高和民众数据使用能力的增强,民众得到赋权,在数据参与中监督政府行为,最终跨越数据鸿沟,实现数据参与基础上的双向赋权,提升民众在数字化治理过程中的获得感和受益度。

  


虽然数字化转型嵌入基层治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自身的“硬缺陷”和衍生的“软短板”,但不可否认的是,技术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在此过程中,要始终扭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牛鼻子,让数字化转型不仅与城市发展相适应,更要与民众的需求相匹配;不仅让城市运行效率更高,更要让城市温情常在。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11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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