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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 · 研究 | 金税四期背景下个人转账给企业的法税风险关注点

王帅锋 高朋律师事务所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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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总,民营企业家,勤勤恳恳十数年,将公司做大做强。最近,王总被当地税务机关约谈了,原因是他的公司账面上“其他应付款”科目金额过大,与公司实际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不匹配,引起了金税系统的预警。


税务机关根据以往经验,怀疑其公司的税务存在不合规的操作,和偷逃税款有关,要求其说明原因。经内部自查,原来是王总经常以个人名义向公司转账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实践过程中,诸如王总的情况数不胜数。个人向企业转账应该关注哪些法税风险点呢?


作者 | 王帅锋


风险点一:偷逃税款


实践过程中,企业往往利用股东个人的银行账户收取企业的经营款项,不计入企业销售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当企业日常运营需要资金时,再以股东个人名义借款(转账)给公司,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最终导致“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过大,引起金税系统预警,招致税收风险。


例如:A公司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货款,未及时确认收入,进而被税务稽查。A公司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通过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个人账户收取货款1199万余元,刘某收到上述货款后又转账到A公司银行公户,A公司收到货款后挂到“其他应付款”往来账户,未及时确认收入。经统计:2020年少申报销售收入144万余元,2021年少申报销售收入637万余元,2022年少申报销售收入318万余元。最终,税务机关认为其构成偷税,对其处以50%的罚款。


因此,企业应杜绝通过将经营收入挂往来账的方式隐匿收入,少缴税款。这种操作一旦被发现,不仅应缴税款一分不能少,还要补缴滞纳金甚至处以巨额罚款。多年苦心经营,一朝不慎,因为法税问题毁于一旦。


风险点二:反洗钱报送


如果企业账户收入大部分来自个人转账,与一般企业账户常见交易形态不符,抑或企业属于咨询等轻资产企业,再加上成立时间短、账户收入来自全国各地、收到的资金多为整数、资金交易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不符等可疑特征,就可能被认定为可疑交易,触发反洗钱报送。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等,都可能触发反洗钱报送。


一旦被反洗钱报送,如果您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据证明您的这些收入来源合法,那就会被认定为涉嫌洗钱活动。一旦被认定为涉嫌洗钱活动,您就有可能会被移交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例如:2019年5月,周某某在好友某协会秘书长殷某某的授意下,注册成立B公司。该公司虽然由周某某一手创立,但未开展实际业务。B公司实际上是由殷某某在背后控制的“影子公司”,殷某某把自己贪污的公款通过多个个人账户全部转入了B公司账户上。在其后约一年时间里,周某某明知殷某某侵吞公款,仍按照殷某某的指示,陆续从B公司银行账户转移322万余元赃款,并先后从中获利30余万元。最终,被检察机关以洗钱罪提起公诉。


风险点三:家企混同


在我国的各类企业中,目前仍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居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天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实践过程中,企业家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往来频繁,造成家企混同,当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势必会穿破“有限责任”,波及企业家个人或家庭。


可能大部分企业家会想当然的认为:“企业是我的,企业资产就是我的资产,既然是我的资产,当然可以随意调配使用。既然企业是我的,当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我也需要用家庭资产为企业输血。”企业家个人频繁向企业转账又不归还的行为,极易造成家企混同,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势必会为家庭财富带来巨大的风险。


创富不易,守富更难。企业和股东之间需要做到财务清晰,往来款项要保留合法、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也可以利用家族信托构造一道风险防护墙,实现家企隔离。当然这也是需要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把控家族信托的设立时点、信托财产的受托管理、委托人的权利保留等细节,才能充分、合法的发挥家族信托的隔离保护效果。


在金税四期“以数治税”的新时代,个人转账给企业需要关注上述风险,依法真实合理地进行转账,避免为自己和企业带来麻烦和风险。


供稿作者

王帅锋

 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

wangshuaifeng@gaopenglaw.com

税务筹划师,国际反洗钱师,南开大学硕士,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执业领域为财富管理、税务规划、公司合规等。长期从事境内外财富管理与涉税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曾为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净值人士提供法税服务。擅长家族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保险金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家族财富风险识别与防范、税务身份识别与规划、海内外投资税务支持、CRS合规规划、金税四期下家企税务风险诊断、合同法税同审、税务日常咨询、家企税务自查协助、税务稽查应对与争议解决、法税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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