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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为何擅杀东江总兵毛文龙,历史真相是这样的……

王荣湟 岳麓书社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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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二年(1629)六月,蓟辽督师袁崇焕斩杀东江总兵毛文龙于双岛。这一事件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对明朝辽东战局也产生多方面影响。三百多年来关于斩帅争议不断,对袁崇焕斩帅原因也说法甚多。王荣湟博士研究袁崇焕有年,对袁毛之争有独到见解。以下选录岳麓书社出版新书王荣湟《袁崇焕全传》第五章第三节“斩帅原因辨析”,以饗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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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崇焕全传》,岳麓书社出版


斩帅原因辨析


在规划复辽之时,袁崇焕为何擅自斩杀东江总兵毛文龙?毛文龙是否有当斩之罪?以下笔者将一一考辨各种说法,并通过分析毛文龙十二款罪状来找出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真正原因。


一、“斩帅践约”说


明季关于斩帅的原因流行一种说法,认为袁崇焕为了结“五年复辽”之局而与后金议和,由于毛文龙阻挠议和,袁崇焕便斩杀毛文龙,以此取信于后金。此即“谋款杀帅”“斩帅践约”的钦定罪状。到了明末清初,私史关于袁崇焕如何“斩帅践约”逐渐有了绘声绘色的细节描述。归纳来看,共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袁崇焕为与后金议和,怕毛文龙泄密,遂杀毛文龙以取信于后金。如《幸存录》卷上《东夷大略》载:“崇焕至宁远,即为讲款计。盖崇焕自奏捷后,即令番僧往吊酋奴,以讲款为辞,又归未就。再出,无以塞灭奴之命,遂以平奴自诡。虑岛帅毛文龙泄其计,遂深入岛,诱文龙斩之。”《可经堂集》卷三更有袁崇焕开门揖寇的记载:“袁崇焕遣喇嘛僧吊老□,因以议款,未成而崇焕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灭□,召崇焕,授兵柄。崇焕阳主战而阴实主款也,甚至杀东江毛文龙以示信。伺先帝勿之许,遂嗾□阑入胁款,仍戒以勿得过蓟门一步,崇焕先顿甲以待,是夕□至,牛酒相慰劳。夜未央,□忽渝盟,拔骑突薄城下,崇焕师反殿□后,先帝于是逮崇焕诛之,而款议再败。”这两个记载,后来被其他史籍沿袭,如在《国榷》《明史纪事本末补遗》《石匮书后集》《建州私志》《荷闸丛谈》《崇祯实录》的记载中都可以找到明显痕迹。


第二种说法是袁崇焕与后金议和,欲以重金换取金、复二卫之地,但是由于毛文龙先与后金有约,故杀毛文龙,以使后金与自己谈判。如《烈皇小识》卷一载:“文龙亦惮上英明,思有以自立,乃通情于清,愿捐金二百万,易金、复二卫地,奏恢复功,邀上赏,已成约矣。袁崇焕督师出关,上召问方略,以五年平辽为期。及履任,觇知文龙有成约,急遣喇嘛僧入清,啖以厚利,欲解文龙议以就己。而清最重盟誓,坚持不可,强之再四,不听。喇嘛僧曰:‘今惟有斩毛文龙耳,在清不为负约,在我可以收功。’……而文龙既杀之后,清来索赂,崇焕无以应,特疏请增饷三百万,谓五年之后,全辽皆复,并从前所加各项皆可蠲除,此一劳永逸之计也。上集群臣廷议,皆执奏不可。崇焕无所出,遂听清入犯。”《三朝野纪》卷四《崇祯朝》也有类似的记载,其记载当本于《烈皇小识》。


第三种说法是后金佯以还辽为饵,诱使袁崇焕杀毛文龙。如《明季北略》卷四《袁崇焕陛见》载:“先是,降将李永芳献策于清主天聪曰:‘兵入中国,恐文龙截后,须通书崇焕,使杀文龙,佯许还辽。’清主从之。崇焕答书密允,复以告病回籍,乃寝。至是再任,思杀文龙则辽可得,因奏减岛粮,兵变可图,遂减八万,止解二万八千,后竟不解。”另外,《闻续笔》卷四也载:“会袁崇焕以五年平辽自任,意在讲和,以金帛岁饷易□辽西地,敌亦愚之,以为东江不除,则和议不成,于是锐意杀文龙。”


这三种说法的荒谬之处,论者早已指出。这里,笔者想强调袁崇焕正大光明地主张议和,其实质只是缓兵备战之策,而当时毛文龙与后金交结来往、通敌牟利,即毛文龙在疏揭中亦明言与后金议和,显然不可能有袁崇焕担心毛文龙泄露其计之事,第一种说法无稽在此。该说法在明末占据着主导地位,到了南明弘光朝,仍然有不少正人君子对此坚信不疑。这种荒谬的先入之见竟是如此难以撼动,以致到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程度!对此,孟森有一段精彩评论:“乃至北都既覆,弘光之朝,正人君子,尚理崇焕通敌胁和之说,津津而道,若情事逼真。此则明统一日不绝,崇焕功罪一日不明。天启朝实录中,多有毛文龙之罪状;至归恶崇焕以后,反以文龙为贤,谓文龙为建州所深忌,非杀文龙必不能取信于建州。夫而后崇焕之杀文龙,乃与通敌胁和并为一事。此不必佥邪为是言,贤者亦为是言,是可恫矣!”第二种说法有一定依据。因为当时毛文龙与后金盟誓议和,约还辽东故土,袁崇焕斩帅之后确曾上疏请饷银三百万两,不过这是为复辽所做的物质准备,并非以金换地,而且现存袁崇焕与皇太极的往来书信中也没有提及换地之事。在议和过程中,皇太极坚持不归还辽东土地,他不可能答应袁崇焕所谓以金换地的请求。所以,这种说法也是不可采信的。第三种说法即使是愚者也不会上当,更何况是袁崇焕?


总之,这三种说法的共同点在于都将袁崇焕斩帅的动机归结于他的主和意图,将原本无关的斩帅与议和联系在一起。这既曲解了袁崇焕主和的用意,也埋没了袁崇焕斩帅的良苦用心。



二、忌功报复说


有一种说法,认为袁崇焕斩杀毛文龙是嫉贤妒能、公报私仇。这种说法的出现源于毛文龙党羽的造谣。他们声称袁崇焕与毛文龙素不相能,袁崇焕嫉妒其功,遂斩杀毛文龙以为报复。随着思宗圣旨以擅杀示意,明季以降同情、完全肯定毛文龙的人也多持忌功报复说。


袁崇焕与毛文龙确有个人恩怨,他们的过节是天启年间形成的。


宁远之战后,袁崇焕力主东江移镇,并派练兵游击赵佑、车前营参将徐敷奏渡海与毛文龙相商。赵佑一行航海前来,毛文龙竟然派人将其拦阻在石城岛,不许赵佑等人前往朝鲜。然而不知何故,不久赵佑就被毛文龙“擅杀”,徐敷奏也逃回宁远。


赵佑因何被杀,明人史籍中没有记载,只在朝鲜史书中流露些许线索。《仁祖实录》记载,仁祖四年(1626)八月,宪府启曰:“今此赵佑之死,机关甚重,而亦不为详探,以启日后之事。”不久,备边司启曰:“而赵佑之死,闻于天朝,则必将益激其(指毛文龙)变。”可见,赵佑之死和毛文龙有关,而且毛文龙极力隐瞒,故朝鲜人以为“机关甚重”。《承政院日记》记载,仁祖四年(1626)八月,右议政申钦说:“赵佑见杀,徐敷奏走还中原,亦必有处置矣。”副提学郑经世则说:“文龙逆命之状已著,赵佑既已见杀,徐敷奏之走还,亦必以赵佑之死,而有自疑之心也。”可见,赵佑之死、徐敷奏之逃还很可能是因为同一件事。


徐敷奏逃还之事,据毛文龙揭称:“独幸辽东部院袁崇焕念切同舟,疏遣都司徐敷奏会哨商榷进剿至计,讵知徐敷奏图入高丽之愿不遂,辄不体上台本意,不谙军中机宜,带舡五十余号,各岛停泊,执旗谣称奏(奉)旨接渡辽众,以就大粮大饷。愿去关上者,即现给与银米,官去加升,兵去厚赏”,“满载去者无数,及有由陆奔窜被虏截杀者亦无数”,又称东江有兵将西逃,“众口供吐与徐敷奏有约逃去”。毛文龙意思是说徐敷奏以关宁军饷优厚为名引诱东江兵将西逃。


然而朝鲜人的说法却与毛文龙截然相反:“且诏使奏本中徐敷奏所载辽民,皆以为出于自己,不悟其(指毛文龙)如见肺肝,殊可恶也。”笔者分析,徐敷奏应是怜悯岛上辽人饥寒,自作主张将其载回,结果被毛文龙拦截。徐敷奏擅自载回辽民有可责之处,但其所载的是奄奄一息的饥寒辽民,这在道义上没什么不对。毛文龙之所以对此事件反应强烈,并擅杀赵佑,是因为他将辽民当作私有财产,宁愿让他们饥寒而死也不愿他们回归内地,有了辽民他便为虚兵冒饷、敛利自奉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事后,毛文龙恶人先告状,诬陷徐敷奏引诱两万辽兵西逃,朝廷要处斩徐敷奏,所幸徐敷奏由袁崇焕力保得免。其后又有旅顺参将李鑛逃奔宁远之事。李鑛与毛文龙有矛盾,毛文龙遣人缉拿,李鑛畏惧,率四千余兵民逃往宁远。袁崇焕上疏为李鑛说情,建议“应革去官职,免死立功”,“其兵民共四千余,行宁前道择其可为兵者”。天启七年(1627)二月,毛文龙上疏称兵将溃逃皆因徐敷奏所致,又请诛杀李鑛、徐敷奏等人。六月,毛文龙又复奏,明廷下令袁崇焕将李鑛等人斩首示众,对此袁崇焕也无计可施。


毛文龙既斩杀袁崇焕差官赵佑,又屡屡请斩袁崇焕亲信徐敷奏,这种肆意妄为的做法让袁崇焕很不高兴。更直接使两人关系恶化的是“丁卯之役”(后金东攻朝鲜是在丁卯年,故称)中关宁兵“捣巢”问题。毛文龙要求关宁兵速速“捣巢”,但是袁崇焕既不积极救援东江,也不积极“捣巢”,反而以东江为饵,乘机巩固宁锦防线。宁锦之战时,袁崇焕曾上书阁部大僚,力言毛文龙“悮天下而苦边”:


“夫筑锦、凌二城,秋而毕力收稼归我城,坐以待虏。乃以一东江之故,即声于河以拒之,何如假一款字以缓之?令彼欲争而无及,我因而无患也。然二事俱非臣所得专,夫用之而不竟自用,此千古遗憾。况所以悮天下而苦边者,则江东为甚。毛帅每冬冰交合,即避之远岛,天下所知也。铁山所留老弱及丽人耳。今一攻以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遗,而朝夕报功,人遂易视此夷,谓扑之即灭。十年血战,孰能当其锋?此岂远事,而天下付之不知。则造言生事者,欲借毛以行己私,今局已露矣。夷见在松、杏,接续而驰聚者二百里间,一片精强,初逵边率辽之最者,当之未易。职守而固者也,毛守而未必固者也。毛即避,于封疆无害,职将何之?毛即不胜,于金瓯无损。职之所守,其干系何如?而可以国事尝乎?敢质之天下。”


袁崇焕认为朝廷任用毛文龙本是为了袭击后金后方、联合朝鲜,可是毛文龙却安于享乐,斗志日减,对朝鲜北边的协防也渐不尽力。本来冬季鸭绿江水结冰,防御任务艰巨,毛文龙应该在陆上派驻重兵,与朝鲜协防。可是天启五年(1625)五月,毛文龙经营须弥岛,迁徙铁山军民充实岛中。十二月,毛文龙又率兵入须弥岛,“期免守土之责”,铁山所留只是老弱病残。毛文龙撤兵入岛实际上是避兵之计,使朝鲜独自承担冬防任务,也削弱了敌后战场的防御力量。这就是袁崇焕所说“毛帅每冬冰交合,即避之远岛”之意。


笔者重点谈下铁山之役。天启七年(1627)正月,后金军渡江潜袭义州,随即分兵攻袭毛文龙部。铁山之役,据朝鲜文献记载:“(后金)一枝大队分向宣川浦口,要抢毛将。毛将自冰合后,驻云从岛(即须弥岛),贼兵不得入,将蛇浦所住辽民及毛镇军兵,尽行厮杀。”由于毛文龙驻守须弥岛,后金集重兵加以围困。毛文龙派兵坚守关口,并派内丁都司毛有见、毛有德、尤景和等率兵救援皮岛,后金军击败援军,“有见、有德战死,丧师七百人”。须弥岛中女真俘虏“纵火焚关出”,明军“师溃,丧数千人,溃兵渡江走。文龙以三百人走海上,粮绝掠客舟豆麦以糊口”。女真俘虏内应之事,毛文龙在塘报中也有提及,可见这个记载属实。毛文龙当时离开须弥岛、漂泊海上是因为须弥岛被后金攻陷。如许重熙记载:“奴兵破朝鲜之云从、铁山,文龙将士闻之,各汹汹不自安。”石城岛游击高万重因此“倡言铁山、云从胥失”,席卷货物,夺船逃归河西。由此可证,当时须弥岛已被后金攻陷。然而毛文龙在塘报中却谎称“坚壁守以待战,奴贼坐困多日,不能前犯”,显然这是隐瞒败仗。上文袁崇焕“今一攻以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遗,而朝夕报功”的话即指铁山被屠、须弥岛失陷,毛文龙损兵折将,却掩败为功之事。袁崇焕的话完全否定毛文龙对后金的抵抗斗争固然不妥,但也点出了毛文龙消极抗金、掩败为功的问题。


毛文龙对袁崇焕的话极为不平。天启七年(1627)九月,他向明廷上奏五不平,中云“乃又谓臣退居云从,不用一矢相加遗,此何说乎?不平五也”。他认为东江遭到袭击都是因为关宁议和:“奴子今年突犯东江,皆因西边讲和,关上兵马自然不动,蓦地擒职到手,闯关直入不难。”又指责袁崇焕议和之举是“不忠不义”。


正因为袁崇焕与毛文龙有这些纠纷往事,所以袁崇焕在请求与毛文龙海外会晤的奏疏中才会说有与毛文龙尽弃前嫌、携手合作之意。可是毛文龙狂妄自大,不愿屈居人下,也不肯受袁崇焕节制,且言谈举止明显流露出藐视袁崇焕的态度,最终导致袁毛仇隙更深。


袁崇焕幕僚周锡圭、王亹到东江观察形势,毛文龙却对他们颇为怠慢,“至则设酒醴长享,无牲,具献不过爵帛”。因此两人“大恚憾”,返回“告崇焕以无礼渺督师”。毛文龙不仅对袁崇焕的差人无礼,而且对袁崇焕也有言语不敬之处。《天问阁文集》记载,袁崇焕与参军王亹前往毛文龙军营,因与毛文龙途中相失,遂到海滨游玩。待袁崇焕与毛文龙会面,毛文龙“恭谨异常”,两人“遂极交欢”。后王亹奉命参谒毛文龙,毛文龙慢待之。王亹返回复命,转述了毛文龙的话,说袁崇焕游玩海滨是“作儿时戏玩事,向海滨颠翻石子也”。袁崇焕大怒道:“彼目中无经略,安得有朝廷!”遂入其军营斩杀毛文龙。这个记载没有指出海滨为何地。《石匮书后集》则明确记载袁崇焕在双岛等待毛文龙,“日与幕客数人沿江(海)闲步,拾沙际文石,攫夺为戏。或呼酒席地,小饮成狂。兵船侦探,见者皆曰‘督台轻狂若是’”。袁崇焕于五月二十九日抵达双岛,翌日登岛山,毛文龙于是日晚间到达,由此可见袁崇焕游玩海滨事可能属实。毛文龙不把袁崇焕放在眼里,这无疑点燃了袁崇焕心中的怒火,因此袁崇焕斩帅之意更加坚决。


坦率地说,袁崇焕斩杀毛文龙和他们的恩怨不无关系。然而事属既往,斩帅又非同小可,袁崇焕不可能仅因为过往私怨而草率斩帅。不过,毛文龙的无礼藐视对袁崇焕的思想、情感乃至斩帅行为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三、党争指使说


党争指使杀帅是说,毛文龙属于阉党,因而东林党希望除掉毛文龙,可是由于毛文龙拥兵海外难以惩处,于是指使袁崇焕设计诛杀毛文龙。幕后的指使者指的是内阁辅臣钱龙锡,有的文献记载又认为钱龙锡是受当时名流陈继儒的授意。


关于毛文龙是不是阉党,完全肯定毛文龙的学者认为毛文龙没有称颂魏忠贤功,也没有为其建祠,因此不是阉党。这种观点仅根据毛文龙片面之词立论,忽略史籍中证明毛文龙为阉党的大量记载,与历史事实截然相反。


先看明人文献。陈鼎《留溪外传》卷七《廉能部·余中丞传》称:“岛帅解伪俘至,帅亦忠贤子,欲张其功,举庙献礼,冀邀封爵。”黄中坚《蓄斋二集》卷八载:“岛帅毛文龙,阉党也。”皆明言毛文龙为阉党。《圣朝新政要略》卷九载,崇祯元年(1628)二月,工科右给事中潘士闻弹劾毛文龙“挂一画像,头戴冕旒,身穿衮龙,手执圭,供一金字龙牌,写当今上公魏老祖爷,朝夕焚香礼拜”。潘士闻所说毛文龙焚拜魏忠贤画像并非无据,赵士喆《逸史三传·毛文龙孔有德列传》亦载:“文龙见阉焰甚炽,亦欲倚以取茅土,于岛中绘阉像,朝夕奉之。”再看朝鲜人记载:“文龙父事魏忠贤,岁时上贺以千金,为忠贤寿,立祠海中,塑忠贤冕旒之像,朝夕拜焉。忠贤大喜,凡文龙所上请者,无不听。”可见毛文龙不遗余力地讨好魏忠贤,不过说其为魏忠贤立有生祠,则别无佐证。


朝鲜文献关于毛文龙勾结阉党的记载颇多。如宁远之战后出现东江移镇的风波,“毛将务结中贵,以为自固之计”。在阉党的支持下,移镇之议终止,熹宗屡示恩眷,赐予毛文龙征虏将军旧印,并追封其四代,可谓皇恩浩荡。毛文龙营中的问安使李尚吉因而说:“近来皇上恩眷,日以益隆,册封夫人,追封四代。毛帅以此感戴皇恩。又交通宦寺,缔结魏忠贤,信使往来,月或三四云。”朝鲜国王则说:“近见都督所为,则与魏忠贤相结,有所倚恃而然也。”天启七年(1627)二月,明廷允毛文龙之请,正式派出登莱、天津等处镇守太监,毛文龙与镇守太监胡良辅等“歃血而盟,约为兄弟”,将军中犒赏银五万两转送胡良辅,又馈送五六万两白银求其不要清点兵马。潘士闻弹劾毛文龙称:“有谓内监赍敕稽查兵饷,犒赏五万。今文龙自知虚冒,转送内监,复以五六万金送内监,不点人马……有谓文龙与四监结拜之后,对胡太监说:‘人马散处在外,不便查点。’胡监笑云:‘点甚么人马,只要替老祖爷(指魏忠贤)做些功劳,多封几个侯伯,何愁富贵不久长?’”显然言之凿凿。


对比明人文献和朝鲜文献可知,虽然现存史料中没有毛文龙疏颂魏忠贤功和为其建立生祠的准确记载,但毛文龙是阉党的事实铁证如山,不容翻案。


崇祯初,阉党要员纷纷落网,至崇祯二年(1629)定逆案,又清查出朝廷中大批隐匿的阉党官员。边镇上,镇守太监被撤还,王之臣、阎鸣泰、刘诏等阉党封疆大吏也遭到处分,这样东江就成了阉党势力的最后堡垒。天启年间毛文龙与阉党结成沆瀣一气的政治联盟,魏忠贤“素庇文龙”,毛文龙得以遮掩自己的不法行为。阉党倒台后,毛文龙极力撇清与魏忠贤的关系,狡辩没有颂功,没有建祠,并贿赂朝中奥援,得以脱逃逆案。不过,东林党人是不会允许毛文龙这个阉党余孽逍遥法外的,况且毛文龙骄横跋扈,罪行累累,因此东林党人都主张铲除毛文龙,为国除患,只不过不一定是以斩杀这样的极端方式。


于是,处士陈继儒向东林党人辅臣钱龙锡建言惩治毛文龙,更有“拔一毛而利天下”之说。陈继儒赞成杀帅主要是因为跋扈不臣的毛文龙已经沦为封疆大蠹,而有的史料则称是出于个人恩怨。如《消夏闲记摘抄》卷下《陈眉公人品学问》载,毛文龙做寿,陈继儒写文赠之,由书法名家董其昌亲书,“毛馈董人参一斤,陈参一只,重半斤。陈嫌其轻己,深恨之”,因而向袁崇焕建议除掉毛文龙。关于陈继儒与毛文龙结怨缘由还有不同说法,《冬青馆集·甲集》卷六《文三·〈幸存录〉跋》说是“为毛母寿文千金之报,干没于中使”,《茨村咏史新乐府》卷上《东江叹》说是毛文龙“参貂书币走津要如织。松江处士陈继儒负盛名,方游辇下,独不及,心衔之甚”。《啸亭杂录》卷一○《毛文龙之杀》说是毛文龙请陈继儒作文,“陈邀以重价,毛靳不与”,以致两人发生龃龉。


不管陈继儒与毛文龙有何矛盾,可以肯定的是陈继儒“赞成诛毛帅之议”,并向钱龙锡进言。所以,后来钱龙锡因袁崇焕案牵连论死,“其家子弟日至陈家加诟厉也”。钱龙锡为了处置毛文龙之事,亲自到袁崇焕寓所商洽。袁崇焕提出入军斩帅的计策,钱龙锡没有反对,所以时人说钱龙锡“主斩帅”并非没有道理。毛文龙被杀的消息传来,东林党人几乎一致叫好,东林内阁也拟谕宣布毛文龙罪状以宽慰袁崇焕,显然他们是支持袁崇焕的。在公布的毛文龙十二斩罪中,交结阉党是重要的一条,可见在对待毛文龙的问题上,袁崇焕与东林党人立场一致。


说钱龙锡指使袁崇焕斩帅,这是阉党余孽试图借袁崇焕案打击东林党人的说辞。钱龙锡确实支持袁崇焕斩帅之计,不过对袁崇焕斩帅行动并不起决定作用。当时廷臣审阅袁崇焕与钱龙锡的往来书信,就明确指出:“斩帅虽龙锡启端,而两书有‘处置慎重’语,意不在擅杀,杀文龙乃崇焕过举。”因此,所谓党争指使的说法并不能很好地解释斩帅的原因。



四、叛谋泄露说


关于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原因,学术界有一种说法认为是有人向袁崇焕密告毛文龙蓄意谋叛,故袁崇焕果断斩杀毛文龙以除后患。至于告密者是谁,有两种观点,或认为是王子登,或认为是刘兴祚。他们的立论依据就是《满文老档》所载的“失名致汗书”:


“前者我遣周姓人往约汗与诸贝勒云:‘尔率兵前来,我为内应,如此则取之易如反掌’等语。当时汗与诸贝勒,竟不纳我言。又云:‘毛总兵官在彼欲降之心,半真半假,对遣来之刘保等人仍以善言惑之,作速遣回,事将自然完结’等语。汗又不纳,反而言称:‘尔欲来归,则送诸申前来登岸,不然,勿再遣使。倘若遣人前来,则即行杀之’等语。因知事不能成,归降之念,随即断绝。其率兵于山东地方收粮,逼迫前往,乃因不合意,即行劫掠。以我观之,汗心犹豫而狐疑,又谓‘毛总兵官放恣,初无定心,后被牵累,事不易结’等语。遂以毛总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杀之。我以告叛有功,升为副将职。我虽在此地兼职,而归回彼地之心常存也,此非诳诈。唯因汗与诸贝勒弗能通情达理,是以我归心未定。汗谓‘尔虽在彼为我勤力为之,我亦不嘉许,唯尔来归,即为头功’等语。臣之惧而不敢往者有三事,谅汗不知也。负恩逃来之。此一也。今无寸功,待臣为汗立大功后,方可归回。不然,谁不骂我为奸宄也。闻汗于宁远议和,倘我至彼,议和已成,明即索我还,汗又责我往来无定,万一遣归,则我粉身碎骨也。故惧而不敢往。此二也。我诸兄弟复至,虽在彼照常养之,而不以原礼待之,我虽在彼,生亦犹死也,故惧而不敢往。此三也。以上三事,汗当静心思之,请赐我誓书一道,共同起誓,我将乐于做事。若书东江之事,一旦传扬,唯恐被牵连,事将难办,遂未书之。善养所往之人,令人看守,勿使囚禁受苦,以免人惧而不往也。毛总兵官死后,已与耿千总商议归降之策。因三弟在宁远,四弟往山东,故至今慎不敢行而未动。明兵又接踵而至,当时未遣人往报,汗且恨之。我自有主意。有必要时,自遣人往报。若疑有诈,即行停止,我亦不遣人去。将于春三月寄信。”


据林铁钧、郭成康考证,这封信的作者是刘兴祚。笔者认同这个说法,因为信中所体现的一些信息只有刘兴祚才与之符合,而与王子登事迹不符,虽然这封信与前几封王子登的来书内容有联系,但不能说明这就是王子登所作。林铁钧、郭成康进一步考证该信“当写于刘兴祚奉召前往宁远与袁督师会见而尚未离开皮岛的崇祯二年八月间”,这个说法笔者也很赞同。不过,林铁钧、郭成康据信中“遂以毛总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杀之”的话认为“刘兴祚至皮岛后,见毛金密谋已发展到毛文龙洽降的危险地步,且知毛欲献岛降金,以其兄弟为晋见皇太极的礼物,故既为效忠明朝,也为个人身家着想,遂有密告之举”。至于袁崇焕为何没有张扬刘兴祚告密之事,他们认为原因有三:一是“刘兴祚归诚未久”;二是“毛文龙虽准备降金,但仍处于与皇太极讨价还价的地步,很难拿出确凿证据坐实其叛逆大罪”;三是袁崇焕认为“诛文龙是为了规复辽东,理由堂堂正正,无须乎靠来路可疑的密报作为斩帅的根据”。关于这个告密杀帅说,笔者持不同意见。


刘兴祚于崇祯元年(1628)九月投奔皮岛,一开始毛文龙将其秘密安置于参将耿仲明家中。不久,刘兴祚之弟刘兴治等人也相继来岛。在岛期间,毛文龙极厚待刘兴祚,“馈遗款待,择女与之,买宅居之”,并于崇祯二年(1629)闰四月题授其为游击将军。然而刘兴祚“观毛帅局面,则大不然之”,又见毛文龙向朝廷谎报其当阵招降自己,甚感不平。刘兴祚“规谏”毛文龙勿行不法之事,可是毛文龙执迷不悟。于是,刘兴祚秘密派亲戚王维章“冒险具禀”袁崇焕,毛文龙“诸不公不法,皆已备陈”。袁崇焕早知毛文龙的不法行为,听了刘兴祚更翔实准确的报告,对毛文龙更加愤恨。刘兴祚还参与了毛文龙与后金的来往活动。崇祯二年(1629)三月二十五日,皇太极收到王子登来书,称刘兴祚有意为皇太极效劳,恳请皇太极回信多用好言宽慰刘兴祚,让王子登转致,以期“共同作事,复得一臂之力也”。在毛文龙被杀之前,刘兴祚曾经与皇太极多次书信往来,劝其乘机进兵皮岛,又欲化解毛文龙与皇太极的矛盾,显然刘兴祚对毛文龙与皇太极的私下往来之事了如指掌。


刘兴祚屡屡强调自己并非欺诈,可是皇太极对此不表态,只是多次要求他回归后金,可见皇太极对刘兴祚疑虑甚深。刘兴祚表面上是游离于明朝和后金之间的间谍,其实内心一直忠诚于明。他之所以投岛后与皇太极联系,其实是在迷惑后金,所以刘兴祚信中的说法不可以完全相信。崇祯二年(1629)二月,袁崇焕上疏为刘兴祚表白,又请让毛文龙“偕爱塔(即刘兴祚)同来,对面商确”。事实上,此行刘兴祚并没有随行,但有其弟刘兴治随毛文龙前来,且“袁公诛文龙,兴治以材官从,格左右无哗者,其力居多”。刘兴治此行是否将毛文龙约定投降后金的秘密告诉袁崇焕,并没有史料可证明。《承政院日记》收录了刘兴祚给朝鲜的揭帖,中云“舍弟(指刘兴治)更加从旁申说,乘间调停”,只是说刘兴治向袁崇焕诉说朝鲜忠顺,指责毛文龙污蔑朝鲜通敌,并未提及告密之事。


“失名致汗书”称刘兴祚因告叛逆之功升职副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崇祯实录》卷三记载:“不知其(指刘兴祚)走皮岛也,戊辰(己巳)春,袁崇焕以闻,授副总兵。”袁崇焕斩帅时刘兴祚任游击,升授副将应该是七、八月间,东江兵马分为两协,刘兴祚与陈继盛各领一协,故袁崇焕任命其为副总兵。朝鲜使臣李忔记载,崇祯二年(1629)八月十三日,他因不能见到徐敷奏,遂向“刘副总兴祚”呈名帖。可见,此时刘兴祚已任副总兵。


刘兴祚说怕事情传扬而不敢书东江之事,事实上当时袁崇焕正派徐敷奏等人在整编东江军队,安抚岛中军民。刘兴祚的说法也有自相矛盾之处,既称毛文龙归降之念随即断绝,又称将毛文龙谋叛之事密告袁崇焕,袁遂杀毛。事实上袁崇焕斩杀毛文龙是以规复辽东和整顿军纪的名义进行的,并未提及毛文龙蓄意降金。刘兴祚又说正与耿仲明商议归降,而事实上写完信不久,刘兴祚、耿仲明就应袁崇焕召前往宁远商议机密要事。刘兴祚这么做很可能是袁崇焕授意的。袁崇焕的用意,据钱曾记载:“建州爱兴祚甚,心欲钩之使归,其兄弟相继奔东江,独留其母而不遭诛戮者,明以之为市耳。若用兴祚为岛帅,则间谍可通,而款议或可立就矣。”也就是说,袁崇焕想通过刘兴祚的接洽来达到议和缓兵的目的。正因如此,刘兴祚的这封书信并不能作为袁崇焕因有人告密谋叛而斩杀毛文龙的证据。而后金文献记载“寻宁远巡抚袁崇焕以文龙与我国私通,杀之”。正是根据刘兴祚的说法,因此这一条也不能作为充分证据。


还需补充一点,崇祯初毛文龙虽然与后金私下勾结,但是并没有坚定的叛降之心。当时毛文龙与明廷的关系还未彻底破裂,他还没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没有理由轻易叛降后金。毛文龙叛降也存在许多阻力,绝非轻易之举。毛文龙虽有毛姓兵将作为爪牙,但他性格暴戾,残害无辜,岛上军民多不真心归附,“虽欲入虏中,众必不从矣”。毛文龙帐下门子就曾对朝鲜人说:“毛帅虽包藏凶计,时未见绝于天朝,纵欲投虏,南人南将不与者必众,率众降贼,其势未易。”可见,当时毛文龙铤而走险的可能性不大。纵然毛文龙蓄意谋叛,但由于毛文龙与皇太极因后金使臣科廓被执事件互相猜忌,缺乏起码的信任,想要达成一致协议,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崇祯二年(1629)二月,后金军又渡江袭杀铁山毛兵、辽民,双方矛盾又有所加深,可以说此时叛降条件明显不成熟。所以,认为毛文龙蓄意叛降的说法未免将问题简单化。毛文龙勾结后金是“为保全自己的势力与后金联手,利用其军事力量,企图摧毁敌对势力”。也就是说,毛文龙是凭借东江悬居海外的特殊地位,居奇于明朝和后金之间,以维持其“东江王”的地位。


虽然似乎并不存在告密杀帅之事,但是毛文龙与皇太极的来来往往,袁崇焕心知肚明。袁崇焕对毛文龙勾结后金的目的的解释是“依奴作重,通奴为利”,“要挟无已,居奇货于东奴”,“观望养寇”,即认为毛文龙有意与后金和好,要挟朝廷,并保存自己的势力。袁崇焕担心毛文龙叛投后金,就会大大妨碍复辽之计,不过他从来没有提及毛文龙谋叛之事,若果有其事,谋叛是比十二斩罪都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极力为自己辩护的袁崇焕不应该不列此条。由此可见,袁崇焕并非因为毛文龙谋叛而杀之,而是毛文龙消极抗金、居奇渔利,已经成了封疆大蠹,故袁崇焕决意斩杀毛文龙以除后患。



五、艰难抉择


前面提到的几种说法都不是斩帅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主要原因在于统一事权和严肃军纪。


东江镇最初设立,意在与关宁主战场协同作战,以形成牵制之势。不幸的是,敌后战场从来没有起到过理想的牵制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两大战场远隔大海,相距太远,指挥协同存在严重问题,这就很容易被后金各个击破。所以当后金东攻西犯之时,关宁军和东江军都无法给予对方有力的支援。


在袁崇焕看来,恢复辽东东江军必不可少,“五年复辽”的战略构想就是关宁和东江两路出兵:一路为正,为主攻;一路为奇,为辅攻。为了克期复辽,他必须利用东江军,统一两大战场指挥权,这样两路出兵的计划才会具有可行性。崇祯二年(1629)五月上旬,袁崇焕奉旨回答云南道御史毛羽健复辽方略五问,中云:“毛文龙可用,但未有能用文龙之人。是以文龙亦仅以(缺文)臣今欲完(缺文),需文龙急也。傥按国初马云、叶旺之故事,则河东尤为扼要,以正为奇,断不能舍此而别求胜算。”马云、叶旺是洪武时辽东都司都指挥使,他们奉命据守金州、盖州,使元将纳哈出不敢渡三岔河,后来冯胜率明军主力一举渡河,逼降纳哈出。袁崇焕以马云、叶旺作比,显然是想将东江军移置于盖州这一咽喉要地。因此,他把处置东江作为收复辽东的首要步骤。时人周文郁说:“设当日姑且置之(指毛文龙),未辄有害。”全祖望也质疑说:“惟是崇焕亦尚无恢辽之定筭,足以自信者,而汲汲以杀文龙为先着,则已疏矣。是时即少置文龙,亦无害于恢辽之计也。”殊不知,两路出兵的计划袁崇焕已谙熟于胸,他之所以迫不及待地处理东江问题,就是因为“五年复辽”的时间压力,他必须早日将东江军控制在手。


为了取得东江军的控制权,袁崇焕采取禁海改道的措施,其目的就是逼迫毛文龙就范,接受督师节制。毛文龙也知道袁崇焕这样做的原因是怀疑他不受节制,但是骄纵的他并不屈服于制裁,反而与袁崇焕对抗,并擅自带兵到登州索饷,这种桀骜不驯的做法使袁崇焕惩办毛文龙之心愈加坚决。北汛口之会,袁崇焕已经做好充足准备,带着尚方剑出海正有斩帅之意。毛文龙低估了袁崇焕的决心,仍然认为袁崇焕奈何他不得,因此有恃无恐地前来与袁崇焕会晤。这样,等待毛文龙的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服从节制,要么顽抗被杀。对此,林铁钧、郭成康曾精彩地评论道:


“袁崇焕努力争取实现前者但也作了应付后者的充分准备,结局取决于毛文龙。而乱世英雄毛文龙则绝不允许任何人动摇他安坐岛中、富拟王侯的根本利益。对他来说,并不考虑国家利益、民族灾难,也不受什么忠君爱国、礼义廉耻、华夷之别、气节风骨之类伦理的羁绊,当压力渐大、处境日危时,他已由与皇太极密谋图明、中分天下而堕落到以东江军民为奇货与皇太极讨价还价准备献岛降金。尽管袁崇焕已得到了毛文龙图谋叛明的密报,但他仍然没有放弃使毛文龙翻然悔悟,协力规复辽东的最后一线希望。崇祯二年六月,袁毛会见于旅顺以西的双岛。袁崇焕仍感以国家利益,动以思乡之情,甚至提出定营制,分旅顺东西节制的妥协方案,苦口婆心,反复开导至三日夜,但毛文龙俱不见允。在这种情况下,袁崇焕权衡擅杀主帅与延误五年复辽二者所失孰大之后,毅然采取极端手段,斩毛文龙而彻底整编东江镇。”


这个评论很有道理。我们从上述斩帅经过中可以看出,袁崇焕一开始是以非常宽和的态度在和毛文龙谈判,希望毛文龙服从节制,帮助“五年复辽”取得成功。狡猾的毛文龙在受袁崇焕开导之后,假意声称愿受节制,私底下却怀着含混搪塞的心思,想胡乱应付过去,并拒绝袁崇焕定营制、收复镇江与旅顺的要求。他怎会知道这一纸行文其实是袁崇焕给他的最后通牒?袁崇焕见毛文龙始终不肯听令,决定采取斩帅这最后一招。


如果仅仅是为了统一事权,那么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此时的毛文龙已经成为割据一方的乱帅,其不法行为愈演愈烈,跋扈不臣之状路人皆忧,通敌牟利之事君臣咸虑,所以斩帅就更有军法上的公正性和道义上的合理性。


客观地说,袁崇焕所列毛文龙十二大罪并非都构成斩罪,有的则称不上罪状,但就最严重的几款来说,毛文龙的确是死有余辜。


袁崇焕所列毛文龙第一款罪状:“如兵戎重任,祖制非五府官不领兵,即专征于外,必请文臣为监。文龙夜郎自雄,专制一方,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抚管核,专恣孰甚!一当斩。”明代中后期总兵统兵作战,须受督抚节制,并由司道厅官记录功罪、核查兵马数量、发给钱粮。毛文龙有海外便宜之利,不仅事事专擅,不听督抚约束节制,且违制自行报功,清理军伍之时又不配合,以维护其不法利益。这款确是罪状,但构不成斩罪。


第二款罪状是:“人臣罪莫大于说诳欺君,文龙自开镇来,一切奏报有一事一语核实否?捕零夷,杀降夷,杀难民,全无征战,却报首功。刘兴祚忠顺奔来,止二十余人,而曰率数百众,当阵捉降,欺诳孰甚!二当斩。”这是指毛文龙欺罔冒功。全盘肯定毛文龙的人往往说毛文龙战功赫赫,并无冒功欺君之罪。这种观点完全站不住脚。


我们将后金、朝鲜文献相关记载与《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所载历次战役作对比,便可发现毛文龙塘报存在欺罔冒功的情况。对毛文龙塘报加以分析总结,可知毛文龙虚冒军功有四种手法:第一,虚构战斗情形;第二,夸大斩杀、俘获敌人数量;第三,夸大作战兵力;第四,渲染军事牵制作用。其中,虚构战斗情形和夸大斩杀、俘获敌军数量是毛文龙最主要的冒功伎俩。


“捕零夷,杀降夷,杀难民”是说毛文龙袭掠抓捕零星的后金兵,并以降民、辽民冒称斩级、俘虏。毛文龙“捕零夷”和他对后金的伏击战有关,被伏击擒获的多是战斗力偏弱的零星哨骑和运粮部队。如《三朝野纪》卷四《崇祯朝》称:“掠沿海零丁,或指为奸细,故称临阵斩获。”即便是宣扬毛文龙战功的《毛大将军海上情形》也称:“出兵设伏宽、镇间,奴骑零星哨探中伏辄擒,并夺其马,屡中屡擒。”毛文龙所获“真夷”中,有不少无辜之人。天启四年(1624)九月,兵部会审俘虏于朝阳门外,这些俘虏当中有男童四名、女童四名,“不过山居夷民被我师扰获以归者耳”。他还谎称投降的壮丁系当阵抓获,其实有许多所谓的阵擒俘虏是女真降人。如清人陈鼎称:“岛帅解伪俘至……大成(即当时的兵部职方司郎中余大成)阴召舌人译审,实为降夷,即疏请缓死。时献俘有期矣,竟寝其事。”再谈杀害、解献辽民冒功。如天启五年(1625)冬毛文龙解送的俘虏其实“半属辽人,率解汉语”。在此前天启四年(1624)五月,山东参政谭昌言怀疑“毛文龙药辽人舌献俘”,因而“密与解毒汤,旬日舌清,乞命,皆辽人也,言其实编为农”。毛文龙所上首级多为滥杀难民所得。如《帝京纪闻》卷三《东江废置始末》记载:“岛兵游哨专以接获难民为事,然必有赍裹参银者,方收以树党,如贫无所挟,则杀之以报功,每年所上首虏皆此类也。”


这款罪状中还提到刘兴祚投岛之事。刘兴祚降明,毛文龙塘报称是当阵招降,又说刘率数百骑来降。事实上,《清太宗文皇帝实录》和《边事小纪》记载,刘兴祚是以诈死的方式潜逃到皮岛的。朝鲜人的记载可证刘兴祚以诈死的方式投明。由于毛文龙谎报,刘兴祚“愤激不平”,“密遣伊亲生员王维章以脱归情形达督师袁公”,袁崇焕即于崇祯二年(1629)二月上疏奏明此事:“崇焕(祯)元年九月遣其胞弟刘弘(兴)基从船上来宁,遂云塔已措置一人代死,身穿塔衣服,焚腐其尸,令人不得认识,以此脱往东江。崇焕未信,一月有南来者,云塔死矣,又一月得东江消息,云塔至矣。”可见,毛文龙谎报刘兴祚投岛之事证据确凿。有的清初史料源于毛文龙塘报,遂称刘兴祚是当阵归降毛文龙,有些人遂将刘兴祚投明之事归功于毛文龙,这显然是以讹传讹。


毛文龙的欺罔冒功在当时就有很多人知晓,即便后来毛文龙案出现反复,仍然有人直言不讳。如崇祯四年(1631)八月,辽东巡抚丘禾嘉称:“东岛昔年假捏塘报,装饰俘级,内廷视为固然。”极诋袁崇焕的张岱也说:“文龙僻处海岛,去女直远甚,掩袭战功,以罔当宁,恐羽书不合,故急邸报耳。掩饰支吾,久当自败。”可见,毛文龙欺罔冒功事实具在,毋庸辩驳。当时明朝边镇武将多有冒功冒饷的不法行为,可是未有如毛文龙这般肆无忌惮者。袁崇焕所列罪状虽然全盘否定了毛文龙战功,但是毛文龙如此藐视法纪、欺君罔上,确实是罪不容诛!


第三款罪状是:“人臣不宜犯无将之戒。文龙刚愎撒泼,无人臣礼。前后章疏,具在御前。近且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语,据登莱道申报,岂堪听闻?大臣不道,三当斩。”这是指毛文龙对皇帝言语不敬,且两次擅自拥兵骚扰登州,具体情形详见本章第一节。所谓登莱道是指王廷试,王廷试向袁崇焕汇报毛文龙有意威胁登莱、南京,尽管是掇拾流言,但由于毛文龙曾经拥兵登莱,“沿海诸郡实有戒心”,这种流言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毛文龙无旨拥兵登州也有当惩之罪。按照明律,大将无旨擅离信地,罪与擅调官军同,便当处以“杖一百,罢职发边远充军”,毛文龙屡犯律条,罪罚何止于罢职充军!更何况,毛文龙与后金有往来,借敌自重,要挟朝廷,虽然叛变未成为事实,但是跋扈之形已经完全显现,如朝鲜人所说:“文龙拔(跋)扈之状,朝廷已尽知之。”毛文龙如此目无法纪,且与敌勾结,当然有可诛之罪,即使是曾在毛文龙手下任事的周文郁也说:“其(指毛文龙)迹固有可诛者。”


第四款罪状是:“文龙总兵来,每岁饷银数十万,无分毫给兵,每月止散米三斗五升,侵盗边海钱粮,四当斩。”这是说毛文龙克扣军饷。完全肯定毛文龙的人总说毛文龙并无冒领、克扣军饷之事。这种仅仅根据《东江疏揭塘报节抄》立论的说法很有问题。


毛文龙屡屡声称东江军有一二十万,要求明廷照此数额派饷。崇祯初,明廷裁减东江兵额为二万八千,否定毛文龙者即认为东江军只有此数。这也不正确。事实上,据崇祯三年(1630)二月,督师孙承宗称:“河东之兵当毛文龙时号为十五万,实四万二千耳,厥后道臣王廷试定为二万八千……至今现兵存二万八千也。”也就是说,直到崇祯初东江军只有四万二千的兵额,而在其鼎盛期,东江军应有五六万兵。如《乱中杂录》载:“毛文龙镇居椴(椵)岛,军总五六万。”毛文龙是将全镇农、商、妇孺都冒充兵员,才有东江十五万兵、十七万兵之说。为了圆谎,他就必然屡屡谎报招纳的辽民有三十余万,甚至说有百余万。


毛文龙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虚兵冒饷。实际操作中毛文龙有没有虚兵冒饷、贪污钱粮呢?由于东江兵额处于变化之中,天启五年(1625)至崇祯元年(1628)毛文龙声称的兵额都比较稳定,实际兵额当在四万二千左右,笔者通过这几年的钱粮统计来分析毛文龙是否冒饷。


在四万二千兵中,其中南兵有四千七百名南兵是明廷调援皮岛的“江、津、浙、直、南北游营、征东等处”,辽兵有三万七千三百名。天启年间东江军饷尚无明确规制,南兵月饷银一两五钱,未给本色米,岁该银八万四千六百两,因召买商货之故,其饷银折米足数发给。辽兵月饷米五斗,岁该米二十二万三千八百石,饷银若干,由毛文龙酌量拨给。到了崇祯初,规定东江辽兵、南兵一律按月饷银七钱、米五斗发放,此后遂成为东江军饷定制。这四年中,平均每年东江可以得到明廷接济米二十万一千一百五十八石,银二十七万六千四百五十五两。这与四万二千兵的军需相比,每年尚亏米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二石,银则多出十九万一千八百五十五两。由此可见,如果说毛文龙贪污军饷的话,那么只会是饷银而不可能是粮米。因为朝廷供应粮米尚不敷东江军所需,所以毛文龙请旨通商,与朝鲜进行贸易,获取粮米。


辽兵本来除了发放本色米还应支给饷银,明廷未明确规定辽兵饷银数,是希望毛文龙以饷银兼养归附辽民。明廷接济扣除实际军需尚有饷银十九万两,这些钱扣除赏功之费和军官廪俸之后,按理说应该分与辽兵若干,可是毛文龙除了用一部分购买粮米与日用品以养活辽民,将很大部分占为己有,供贿赂权贵和自己享乐之用。毛文龙对毛姓兵将待遇优厚,对其他兵士则克扣剥削,不支饷银,只给米五斗让士兵养家糊口,故“有当军六七年不见一文钱”者,其后又克减至三斗五升,导致非毛姓士兵人皆怨恨。所以,朝鲜人称:“时都督以复辽为名,召集辽左饥民,遍置于清川以北,而天朝所赐银粮,占为私用,安坐岛中,独享富贵,以此军兵咸怀怨愤。”可见,袁崇焕说毛文龙侵克军饷并无冤枉之处,不过这款罪状也构不成斩罪。


第五款罪状是:“皮岛自开马市,私通外夷,五当斩。”这款称不上罪状,因为毛文龙是奉旨通商,所谓通“外夷”并非后金,也非朝鲜,《东江始末》和《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四《毛帅东江》俱作“潜通岛夷”,所以应该是指日本,前人都误解为后金、朝鲜,特此正之。赵维寰说:“诸岛业有奉职贡而修岁事者,则文龙固已俨然一扶余王矣。”不过这款也构不成斩罪。


第六至八款命姓赐氏且滥授札付、劫掠商人、强取妇女都是军纪问题,查阅明人文献和朝鲜文献便知罪状属实。按照明律,当处以杖一百,罢职充军的刑罚,明显罪不至死。为省篇幅,笔者不展开细论。


第九款罪状是:“人命关天。文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参,遭夷屠杀无算。其畏死不肯往者,听其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草菅民命,九当斩。”这款罪状是说毛文龙苛虐辽民,导致辽民或饿死,或因掘参被后金屠杀。毛文龙的做法罪孽深重,为天理所不容。本来皮岛无地可耕,明廷海运接济不足,朝鲜救助有限,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讲,毛文龙应“只留其丁壮,而尽送老弱于山东”,以免辽民活活饿死冻死。可是毛文龙为了“托以辽民多集,请粮皇朝,以为自奉之计也”,不许岛上辽民一人一船渡海,任其饿死冻死于岛中;又驱迫辽民或往朝鲜,或渡江至后金地界采掘人参,辽民被后金军屠杀者甚众。后金文献和朝鲜文献有许多毛文龙所派采参民人被屠杀的记载。此外,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毛文龙又“日取辽民子女为姬妾,教之歌舞,不以女献者戮之”。虽然辽民因为“无所归依”不得不投岛,但“其心则不服矣”,对毛文龙愤恨已久。直至崇祯四年(1631),登莱巡抚孙元化仍然不讳言毛文龙的罪恶:“毛文龙专踞自雄,禁民归内,冻馁死者已数拾万矣。”袁崇焕诛毛文龙后,将皮岛上的老弱难民接渡安插于登莱、山海关、宁前一带,这些劫余之民才得以重见天日。孙元化任宁前道时,安置皮岛难民六千余户计二万余人于宁前,看见难民皆“菜色鹄形”,不禁“饮泣”,并一一赈济。总之,毛文龙残害生灵,东江辽民并非心甘情愿地归附于他,甚至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然而根据毛文龙家传行状写成的一些清初史料却说毛文龙深得民心,显然是颠倒黑白。毛文龙此举虽然可恶,但也构不成斩罪,如沈长卿所说:“此局得罪于冥司,不得罪于国宪;当遭阴谴,不当遭阳网也。”


第十款交结近侍,确凿有据,理应入逆案,但是与阉党党魁相比,毛文龙罪不至死。第十一款铁山之败和第十二款观望养寇并非冤枉,不过同样罪不至死。所以,笔者也不再详论。


对十二项罪名逐一分析后,可见袁崇焕所列毛文龙罪状绝大多数属实,并非栽赃诬陷。如山东莱州人赵士喆所说,十二斩罪“其中不无吹索,唯所指养寇、冒功、刻商、盗饷、渔色、媚阉,在人耳目,不容掩”。完全肯定毛文龙的人坚持认为毛文龙的十二斩罪都是“莫须有”,笔者请他们注意一下上述铁一般的事实。不过,也应该承认,袁崇焕为毛文龙所定罪状有许多并不构成斩罪,这也是后人认为毛文龙罪不当诛的原因所在。如清初史家查继佐所说:“且十一(二)罪皆非不赦,且万无不再勘、一辞而定之理。”康熙时人朱璘更全盘否定十二斩罪。其实,诛杀毛文龙,并非需要十二斩罪全部属实,而是其中最严重的几款构成斩罪即可。在十二斩罪中,性质最严重且直接构成被斩理由的是前三款;尤其是按欺君罔上、跋扈不臣两大罪名来说,毛文龙确实当斩。所以,毛文龙伏诛后,时人“无人不加额称快”;后来“己巳之变”发生,毛文龙党羽扬言毛文龙牵制有功、无罪被戮,朝野内外许多人都认为这是“偏党之言,尤不可以欺天下”,他们私下慨叹,可是都不敢向朝廷当事者表白。

当时毛文龙虽未反叛,但已公然犯上,并开始拿东江军民与后金做交易。一旦毛文龙与明廷关系彻底破裂,那么不管是毛文龙自立门户,还是叛降后金,都将给明朝带来极大威胁。更何况毛文龙又是一个喜怒无常、专横跋扈的人,他一有不平,就大放厥词,扬言要征服朝鲜,又说要打山东、取南京,这种话正如朝鲜人所说:“虽不谓实有此事,而似有含畜之意。”显然,如果任由毛文龙在东江继续胡作非为,就等于在明朝的东北边疆安置了一颗定时炸弹,不仅会破坏袁崇焕的复辽之举,还会给国家带来无穷灾祸。


斩帅后袁崇焕曾致书阁部大僚请求主持公道,中云:


“皇上之忧毛帅久矣。海内(外)本易为乱之地,而文龙又能为乱之人,雄行海外,莫可谁何,辽海一带,其地、其人、其事,久已非朝廷有矣。然昔得之耳闻,今得之目击;昔犹属流传,今已成面证。贪逆欺妄之状,罄竹难书,小疏中姑撮其大者陈之耳。一向诞言岛兵数十万,今彼官开来尽各岛之人不满五万,而可为兵者又不满二万也。每年之饷无分毫到官兵,毛姓之外,谁不欲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然罢之不肯,逮之不能,不即此时诛之,后必有变,变而图之,所损所费不知若干也。今崇焕冒罪为此,万不得已,盖明知不利封疆,顾留之以为后患,又义之必不敢出,谅年台高明,必能为不肖主持也。”


在袁崇焕看来,毛文龙为乱海外、无法无天的种种恶行罄竹难书,而东江早已脱离明廷的有效控制。由于毛文龙手握重兵,无法将其罢免或者逮问,可如果不趁早处置,一旦毛文龙叛国,造成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将是巨大的。所以,与其坐视东江离心势力日益坐大,最终危害封疆,不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诱斩,为国家彻底除去后患。


袁崇焕曾上奏说:


“若姑置而归,则狼子野心,愈可天日,依奴作重,通奴为利,东奴、皮岛,合作一家,职何以奏平奴之绩?遇此无可如何之人,当此无可如何之际,惟有出其不意,收而戮之,以请死于皇上。”


也就是说,如果双岛之会袁崇焕选择纵虎归山,虽然可以使自己安然无事,但是一方面会使复辽计划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也会使东江离心势力坐大,最终危害明朝。袁崇焕的担心是对的。当时毛文龙已在与皇太极商议联手攻明,双方正在就毛文龙的待遇问题进行谈判,如果毛文龙没被袁崇焕斩杀,我们可以预见他会继续与后金勾结。待毛文龙和皇太极谈妥条件,联手对抗明朝,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袁崇焕在斟酌得失之后,果断采取手段斩杀毛文龙,并甘愿承担擅杀的罪过。


袁崇焕做出斩帅决定显然是经过了内心反复权衡的。袁崇焕所面临的正是这样一种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多重接近回避型”的意志行动冲突,即在意志行动中,人们常常有两个以上的目标选择,每个目标各有利弊,人们不能简单地接近一个目标,而回避另一个目标,因而在对利弊得失的权衡中,产生了心理冲突。这种心理冲突在前引奏疏、信札中体现得非常明显。


对多重目标的趋避选择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人的价值观。袁崇焕公而忘私的价值取向让他毅然将封疆利益放在首位,而不去计较个人的安危荣辱。毛文龙当时已经沦为危害边疆的毒瘤,因而斩帅有为国除患的正义性,所以袁崇焕认为可以任由天下人去评判是非。


综上议论可见,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与个人恩怨有关,还牵涉到了朝廷的政治斗争以及明金之间的博弈对抗。不过,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主要目的在于统一事权、整肃军纪、消除封疆隐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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