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冯小红 刘义兵|基于教育类型的职教高考制度研究

冯小红、刘义兵 中国高教研究 2024-02-05

摘 要:基于教育类型和时代背景探析职教高考制度改革与发展,是彰显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关键。在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国家战略中,围绕学生成长、为国选才、社会公平的考试招生制度目标,不同于普通高考制度彰显的“选拔性”“竞争性”“知识性”特征,职教高考制度应强化“水平性”测试、“兴趣性”选择、“职业性”技术。基于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特征,在宏观设计上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专业大类统筹组织;基于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特征,在长远考量中根据学生兴趣按照产业布局合理调配;基于职业教育“强化技能”特征,在微观实施上根据学生志向按照职业规划多元录取。

关键词:职教高考;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技术变革

  2022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影响深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的热点和难点,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上升为法律规范和国家意志,为职业教育纵深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新职教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强调“符合职业教育特点”,是基于教育类型发展逻辑对职教高考制度的法律化。

  职教高考制度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性制度,现有研究提出职教高考应突出技能内容、技能评价、职业能力,应开展分类考试、分类划线、分类招生和分类录取,并深入分析职教高考制度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困境。然而,目前还鲜有针对“建立什么样的职教高考制度”的深入探讨,职教高考制度和普通高考制度有无根本性区别,如何在制度构建中体现二者的差异化等系列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追问、剖析。基于教育类型发展理念,职教高考制度应充分把握职业教育内涵、特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构建与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相配适的招生制度。


  一、职业教育基于教育类型的内涵与特征


  人类了解、认识、把握事物本质的有效方式是对事物进行分类。通过分类,人们可以清晰、理性地在复杂、具体的现象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质。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我国的教育类型分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种,并强调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属于不同的教育类型,但同等重要。对此,新职教法第三条进一步将其法律化。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具有其内涵与特征。

  (一)职业教育的内涵

  职业教育类型以“人才类型理论”为基础,黄克孝认为应根据现代社会的需要,按照教育的内容,将教育划分为“科学教育”和“技术教育”。这种划分确立了“职业和技术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类型的教育在学制中的地位”。黄克孝提出的这一理论,成为研究职业教育类型属性的逻辑基础。其他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教育活动论”“技术知识论”“能力禀赋论”。“教育活动论”是根据不同教育类型所涉及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认为职业教育遵循和实施培养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教育规律和教育活动。“技术知识论”认为技术知识内容本身的“独立性”、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和来源途径的“多元性”,分别支撑了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类型化、在“办学形态”上的类型化以及在“管理模式”上的类型化。“能力禀赋论”认为每个人先天具备两种能力(抽象思维的学科发展能力和形象思维的技术技能动手能力),开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种不同类别的教育,就是根据人的这两种能力为人们提供适合个人发展的选择和机会。

  无论是“人才类型理论”,还是“教育活动论”“技术知识论”“能力禀赋论”,都围绕着“技术”这一核心,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遵循技术性能力禀赋,开展技术性教育活动、形成技术性办学形态和管理模式等。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归纳为:现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内涵的研讨,是围绕“技术”,基于“目的论”“方法论”“资源论”,回答职业教育实现什么样的人才培养目标,用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和办学模式,生源从哪里来等问题。

  如果从“技术”的“本质论”研讨,或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其内涵。关于技术的本质,海德格尔(Heidegger M)、芒福德(Mumford L)、阿尔伯特(Albert B)、马尔库塞(Marcuse H)分别从人类学、社会学、实践哲学、政治学的视角,将技术的本质归结为座架、巨机器、装置、意识形态。这些以人类文化的构建或解释为目的的比喻,是基于人对待技术的态度,体现了技术的社会属性和人文属性。相比之下,技术的自然属性更能体现技术的本质。布莱恩·阿瑟(Brian A)认为,无论是简单技术还是复杂技术,都是自然现象的应用。“从本质上,技术是被捕获并加以利用的现象的集合,或者说,技术是对现象有目的的编程”。从技术的构成、技术的运用和技术的进化看技术的自然本质,技术驱动着科学和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技术是为了实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由此,职业教育的生存样态也应面向全社会,贯穿全生命周期,服务全产业链发展,通过技术并随着技术的重新结合、编码、发展与时俱进,从而促进人类掌握新的技术技能,在递进迭代技术技能中更好的生存、发展。如在专业设置上,要密切关注技术更新带来的岗位新需求;在办学模式上,应紧密结合技术革新的行业企业,深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招生制度设计上,应加快适应现代技术规模性革新和纵深性推进的新形势,形成新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观念、价值理念和实践路向。

  (二)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

  我国职业教育先驱黄炎培提出职业教育之“三旨”分别是为个人(谋生)、为社会(服务)、为世界和国家(增进生产力)。“为个人谋生,厚生之说也;为世界、国家增进生产力,利用之说也;有群而后有道德,服务社会,德莫大焉,职业教育为之准备,非正德而何?”在黄炎培看来,职业教育是“啖饭教育”“平民教育”“人人教育”,职业教育应为平民解决生计问题,“使人人获得生活的供给及乐趣”,实现“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的伟大目标。因此,职业教育的第一属性特征是教育对象“面向人人”。

  基于“人人有业、人人乐业”的逻辑,职业教育根据区域产业需要,开设专业、培养人才,服务区域企业生产,实现产业链和教育链对接、需求链和供给链对接。新职教法要求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逻辑正是源于此。这也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和自身价值实现的需要。在服务中求生存,在贡献中求发展。在“服务区域”中,彰显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因此,“服务区域”是职业教育的第二属性特征。

  那么,“人人”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实现就业、乐业呢?黄炎培认为职业教育“万不可专靠想,专靠说,专靠写,必须切切实实去‘做’”,“因为职业教育的目标,很简单,很分明,是给人家一种实际上服务的知能,要去实地应用。”黄炎培提出“实地去做”,在于让学生真正掌握技能,提高动手能力。职业教育不是停留在理论认知层面,而是强化学生技能,凸显实践动手能力。因此,职业教育的第三属性特征“强化技能”,是受教育者的安身立命之本。


  二、基于教育类型构建职教高考制度的“三个转变”


  “职教高考制度本质是依托职业教育属性特征,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为国家建设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区域经济服务培育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技术技能通道。”因此,职教高考制度应体现与职业教育相匹配的人才观、质量观、培养观和评价观,跳出普通高考制度的定式,从重精英到重人人,从重分数到重实践,从重理论课堂到生产情景,从重选拔到重测试,从重知识到重技能等。

  (一)基于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特征,从“选拔性”考试转向“水平性”测试

  精英教育、大众教育、普及教育是三种不同的教育理念,与之相对应的教育实践活动截然不同,与之相匹配的高考制度功能价值也各有侧重。在精英教育时期,高考因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而披上了浓重的“精英筛选主义”色彩。20世纪70年代,马丁·特罗(Martin Trow)提出了产生世界性影响力的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教育资源的绝对稀缺得以缓解,入学率(>50%)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性指标。在教育急剧扩张形势要求之下,高考悄然质变,从只关注遴选少数学术英才的“精英”筛选转型为惠及大众升学的“选拔性”考试。《2019世界发展报告》指出,新一轮技术革命将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和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持续性优化升级,引领助推产业迅猛发展,消除低技能工作岗位。全球劳动力市场格局将产生颠覆性影响,产业劳动力在规格、结构、规模、素质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产业高阶人才和企业员工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面临新的要求。例如,智能化生产系统的普及化,要求一线从业工人在人才结构上淡化分层,在操作过程中淡化分工,在工作方式上强化研究,在技能操作上注重高端。简言之,新技术变革背景下,“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要实现人人有业的基本目标,就应让人人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学习新技能。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教育部紧随其后正式发布实施方案,部署“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更加广泛和更大规模的劳动者加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以渐进推进技能型人才由“低端”升级为“高端”。这就意味着职业教育带着适应并满足国家人才战略实施的需要,服务社会发展多样化人才的需要,提供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成为真正意义的普及教育。普及教育下高等职业学校人才选拔应转为“水平性”测试。

  (二)基于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特征,从“功利性”竞争转向“兴趣性”选择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理论以追求“促进社会道德进步、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为终极价值目标。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指导,审视当代中国教育对人的发展之合理性,应基于“人学理论”的教育伦理学,在价值理念上合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以“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理想。中国特色教育现代化有效回应社会发展需求,是在继承发扬经典文化的基础上,积极破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滞后性和长期性困境,通过“承认人的价值存在,尊重人的价值体现,重视人的价值向度”,实现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实现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应追求以学生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职教高考制度面向学生“兴趣性”选择专业和职业,秉持“人人独特、皆可成才、绽放光彩”的理念,根据个人兴趣、专业技术和市场前景,满足人民对教育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基于强化专业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拓展专业知识应用的情境性和实践性,应对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对生产力的发展和革新的加速,适应新技术、新理念和新模式对生产力全要素的结构性转型,提供新型劳动力个体全面发展的专业化新的实践基础和技术支撑。从“功利性”竞争转向“兴趣性”选择,是基于个体质量发展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长远考量,从未来劳动者兴趣选择出发,在个体自我才能展现、自我价值发现和自我生命实现中自由全面成长和绽放;是职业教育与区域生产相结合,高效率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三)基于职业教育“强化技能”特征,从“知识性”能力转向“职业性”技术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认为:“教育是赋予个体职业资格与社会技能的基本途径。”在我国,普通教育是以发展大脑思维、认识世界为主的学科型教育,职业教育是以发展动手操作、改造世界为主的技术技能型教育。从矛盾的本质规定性入手分析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其人才培养目标集中指向技术技能的学习训练和动手操作,具体表征在培养方向上凸显“职业人”定位,在培养规格上凸显“技术技能”水平。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部分,侧重于实践技能的培养,着力培养学生达到全面掌握未来劳动者技术技能的资质要求。因此,职教高考制度应区别于普通高考注重学科知识,侧重于学生的“职业性”技术。

  职教高考制度强化“职业性”技术是提升未来劳动力质量的前瞻性布局。在新型劳动力市场中,规避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成为“技术手段”,在职业转换中“角色异化”,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打破传统“脑体分离”的旧分工带来的技术哑谜,提升劳动者关于生产的认知和技能。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为标志的新一轮技术变革迅猛发展,驱动着网络化的生产格局、社交化的制造平台、主流性的定制模式(个性化和规模化),产业结构转换和生产技术渗透促使生产形式从固定到动态、从简单到复杂,这将持续对劳动力市场带来巨大冲击,未来劳动力市场即将迎来巨大变革。未来劳动者(掌握的新的“职业性”技术和生产技能,精通一门职业技能和技术创造)将淘汰传统的劳动者(被固定在一种职业,或一个岗位,甚至一道工序),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格局中突破旧式分工,掌握全面生产技术,集设计、生产和经营等环节于一体,通晓整个生产系统,在技术革新中更迭个人“职业性”技术和实践性技能,在社会生产新系统的各个环节中对个人才能、技能大显身手,这也是个人实现充分、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


  三、基于教育类型的职教高考制度的实践路径


  职教高考制度基于教育类型属性特征,追求“水平性”测试、“兴趣性”选择、“职业性”技术,是尊重人才培养规律和人才成长天性,遵循市场供需原理和事物发展动因,为满足人民对教育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构建宽容、普惠的考试政策,提供多元适配的选择机会和发展路径,归旨人人皆可成才、个个全面发展的理想教育图景。实现这一理想图景,应始终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兴趣与特长、志向与追求,从宏观设计、长远考量和微观实施等多维度着力来选拔、分流人才,这也是中国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一)“水平性”测试:在宏观设计上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专业大类统筹组织

  “水平性”测试诉求普惠性、宽容性考试政策。即从广义上选拔供给技术技能人才,一方面避免大众学业竞争的选拔压抑,另一方面拓展大众升学适配的分流通道。由于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生源涵盖中专院校、技工学校、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下岗工人、退役军人、新型农民等,其年龄结构跨度大、学习基础参差不齐、入学方式多样(统考统招、注册入学、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单考单招、“3+2”“2+3”、五年一贯制等),具有广泛性、多元性、复杂性等特征。基于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特征,应对技术变革下社会对人力资本技术技能水平整体性提高的要求,实现服务国家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技能型社会构建的社会价值,“水平性”测试应注重拓展专业选择、确保专业组织。

  1. 拓展专业选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应从职教高考制度宏观设计上革新。拓展专业选择,一方面要将普通高等学校中“工程技术技能取向”的专业纳入职教高考考生选择范围。也即将职业教育类型的界定从学校拓展或下移到专业,将普通教育中的专业实行“混编制”:普通教育中“工程技术技能取向”的专业作为职业教育专业。新职教法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第十五条明确指出“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而现有的职业教育政策、实施以及人们的观念、认知中,职业教育、职教高考等教育活动都囿于职业学校,这种对职业教育类型的狭隘化,大大局限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的“长学制”专业,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业等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需求旺盛、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的专业。

  2. 确保专业组织。根据学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按照专业大类来统筹组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从而更好实施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各省按照专业大类统筹组织职教高考,应首先成立“职教高考专业大类联合考试委员会”,同时注重设计的科学性、内容的适效性、形式的合理性、评价的公正性。设计的科学性是针对“水平性”测试的普惠性,考试的难度要科学控制;内容的适效性和形式的合理性,是针对职业技能测试,突出面向实践、强化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评价的公正性是多元录取的复杂性和对职业技能评价的标准性,强化职业技能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建立第三方组织机构的指导、监督和反馈。

  (二)“兴趣性”选择:在长远考量中根据学生兴趣按照产业布局合理调配

  职教高考制度的适应性,是基于考生(兴趣、爱好、素质和志向)与学校(相应专业招生要求)的有效匹配。“兴趣性”选择是以个人兴趣、爱好为锚点,在高考时选择专业和学校;同时面向市场、面向区域、面向就业,按照区域产业布局进行合理调配。让学生从兴趣爱好出发,最大程度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而健康地发展。然而,客观现实是:职业教育没有打破专业壁垒,学生因供选择专业有限而无法获得充分选择的机会。很多职业院校学生在入学时,对所选择专业的发展前景、就业面向全然无知,更无法将个人兴趣志向、职业规划和生涯发展结合谋划,从而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人才培养效率低下。基于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特征,应对区域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中产业人才的需要,面在向市场经济自由选择、幸福成长、全面发展、高质量就业中实现服务区域发展的经济价值。对此,按照专业大类统筹职教高考招生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同时,还应协调联动教育体系、构建多元融合机制。

  1. 协调联动教育体系。“贯通-衔接-立交-融合”的体系战略是职业教育高质量治理的关键性战略之一。据统计,2018年,高职招生总量70%的学生来自普通高中;而普通高中毕业生近50%进入高职学习;部分省市高达60%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职学习。数据充分体现了普职融通、职教贯通。然而,这种学历层次的拉动效应,忽略了考生基于兴趣爱好的长远发展。因此,应协调联动普通教育(高等、中等)、职业教育(高等、中等、初等)及基础教育等整个教育体系,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新型职业体验,构建相应的课程改革体系,引导学生挖掘兴趣、激发兴趣,并建立以兴趣为核心的学习成长职业规划。

  2. 构建多元融合机制。职业教育通过跳出教育,整合资源,构建政府、产业、行业、企业等多元融合机制,方能更好实现以就业为导向服务区域产业的目标和使命。地方政府以城市定位和发展规划,统筹布局产业、教育,引导发展行业、企业,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需求,对接学生志愿、兴趣,按照专业大类录取。

  (三)“职业性”技术:在微观实施处根据学生志向按照职业规划多元录取

  “职业性”技术,是学生根据个人志向、基础和素养,按照职业规划多元录取的依据。当职业教育完全体现的是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志向取向上的选择性差异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才能真正实现平等,职业教育所追求“技术与生命共生-技术对心灵滋养-技术对精神涤荡”的目标才能真正成为现实。基于职业教育“强化技能”特征,应对技术技能人才个体在未来竞争生态环境中成为“现实的人”的需要,职业教育在强化实践情景应用和技术技能迭代革新中实现文化价值。为此,应大力弘扬“职业性”技术,提高“职业性”技术权重,制定“职业性”技术认定标准,实现多元录取。

  1. 提高“职业性”技术比例权重。各省“职教高考专业大类联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聘请产业、行业、企业、高校、政府人员等组建某专业“职业性”技术能力测评与认定小组,提高“职业性”技术在职教高考中的权重,开发、设计“职业性”技术考试题目。

  2. 制定“职业性”技术认定标准。当前各省职教高考只针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免试入学政策。“职业性”技术能力测评与认定小组应统筹制定本专业大类竞赛获奖、发明创造、职业资格证书、岗位突出贡献等不同类别多元认定录取的标准、程序等。

  新职教法开创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格局。推动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把握新职教法精神,贯彻落实新法要求,尽快执行职教高考制度,并落实相关制度。首先,要有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和综合性的顶层设计,配套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其次,要有和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现代化的使命和重任、人民对多元化教育的期盼和需求相匹配、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如政府部门利用数字媒体、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工具,统筹社会各界资源,从内生和外推两个维度科学、高效地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彰显职业教育的价值和贡献。最后,要有不破不立的改革勇气,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如在社会评价方面“建立完善的技能水平社会评价体系”,在价值评估方面“搭建技能等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专业人才职称三者之间的等值互换关系”,在用人制度方面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就业竞争机会。

【冯小红,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高级人力资源师;刘义兵,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2年第11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冯小红 刘义兵|基于教育类型的职教高考制度研究

冯小红、刘义兵 中国高教研究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