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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靖宇|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若干问题——基于新高考江苏样本的考察

袁靖宇 中国高教研究 2024-02-05

摘 要:高考综合改革已经全面展开并向纵深发展。秉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实践认识论,考察江苏样本,推进新高考“3+1+2”模式行稳致远,要构建科学选科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选考科目偏差的问题,推进国家选才要求、学生成才需求和社会公平追求有机统一;要完善多元综合的招生体系,强化高考综合改革目标性和公平性的统一,兼顾弱势人群的机会公平与较好资质禀赋特别是智力超强人群的结果公平;要发挥高考评价的导向效应,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着力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教学生态;要筑牢平安高考的底线思维,适应疫情常态化和新兴科技革命挑战,稳定社会预期,突出数字赋能,提升应急处置规范。

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职教高考制度

  新世纪以来,江苏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多种形式的高考制度改革试验”的要求,先后进行过5次主要的改革实践,(见表1)其中最近的“08方案”被称为“新高考改革的先导”。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中国高校招生考试历史上牵涉面最广、最为复杂的高考综合改革序幕就此拉开。继第一、二批高考改革6个省份采用“3+3”科目设置方案后,第三、四批改革15个省份采用了“3+1+2”方案。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汲取了江苏“08方案”的经验教训,“3+1+2”方案被认为是“高考改革的江苏贡献”。2021年第三批改革平稳落地后,高考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第四批改革省份也全面启动改革并将于2024年落地,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学生全面发展评价的多元性、社会公平的保障性得到加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行稳致远,从江苏实践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改革举措。


  一、构建科学选科的长效机制


  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的命脉所在。从世界范围看,随着人均GDP的上升,无论是美国、日本、韩国还是中国的一线城市,在近代都先后经历过能源学科-工程学科-金融商科-科技互联网-人文学科的教育消费偏好转移。然而,对一个大国而言,国家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强大的科技基础之上,英、德、美、日等国的崛起和强盛,莫不如此。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制造业为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长期以来,社会用人需求和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中“物理类”“历史类”结构均大致保持7∶3的比例,这是考生选科的现实基础和客观环境。

  江苏在实施新高考“3+1+2”方案过程中,由于“08方案”的运行惯性和不同学科学习难易程度差异等原因,出现了化学选科人数下滑的情况,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符合,等级赋分的计分方式更引发化学选科群体担心“吃亏”的舆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教育部的指导下,江苏启动应对预案,开展高中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根据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对化学提出选考要求的理论概率,优先确定化学选科保障比例为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25%,同时积极实施选科调整补偿教学方案。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考生选科结构趋于合理,有效维护了高考公平,选科舆情得以平息,为新高考平稳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必须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高考选考科目比例不匹配、不合理的问题。

  1. 强化高校主导选科的龙头作用。重点是解决评价观问题,引导高校合理设置选科要求和招生办法。突出国家意志和人的全面发展,针对新高考出现的选科偏差问题,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提出同时适用于“3+3”模式和“3+1+2”模式选考物理、化学的刚性要求。要引导高校转变招生政绩观,破解高考录取分数线“沉迷”现象,将落实“通用版选科指引”要求和“物理、化学必考”专业招生计划占比列入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选考物理、化学的要求。

  2. 发挥高中引导选科的主体作用。重点是解决因选科带来的教育资源紧缺、师资结构性矛盾、教学方式变革等问题,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继续实施高中选科评估与指导,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选科指导意见,帮助学生进一步设计生涯规划、确立专业方向和相对稳定的选科意愿。

  3. 坚持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政策。重点是稳定“学物理、化学不吃亏”的社会预期,引导学生将个人志向对接国家需要,促进更多青年学子选择与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相关性的学科。在2024年“通用版选科指引”落地见效之前,继续运用好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推动选考比例持续优化,积极满足国家对各学科人才的培养需求,促进生源结构和高校招生计划更加匹配。


  二、完善多元综合的招生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更加重视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培育;要更加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团队,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江苏高考改革探索,始终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见表2)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10年以来,高考改革在科学选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上作出诸多努力,但在强化弱势人群的机会公平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较好资质禀赋特别是智力超强人群的结果公平。一流本科教育的首要特征,是选天下英才而育之。下一步,必须强化高考综合改革目标性和公平性的统一。

  1. 扩大“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范围。所谓“综合评价”招生,是聚焦综合素质和潜质较强的青年群体,通过对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的校测成绩等进行加权折算,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2020年是江苏“08方案”实施的最后一年,考生白湘菱以430分成为江苏省高考文科“状元”,但其历史科目成绩为B+,未达到相关高校对选测科目等级的招生要求,她因此无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名校。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焦点是高校可否破格录取优秀学生以及选测科目等级化评价与高考选拔属性相悖等问题。高考综合改革采用等级赋分法计分,杜绝了“白湘菱现象”的重演,然而高考综合改革还需要从制度上保证高考数学得0分的吴宓、得15分的钱钟书也能被今天的大学破格录取。

  根据教育部部署,目前全国有24所高校在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其中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15所省内高校。要创造条件推动省内未进入改革试点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进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范围,扩大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规范和完善招生工作,逐步合理提高高校校测成绩占比,拓宽人才选拔的多样化、多元化途径,弥补单纯以高考分数选拔学生的不足。

  2. 发挥“强基计划”对英才教育的牵引作用。所谓“强基计划”,是聚焦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少年群体,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折算成综合成绩,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的条件和办法。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短缺,在本质上反映了我国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整体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在青少年英才教育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近年来在素质教育和学业减负的大背景下,学科竞赛一直在毁誉参半中艰难前行,试验班、特长班也在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夹缝中勉强维持。

  “强基计划”强烈呼唤和引导对拔尖创新人才采取特别的选拔机制和教育安排。2002年党的十六大最早提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概念,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强调“创新人才”的概念。“拔尖”常常意味着在既定规则下的成功,而“创新”则往往和打破常规联系在一起。要以联结基础教育阶段与高等教育阶段的高考为纽带,对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进行系统性、贯通性的人才选拔培养制度设计和一体安排。探索建立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课程教学、灵活学制、个别化教育方案相结合的英才发现、培养和评价机制,重新审视基础教育课程教学内容,通过设置最低学习标准而非上限来实现“减负”,不宜对学科竞赛、试验班等“一刀切”。保证统一高考必要的难度和区分度,确保统一高考对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功能不被削弱。鼓励一流高校与中学协同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基础教育延伸。

  3. 完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教高考制度。职业教育具有民生教育的属性。早在1987年,江苏就开始探索普通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进程,极大提升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升学空间。2019年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首次确定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2022年落地。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教高考制度,遵循技术技能型人才发展特点,聚焦为中职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在政策层面,要探索职教高考成绩与普通高考成绩之间的等值性,把握专业课考试成绩的教育通用价值,研究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的结构比例。在实操层面,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方法,逐步实现“中职职教高考”与“中职学考”专业基本技能考试的衔接,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主渠道。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构比例和组织方式,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联动实施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构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促进职业教育重视专业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的良好导向。


  三、强化高考评价的导向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高考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关键领域。现阶段,高考是全世界最大规模的选拔性纸笔考试,我国也是全球唯一的将考分作为大学录取直接且基本依据的教育大国,因此纸笔考试成为高考评价的主要依据。新高考落地,江苏把握教情、学情、考情,指导各地各校适应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全国卷的题型和结构,着力解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自命题的系统适应、难度控制、素养考查等关键性问题,成功实现自命题理念体系、标准体系、赋分体系的转变。江苏新高考提升了男生本科录取率,首次实现2011年以来男、女生本科录取率大致相当。随着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深入,高考评价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必须着力发挥高考评价的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将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作为中小学教育评价指挥棒的问题。

  1. 深化高考评价改革。推进高考的教育功能由单纯的考试评价向立德树人重要载体和素质教育关键环节转变,把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试题,构建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考试内容体系,发挥各学科优势,形成育人合力。

  推进高考的评价理念由“知识立意”“能力立意”评价向“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综合评价转变,逐步加强新课程理念的渗透,不断深化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考查,注重对创新精神、应用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的考查。以职教高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现场模拟、机器仿真、情境适应、目标任务测试为主要内容的实操技能考试。

  推进高考评价模式由主要基于“考查内容”的一维评价模式向“考查内容、考查要求、考查载体”三位一体评价模式转变,增强试题的综合性、开放性,减少考试固化给机械训练和大量刷题带来的收益,切实扭转“考什么教什么、不考就不教”的教育功利化倾向。科学稳妥设定各科目试卷难度、区分度、信度、效度目标,确保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和保障机制取得预期效果。

  2. 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框架的重要内容,是新高考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写实记录。在推动育人方式转变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但是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衡量尺度不一、量化困难和高校“不敢用”的现象,其作用还需要强化。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操作规范,指导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办法。引导高校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中,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报考条件设定、入选资格认定、面试题目设计的参考。统招录取中当考生分数相同时,可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优先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指导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3. 健全考试结果反馈机制。引导教学是高考教育功能的集中体现。在评价导向上,树立现代教育评价观,积极引导基础教育领域科学使用考试结果,激活考试评价诊、咨、督、导等多元功能,着力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教学生态。在评价内容上,科学构建面向中学的高考评价反馈标准及其指标体系,有效改进结果评价,逐步引入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形成内容丰富的多样化、特色化、立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目标上,深入分析学校在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成效,为学校提高改革适应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深入分析教师在落实学科核心素养、推进情境化教学、促进多样化自主学习等方面的成效,助力一线教师不断提升育人能力和水平。


 四、筑牢平安高考的底线思维


  高考具有高利害、高风险、高成本的特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将面临疫情发展不确定与“应考尽考”要求的冲突、快速增长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规模导致本科和高水平大学录取率下降的风险、考生选考科目与招生计划结构不匹配的矛盾、5G时代对考试安全保密带来的冲击、涉考社会舆情燃爆点低且燃爆速度快等重大挑战与考验。必须把风险防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

  1. 稳定社会预期。高考政策对每一届考生及家长而言都是全新的。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引导考生平和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树立教育系统是政策评价关键领域的观念,压实教育系统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统一行动的责任。树立填报志愿是学生生涯规划课程“最后一课”的观念,建立和落实班主任对学生填报志愿的“兜底”责任。树立选拔性考试必须保证足够区分度的观念,普及合理的试卷难度是鉴别不同能力水平学生前提的常识,化解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高考年年喊难的社会现象。树立网络民意是公民权利表达和整体宏观理性的观念,寻求民意权利和决策权力之间的平衡与和谐,及时回应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并及时处置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保持本科招生计划投放量与考生规模的相关度,实实在在提升考生的获得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巩固新高考遏制“高考状元”炒作和区域、校际成绩比较的成果,减轻考生和社会焦虑。

  2. 突出数字赋能。疫情常态化和新兴科技革命给人类学习行为、教育考试形态和遴选评价模式带来深刻变化。疫情防控大大加快了教育招考数字化的进程,一批应急技术成为招考业务的日常技术。要着力打造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为核心的“智慧招考”平台,让考试更加公平公正,让流程更加便捷高效,让组考更加安全规范,让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标准化考点建设中增设防疫专项,加强隔离考场建设,减少考生跨区域流动,同时加强技能考试和面试考场建设,适应教育考试新形态。探索基于局域网协作的命题模式,加快线上考试的题库建设,减少对实地闱点的依赖。加强外语口语、听力考试机考和艺术类及非结构化面试线上考核能力建设。加快人工智能评卷进程。

  3. 提升应急处置规范。落实安全工作属地责任制,形成省、市、县(区)、校四级责任清单。健全省、设区市两级 “情况通报、会商研判、化解稳控、舆情引导、应急处置”等五项机制。按照“一体融合布局、一体整合资源、一体运用力量”的原则,建立教育、宣传、网信、公安、信访和保密等部门协同机制,确保部门联动顺畅高效。全力保障试题试卷安全,全面加强考场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着力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袁靖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党委书记】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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