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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2年4月26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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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靠不住,生死要坦然

金宏伟 金宏伟念兹集 2022-04-26

近日细务缠身,加之想到雷洋这类热案必定会有很多出色的评论,所以原不打算动笔。但是,在看到昌平警方的情况说明之后,我感到有必要给各位朋友提个醒——北京的治安并不如你们想象的那么好,一旦出了事也并非如你们想象的那么容易解决,请各位做好坦然面对生死的心理准备。


1、天网靠不住。


旧社会受自然环境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月黑风高”一般都与案件的高发相联系。但自从有了天网工程,特别是看了央视《天网》节目之后,身边很多朋友误认为有这么一个无死角的天网,当下的治安一定很好。


但是,通过雷洋这个事情,我们可以看到,多个摄像头居然可以同时损坏,而且是损坏多时,并且没有人及时发现及时修理。特别是据财新网报道,事发地龙锦苑东五区有不少楼是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国安局的员工宿舍(见《目击者称雷洋被便衣追赶并有打斗 公安称今明两天尸检》)。一帮警察家门口的摄像头坏了都没人知道没人修啊,那么其他地方的摄像头就可想而知了。这等于是说,这些花费巨资安装、维护的摄像头,其实都是摆设。如今晚上出门,各位其实还处在“月黑风高”“死无对证”的黑暗的旧社会的治安水平之中啊。


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国外,负责天网工程建设的公安局负责人是有可能因渎职而下课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花了这么多钱建起来的天网工程居然质量这么差,放在国外也是可以行政诉讼一下,看看把钱都花到哪去了的。


但是谁让我们不是国外呢。我们的公安局长肯定是不会因为这种事下课的。如果想信息公开或行政诉讼一下,看看天网工程的花费,法院也肯定是不会给你立案的。所以,朋友们,特别是爱泡夜店的各位爱妃们,别总是觉得就算喝醉了街上也有摄像头。咱普通人又不懂人工智能,你哪知道这些摄像头啥时候会坏啥时候会拍?


2、许诺靠不住。


做了这么多年刑辩律师,有时提醒身边朋友小心部分执法人员的钓鱼行为,身边朋友总是说,都带着执法记录仪呢,谁敢随便钓鱼。


从新闻上来看,似乎也支持朋友的观点。如新华社2012年报道《小小执法记录仪反映执法观念新变化》,北京日报2012年报道《北京2万民警佩戴记录仪 拍录执法现场不能删改视频》。这两篇最官方的新闻中都说:“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公安局一线执法单位共为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2万余台。民警出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从见到当事人开始记录,执法期间不得关闭。所有视频记录最少要保存一个月,以备督查部门查看。”


直到出了雷洋这个事情,终于从警察的嘴里说出来,其实执法记录仪这玩意是想不带就不带的。北京警方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警察穿的单薄,没地挂执法记录仪,所以就没带。(见《北京警方回应人大硕士雷洋涉嫖案10大疑点》)


公安局领导接受采访时拍着胸脯说必须带执法记录仪,可下面人接受采访时又说可以不带。摄像头是人工智能,总是在需要它坏的时候就坏。许诺居然也是人工智能,可以在需要它不兑现的时候就不兑现。


要知道,警方自己的通告说8点就接到了群众举报然后赶往事发现场,而雷洋是快9点了才到足疗店。如果有执法记录仪,完全是可以拍到事件全过程的。可是,警方就是没带。当然了,从时间上看,也确实不能带。那么早就接到举报,9点才抓到雷洋。如果开了执法记录仪,要么拍下来的视频能够证明有人眼看雷洋进足疗店而不阻止,这是钓鱼执法。要么就证明从东小口到霍营的区区路程,有人竟然走了一个小时才到现场。这出警效率,要是赶上杀人,估计人都凉了,出警的人还没到呢。


所以朋友们啊,不要过于相信执法记录仪这玩意,更不要误认为出了事能有人踩着七彩祥云及时赶到。这里面的弯弯绕,你作为一个老百姓是玩不出名堂的。


3、警察靠不住。


按照警方的通报,事发当日有2名警员加4名辅警共六人出警,而发现的嫖客只有雷洋。


照说警察都是受过格斗训练的,但发生了雷洋这个事情,你会发现,这么多警察治不住一个雷洋,以至于导致在一边拿手机进行拍摄的警察也要上手帮忙,最终还让雷洋把手机给打坏了。雷洋只是一个平时踢踢球的普通人,不是杀人越货的惯犯。一帮警察对一个普通人都没能力做到手到擒来,那遇到悍匪可怎么办?所以朋友们,别整天想着有困难找警察。出了雷洋这个事情,突然发现警察能不能打过罪犯还真没准啊。


另外,据澎湃新闻报道,事发地是远近闻名的足疗一条街,名声在外四年多(见《媒体探访“雷洋案”足浴一条街,警方急拆16家足疗店招牌》)。这条街艳名这么长的时间,直到出了雷洋这个事情,警察才急拆16家足疗店招牌。长达四年的时间,周围居民就只能与这些色情底商为伍。


我那些特别有正义感的朋友们。我每次劝你们能忍就忍,能躲就躲,不要搀扶任何人,不要路见不平、不要随意围观、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你们总说我做律师作出职业病了,有问题可以找警察。那么出了雷洋这件事,我请你猜猜,这四年里有没有不堪其扰的居民报警?


澎湃新闻原文写到:“既然有问题,而且又开了那么多家,警方为何不整治处理?对于这个问题,廖大爷呵呵一笑,反问:如果有整治,还能出雷洋这事?”


4、小姐靠不住。


按照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涉嫌为雷洋提供性服务的小姐说:“我问他做保健吗?他说大的,我就给他打飞机”。事后,雷洋给了200元服务费。雷洋问有没有后门,小姐直接打开前门让雷洋出去,然后雷洋就被抓了。


从小姐的这个表述来看,貌似雷洋对保健运动很熟悉,直接就说“大的”。可是,既然雷洋对保健运动这么熟悉,他怎么可能打个飞机就给200呢?哪个大保健不是先聊聊天调调情再向裆靠近?简单粗暴打飞机,那是50块钱就能解决的事,这个小姐居然收200。


当然了,我是纯洁的好人,这个价格体系也是几年前通过观看北京台的法治教育节目才了解到的。现在物价涨的这么快,钱说毛就毛了,没准现在打个飞机真200。但是,物价涨了,这小姐的服务水准居然退步了。北京台法治节目中,你没听说过谁打个飞机居然还带套的吧。北京台法治节目中,看到门外有人抓嫖,有经验的小姐们都是迅速毁灭证据吧。可是,雷洋遇到的这个小姐。如果她说的话是真的,那么雷洋明明说要走后门,她却非要雷洋走前门,然后雷洋出了门就被盘查,这个小姐看着眼前的警察都亮明身份了居然也没有想到及时销毁证据,以至于留着套套做DNA鉴定。


还是澎湃新闻的那篇报道说:“从2007年就搬进龙锦苑小区居住的林女士便说,警方一直都在开展打击工作,隔三差五就能看到警车停在龙锦三街,也能听到有嫖客被抓的消息,但令她疑惑的是,为何嫖客被抓被罚款,足疗按摩店却依旧开门营业?”


我滴朋友们,嫖客抓了一批又一批,小姐们还是照样开门营业。这是小姐服务还是特情贴靠?你分得清吗?你还敢玩吗?


5、法律靠不住。


抓嫖这事属于行政执法。学过行政法的人都知道,行政法有个黄金原则叫“比例原则”,要求执法程序正当、执法手段适度。具体到雷洋这个事情,说简单点就是,警察不能因为抓个嫖就像抓正在通缉的悍匪一样。


根据《警察法》《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警察无权随意盘问公民,而只能对存在违法嫌疑的人进行盘问。那么从警方通报来看,出警人员并没有抓到雷洋现行,而是在足疗店门外发现雷洋进而要求盘查的。于是这里的问题是,警察凭什么认为雷洋有违法嫌疑?难道进足疗店就构成违法嫌疑?我的朋友们,如果这是警察的执法标准,北京的足疗店遍布四九城,说不定你出门散个步就违法嫌疑好几次啊。


再有,既然没抓到现行,警察又是如何盘问的?假设警察问雷洋是否嫖娼,显然任何人的第一反应一定都是否认。如此,既然雷洋已经否认了自身违法,那么警察是依据什么不让雷洋离开的?难道是说“你老实待着,等我化验一下你的DNA”吗?


要知道,雷洋遇到了一个特别熟悉证据保存的小姐,所以才貌似证明了雷洋嫖娼(之所以说貌似,是因为鉴证有严格的法定程序,那么雷洋案中的证据是如何提取的?如何运输的?如何鉴定的?如何质证的?所有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都没有经过质证,在真正的法治国家,是不能像雷洋案这样直接由警察做定性的)。那么假设一下,如果你真的没有嫖娼,仅仅是恰恰在散步过程中路过一个足疗店,然后警察就对你进行盘问。朋友,你会怎么办?


想必你首先会否认自己嫖娼。但是你觉得否认了,警察就一定会放你走吗?如果否认就能走,还会发生雷洋这个事情吗?


那么再设想,虽然你否认了,可是警察还是不让你走,要求继续盘问。此时,你能怎么办?如果你不耐烦,急于离开,就可能成为不配合执法、暴力反抗。而如果你选择不离开,等警察莫名其妙地盘问了很长时间,最终发现你真没嫖娼,此时又耽误时间又影响心情的,你觉得你能怎么办?你有任何途径向警察索赔吗?就算你行政诉讼,你耗得起吗?


那些嘴上总说“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朋友,一旦警察对你发生了怀疑,你真认为自己可以轻易证明自己吗?太幼稚了。


再有,还是根据警方通报和媒体采访,出警人员自身没受伤,说明即便雷洋有反抗也无明显的危险性。然而反观雷洋,目击者说雷洋在事发时就有明显的伤情,雷洋家属接受采访时更是说全身多处有伤,负责抢救的医生也证明雷洋多出受伤甚至口腔内有血(见《妻子表示已不关心嫖娼,雷洋之死还存几大疑点》)。那么雷洋的伤是哪里来的?


警方在初始通报中称雷洋的伤情系自己跳车所致,但是在《北京警方回应人大硕士雷洋涉嫖案10大疑点》中,北京警方又说雷洋没有跳车。为什么会有这么明显的矛盾?《北京警方回应人大硕士雷洋涉嫖案10大疑点》这篇文章还说,雷洋最初没有明显反抗,所以没给他戴戒具,但雷洋突然从轿车的后排窜到前排,欲逃跑,于是警察在二次控制雷洋后对其进行了约束性措施,并带入一辆金杯车。根据警方的这段叙述,显然雷洋在最初阶段与警方没有发生明显对抗,是不可能受伤的。那么待到雷洋二次被抓,并带入金杯车,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以至于雷洋再被他人看到时就已经全身多处有伤?另外,稍有警务常识的人都知道,遇到激烈反抗的人员,最佳处理方式是放在轿车后排中间,两边由警员看管。但是面对雷洋的反抗,警察反而把他带到了空间更大、活动更便利的金杯车。这是为什么?金杯车内又发生了什么,竟然会让一个小小的嫖客最终逝去?这一切,有哪个法律能帮你查明?


当年孙志刚也是遇到行政执法,可惜小孩少不更事,触了官老爷的颜面,然后一通杀威棒下来,人死了。你说,这体现的是行政法的何种比例?


6、救济靠不住。


出了事情,总归是要解决。可是,警察手里死了人,还是警察自己来调查。朋友,你觉得这事有谱吗?


至于说死因鉴定。就算鉴定出心脏病变又能证明什么?不孝子女每天虐待父母,父母一口气没上来被气死了,表现形式会是心脏病变。武林争霸打擂台,一招黑虎掏心把人捶死了,解剖一下,也可能死亡的表现形式还是心脏病变。心脏病变只是一个医学结果,只是证明死亡的最终病因,但对诱发因素的证明力有限。舆论为什么非要把焦点引向解剖呢?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视频是最能证明事发过程的。可是,明明警方手中掌握视频,但警方就是说要等到适当时机公布(见《央视专访雷洋案民警,手机录像将在适当时机公布》)。所有人都在心急火燎,可掌握视频的反倒绕着圈地认为不是适当时机。朋友,如果你遇到这事,你觉得你有辙吗?


财新网提供了一个案例:“几年前,广西桂林年轻法官黎朝阳死在兴安县看守所,广西和桂林两级政法委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也没有查出真相,桂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给出的尸检鉴定意见是“青壮年猝死”。事件可能就此结束了。但是,一年多以后,比拍案惊奇还令人惊奇的事出现了:黎朝阳死前同监室的死刑犯黄於新在临刑前向法院检举揭发:黎朝阳是被看守所民警指使留所服刑罪犯捆住吊在监室窗户上死的,然后检察院派员实地督办,异地指定管辖,立案侦查,终于查明真相,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尸检法医鉴定意见是黎朝阳系体位受限导致窒息死亡。最终,看守所民警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组织订立攻守同盟让看守所民警和在押人员封口的所长被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可见,法医鉴定意见除了要根据尸检情况,还要结合检察机关调查的有关事实才能得出相对准确的鉴定意见,仅仅凭尸检很有可能得出来的是死者的医学死亡原因。”


看明白了吗朋友。平时你一直理直气壮地说,有问题,我投诉。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律师,我真心告诉你,你港台警匪片看多了。


7、谁都靠不住,生死要坦然


经过雷洋这个事,你会发现以前很多自认为可以倚靠的东西其实都是不靠谱的。道理简单的就像“你爸是你爸”,可是现实中的那么多人工智能就能够把问题复杂到“白马不是马”。


所以,反倒是人民日报说的对,在这里,要坦然面对生死。一篇小文,不算雷洋案的评价,仅仅是对朋友们的一点善意的劝谏。遇事要认怂,能移民就早移民。院士何祚庥不是早说过嘛——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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