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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强奸12岁幼女,真相不应止于“父母从未进过方舱”

将爷 谷小九 2022-10-08



文丨将爷



从今天中午开始,朋友圈频繁出现类似“父母被隔离方舱,江西贵溪12岁女童中秋节当日遭52岁村支书强奸”的文章,很多都是10万+爆款。


我不敢这么写,因为这是基于“网友曝”的消息。在没有官方的确证情况下,我对此事只能保持理性观察。

这种写作,是很尴尬的。毕竟,这年头,很多真正的新闻,要么胎死腹中,要么烂尾溃烂

毛之不存,皮将焉附?我不敢将观点跑在事实之前,也就注定错失太多及时表达的机会。

很显然,村支书强奸幼女事件,之所以引发强烈的民愤,最大的情绪引爆点,就在于“父母被隔离方舱”这个关键信息点。

如果真是如此,这无疑会被视为疫情防控的次生灾害。由此凸显的人伦之伤和人性之恶,无疑也会被放大。

就在刚刚,江西的相关警情通报来了,澎湃新闻的标题,精准抠住了警方要表达的关键信息——“受害人父母从未进过方舱”


我逐字逐句拆解了这个通报后,确定强奸案是确实发生了,犯罪嫌疑人也正是刘某某。比照一下网络热传的信息,案件主体内容是属实的。

最大的差异,就是网络很多传言都是在说受害人“父母被隔离方舱”。

众所周知,“方舱”这个词,已经成为一个隔离符号了,成了很多普通人心中隔离点的代名词。

从科学严谨的角度看,从防疫运作的体系层级看,现在疫情并不严重地区,普通民众被集中隔离的地点,并不是“方舱”,而特定的场所,包括一些酒店。

而普通人很难做到专业严谨表达,也不会去抠这种字眼,对他们把隔离点随口说成“方舱”的行为,也不必过于求全责备。

对江西这起强奸案,人们最关注的新闻信息要点,是受害女童的父母到底在哪里,他们作为监护人,为什么会出现监管缺位。

其原因是主动形成的,还是被动产生的。

更具体一点追问,就是受害女童父母到底是不是处于“被隔离状态”?

警方只说了“未进过方舱”,这是直接否定了网友不严谨的说辞,但并未满足民众对事实真相的最起码探询——他们是不是被隔离了,而把孩子单独扔在家里?

这才是公众最关注的信息点,而不是抠字眼。

很遗憾,警察连这点知情权也没给我们。要知道,犯罪嫌疑人已抓,说出这样的信息,也并不影响案件本身侦破。

但,警方还是采用这种“隐藏的文本”,给人的感觉,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是一种化骨绵掌,在与民意“躲猫猫”。


这些年,在回应民意上,权力玩文字游戏,顾左右而言他,话只说半截,犹抱琵琶半遮面,表面看来,是在化解舆情危机,其实还是在暴露权力虚伪,敷衍民意,透支公信力。

这种行为,不止伤害民众感情,有时,还会给正义遮上蒙眼布。

以这起强奸案为例,根据网络相关调查,事发9月10日中午。众所周知,那天是中秋节,本是万家团圆的时候,为何受害女童还是孤独无依,遭受那个叫刘亮宗禽兽毒手?

各位,我在打捞这起案件的太多细节时,内心无比悲愤,觉得这就是乡村版的“正午竟成黑夜”

因为这个村支书所作的极恶,让我想起权贵资本家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的“13分钟永夜”。

根据网络调查,作恶者刘亮宗是“鹰潭人大代表”,还是“贵溪流桥力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属于当地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下设的公司。

尽管说,比起王振华的权力身份和强大资本,这个刘书记兼刘老板,层级和体量要小的多。但是,在那个狭小的乡村世界,他很可能就是作恶一方的“土皇帝”,仗权压人,仗权欺人,给他一个空间,就可能释放一份恶。

去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王振华二审仍判5年,满足程序正义为何还有太多意难平》,对法律只能如此轻度惩罚畜生,格外痛楚愤恨,但又深深无奈。

因为王振华案“13分钟永夜”,尽管造成9岁女孩阴道撕裂,轻伤二级,但因为被“成功”定性为猥亵,而不是强奸。

所以,在法律框架下,5年竟然已经是重刑。

现在,警方通报将刘亮宗作恶定性为“强奸案”了,而根据刑法规定,一般的强奸罪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值得强调的是,刑法还罗列了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重情形,其中就第一条就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根据刘亮宗的恶行,他强奸幼女已经符合从重处罚,但到底能够有多重,就要根据其“情节恶劣”程度了。

毫不讳言,对此事我的个人价值追求是:在法律框架下,让这个畜生去死吧!

各位,请注意了,我是在讲法治。

请想想,如果这种强奸行为是在利用疫情防控造成监护人不得不缺位才加以实施的,我相信,人世间就没有比这种情节更恶劣的了。

于公于私,于情于理,疫情下的极端犯罪,就应该极刑处理。

所以,警方通报说出“父母没在方舱”,这种回应民意,有些过度克制了,如果只是基于公众情绪考虑的舆情引导,我表示理解和尊重,但是,必须提醒,不能因此而掩蔽了真相,导致正义难以抵达。

所以,这里必须强调,人们关注案发时女童父母是不是处于被隔离状态(不要仅揪着“方舱”这个词),也并非仅仅出于情绪激愤,而是有着更为深刻的法治理性。

为了疫情防控,我们只能接受静默管理;但为了正义不被虚置,在真相细节呈现,我们不应被动接受静默对待!

是的,基于内心朴素的正义感,对于这个强奸女童的刘畜,如果真是利用疫情防控的机会作恶,我认为,此人即使先阉割了喂蛆,再千万剐喂狗,也都难解公害与民愤。

故此,此事真相绝不应止于“父母从未进过方舱”!



PS:全文完,共2800字。这篇文章,我的诉求是,真相即正义,法理即逻辑,希望良知得到善待,恶人去下地狱欢迎扫维码与老将交流。微商勿扰,加过号勿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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