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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业、优化婚育环境、尊重“不婚”女性、消除科技领域性别偏见……代表委员为“她”发声

人民教育 2023-05-19


民小编说

今天是妇女节,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女性代表委员都不约而同为“她”发声,积极推进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营造婚育友好环境、男女平等就业、尊重“不婚”女性选择、激励女性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一起来看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为保障“她”权益提出了哪些思考和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晓兰: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环境,促进妇女提高职业技能


张晓兰建议,从转变观念入手,构建与鼓励婚育相适应的新型婚育文化;落实支持政策,减轻婚育焦虑忧虑;丰富服务供给,提升婚育幸福体验;弘扬优良家风,共建幸福美满家庭。


在减轻婚育焦虑忧虑方面,她建议,充分发挥公共政策调节作用,在住房、就业、养育、教育等方面为家庭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家庭解决婚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途径;维护生育群体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的法定权益,降低生育养育成本。鼓励出台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规范约束作用,引导家庭践行“不要彩礼要幸福”的时代新风,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供保障。


张晓兰还建议,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组织线上线下相亲交友活动;大力发展便利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满足家庭对托育服务的民生需求,降低家庭养育的时间、经济、机会成本,帮助树立积极健康婚育观,让人们愿婚、敢生、能养、善育。


张晓兰还带来了《关于促进妇女提高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提案》。她建议:为女性提供更多培训资源,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更多增设适合女性的专业;加大女性培训经费保障,财政、人社、工会等部门加大对转岗、再就业、失业等就业困难或经济困难妇女以及农村及欠发达地区妇女的培训帮扶力度,相关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围;加强妇女培训宣传引导;建立职业教育分性别统计制度,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职业教育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林怡: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


林怡认为,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营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她建议:


一是,抓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就业性别歧视作了重点规定,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建议人社部及时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配套法规政策,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指导各地加强对招聘、录取、晋职、晋级、培训、辞退等环节性别歧视行为的监管。同时,健全完善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会同工会、妇联对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调查显示,企业普遍希望国家和地方尽快出台政策,帮助减少女职工用工成本。建议财政税收部门加强研究,给予女职工数量较多的企业税收减免或者补贴等优惠政策,缓解企业因女职工生育造成的用工成本压力。


三是,落实男性育儿责任。落实父母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可以平衡两性生育用工成本差异,营造有利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同时,也可以强化男性育儿责任,分担女性育儿压力,有利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


四是,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卫红:理解和尊重“不婚”女性的选择,生活中仍需追求更多实质性的男女平等


关于部分女性选择不婚的态度,罗卫红认为,要对她们的选择表示理解和尊重。“当下,许多女性越来越独立,她们有自己的事业追求和价值取向,她们可以凭借自身力量闯出一片天地,可能对家庭的需求、对男性的依附心理会淡化,因此选择了不婚,这可能是社会高度发展的结果之一,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要尊重她们的选择。”“换个角度来看,如果都选择不婚,可能会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劳动力不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可以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适当做一些引导,或用政策去激励,帮助其树立婚姻家庭观念。”


对于大龄单身女性,罗卫红认为要抓住两个关键词——包容和关爱。“对于这部分‘落单’的女孩,不要随意给她们扣帽子,而要包容她们,并给予关心关爱。对于主观上不愿意结婚的,可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适当用政策激励、积极引导;如果是客观上还没有遇到合适的另一半,可以给她们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帮助她们寻找另一半。”


在实际走访中,罗卫红也听到不少呼吁,比如一些校长、幼儿园园长、医院领导表示,希望给女同志多的单位多分配一些编制,以缓解部分女性员工休产假时带来的人员压力。“生育不应只是女性一个人的事,而需要动员各方力量来给她支持,包括让男性休陪产假、建立生育支持基金等,给女性员工多的单位以适当的补偿,缓解其用工压力,让女员工能够大胆生育,从而为女性营造更友好的工作环境、社会环境。”


罗卫红呼吁,一方面,女性自己要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活出精彩人生;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努力追求实质性的男女平等,包括给女性更多的从商、从政的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袁亚湘:加强对女性幼童、少儿时期从事科学事业的正确引导,消除社会对女性进入科研领域的偏见


当前,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等领域智力潜能巨大,是科技创新发展的一支关键性力量。袁亚湘呼吁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实施执行过程中,提高科技领域“性别平等”意识,以适当政策倾斜性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造力,助推女性人才投身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队伍。


面对女性科技人才能力常被低估、竞争机会弱势的现状,袁亚湘建议,要加强宣传,提升科学中的性别平等意识,充分强调女性角色对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女性幼童、少儿时期从事科学事业的正确引导,以吸引更多女性从事科技创新,消除广大社会群体对女性进入科研领域的偏见。


在推进配额制方面,袁亚湘建议,各级学术委员会、项目及人才称号评审组等科技决策单元中,规定女性科技人才的最低占比。充分提升女性科技人才在重要事项的评审及决策中的参与度,切实提升女性话语权。在科研机构、科技社团机构,为女性科技工作者加强合作、“抱团取暖”提供有力平台。


“在女性关键时期(生育期、哺乳期等)切实给予政策的倾斜性支持。”袁亚湘建议,增加职称晋升、项目评审、奖励等各方面对女性的支持比例。对有年龄限制的各类人才计划和项目对女性适当放宽。提高女性在科技创新中的参与度,不仅要支持杰出的女性科技工作者,而且要更多支持目前正处于科技攻坚阶段的广大女性工作者,为她们更好地发挥科技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提供最重要的助推。


袁亚湘还建议,建立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解决女性上升空间中存在的“玻璃天花板”问题;制定激励女性科学家承担高层次和重大类型项目负责人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培养更多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及后备团队;积极推荐女性科技工作者在海内外科技组织中任职;在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类妇女评选表彰中提高优秀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入选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璐:细化产假前工资标准,合理增加女职工卫生费


马璐提交了“关于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提案”。她建议:一是适度强化关于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明确细化产假前工资标准、孕期哺乳期调岗、产后返岗、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等相关规定;二是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合理增加关于女职工卫生费、妇科疾病和乳腺疾病检查、女职工心理健康等相关规定;三是探索建立由专家、政府相关部门、工会、行业组织等联合组成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家委员会,科学动态调整当前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分层分类确定孕期、哺乳期保护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省妇联兼职副主席 谢文敏: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目前,我国现行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已经在上海、陕西、广东、安徽、四川等地施行,但在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施行。导致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仅仅服务于生育登记的人群,未进行登记的人群无法享受生育政策。


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谢文敏认为,只有修订将生育登记的重点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到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才能保证妇幼服务更好的开展,也对我国人口更有效监测。因此,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是现代化国家的国情需要,也是保证少部分人群正常生活的必要举措。 


她还提出具体的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应该积极介入非婚生子女家庭,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妇产医院门诊联合党支部书记、内分泌科主任 阮祥燕: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保护女性健康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提高优生优育各项服务、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等措施,是缓解生育焦虑的有效方式。”阮祥燕认为,除此之外,应更加关注女性健康,提高女性健康意识,借助现代医疗技术手段保护女性生育力,更好助力优生优育。


“由疾病或治疗方法等因素引起的育龄人口生育力下降问题,愈发引起国内外重视。”阮祥燕带来一份数据:根据WHO癌症机构的调查,我国每年新发恶性肿瘤超过450万例,放疗、化疗在提高患者存活率的同时,也严重损伤了女性的卵巢功能,导致患者丧失生育能力。“保守估计,我国每年至少有超过100万女童与育龄期女性因疾病治疗失去生育能力,老龄化明显提早。


阮祥燕认为,以卵巢组织冻存移植等为代表的现代医疗技术手段,可以有效提高女性健康,更好保护女性生育力。她建议,打造高质量的卵巢组织冻存移植生育力保护保存中心,搭建多学科合作诊疗平台,为患者提供全周期管理。同时,制定或增加医疗告知规范,加强行业监管,在推动技术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技术应用的规范性。


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


尊重她、维护她,就要积极推进保障她的合法权益:拒绝就业歧视,停止家暴,零容忍拐卖妇女儿童,鼓励支持女性进入更多科学科技领域,勿在传媒中使用含有性别歧视的用词用语,拒绝重男轻女,禁止出生性别选择……


新时代,祝愿每一个努力奔跑的她,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祝所有女同胞

节日快乐、天天快乐!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小康头条、全国妇联女性之声等微信编辑:陶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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