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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十娘|“抄袭”的事实认定与道德判断:由张文宏被指“抄袭”想到的

渡十娘出品 渡十娘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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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耘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戴耘博士,出生上海,就读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教上海大学文学院,1991年赴美留学,获Purdue心理学博士学位,现为纽约州立大学(Albany)教授




最近,张文宏医生的博士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被某些人通过媒体操弄得沸沸扬扬。“抄袭”别人的作品往往被看成是道德瑕疵甚至污点,这类指控会引起公众对一个公众人物的人品的怀疑。正因为如此,我希望通过这篇小文能给大家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什么构成“抄袭”,如何对具体“抄袭”行为进行道德判断。

 

的核心定


的“抄”(plagiarism)指在学术论文中挪用了他人作品中的文字表达和思想理念等而没有予原作者的献以足的确认(sufficient credit),广义的“抄袭”包括自己的作品采用了别人的构思、立意、表达方式等等而对这一来源未加足够清晰的说明。所以“抄袭”的概念是信用体系和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用一个比方,别人的思想、文字、作品就和别人的钱一样,你可以用,但要打借条,不打借条叫“偷”,还不承认这是别人的钱叫“赖”。因此,确认是否“抄袭”,首先是个技术上的认定,用钱的比方,你是不是拿了别人的钱(或文字和思想)而没有澄清这钱(文字和思想)是别人的。“抄袭”还有道德上的认定,即被认定的“抄袭”多大程度构成道德问题,多大程度要受到批评、惩戒,或者属于“无心之过”,即写作中的疏漏或对“抄袭”本身的无知。前一个问题是事实认定,后一个问题是道德判断。当然,在思想领域和其他领域的某些“抄袭”还超越了道德范畴,涉及严重侵权,比如抄袭了别人的作品而出了大名被原作者告上法庭,这样的事也不少。


我下面不谈法律问题(留给罗翔去谈吧),只谈谈前两个问题:如何对是否构成“抄袭”作基本的甄别,如何对具体“抄袭”行为进行道德上的判断。因为这篇文章的读者是大众,所以我全程在“抄袭”上加引号,意在避免简单的意会,而突出它的专用词属性。因为我的工作经验局限于学术著作和学生论文(包括博士论文),所以我的讨论限于我熟悉的这个领域。但原理上相同,读者可以举一反三。我申明在这篇文章的写作中没有参考任何文献,完全依靠我自己当教授的二十多年经验,有任何错误由我承担,欢迎寻找其中“抄袭”的痕迹,然后根据我的甄别标准看看是否构成“抄袭”。

 

“抄”的事实认

 

复述与抄。引用文献需要注明出处,是学术写作的规范,一个是尊重别人成果,另一个用意是确立立论的文献依据,引用在科学写作上因为往往涉及新的试验研究成果和理论成果,比人文写作更重要引用了别人的文字思想却看似是自己原创的,即构成“抄袭”嫌疑。 “抄袭”行为大多是用了别人的东西而没有说明出处,但也包括引用了别人的“原文”但未用“引号”这些技术细节。“抄袭”在学术论文的文献回顾(literature review)中尤其容易发生,因为涉及如何“复述”别人的成果。比如指控张文宏医生的博士论文中有三千字的内容涉及“抄袭”,就是“文献回顾”部分。抄袭和复述之间,有时并无鲜明的边界,这方面可以参看方舟子在他指控张文宏抄袭的信中如何“咬文嚼字”。就本人而言,不能孤立看一两句话或一两个引用失误。如果能发现整体上有挪用别人的文字和思想而没有清晰注明来源的证据,“抄袭”的认定就基本成立了。所以“抄袭”与否有一个“度”的考量。

 

抄袭与常识:那么是不是别人说过的任何东西你都要注明出处呢?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我们从自己的阅历和社会经验中获得的常识,别人可能早就说过了。这类是不需要注明出处的。所以是否“抄袭”还涉及引用的内容(论述、思想、证据)多大程度具有“原创性”。如果我在论文中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或者“人都要死的”,没有人会追究你为什么不注明出处,因为前者大家都知道出自《红楼梦》,后者更是稍有常识都懂的,并不具有原创性。假如你要坚持注明出处,别人肯定认为你书读傻掉了。

 

抄袭与感悟:有时学术文章会涉及感悟性的文字(科学论文一般较少感悟,更多是推论),这种个人感悟即使和先前别人的论述“撞车”,也不能认为是“抄袭”。比如我最近谈教育的一个讲座,提到人类历史上开始有教育这样东西恐怕和一个社会在生产劳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闲暇”有关。有人就说某某人就有表述过这个观点。我只能说“哦,不谋而合”。学术论文中可以包含这种带有想象和推测的论述(否则所有都是引述,何来论文的原创性)。如果你的个人感悟与某人的论述撞车了,只能说你文献阅读不够,但不构成“抄袭”行为。当然,单靠自己说“我不是抄的”没用,因为可以作文字比对。

 

抄袭与意向:这样我们就要谈到构成“抄袭”行为的严重性的“意向”问题。比如,有些学生(比如刚进校的本科生)写教授布置的写作作业(Paper),引用了“谷歌学者”(Google Scholar)里的材料,但没有说明出处,构成实际的抄袭行为。但这些学生不明白他们哪儿做错了(你教授不是让我们去找材料嘛!)。他们有抄袭的客观行为但没有抄袭的主观“故意”。所以我们会办一些专门的workshops (工作坊),让大学生意识到什么情况下他们有可能犯“抄袭”的毛病,为什么“抄袭”有违学术伦理规范,如何避免。在我的课件大纲(syllabus)里会专门有一段“学术品行”(academic integrity),其中说明学生需要关注的各种“作弊”问题,如果有写作的作业,也会说明需不需要注明引述的文字和思想的来源(出处)。

 

抄袭与巧思: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上海上过一门夜大学课,有一次期末考我发现几个人抄袭作弊,我给了不及格。主管老师私下说你抓的都是老实人,他们现在压力山大。言下之意,还有一些学生机灵,作弊得更加巧妙,逃过了我的眼睛。这让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话:“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谁的水平高”。在美国学术会议上听到一位德高望重的著名教授说过类似的笑话,他说的是:抄一本书叫抄袭,抄一百本书叫天才。什么意思呢?抄袭一本书,说明这个人不动脑筋,死读书、读死书,只会“有一说一”;而能抄一百本书的人能够博采众长,取其精华,把别人的东西化成自己的东西。这恐怕是避免“抄袭”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当然,你还要有基本的诚实,承认有些东西是别人的,但是通过辩论、甄别、比较、评价,别人的东西就变成了你的。傻傻的,除了“抄袭”想不出其他办法的,除了文字贫乏,只能照抄,可能还有“食古不化”的学习方法问题。

 

“抄袭”的道德判断

 

严格说,对“抄袭”的重视源于人类在从事智力或其他创造性劳动时出现的伦理规范;简单说,反对“抄袭”是一种用于自律的“行规”和“契约”,否则天下文章一大抄,个人的劳动就得不到尊重,最后必然搞得乌烟瘴气,使所有人失去原创的动力。这也是国家需要出台一系列保护“思想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法律的初衷。但是“抄袭” 依然是伦理范畴的行为,轻的给予必要的告诫,重的会有严重后果。比如我们专业就有学生在博士资格考试(在家里完成)中被发现有“抄袭”而被判考试无效要求重考的。情况更严重的,如明知故犯,甚至可能被取消博士候选资格,即剥夺做博士论文的机会。所以,除了“抄袭”的事实认定,道德判断在裁量处分中起决定性作用

 

抄袭与动机。先前我说,有没有抄袭的意向(故意)与判定“抄袭”的性质有直接关系。这在确定一个案例的性质和裁量惩戒的力度直接有关。比如,多年前上海交通大学的特聘教授和计算机学院院长陈进把摩托罗拉的芯片作了伪装处理(磨掉原来的品牌名,刻上“汉芯”字样)作为他自己发明的芯片隆重推出,结果轰动全国,获得上海市政府和顶尖专家背书,骗得上亿元的研发经费,名利双收。这种欺骗当然已经构成犯罪行为,一方面是因为后果及其严重,另一方面是因为行径和影响极其恶劣。狭义的“抄袭“一般性质不会那么恶劣,但依然可追溯各种动机;只要动机是投机取巧,均属于不道德行为。

 

抄袭与人品。陈进这个案例说明“抄袭”如果是一场有意而为的“欺骗”,并且有十分明确的个人动机(个人名利),以他的交大特聘教授身份,这样的“抄袭”会获得极其严重的行政处分,甚至受到刑事起诉(陈进好像并没有得到刑事追责,而只是行政上被解雇)。如果说法律问责更多是就事件的后果进行惩戒,伦理上的问责则更多是从人品和人的职业操守的角度来考量的,比如,陈进这样的人还留在科研队伍里,只会毁了中国的整个科研事业。我们经常说好的制度是让所有人呈现人性中更好的一面,比如诚信,而坏的制度会让人呈现人性中更丑陋的一面。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大学对学生的“抄袭”如此重视的原因。最近几年在美国发生了多起中国学生在考试中大规模舞弊的案件,说明中国在诚信教育上的缺失。

 

如何看文宏医生被指博士文“抄


对公众人物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本身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承担了更大的社会责任,我们对他们的道德品格,尤其是他们的道德诚信,需要有更高要求,否则我们如何信任他们能为公众谋利,而不是投机取巧、打着漂亮的旗帜做着肮脏的勾当呢。但是在这种期待中,也会产生两个极端或误区,一个极端是把公众人物视为道德完美的偶像,另一个极端是把公众人物妖魔化,两个极端其实是一块硬币的两面,都不真实。在美国,对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是否在他的博士论文和以后的文章讲演中涉嫌“抄袭”,也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个讨论可参见华东师大刘挚老师的专文(http://www.aisixiang.com/data/53379.html)。我重点探讨一下对张文宏医生是否“抄袭”的看法。


能不能追问张文宏医生的博士论文是否有“抄袭”嫌疑?当然可以。即使像方舟子那样穷追不舍的“打假英雄”,他有他发声的权利,只要他以理服人用事实说话。如果阅读了我上面的文字,就应该清楚“抄袭”并非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情。即使将来论定张医生做博士论文时确实有不当行为(包括“抄袭”),也不能就此推论张医生身上有不可原谅的道德瑕疵。伟人也是人,如果你去扒爱因斯坦的私生活时,爱因斯坦还没准会被你骂成“渣男”。但是当你读爱因斯坦的《我的世界观》(中信出版集团,2018)时,你会怀疑爱因斯坦对人类的关怀的真诚和他的思考的严肃性吗?我相信你不会。全国人民(尤其是上海人民)认可、信任张医生,不是因为他过去做了什么,而是因为他在疫情中敢讲真话,讲专业的话,讲有用的话(而不是废话), 他用科学思维应对疫情,指导抗疫,而不是靠打鸡血喊口号。


对我个人来说,张医生本来可以很高调地炒作自己的名声,为自己和家庭牟利,而他却刻意保持了一个专业人士应有的低调,这么一个低调、敬业、有水平,提振了全国人民抗疫信心的专家,却遭到无端的批判(被指控“崇洋媚外”)和诋毁(被骂为“汉奸”),这让我感到愤怒。一些人对许多大人物的学位造假,学术成就造假只字不提,却扒出张医生许多年前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抓住不放,本身的行为逻辑是奇怪的。那些拿他的博士论文说事的人,许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依靠诋毁张医生的人格以达到自己的不上台面的目的。 


我想起加缪的代表作《鼠疫》,里面写了一个医生里厄。对加缪来说,疫情是一次人性的考验,里厄医生经受住了,而疫情也是一个照妖镜,暴露了那些猥琐甚至阴暗的灵魂。当我们看到了里厄医生如何带领人们抗击疫情、挽救生命的表现,我们是否还那么在乎他二十年前的一篇论文是否涉嫌“抄袭”呢。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瑕疵。但是那些在人生重大关头显现出耀眼的道德力量的人比什么都更加令人信服,令人尊敬

 

戴耘写于2021年8月21日Albany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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