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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动态 | 信达助力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3,以下简称“雄韬股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20年1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雄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5亿元,将用于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受聘担任雄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信达同时担任雄韬股份常年法律顾问。


本项目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易明辉律师杨阳律师


 律 师 简 介 


魏天慧  高级合伙人  律师 

weitianhui@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长期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

易明辉  律师 

yiminghui@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长期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

杨阳 律师 

yangyangzl@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长期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


▼往期精彩回顾▼信达助力荣盛石化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信达助力广和通完成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信达助力日海智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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