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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评 · 会客厅】中国法学院的未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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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即可)

听他们讲中国法学教育过去的故事

中国法学教育评价困惑知多少?


从1978年至今的四十年,我国法学教育从恢复走向繁荣,众多法学院校为国家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培养了大批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这四十年中,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正在发生转变,从专业教育转向职业教育,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

 

本期对话栏目,我刊特别邀请:

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


专门就法学教育改革四十年主题展开深入交流。

 

目次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回顾

二、法学教育的目标

三、法学教育评价的困惑

四、优秀法学院校院长或校长的核心使命

五、大学自治问题

六、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方向



本文原题为《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法学教育》,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3期对话栏目(第2—27页),原文36000余字,限于篇幅,文章分为三部分推送,本期推送第三部分。欲览全文,请点此购刊,参阅原文。


阅读本期,将会涉及如下要点:

 

  • 如何提升中国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和内涵式的发展?

  • 大学如何营造创新的良好的环境?

  • 什么是好的法学院院长?法学院校院长或校长的核心使命是什么?

  • 西湖大学模式是否适合我们法律教育体制创新?

  • 法学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 在可预见的未来,作为法学院的院长应该如何布局?



  • 访谈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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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学院校院长或校长的核心使命

 

申卫星:徐老师,您当了这么多年的院系领导、校长,作为一个院长和校长,您觉得应该怎么做,才能成为一个好的法学院长,一个好的大学校长?

 

徐显明:我是1994年开始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那时候只有三十出头,被认为是中国重点大学里面最年轻的院长。我最尊重的老师乔伟教授给我总结了三条,这三条基本上都是从道德和管理上入手的。

 

什么是好的法学院院长呢?

 

第一,一定要有能力去吸引一批比自己水平更高,而他们又愿意与你一块愉快工作的人才。如果你具备这种能力,能够把比自己水平更高的人请到这个学院里工作,就是好院长。因为在任何一所大学,在任何一个学院,最根本的就是人。一个人有时候就代表一个学科。只要你能把一流的人请来,你就能成为一流的法学院院长。他光来了还不行,你还要让他每天愉快地跟你一块儿工作,让他每天都Happy,这就是法学院院长的基本功。如果你请来的人水平都不如你,这个法学院就会每况愈下。

 

第二,你一定要有能力从你这个学院以外获得更多的资源,拿来分配给最需要的人。我到美国去了一趟,获得了美国新闻署15万美元的资助项目。合作项目拿来以后,直到我离开法学院,我自己一分钱都没有花过,我用这15万美元送了十位老师到美国培训。你能从学院以外获得资源,这是个能力;拿来资源以后配给最需要的人,而不是配给自己,这是个职业伦理。院长要有从世界获取资源的能力,还要有把自己获得的资源作为公共资源的道德。

 

第三,立法者不能制定首先使自己获利的法律。你是法学院院长,你支配了学院这么多的资源,当你推行某一项改革的时候,这个改革的受益者一定不能是你自己。立法者如果制定的首先是自己获利的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的公正性就已经没有了。

 

我在法学院制定了最早的科研奖励办法,比如在《中国社会科学》发一篇文章奖励多少。那是在1994年的时候,而那段时间也是我学术的高峰期,我自己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也有若干文章,按照那个奖励办法,我应该获得最多的奖励,但我并未那样做。我把本应获得的奖励,全部作为学院的发展基金。

 

我没有从我自己制定的政策当中获得一分钱。同时我给自己定下一个规矩,从我做法学院院长这一天起,所有的申报成果、获奖、荣誉,我都一概放弃了。把申请的机会留给最需要鼓励的人,不与老师争利、争机会是一个院长的基本功。我做院长的时候就总结了上面这三条。

 

做院长如果抓学科建设的话,我经常打足球的比方。如果你请的第一个球员是有甲A水平的,当你请第二个球员时,他也一定是有甲A水平的,然后再请第三个……这个球队就慢慢建立起来了,这支球队是甲A的球队。如果你请的第一个球员是甲B水平,再请第二个球员让他成为甲A的水平是不可能的。所以做院长也好,做校长也好,最大的基本功应该是在人才上下功夫。

 

我做了十三年校长,校长的基本功首先要有理念、有思想。其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尤其要推进创新性改革,既追寻大学之道,又守护大学精神。再次要抓学科建设这个龙头,学科包含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三个核心要素,抓学科就是抓学校发展的根本。最后是要在教育家与政治家的结合上下好功夫,既做杰出的教育家,又做合格的政治家。校长要做的具体事一是找人,二是找钱,三是找机会,四是找公正,这十个字就是我做校长的体会。

 

当然,找人是第一位的。世界上自然科学的学科大概有200个左右,每个学科里面最有创新能力的20人左右,全世界的精英你可以算出来,也就4000人,这4000人里面70%在美国,就是说2800人在美国,剩下30%在其他国家,中国大概占不到5%。法学这个学科我们没去计算,说世界上最优秀的人在哪儿。

 

建立世界一流法科强校这个口号我是赞同的,但是标准很难定。这个命题有模糊性,作为一个信念我们要坚定不移,服从国家战略,但什么是世界一流的法科强校?这个标准因国家、因制度不同而有差异。但是这不妨碍我们去寻找世界一流的人才。

 

韩大元:法学院院长应该怎么做,徐校长已经讲了。我1980年上大学,经历了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博士点、一级博士点、“211”、“985”和现在的“双一流”不同法学教育政策的变化过程。但是我们现在回顾四十年,要思考一个问题,由政府主导的法学教育改革有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如不调整机制问题,无法提升中国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和内涵式的发展。

 

为了国家发展战略,可以在不同时期提出一些法学教育发展目标、高等教育发展目标,但是不要过于身份化,不要让大家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宪法上人是不能以身份来划分的,要保障平等地位,大学也有平等竞争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解决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教育领域不充分、不平衡现象是存在的,而且在有些领域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一是地区间的不平等,中西部和东部不平等,我们一级博士点这么多,但西北地区博士点很少。二是学校之间也不平等,我们这次进入“双一流”的法学院校总共六家,四家在北京,两家在武汉。学生毕业时,有些用人单位要看你是“985”毕业的,还是“211”毕业的,有的学校明确要求只招“985”和“211”大学的毕业生。

 

大学身份的不平等,导致有才能的学生受到身份限制。正义在法学教育领域首先体现为教育公平。我们的一些改革措施,有时导致追求的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冲突,让学生确实面临很多不公平。当他面临不公平的时候,如何认识正义,如何认识公平?

 

徐显明:美国高等教育有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大学自治、学术自由,遵循洪堡精神。这是它的体制保障。


第二个特点,多元化。私立大学、州立大学、社区大学等不一而足,也有两所国立大学。中国的高等教育是“千校一面”,我称作“俄罗斯套娃现象”。


第三个特点,高度竞争,自由竞争。这三个特点促成了美国高等教育的繁荣状态。

 

韩大元:大学是创造思想、培养创新人才的地方,学术自由是宪法的权利,也是大学保持活力与创新思想的基础。徐校长刚才讲4000多个世界上最优秀自然科学人才有2800多人都在美国,而且美国人获得诺贝尔奖的那么多,创新都集中在那里。中兴事件出来以后,总书记强调创新的重要性,要求把核心技术掌握在我们手里,确保国家核心利益不要受到损害。

 

大学如何营造创新的良好的环境?核心技术不掌握在我们手里,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没有尊严,大学的责任在哪里?我们不缺乏硬件,缺软件,思想不自由、学术不自由怎么能创新呢?

 

申卫星:韩老师,您在人大法学院做院长这么多年,现在不做院长了,回首往事,是艰辛还是快乐?

 

韩大元:我作为一个院长,一直以来的理念是:要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老师。现在想起来,我做得不够。家长把小孩送到法学院,读本科、硕士、博士,我们要爱护学生,呵护学生,让学生感到温暖。特别是本科生,当他(她)刚进入大学,感情出现空白的时候,我们要用爱填补学生感情的空白。

 

第二个就是尊重老师,每个老师也许有不同的风格,尽管个性不一样,他们都很优秀,都是创造思想、创造价值的,作为法学院的管理者,在职称评定、奖励、科研上,都要尊重他们。这方面我自己也在反思,虽有理想,但是做得不够。你问我经验,就是这样,要爱护学生,尊重每一个老师,这是我的体会。

 

徐显明:我借这个机会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个理论,“尊严空间理论”。尊严空间理论是在我做校长的时候体会出来的。当校长的办公室只有一把椅子的时候,老师来了,这一把椅子给谁坐?就这么简单。

 

大学教授们不到最紧迫的时候是不会来找校长的,当他鼓起勇气敲开校长的门,此时在校长的办公室里只有一把椅子。如果这把椅子校长不让给老师坐,而是校长坐着,老师站着,会出现什么情形呢?

 

大学里就两类人:一类是这个大学所需要的,校长千方百计要他留下,另一类更多的是需要这个大学的,靠这个大学生存的。假设这个教授恰恰是这个大学所需要的,校长就因为坐在这把椅子上,很可能这个最优秀的人才就流失了。

 

这里面的规律是什么呢?就是我发现的尊严空间。每一个人的尊严在哪里?都是放在你控制的空间里。为什么你在家里最安全?因为这个家是你完全控制的。校长的办公室是校长控制的一个空间,老师来的时候是把自己的尊严放到了校长控制的空间里。每个人的尊严进到了别人的空间里以后,就是把自己的尊严交给了别人。

 

如果他受到尊重,尊严和尊严就是对等的。如果他没有受到尊重,这叫第一次伤害。如果你在那儿坐着,老师提出要求来,你武断地拒绝他的时候,他的尊严第二次受到伤害。如果老师起身要走,你连个礼节都没有,在你这个空间里面他就连续受到三次伤害。

 

教师把尊严视为比生命还宝贵,越是高水平的人越在乎自己的尊严。做校长、做处长要知道这把椅子给谁坐。老师来了以后一定要把这个椅子给老师坐,如果老师不坐怎么办?你也没有资格坐,你必须与老师一起站着。这是对老师尊严的起码尊重。

 

当学生选择这所大学的时候,他有充分的自豪感。在这个学校里面做老师,有充分的尊严感,这个尊严来自于哪里?学生尊重老师是天然的,关键就看校长、处长尊不尊重他。校长、处长都尊重这个老师的时候,他的尊严就有了。大学还有第三类人,即员工,从校长到处长到一般工作人员,他们如果做的事情都能得到认可,那么就都有充分的成就感。

 

在大学的校园里这三感同时存在,即学生的自豪感、老师的尊严感、工作人员的成就感。三感如果同时被激发出来,这个大学就活力无限,就是最好的大学。我们做校长的就是要创造这三感。

 

申卫星:您由椅子说起的尊严空间理论,我其实能感受得到其中微妙的心理变化。我办公桌前有两把椅子,但是通常老师来了我不会让他坐在那里,因为一般是学生才坐在我办公桌的对面。如果老师坐在那个位置,他会认为他是被管理者。我会坐到那两把椅子中的一把上,请老师到沙发上坐。他坐在沙发上,我坐在椅子上,体现对他的基本尊重。

 

我从2016年7月担任清华法学院院长到现在才一年半,已经感觉到做院长很辛苦、很累,但是很大的收获就是做人。

 

第一,做院长要有全局发展观。过去做普通老师,甚至做副院长的时候都想不到的事情,现在会从法学院发展的全局去考虑。例如,清华法学院某一位老师得了一个大奖,比如当了长江学者、十大法学家,我会比他还高兴,因为他取得这些成绩都会成为清华法学院的成绩,会让我感到与有荣焉。

 

第二是有了历史观。历史观首先是对既往的历史要予以充分的尊重,不要轻易推翻前任的付出和努力,我们清华法学院能有今天,是历届领导和老师们辛苦努力的结果。每一任院长都非常不容易,非常艰辛,非常辛苦地走到今天,不能吃到第100张饼把前面99张饼都忘掉了。

 

其次,基于这个历史观,我会慎重对待这个院长职位。因为做院长,可能会很辛苦,但是你要珍惜这个岗位,你当下所为的一切都会成为未来的历史。等你不当院长,或者当你退休的时候,那时候的院长回顾前几任院长包括你的时候,对你做的工作有什么样的评价?你是否在法学院发展的历史中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学院的发展是否提前布局,留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所以在当下的我,应该有这样一个对未来清华负责的清醒的历史观。对院长来说,一方面是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一个为大家服务的机会。我时刻提醒自己,当下的一切都会成为未来的历史。

 

潘剑锋:作为非院长的局外人,我觉得作为院长在处理同事的关系时,要能换位思考;此外还要有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话题扩展开来,说到什么样的教学模式或状态是好的,我觉得这跟我们对专业的认识是同样的。

 

我自己是学民诉的,我有一个简单的体会,什么时候诉讼程序是有序有效的,与此相对应结果往往就是公正的、有效率的。有序有效的诉讼程序就是让各诉讼主体各就各位,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往往这种结果就是比较好的。

 

在教学上也是这样,老师要有老师的样子,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课堂要有课堂的样子。我常跟北大的同事说,作为北大的老师你要有北大老师的样子,一言一行要能够反映出北大的风格。

 

我认为作为一位好老师,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好老师要热爱教学。讲到教学的课程设置,我认为设置的课程要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例如,我们在课程上进行探索,开设了五类课程,即通识课程、专业课、实务课、案例研习课、比较法课程。

 

与此相对应的教学方法也有几个模式,例如小班上课、双师同堂,请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仲裁员和在校教师一同授课。像知识产权法院的宋鱼水法官,是人大优秀的校友,在北大开课特别受欢迎,效果很不错。另外,我们还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以及组织学生参加一系列我们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国际辩论赛。

 

整体来讲,通过这些年的探索,北大法学院的大部分老师对教学更投入了,院里也给予更多的支持政策。比如案例研习课,老师反映收集案例比较辛苦,工作量大,学生作业多,配的助教不够。我问他要多少?他说要12个,但按学校标配只有2个,他要12个,我说给你6个。我们老师觉得6个助教还是完不成任务,他自己又找了2个。我们助教是要支付费用的,另外2个助教的薪水就是老师从他自己的项目里支付,搞得院里反而很不好意思。

 

后来我跟老师说,我们设立一些教学改革项目,你给这个助教花掉的1万元,我们通过项目的设立给你1.5万元,让老师通过申报做好项目,既总结了教学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助教的费用问题。这样慢慢营造了一个什么样的氛围呢?我们院里有十几个老师,学术做得好,教学也很投入,也做得很好。所以我们法学院这几年在学生评价方面都是全校文科的前三名,去年得了第一,我们感到很自豪。我们这些课程设置和对教学改革的扶持,对学生整体能力提高是很有帮助的。

 

我认为,一个好老师除了政治上的标准之外,有三个基本标准:一是学术上倾心向学,二是教学上热心投入,三是对学生关爱有加。这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

 

大学自治问题

 

中法评:从西湖大学的模式看中国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西湖大学模式是否适合我们法律教育体制创新?

 

徐显明:大学自治这个概念,原则上不适宜于目前中国高等教育体制,

 

其一,中国每一所大学所授予的学位,都是国家学位,中国的大学没有自己独立的学位。


其二,《高等教育法》已明确中国普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不同于西方的董事会,高校党委既要向办学所在地的地方党委负责,又要向教育部负责,不享有自治权。


其三,中国高校校长,实行的都是任命制,而非大学教职工选举或师生选举产生。谁任校长,有时甚至与教职工无关,学校的董事会和党委会都产生不了校长。


其四,中国大学的任何专业,教材都不是自主编写和选定的,一些意识形态浓厚的学科,如法学、经济学、新闻学,其核心课程教材都是指定的。

 

基于这四点,对中国高校办学体制的表述,还是“依法办学”为好,而不可谓之“自治”。“大学自治”目前不适合中国国情。

 

南方科大曾试图模仿香港科大,但失败了,失败的原因,一是香港科大办学的特殊时代不复存在,二是香港科大创校者们的主体条件不复存在,三是香港科大米用美式体制在南方科大也不复存在,模仿是必然要失败的。

 

西湖大学最让我们期待的,不是其办学目标,而是其能否进行高等教育体制创新。我不希望她成为第二个南方科大。

 

韩大元:大学自治是历史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内涵与实践形态。对具有共识的大学自治理念要相互借鉴。

 

就目前而言,要落实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办学自主权,坚持依法办学,尊重大学发展规律,保障学术自由,从体制上解决行政化问题。西湖大学作为一所民办的、综合性、跨学科的研究型大学,体现高起点、国际化、小而精的特点,在体制机制上创新的空间大,有助于克服公办大学长期积累的体制弊端,为中国大学发展提供新理念,新经验。

 

目前西湖大学提出了清晰的办学目标与使命,拥有雄厚的资金,没有体制上的历史包袱。但在未来运行中,如何保持现代大学精神,实现“创造影响世界,造福人类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发展”,以思想创造价值方面仍面临挑战。我认为,最大的挑战是从体制上尊重学术自由,建立跨学科的知识体系,推动基础科学的可持续发展。

 

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方向


申卫星:最后一个话题,我们回顾了法学教育四十年发展的过程,大家在其中也教书二三十年,在可预见的未来,作为法学院的院长应该如何布局?法学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特别是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大家有什么建议?

 

黄进:这个问题要讲的东西很多,按我的想法,首先要解决走什么路,朝哪个方向走的问题。

 

走什么路,我归结为五个方面:

 

一是走内涵发展之路。从过去外延式发展转为内涵式发展,内涵式发展就是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现在就是要把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社会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做起来,内涵式发展就是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效能。

 

二是走特色发展之路。各个大学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如何在法学教育的办学过程中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有自己的个性,有别人没办法跟你竞争的东西,这可能也是我们一个大学法学学科发展要思考的问题。

 

三是走创新发展之路。我们法大的人才培养目标之一是“创新型”。我们法大的办学目标也讲创新型,就是要把中国政法大学办成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一流法科强校。我们没有提研究型,我也不反对在中国法学教育中搞所谓“研究型”,因为有的学校一提搞“研究型”,大家都集中精力搞研究了,好像人才培养不重要了。但是,怎么在人才培养方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创新潜质,我们教师队伍怎么能够产生出原创性的思想和理论,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事情。

 

到目前为止,中国法学界还没提出过什么法学方面的原创性的概念、思想、理论,或者对原创性的法律制度做出贡献的。我们党的领袖做得不错,毛主席有一个概念提得很好,“纸老虎”,全世界都知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也很有创意。因此,我们法学界创造、创新很重要。过去我就提出来要在大学推行“三创教育”,即创造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

 

四是走开放发展之路。我们的做法是“四跨”’跨学科专业、跨学院学校、跨理论实践、跨国家地区,注重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不同的学校学院之间的交流,理论和实务的结合。

 

五是走和谐发展之路。当院长、当校长要尽力招收到最好的学生,让这些学生到了这所大学很快融入其中,学习生活很愉快,对学校感到很自豪。要尽力延聘到最好的老师,让他们在你这所大学里面生活得幸福,有尊严。然后在学校里面营造一个积极有为、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环境。这就是和谐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是同朝哪个方向走、往哪个方向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办法学教育要有明确的方向感。

 

我提出来至少要坚持“五化”的发展方向:

 

第一个发展方向是人本化。就是以人为本,以师生为本。教学要以学生为本,办学要以教师为本。人本化思想很重要,高校这么多功能,但是第一个功能就是人才培养,因此要始终把人才培养放在学校中心工作的第一位。法学教育的重中之重就是法治人才培养。

 

第二个发展方向是国际化。习总书记考察法大,讲法治人才培养时特别强调,我们首先要积极吸收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当然也不能囫囵吞枣,不能照抄照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简单移植也不行。就是要平衡好中外互鉴,既要学习借鉴,又要走自己的路。国际化讲的就是通过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们师生的国际视野、世界眼光、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尤其是熟悉国际规则并善于处理国际法律事务,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三个发展方向是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化社会,进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不能错过历史机遇!要全方位、全领域推进信息化建设,学校的一切工作,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皆可有所作为。


信息化的目标是打造真正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如何将“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嵌入法学教育,嵌入法学课堂教学,这可能是法学界必须重视的。可能今后法律咨询通过人工智能就可以完成,没有学法律的也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搞法律咨询。

 

我最近看到一个医疗咨询APP,一种什么疾病,怎么治疗,它能够给你回答得清清楚楚。法大现在创造了一个“4+1”智慧学习环境,昨天刚举办了“智慧法大”信息平台的启动仪式,探讨如何把信息化建设融入法学教育当中去。我们打造了智慧教室、虚拟第三学期等学习平台,有一部分法学课程可以在网上修读,这可以促使法学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第四个发展方向是法治化。咱们是学法学的,在法学教育、学校管理方面,要讲规矩,还要讲法治化。我发现,学法律的人有时候不讲规矩、不讲规则、不讲法律,这是很大的问题。所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健全完善法学教育制度、法学教育体制机制,目标是“良法善治”。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学校学院,依法办学。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学院的章程、规章制度,达到“良法”标准。开展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严格按照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建立和完善权利和诉求的救济机制,组建学校综合投诉中心和多元争议解决机制。让法治成为校园文化,成为师生的校园生活方式。

 

第五个发展方向是现代化。教育现代化实际上是邓小平同志在“三个面向”里面提出来的,讲得非常清楚,“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现代化有器物现代化与精神现代化、硬件现代化与软件现代化之别。器物现代化、硬件现代化的实现应该说较为容易,难的是人的思想、精神的现代化,难的是大学文化的现代化和大学制度的现代化。

 

现代化,是在前面四化基础上的一个终极目标和方向,最强调的法学教育要与时俱进,核心是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现代法学教育制度是什么?这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我们现在法学教育有很多问题,一个大问题就是统筹协调兼顾不够。现在法学教育,本科是一块,研究生是一块,博士后研究又是一块,连教育部都统筹不起来,法学教育怎样能成为一个有机体系?

 

我们现在讲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学教育也有类似的目标。我们现在还是很乱,往哪个方向走,我就讲人本化、国际化、信息化、法治化和现代化这五个方面。中国法学教育一定要不断走向现代化,始终与时俱进。

 

徐显明:我很赞同黄进校长“五化”的表述。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放在国际视野里比较的话,应该走出一条中国的法学教育道路,形成中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不同于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我们这个模式最大特点还是要立足于本科教育,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法学教育。我们法学教育的起点、基础就是本科教育。

 

我们未来的模式,第一,要让最好的学生来学习法学。我脑子里一直有一个情景,1983、1984、1985年的时候,文科最好的学生是选择法学的。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建立,中国政法大学在招收文科学生方面,这几个年份都能超越北大和清华,招到全国的文科状元。而目前法学生源质量可能是中等偏下的。

 

经过两次分工淘汰以后,并不是最优秀的人来学习法学。第一次分工,高中里面最好的学生分到理科,次好的学生才到文科,第一次分工已经决定了考文科的学生不是最优秀的学生。当学生高考报考大学的时候是第二次分工,文科生优选的专业并非法学,生源质量又等而下之。所以,如果我们认为法学教育最终应该向精英靠拢的话,出路就应该是在起点上,怎样提高生源的质量,这是应该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应把招收理工科学生作为改善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

 

第二,我们要形成自己的模式,就一定要有自己的话语体系。中华法系,我们对它的挖掘远远不够。其实有若干法学的术语我们是可以用的,甚至拿来用的时候比现代从西方引进来的更科学。

 

比如说唐律六赃,盗窃的东西是赃,贪污的东西也是赃。只要在权力管辖范围内收了人家的东西都为赃,即受所监临财谓之赃。解释了现在刑法很多困惑的东西。又如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还比如什么叫故,什么叫过?这都是中国古代的司法经验。

 

类似这样的概念很多,我们需要再挖掘一下中华法系这个宝藏,形成我们自己的话语体系。法学是一个外来学科,现在充斥的大量概念都是西方的概念,而我们把自己老祖宗的很多东西都丢了。应该把中华法制文明,把我们五千年的历史积淀充分利用起来,否则我们难以形成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

 

第三,我们要构建比西方文明更高更先进的制度形态。我们现在要塑造一个优于西方的司法文明形态,我们的法学教育也应该和这个中华未来文明形态相适应。现在我们把司法公开结合大数据,已经做到了在司法公开化上超越西方,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司法公开能做到像中国这样。我们应以此作为切入点,这应该是我们自己模式当中的一个特色。

 

第四,智能化这条道路一定要走,要建立中国的智慧法学教育,把现代科技的一切手段都用到法学教育上。我最终的想法是,要建一个有别于西方,能够突出中华文明,又突出目前制度特色的独特的法学教育模式。

 

韩大元:我觉得未来的法学教育还是要坚持价值优先,人文的关怀与人文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可以实现法学教育的精英化、专业化、国际化,再加一个综合化,强调跨学科教育,强化跨学科知识体系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影响。

 

还要防止法学教育可能面临的几种现象:


一是过于行政化,如果过分行政化,会削弱专业教育的专业属性。


二是防止技术化,我们可以研究智慧法学、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但法学院存在的目的就是对现代科技可能给人的尊严、人的价值、社会正义所带来的风险和非理性进行防范,不是过于扩大科技的作用。


三是防止工具化,法学教育是追求价值的,具有理性精神,不是工具。


四是防止碎片化,要坚持法学教育的正义价值,强调目标的一体性。

 

我心目中未来的法学院毕业生应该是新的思想的创造者,社会共识的维护者,社会正义的捍卫者,以及多元化创新的实践者。

 

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希望我们未来的每一个法学院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法学院,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法学院,受到人们尊重,这个法学院就是成功的。无论历史多短,硬件怎么样,获得社会尊重是对一个法学院最高的评价。

 

申卫星:未来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各位老师讲的我特别赞同。潘老师讲法学教育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黄校长也是特别强调这一点。在科研和教学关系上,着重于教学这方面的占比,我个人也是特别赞成这一点。

 

尽管教学难以量化,但是大学的核心使命和初心就是人才培养。我跟清华法学院全体老师讲,我们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是因为我们选择了以育人为自己最大的使命。当我们培养的学生走向社会,有出息、有成就,对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他们返校的时候,带着孩子来看你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当老师有价值。

 

我们为了一篇文章、为了一本书的发表苦心经营,而忽略“人才培养”这个初心,就辜负了老师的称谓。徐老师强调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下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乃至对我们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都有很大启迪的意义。韩老师讲的未来法学教育价值优先,都是应该在学生的培养当中加以灌输的。

 

我有三个补充,2008年我在《比较法研究》第3期发表过一篇文章,呼吁未来法学教育的三大转变:

 

一是强调未来的法学教育除了传统的基础法学,应该增加临床法学。医学有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法学也是如此。习总书记2017年5月3日强调,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何在未来打破高校和社会的体制壁垒,把鲜活的案例和生动的实践带到课堂,让法学学生培养更有针对性。

 

二是法学研究要从规范法学到实证法学。现有的法学研究成果基本上是通过逻辑推理得出来的,辅之以英美或者德日比较法的资料,但是在实践中因为没有事实和数据作为支撑,有时候这样研究的结论尽管是符合逻辑的,但是未必对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发挥作用。因此,未来应该增强社会调查、访谈、大数据分析等实证的研究方法。

 

三是刚才潘老师也提到的交叉学科的研究,未来可能会出现从以现在传统学科为主导,到以社会问题为主导。过去画地为牢,搞公法的不会碰私法,反过来也是一样。但是社会问题不会自动成为单纯某一个学科的问题,所以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特别重要。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清华跟北大一样列为A级,和人大一样成为“双一流”法学学科之后,下一步清华法学院如何发展?我们设想在进入主流的基础上,应该做出特色,应该结合清华既有的科学和技术学科优势,发展“法律+科技”,回应新兴科技发展引发的新问题。

 

现代科技发展的热点,一是生命科技,二是信息科技,特别是信息科技引发的网络现代化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既有技术引发的新型法律问题,也有法学范式的转化,更有对人本质的反思,这种冲击会非常大。清华法学院成功在校内申请设立了“计算法学”硕士项目,下一步我们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法律行业的应用研究,重点解决以计算法学为核心的新兴信息技术引发的问题。我希望借此能成为未来清华法学院发展的布局。

 

于我而言,很荣幸作为晚学和管理者的后辈主持今天的法学教育发展四十年的讨论,多有收获和教益。四个半小时,让我们的心都静下来,回顾与总结了中国法学教育四十年,以及我们在其中的意义。在这一点上,应该特别地感谢四位,这四十年你们是亲身经历者,同时又是领航者,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更有赖于各位。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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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评 · 会客厅】中国法学院的未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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