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熏腊肉”的后续,官方道歉,腊肉可以私熏了?
文|庄志明律师
四川两县“禁止私熏腊肉”的热点新闻,今天有后续了:
“官方致歉,工作失误!”
此道歉是不是意味着改变之前的规定了?且听笔者对官方的道歉分析分析,先看官方道歉的主要内容(醒目部分):
“熏制点位于熏制管控区域外,均配置喷淋、过滤等相关环保设备,收取成本费用。”这是道歉回应中的重点内容,实际上是将“私熏腊肉”的地点进行了管控,指定区域内仍然可以熏腊肉,重点是“收取成本费用”。
我昨天对“禁止私熏腊肉”热点写了文章《四川两县禁止私熏腊肉,这波舆情冤不冤?》,文章提及推行指定地熏腊肉要有鼓励措施,这次回应中显然明确了一些鼓励措施——比如“收取成本费用”,而不是营利收费。
除了“成本费用”外,还有“熏制点设五个便民揽收点”,这些措施都在鼓励市民们前往指定地熏腊肠。再有,不捆绑销售了,“原通告中‘熏制限于在该公司购买的肉制品’的表述反映出我们把关不严、工作存在失误。经与企业协商,该熏制点同步面向社会开放。”
以上可见,ZF部门并未收回原关于所谓私熏腊肉的规定,这次回应继续强调集中熏制腊肉的必要性:“利用焚烧新鲜柏树枝桠产生的烟雾熏制腊肉成为熏制的主要方式,产生的烟尘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为改善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本着既减轻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满足生活实际需要,特设置腊制品集中熏制点。”
可见,腊肉还是可以熏,只是不能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地熏了,要到集中熏制点熏腊肉。
实际上集中熏腊肉的规定并非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这两个地方的创举,四川很多地方早就启动了,请见新闻:
阆中,2017年就开始限制主城区熏腊肉了。
大英县也是2017年启动城区不得熏腊肉。
达州2016年即开始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违规熏腊肉了。
南充从2019年开始实施指定区域熏腊肉,违规将予以处罚。
过往那么多城市出台限制熏腊肉的规定,也没有引起任何争议,更没掀起波澜。这次网络上逮住巴中的两个县大做文章,煽风点火,确实有点冤枉人家了,腊肉无序熏制的历史肯定要翻篇的。这个事件从侧面也说明,热点新闻是可以造出来的,造,懂了吗?
好的传统不可丢,但不代表传统只能墨守成规、万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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