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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网游大额充值,这个社会问题一招搞定

法之剑 法之剑 2021-06-17

文|庄志明律师


午后,我正在睡大觉,微信群里的朋友千君前来问我道,“庄律可曾为未成年人网游充值打赏的话题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就正告我,“庄律还是写一点罢,很多家长都关心这个事的,您写了肯定会火

 

这是我所期盼的,凡我所文章,大概是因为水平有限加之又不愿随波逐流之故罢,阅读量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关注我的就有千君这样不离不弃的好朋友。我也早觉得有写火一点话题的必要了,既然千君推荐,那今天就关注研究下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话题

 

实际上前一阵,我写过一篇关于打赏的文章男子拿老婆的钱打赏女主播,老婆好要回打赏吗?,不过那是关于成年人打赏女主播方面的,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类的打赏我还没认真关注过。况且,我基本上不玩网络游戏,写网游充值方面的文章算是老娘婆摸屁股——外行。

 

但,不耻网问嘛,网络是最好的老师,关键词一来,一网打尽,这话题还真的如千君所言挺热乎的。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江苏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未成年人网游类投诉42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60%。其中,未成年人充值群体中最小的3岁,充值金额最高达7万元。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充值容易退费难,家长追回高额充值力不从心。

 

之所以今年一季度未成年人网游类投诉多,和今年的特殊时期分不开的,疫情让未成年人有了大量的上网时间,虽说是为上网课,可同时也搭便车有了网络游戏的机会。

 

作为网络游戏平台,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它才不会放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呢,未成年人网游的这块蛋糕,网游平台必须要吞噬的,全然不顾吃相多难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国家肯定是要关心和保护的,新闻出版署去年11月1日施行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通知》规定的清晰明了,8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充值,未满18周岁的实行限额充值。请注意,这其实是《通知》对网游企业提出的要求,从《通知》的文字里应该读得出这个精神。根据《民法总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违反《通知》规定的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家长可以要求网游企业退费。

 

按理来说,如果《通知》精神执行到位的话,是不应该出现未成年人大额打赏问题的,可惜的是,在具体执行时,《通知》对于未成年人限制充值的规定是形同虚设,为什么呢?

 

因为,充值时网游企业收到的是令人怦然心动的货币,而这货币是没有记号的,货币是谁充值的,到底是不是未成年人充值的,网游企业是不知道的(即使内心知道,也装不知道)。

 

众所周知,孩子玩网游的手机大多是家长的,在这种情况下,熊孩子用家长的手机进行大额充值,家长以超过《通知》规定的幅度理由要求网游企业退费,网游企业辩解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充值的……

 

这就很尴尬了。

 

“谁主张谁举证”,家长主张是孩子充值要求退费,你得首先证明是孩子充值的。如果证明不了,网游企业还真的可以不退费。所以说,《通知》虽作出了对未成年人网游充值的保护性规定,但在具体实施时却遇到了一个跨不过去的坎——受害的家长举证受阻。

 

有没有办法破解这个问题?有办法,只不过这要触及利益,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要难得多。

 

触及谁的利益,当然是触及到网游企业的利益。前文所言,对于未成年人网游充值限额的规定实际上是针对网游企业的,好呗,那就一竿子到底,由网游企业对充值行为的合规性进行证明,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呢?简单说就是通常情况下,网游企业对超出《通知》规定金额的充值的主体承担证明责任,即网游企业得证明超出《通知》规定幅度的这个钱并非未成年人充值,而是成年人所为。

 

如果网游企业未能尽到此项证明责任,相关家长有权以该充值系未成年人所为,要求网游企业退费。

 

恐怕有读者要追问了:假如是家长恶意退费呢?明明就是自己充值玩游戏的,后悔了,就以孩子充值名义要求退费,这不就不讲诚信了?

 

笔者认为,这正是网游企业的小鸡肚肠和心理病。网游企业之所以对充值流程简而单之(放纵充值),对退费流程纷繁复杂(严苛退费),无非就是为了多捞钱。既然怕部分家长“不讲诚信”退费,那很简单啊,在充值时将程序规范化、系统化嘛,设定大额充值时只能由成年人操作,亲力亲为。

 

这就是一个操作设定问题,我相信网游企业对此轻车熟路。想到微信公众号过去的一个梗,早前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是没有“投诉”渠道的,那时善良的读者看到造谣类文章也没办法,任谣方大行其道。相关部门约谈平台解决这个问题,平台说从技术层面上无法解决。后来主管部门说,如果技术上解决不了投诉渠道,那干脆就准备把公众号给关闭了吧……这话说出去没几天,“投诉”的技术问题迎刃而解,“投诉”渠道开通了。

 

对于网游企业也是如此,你真的要它的命,它什么借口都没有了,一个操作程序它搞得出来的。

 

不过,话说回来,网游充值程序设定不是什么难事,难是难在,将举证充值主体责任按到网游企业身上,这是一个难事,可不是新闻出版署一个部门唱独角戏的事,而是牵涉到司法层面,甚至立法层面的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就比较难了。

 

在这个难事没解决前,家长们还是管好自己的手机,护好自己的密码,尽可能对自己的账户变动设定提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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