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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俊|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新特征、新风险及应对策略

谢俊 探索杂志 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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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探索》2022年第6期。

引用格式:谢俊.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新特征、新风险及应对策略[J].探索,2022(6):173-184.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更迭,以5G为基石的智能时代迎风启幕,信息传播领域的深刻变革带来网络意识形态传播主体智能化、传播内容视频化、传播方式多维化、传播受众类型化等新特征。智能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权脱域、评价权转移、把关权弱化,导致传播主导力式微;视频化削弱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导向功能和教育功能,导致传播话语权式微;多维化带来虚拟和立体互动的信息传播监管困难,导致传播管控力式微;类型化带来“信息茧房”效应和“群体极化”现象,导致传播认同度式微。防范和化解当前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的新风险,需要顺应信息技术变革的趋势,构建“5G+”赋能全程、全息、全员、全效的传播体系,守牢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导权;提升话语表达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促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不失语、不失声、不失踪,掌握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权;统筹技术与制度,构建安全、有序、健康的信息传播环境,提升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管控力;防范算法偏见,破解传播的信息窄化和价值迷失难题,提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认同度。

 者:谢俊,女,博士,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调“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1]28。“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2]13,这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随着信息技术的更迭,5G赋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带来了信息传播领域的深刻变革,准确认识和把握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规律,优化防范风险策略,有利于牢牢掌握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导权。

1 文献梳理与问题提出

意识形态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阶层基于自身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网络意识形态不仅是传统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或再现,更是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基于一定的媒介技术支撑,进行信息观念共生共享而形成的具有符号意义的观念系统,核心体现为价值观念。影响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效能的因素有很多,最主要的是数字化、符号化和信息化的技术迭代对网络意识形态生成、发展、传播产生的影响。信息技术迭代使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呈现新特征、面临新风险,“能不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关键要看能不能占领网上阵地,能不能赢得网上主导权”[2]25。因此,如何准确认识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新特征、面临的新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范化解策略,是当前重要而现实的任务。

1.1 5G技术发展影响着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

学界从5G技术赋能和传播要素角度出发探讨了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新变化。从技术赋能视角看,5G不是改良技术,而是革命性技术、颠覆性技术;不是孤立的技术现象,而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交互影响的技术集群,是智能时代的技术基石。5G为传播领域的信息生产、分发、呈现带来全层次、全链条的新体验,成为意识形态引导与治理的宏观背景与底层逻辑。“意识形态的传播过程实现了即时反馈、实时互动、亲身体验,极大地提升了价值观引导的接近性、对话性、互动性。”[3]从传播要素视角看,“5G技术正在具体的传播学研究领域改变着媒介、传播者、内容和受众这四大要素的内涵和外延”[4]。5G驱动下,媒体内容生产呈现出高度融合的智能化运作规律,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提供了理论经验。5G技术的高传输速率和低时延,实现了同声翻译,使意识形态传播得以突破语言和文化的传播界限,真正走向全球传播。5G技术带来了意识形态呈现方式的沉浸化,实现了意识形态传播接受方式的多维互动化[3],带来了传播要素的多样嬗变,重构着传播场景。

1.2 5G技术发展中的网络意识形态传播风险

5G技术深刻地重构着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格局,学界从传播主体、内容、效果、管理机制等方面探讨了网络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风险。从传播主体看,信息技术迭代引发网络主体在网络社会大系统中的人机互动、人际互动和自我互动生长,进而影响具有符号意义的观念系统。从传播内容看,5G技术广泛应用后,大体量、超高清的直播将为意识形态传播的内容生产打开新通道,“场景化数据分析会促进内容生产的个性化与精确化”[5]。从传播效果看,5G驱动下传统模式的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逐渐式微,固有的意识形态引导方式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互联网实践需求。社会的“共意动员受到冲击,海量信息消解传播效果”[6]。从传播管理看,如果“4G时代对虚假、有害信息仅能靠文字与视频传递,在5G时代,虚假、有害信息将有可能通过虚拟现实技术传递,造成更强的感染性与煽动性”[7]。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表现为“内容传播和解读的多意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社会公众的情绪表达和思潮扩散形式更加多元化和隐蔽化”[8]

1.3 5G技术发展拓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路径

就如何应对5G技术发展带来的网络意识形态传播风险问题,学者们从主体协同、话语创新、技术发展、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治理之策。基于主体协同提出要顺应技术变革挑战,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置于全新语境下加以探索,树立全媒体视角下的传播理念。建构“人机共融”的意识形态工作新图景,实现人与机器的“功能互补和价值匹配”[9]。在话语创新方面,借助智能传播、大数据、算法等媒介技术,丰富多元形态的互联网叙事方式,引领互联网受众的精神品位与文化偏向的话语体系,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贴近性、表现力、到达率、有效性[3]。在技术发展方面,依托深度学习、语义分析、文本情感分析等,通过对内容的深度量化、精准识别和聚类分析,实现可检索、可朔源、可分类的舆情监测[10],提升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效能。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11],认为“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的互联网技术监管环境的需求,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基础保障”[12]总的来说,学界对于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深刻变革,以及引发的传播风险的认识正在逐渐深化,已从新特征的认识、系统风险的防范发展到治理之策等的探索。也应当看到,随着5G技术在生产生活领域的更广泛应用,网络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相关问题的探讨也要及时跟进。由此,从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传播受众等维度,探讨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呈现的智能化、视频化、多维化和类型化等特征,分析研判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新风险,提出防范风险的整体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 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新特征

5G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高速度、低功耗、低时延和万物互联是其典型特征。随着5G驱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迭代,网络传播发生深刻变革,在此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呈现出传播主体智能化、传播内容视频化、传播方式虚拟化、传播受众类型化等特征。

2.1 网络意识形态传播主体智能化

5G驱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在传播主体层面呈现出人机互补、人机协同的发展趋势,虽然从本质上看传播主体依然是人,但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传播者”角色。

其一,5G增强了人机互补。万物互联是5G技术的典型特征,增强了人与外部的物理连接,借助新兴机器媒介形成人机互补的关系。人机互补是指“用技术工具来弥补人的某些能力的缺陷和匮乏”[13]。近年来,智能机器作为辅助人成为新兴主体的角色不断被强化,它们以前所未有的自动化模式和特殊的主体形式,极大地提高了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效率,改变着人们对传播主体的认知。5G驱动下的传播主体借助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技术进行全时空交互和立体式互动,打破了传统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主体地位,以人机互补增强了内容生产的影响力。人与机器关系的深刻变革带来传播格局的重构,在网络意识形态传播主体层面,需要充分考察人机互补带来的心理、情绪、社会思潮和舆论走向等影响。

其二,5G增强了人机协同。随着5G驱动万物互联传感的存在,机器不仅是传播主体的延伸,也形成了人机交互的一体化和智能化,表现为“人-机”传播主体关系中的相互依存、相互嵌入、协同共生的复杂耦合形态。近年来,机器生产内容(MGC)成为新兴的内容生产模式,基于自然语言理解、深度学习技术,完成智能选题、智能编辑,通过实时语音识别、视觉分析和精准匹配实现内容生产与分发。当前,智能化采编在突发事件、体育新闻、财经新闻等各类新闻报道中得到广泛应用。在传播主体层面,人机协同具有特定的创造性和意向性,具有“工具性与心灵性兼具的复合属性”[14]

2.2 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内容视频化

5G技术具有高带宽和低时延的典型特征,带来终端与云端数据处理能力的大大增强,激活了超高清视频直播与互动,提升了视频数字内容生产与传输能力,而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也从传统图文为主转变为以短视频或直播为主。

其一,5G带来内容表达的视频化。《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995亿,占网民整体的94.6%。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962亿,较2021年12月增长2805万,占网民整体的91.5%,同时,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16亿,占网民整体的68.1%[15]。网络视频成为仅次于即时通信的第二大互联网应用服务。随着移动视频用户的增加,短视频行业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短视频的兴起与发展,集聚了大量民众关心的内容话题,这些内容生产从个体话语到群体话语、再到公共话语,带来了传统意识形态话语生产方式的变革,改变了传统意识形态传播自上而下的单向流动。

其二,5G带来内容表达的去中心化。移动终端的普及使得内容生产拥有众多节点,短视频生产助长了开放式、扁平化的去中心传播格局。移动终端的发展释放了大众的民意表达,传统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身份和议题设置权被进一步削弱。内容生产与分发呈现“千人千面”,用户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不断激发民众在内容生产上创新,视频内容及题材表达由理论性、严肃性、注重内容建设,向碎片化、生活化、注重视听效果转化,多元社会思潮成为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变量,网络舆论的众声喧哗成为网络空间内容生产新常态,内容供给呈现去中心化趋势。

2.3 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多维化

5G以超高速度、毫秒级的低时延和千亿级的连接能力,使得网络传播从“人与人”拓展到“人与物”乃至“物与物”,从二维平面的传播场景拓展为沉浸式体验和立体式交互,增强并延伸了人类感官,传播场景的虚实界限和时空界限被打破,增强了意识形态传播的隐匿性。

其一,5G增强传播方式的沉浸式体验。《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在赛事直播、游戏娱乐、虚拟购物等应用中,不断丰富5G+VR/AR等新型多媒体内容源,进一步促进新兴信息消费。5G驱动下用户超越屏幕界面,超越静态内容浏览,超越平面视觉感知,信息传播全面突破传统场域和时空限制,实现虚实融合以及人类感官的增强与延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后,展览馆、博物馆采用5G+VR实景,将展馆中的实物展品搬入虚拟展馆,通过语音解说、视频演示、实时互动,极大提升了用户的沉浸式体验,增强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视觉化传播。

其二,5G增强传播方式的立体式交互。立体式交互是指多种感官进行融合交互,即人通过声音、肢体语言、信息载体(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环境等多种感官进行交流,充分模拟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交互方式。5G技术的普及必然推动内容呈现形态的变革,VR/AR技术不仅为传播创建高度沉浸式场景,而且增强了用户的多维接受和互动,实时对话、场景共享、亲身体验将进一步增强价值引领。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各大媒体采用5G+4K/8K超高清视频技术、5G+VR全景技术、5G+全息影像技术,创建“云”端连线、“云”直播、虚拟演播室、VR短视频等场景,以新颖的方式对两会内容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报道,增强了传播的生动性、实时性以及可视化,带给用户身临其境的感觉与认知体验。

2.4 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受众类型化

类型化是指“网络空间中的信息受众被智能算法重组为由各类型标签构成的虚拟人”[16]。5G驱动大数据和智能算法的兴起,逐渐将传统以单向、线性、大众为主的传播形态转向以个性化和群体化为主的类型化传播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受众也逐渐从广泛的整体大众,转变为各具特色的以兴趣或利益聚合在一起的不同类型群体。

其一,5G助长传播受众个性化需求。5G驱动大数据应用下沉,信息传播强化用户意识的觉醒,个性化需求助长了个体性,传播理念转变为“你关心的,才是头条”,体现为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在内容上跟踪用户兴趣,在过程中跟踪行为习惯。通过对网络空间中的个体信息和价值判断等信息的获取、处理、分析、存储形成海量数据,将这些全方位、多角度的个性化数据进行结构化分析与处理,一方面实现了信息的个性化推送,节约搜索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因为价值取向的差异,也带来自动屏蔽、过滤被排斥的异质信息,长期的同质化信息获取极易带来信息窄化,形成“信息茧房”效应。

其二,5G带来传播受众群体化增长。5G驱动下的精准化推送加剧了同质化信息的链接与价值观趋同的群体聚合,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价值分化日趋明显。个体与群体深度互联、互动,群体对个体产生持续影响,群体意识一旦形成便对群体成员的个人态度和行为产生制约作用,成为一种外在的约束性思维和行动指向。与传统社会中的利益集团相比,网络空间的群体化具有传播便捷高效、社会动员力强、网络聚集性强等特征,“群体成员之间原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偏见会被不断强化和放大,进而导致群体极化现象”[17]

3 5G时代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新风险

5G技术革命给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带来新的风险与挑战,表现为智能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导力式微,视频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权式微,多维化带来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管控力式微和类型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认同度式微。

3.1 智能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导力式微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那就也应该成为我们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 [18]5G驱动下网络传播主体更趋智能化,传统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遭遇前所未有的消解,产生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权脱域、评价权转移、把关权弱化。

其一,导致传播权脱域。所谓脱域,是指时间与空间的转换与分离,“时间的虚化”和“空间的虚化”摆脱了“此时此地”的地域与权力的限制。随着5G技术的登场,网络社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重构了传播主体与受众的社会关系,弱化了个体对组织的依赖,进而产生脱域现象。5G驱动下的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权打破了以政党为主导的传统,形成以人机互补或人机协同为趋势的传播形态,尤其是技术资本化带来的新媒体领域“跑马圈地”,制造虚假新闻“操纵舆论”,培养“代理人”发声搅局等,智能化带来传播权脱域导致网络意识形态传播主体多元的潜在风险。

其二,导致评价权转移。5G技术带来传播权脱域的同时,也为“众声喧哗”的舆论场带来评价权的转移。多向度的信息交互形成去中心化的传播格局,削弱了官方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掌控,削弱了主流媒体对舆论的引导,导致网络舆论场纷繁复杂,去中心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没有中心,而是传统的依托“人”连接的层级结构,转变为“数据垄断”和“智能推送”的各个权力节点。网络意见领袖、资本控制的数据垄断在传播中更趋强势,他们通过模糊评价标准、歪曲事实、左右个体观念等激发社会矛盾,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冲突日趋激烈。

其三,导致把关权弱化。5G推动智能传播、算法推荐等技术的应用,极大削弱了主流媒体的把关人角色,信息把关权逐渐向算法控制转移;个体追求热点、平台追求流量,导致传播价值把关从关注理论性与思想性,转移到关注流行度与曝光度,从有益于凝聚社会思想共识的知识,转移到各种热搜榜、话题榜。同时,算法推荐加剧了民间舆论场、资本舆论场的强势崛起,存在社会公共信息把关权被商业利用的风险,危及社会安全稳定和社会共识的形成。主流媒体把握传播内容的把关人作用弱化,容易导致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边缘化。

3.2 视频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权式微

话语权是一种非强制性权力,通过传播、扩散的方式影响受众的思想和认识而产生效力。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的话语权具有导向功能,通过自上而下或由内而外的方式,将观点、思维和价值等标准化为受众的自觉认同。同时,话语权还具有教育功能,对受众的思想和行为施加影响,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影响着人形成特定的价值观念体系。5G驱动下短视频用户迅速增长,以娱乐化、碎片化为主的内容表达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导向功能和教育功能。

一方面,短视频以泛娱乐表达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导向功能。短视频以新颖的标题、巧妙的剪辑、独特的视角以及鲜明的叙事特性,满足了人们对直观、生动的影像观赏的需求。当前短视频内容题材丰富,包括教育、文化、社会、影视等,但娱乐化仍是短视频主要的话语表达。“草根新闻”“头条热点”或以猎奇、炫富吸引眼球,呈现出“叙事主体多元化、叙事内容自由化、叙事形式碎片化”等特征[19]。“泛娱乐”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以“娱乐化”来解构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观点和立场,消减受众自觉认同的主流价值标准,以隐喻的话语表达形成多元化价值的集散地,严重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理论性和科学性导向。

另一方面,短视频以碎片化表达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教育功能。5G技术使得短视频作为新型的数字文化符号,因其碎片化表达而在话语传播上具有集聚各种主题的优势。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题单一、表达单一、渠道单一、载体单一相比,短视频以内容零散、主题跳跃、关联性低、评论随意的碎片化传播,消减了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教育功能减弱。短视频作为碎片化的数据流,成为跨时空传播中最受大众欢迎的新媒介形式,但碎片化的传播也使得虚假、盲从、夸张、偏激等在舆论场兴起,这些以偏概全、恶意解读破坏了社会安全稳定赖以依存的价值共识。

3.3 多维化带来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管控力式微

传统网络意识形态管控以平面化的内容为核心,以信息过滤技术为主要手段,但其已无法适用5G时代以万物互联为核心的立体信息传播要求。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呈现场景化、虚拟化状态,大数据重构人类认知基础,立体互动的信息传播带来更为复杂的监管难题。

一方面,虚实融合传播格局挑战网络意识形态管控力。沉浸式人机共生的传播新形态使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深深嵌入社交平台和游戏场景,增加了网络意识形态管控的广度和深度。在社交网络中,人机协同的信息生产模式和信息传播模式,会带来“深度伪造”和“信息操控”,导致虚假新闻泛滥,破坏网络舆论生态,甚至形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在游戏场景中,具身性和临场感不断增强的“人机交互”传播体验,进一步增强“沉浸暴力”,放大了现实社会违反道德规范的风险。虚实融合的传播生态增强了人的“模糊认知”,重构了虚拟表象并强化着这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使得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模糊不清,加大网络意识形态管控的难度。

另一方面,立体交互传播方式挑战网络意识形态管控力。传统以人际传播为主的内容审核机制,难以应对5G时代以万物互联为主的立体交互式信息传播。传统内容审核面对的是线索清晰的人际传播,波及范围窄,网络舆情的社会面管控相对比较简单。5G驱动万物互联,“物与物之间的链接增强,设备之间的技术壁垒被打破”[3],任意设备之间的信息接受或迅速交换具备极强的灵活性,增强了虚拟现实下传播的立体式交互,信息传播的隐蔽性增强,网络舆论生态和社会秩序的管控将更加复杂多变。“真相还在穿鞋,谣言已四处游荡”的现象将更为凸显,智能机器在虚假新闻制造和扩散中将产生助推作用,逐渐破坏以尊重客观事实为基础、以遵守法律规范为准绳的社会共识。

3.4 类型化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认同度式微

传统信息生产和分发以价值为导向,通过意义构建进行议程设置,引导用户关注。5G驱动下,传播受众类型化带来“信息茧房”效应和“群体极化”现象,影响受众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

一方面,“信息茧房”效应带来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难度增加。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语境中,算法推荐会通过收集用户网络行为习惯,形成从精准画像、精准分发、精准反馈、精准修正的闭环信息传输模式。这种模式容易导致信息同质化,使得受众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而封闭片面的“信息茧房”导致“思想陷阱”,削弱了受众全面客观看待事物的认知能力和水平,若长期关注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等,封闭、隐形、负面的舆论生态必然为“西化”“分化”主流意识形态留下“后门”。

  另一方面,“群体极化”现象带来主流意识形态的认识偏见增强。算法推荐技术盛行之下,传统新闻把关人的权力从专业从业者转移到智能机器,或者把关权力被影响智能计算的资本、行业组织和新兴技术掌控。凭借技术和资本优势,大型商业传播平台,利用掌握的海量用户信息进行用户特点分析,制造并定向推送各类煽动性或极端性言论,成为社会舆论的“策源地”“发酵池”,给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带来挑战,同时颇具影响力的“意见领袖”也会加剧群体化的形成。因此,基于算法推荐,受众更容易和兴趣相投的人产生联系,但不同群体的立场观点的碰撞、交融和分化,将进一步加剧社会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分化,导致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出现偏差。

4 提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策略

准确认识和把握5G驱动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规律,提出新的传播策略,需要解决信息传播新变革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式微之间的矛盾,顺应趋势,因势利导。

4.1 构建全媒体体系,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导力

“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导致了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2]59破解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力式微的难题,就是要重视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加快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构建,坚持“5G+”赋能全程、全息、全员、全效的传播体系,守牢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导权。

其一,“5G+”赋能全程媒体,重塑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新格局。全媒体是全程媒体,以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传播格局,彻底打破传统社会中时空制约,实现了信息的全程记录和同步传播。一是构建媒体集群和传播矩阵,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主流媒体与其他媒体,形成平台、技术、数据、资源等共享共建的媒体融合发展新格局。二是坚持移动优先战略,遵照5G时代受众的媒介使用习惯和社会心理,“建设好自己的移动传播平台”[2]82。占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网络主阵地,凝聚一切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商业化或社会化外部媒体资源,形成“端、网、微、屏”移动传播新矩阵。三是抢抓数字化到智能化的发展机遇,持续拓展以传统的纸媒、新媒体平台向以视频为代表的平台发展转向,秉承“人在哪里,工作的重心就要跟到哪里,主阵地在哪里,主力军就要在哪里”的理念。如主流媒体入驻 bilibili(哔哩哔哩)、抖音、快手等视频网站,唱响主旋律、占领主阵地、弘扬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其二,“5G+”赋能全息媒体,重构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新机制。全媒体是全息媒体,5G时代物联网和多维成像技术不断成熟,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单向、一维传播,能够多角度、多方位再现图文,信息得以全方位立体呈现和传播。一是强化传统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其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具有的品牌权威性、内容深度性和价值稳定性等特点,持续推进技术革新、观念更新、实践创新,稳步实现党媒主力军挺进移动互联网主战场。二是优化媒体传播形态,实现从单向、平面向多向、立体转变,巧用虚拟现实和全息影像技术等呈现方式,创新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传播场景,丰富受众沉浸式体验。近年来,全国两会期间,央视网尝试代表通道、委员通道的VR全景图集,人民网采用全息投影等推出AI主播,新华网打造包括文本、语音和视频为内容的一站式交互体验场景,提升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动权,实现主流意识形态对受众的在场感体验,搭建与受众更深层次、更强共鸣的情感和意识联系。

其三,“5G+”赋能全员媒体,重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新生态。全媒体是全员媒体,5G技术驱动万物互联,实现全环节、全过程、全时空、全要素的链接与分享。一是坚持党管媒体的基本原则,统筹中央与地方、大众与专业、公益与商业等各媒体平台,坚持守正与创新,构建资源聚集与协同高效的传播新生态,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协同能力。二是立足万物皆媒的优势,提升全员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激发人与人、人与媒体、人与智能机器的高效协同,搭建用户及各种智能终端可利用、可开发、可共享信息资源的传播新生态,通过多元互动、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公众舆论场。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中,抖音等短视频平台通过“线上众包生产+平台链接互动”的模式,发起“我和我的祖国”互动参与活动,创新了价值引领新范式。

其四,“5G+”赋能全效媒体,提高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效能。全媒体是全效媒体,5G驱动多样信息载体、多元服务功能融为一体,给受众以更直观、更丰富、更全效的体验和满足,信息传播更广泛、更深远。一是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提升信息资源聚合能力,以县级融媒体中心为基础,打造了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主流媒体阵容。二是增强媒体融合服务功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枢纽中心功能,使全效媒体建设达到“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实现“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效能的优化。如“学习强国”平台,构建了报、刊、台、网、端、微、号、屏等各种资源的传播矩阵,形成了从县市到中央的各层级媒体联通的媒体矩阵,融合了信息服务与学习服务为一体的传播效能,成为5G时代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

4.2 创新话语表达,提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权

“一种意识形态失去了话语权,也就不可能实现领导权。”[20]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智能时代,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关键取决于话语表达的效度,是否能增进话语表达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做到理性易认知、情感能强化、意志可固化,做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不失语、不失声、不失踪。

其一,增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亲和力。“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21]152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能得到网民的认可,不仅源于理论的彻底性和思想的科学性,也在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是否具有亲和力,百姓愿意听且听得懂。列宁认为在传达思想时,“要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且能够借助于日常生活中他们所知道的事实”[22]279。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23]340在网络空间中,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既需要严肃而富有逻辑的话语体系,也需要生动活泼且富有情感的话语表达。一是要优化话语传播,使主流意识形态走进大众的日常和需求,运用百姓喜闻乐见的微博、微信、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媒体,让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贴近百姓关切的社会现实和真实诉求。二是创新话语表达,在议题设置上,善于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宏大的政治议题民生化,将生硬的政治元素日常化;在话语方式上,善于将主流意识形态等抽象的政治话语大众化,将严肃的政治表达生活化,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形象的表达,将政治理念、政治信仰、政治价值浸润其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亲和力。

其二,增进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感染力。“价值先于事实,真相让位于情感”[24]成为网络空间舆论场的特点,与传统媒体坚持的客观和理性表达不同,自媒体时代人们更为看重情绪、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视技术创新,在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上做文章,用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正面宣传的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用户黏性不断增强”[2]76。因此,要不断增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感染力。一是增强话语内容的可视化,充分利用短视频优势,快速、精准地打造个性化、立体化的主流媒体内容产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网络群众路线,深入推进话语内容创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如央视新闻打造的短视频栏目《主播说联播》,以极具感染力和可视化的传播模式,激发了青年群体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实现优质主流意识形态内容产品的多次传播。二是增强话语传播的互动化,借助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宏大叙事视觉化、图像化、场景化,构建起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与个人情感体验的融合贯通,增进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感染力。

其三,增进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准确、权威的信息不及时传播,虚假、歪曲的信息就会搞乱人心;积极、正确的思想舆论不发展壮大,消极、错误的言论观点就会肆虐泛滥。”[2]59因此,提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根本指向在于传播广度的拓展和传播深度的开掘”[25]。一是提升主流媒体话语引领水平。5G驱动下要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资源的挖掘,提升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战略制定、舆论走向的监测与治理”[3],从“事件主导”转向“议题主导”,提升议题设置的主动性和引导力,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时”“效”“度”。“时”强调立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效”强调传播手段和方式的灵活性、丰富性、针对性,“度”强调把握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在网上网下、内宣外宣上的统一,以内容、形式与方法上的协同,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在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上重要作用的发挥。二是加强话语引领的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需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创新务实、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这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保障性的工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26]。重视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和发掘,善于培养具备议题设置能力、能实现广泛的社会动员、凝聚社会共识的官方“意见领袖”;善于发掘短视频、网络直播、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中,展现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民间“意见领袖”,发挥他们在特定领域的高度号召力,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的影响力。

4.3 统筹技术与制度,提升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管控力

5G驱动下网络传播缺乏传统把关人,“先出版再过滤”成为传播管控的新情况。在此语境下,海量视频传播缺乏文字图片传播具有的知识图谱体系,理解、分析视频的人工智能技术仍有待提升,对视频生产的题材审核、内容监管、价值纠错等管理机制还需完善。坚持技术规制与制度规范相结合,才能构建安全、有序、健康的信息传播环境,提升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管控力。

其一,增强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管控的技术创新。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管控离不开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撑,要强化安全防御核心技术创新。传统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传播主要以图文为主,把关方式主要是“渠道把关”和“过滤机制”。5G驱动下意识形态传播不仅出现传播渠道多样化特点,也隐匿于多元多维的视觉表达中,所以,管控难点是对短视频、直播以及虚拟现实等数字内容生产的审核、监管与纠错。一是做好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风险识别。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挖掘、分析等功能应用,重视图像识别、语义分析等视频监管关键技术的研发,准确识别重大事件背后的社会思想动向。二是做好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风险监测,加大对自媒体空间搜索、筛选、过滤、推送等关键核心技术的应用,全面准确把握网络空间中的思想动态研判,提升舆情监测的精准性和实时性,增强管控的前瞻性。三是做好网络意识形态传播风险评估,积极探索5G驱动智能信息获取与动态分析技术,构建有效、精准、智能的评估监测体系,建立数字化、动态化的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四是做好网络意识形态传播风险应对,准确研判舆情演化路径,优化应急预案,做好民众舆论引导和社会心理调试。

其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管控的制度规范。“依法治网管网是根本之策和长远之计,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是中国特色治网之道的根本和精髓,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27]《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一是完善依法管网的法制建设,加快完善数据保护、隐私侵权、公共安全等网络立法制度体系,规范网络运营平台对数据的收集、储存和使用,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对违规数据收集使用、网络谣言传播等侵权损害事件的责任追究,形成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的良好监管环境。二是严格依法办网的制度建设,网络媒体要扛起依法办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建设,注重源头治理,抵制流量操控,遏制网络暴力,打击虚假宣传等,提升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形成依法上网的社会共识,明确网民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和引导网络行为,提升民众网络法律意识,树立共同护佑诚信、文明、健康互联网环境的社会责任。

4.4 防范算法偏见,提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认同度

“网络传播有分众化、差异化的特点,做好网上正面宣传,不能搞广谱适用、大水漫灌那一套。”[2]75提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需要遵循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原则,壮大网络空间主流思想舆论场,警惕算法推荐的技术缺陷,积极破解传播的信息窄化和价值迷失难题。

其一,消解“信息茧房”效应带来的信息窄化。“信息茧房”效应带来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失声、失语以及用户信息窄化等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一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精准化推送。合理运用算法推荐的技术优势,根据不同个体的价值取向、兴趣爱好等特征,通过分类、关联和过滤,挖掘不同个体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需求的内容偏好、渠道偏好,实现对个体的精准画像,找准用户最期待、最能产生情感共鸣的议题,满足用户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二是重塑网络空间的媒体公共性。增强网络空间作为聚集民意、沟通思想、讨论公共事务的阵地功能,完善公共信息传播和沟通机制,打破个人信息的封闭性。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核心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历史观和方法论,增进网络空间传播正确价值理念的主渠道作用,为此要根植网络空间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传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全国人民对主流意识形态形成的价值共识。

其二,防范“群体极化”现象带来的价值迷失。算法推荐导致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领域陷入价值迷失、思想操纵的危险境地,成为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的巨大隐忧。对此,要看到算法推荐双刃剑的特性,不仅能增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精准推送,也容易带来“群体极化”等危险。为避免多元开放网络空间出现事实失真、价值迷失、错误思想言论弥散蔓延等,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要规范算法推荐。警惕算法程序被赋予操纵者的价值偏见,从算法设计的源头对技术背后的价值依据、价值偏好和资本操纵等进行监管,强化技术的道德伦理审查、内容生产的审查,科学研判技术背后蕴含的思想价值和观点立场。二是要优化算法推荐。防止算法推荐固有模式带来的群体极化,通过混合推荐算法,优化算法技术兼具多样性与个体性、群体性与公共性,实现信息推送“千人千面”与“一人一面”的结合,消减不同社会群体的价值分化,引导受众关注主流公共信息,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认同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强国建设的原则要求之一,是“坚持防范风险和促进健康发展并重,把握机遇挑战,让互联网更好造福社会”[2]44。5G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也会带来威胁安全稳定等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新风险。因此,要顺应新趋势、把握新机遇,准确把握信息传播变革的内在规律,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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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阎国华,韩硕|网络圈群下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现实境遇与促进策略

张林|智能算法推荐的意识形态风险及其治理

唐庆鹏|政治认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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