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住房大变化!居住权登记开始

小巴 理财巴士 2023-06-07



自从去年《民法典》颁布以来,新设立的居住权备受关注。这项权利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简单来讲,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由房屋所有人设立“居住权”,当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和使用。


比如说小巴有套房子,如果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你就可以在这个房子里居住。小巴仍然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房屋的居住权是你的了。


目前居住权主要有三种设立方式:


1、合同方式

2、遗嘱方式

3、生效法律文书


但无论通过以上哪种方式设立了居住权,都需要登记。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并非设立就能生效,也不是一套房“长期居住”就能享有,而是需要采用书面合同设立,并且还需要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也就是说,书面形式登记是设立居住权必经的程序。这也是最近多个城市开展居住权登记的原因。



有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即使房主之后把房子卖了或者抵押,居住权人也能受到法律保护,不必担心自己被赶出去。


在居住权登记时,也要明确居住条件及要求、居住期限、争议解决方案等等。


比如说居住期限。可长可短,由设立居住权的所有权人确定,可以1年,也可以10年,当然也能“终生有效”,即居住权人活多久住多久。



再比如要不要付租金问题。有些人可能会跟房主签订超过20年的居住权协议,付给房主20年的居住权费用;或者是通过遗嘱享有,不需要付房租等,这些最好都得在登记时说清楚,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广州去年开始已经可以登记了,目前重庆、合肥、武汉、济南、成都、长沙等多座城市,也陆续启动当地居住权登记工作并公布了一些流程。


比如济南市办理只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书,来了之后填写《居住权合同》,一般一到两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不过根据设立方式的不同,需要的材料证明也不同,比如以遗嘱方式设立的,就要准备好生效的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等材料。


一般情况下,居住权登记都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需要办理的小伙伴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中心咨询一下。(大家也可以微信搜索“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相关微信公众号上查到办理的流程。)



根据居住权设立的3种方式可以发现,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


这就代表着居住权可以有多个应用场景,比如说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自己就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再比如有多套房子自己住不了,就可以将居住权卖给有住房需求,但没条件买房和不想租房的人,大家各取所需。


居住权的确立,可以让没有房产的人也能获得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对于无房者和租房者来说算是福音。


但也要注意,居住权登记在我国算比较新颖的保障住房需求方式,居住权交易也还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所以无论是通过购买还是受赠获得居住权的,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


01 享有居住权前要留意房子是否被房主抵押


市场上有不少房子处于抵押贷款或是按揭贷款的状态,若将来所有权人断供,还不上银行贷款了,银行就会收回房屋进行拍卖。


小巴刚也说过居住权设立登记后生效,享有法律保障。但如果是房子先被抵押,而后才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不一定能优先被保障,这对花钱购买居住权的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所以在获得居住权前,要查明交易的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或担保借款的情况,最好是在无抵押无担保状态下才交易。


02 市场上出现个别居住权交易平台,注意交易资质风险


咱们刚刚也说了,居住权可以买卖,市面上也有个别居住权交易的渠道,比如央视财经报道的“0元置业平台”。



“0元置业平台”是由多个粉丝微信群组成的集合,各个群的负责人会充当中间撮合人的角色,给群里的人进行需求配对。


不过据小巴了解,群的运营并不正规,此前群中推出的“帮助买房人0首付0月供炒房”项目就因游走在灰色地带而受到监管明令禁止。


目前群上也有居住权匹配的需求,房子市价的半价就可以买到居住权。


小巴也不敢妄断其真假,不过还是给想买卖居住权的朋友提个醒:


如果能去找靠谱的中介公司来买卖居住权就最好不过,不过目前小巴也还没看到什么公开正式的交易平台。如果自主交易的话,相关资质材料一定要验明真假,尽量做到追本溯源。


03 房屋附属权责归属尚不明确


一套房子,它上面附带的价值不止居住和钱财,还有其他的一系列价值,比如:学位、户口、税收优惠等等。


在居住权和所有权分离前,这些价值都统一归属房屋所有权人。那在分离后,这些价值还不能很明晰的规定为应属于哪一方,有待监管定调。


所以有计划购买居住权来获取这些附加价值的,要留意清楚这一点。如果实在有这方面的需求,比如小孩上学的,看看能否跟房主商量。


04 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获得的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人确认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意思就是,房屋的居住权一旦设立直到居住权人离世,都是当初登记的居住权人所有,其他人无权继承和接受居住权人的转让,到期即归还。


就像是退休工资,人活着就可以享受,人去世了,权利自动消失。


所以想要买居住权的,还要注意万一以后住房需求发生变化,居住权是没法转让或者让子女继承的。


总之,居住权登记保障了“即使房子不归我,我也可以安心住”的诉求,所以不管是居住权交易的哪一方,都要明白这项规定都是为了保障住房需求的,还是少点在上面动一些花花肠子与民生大计作对了,根据家庭实际需求去办理就好~




相关热文推荐给你
(点击以下图片直接查看)



加上星标防丢失


可以更快找到理财巴士喔~



理财巴士发布时间 20220530


本公号原创内容版权归理财巴士所有

转载请注明:

文章来源:理财巴士

微信公众号:LicaiBUS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章目录

 觉得有收获就点亮星星,

或点个赞给小巴鼓励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