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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收取或刻意压低管理费,后果会怎样?

张以勋 公益慈善论坛 2022-03-21
本文要点:
  • 政府有权禁止慈善组织收取管理吗?

  • 资助方或捐赠人刻意压低管理费,应该叫好吗?

  • 管理费困局不破解,后果会有多严重?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主编)
在上一篇《招人恨的管理费,慈善组织到底该不该收?》中,笔者着重分析了慈善组织管理费陷入争议的几个原因,比如公众对慈善组织管理费存在的误解和偏见,慈善组织透明度不尽人意,存在违规收取管理费的乱象。并指出管理费之争的实质是传统慈善与现代慈善之间的文化冲突。今天让我们一起思考:如果政府或公众不让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或捐赠人刻意压低管理费,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政府有权禁止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吗?


二月初,也许是为了安抚民众的情绪,山东、河北、福建等地的政府陆续下令,要求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疫情捐赠款物一律不准收管理费,要“让每一分钱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此令初衷虽好,但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地方政府下令禁止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用的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毕竟,慈善法作为规范中国慈善事业的上位法,是允许慈善组织依法收取管理费的,也没有哪部法律授权政府可以在非常时期使用强制手段禁止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再怎么样,非常时期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政令也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因为这并不符合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政府无权禁止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公众更无权力。

如果有条件的慈善组织自愿不收管理费,当然是好事。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慈善会、红十字会及其他官办社会组织,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往往由政府财政拨款,可能有条件不收管理费。可以说,禁止收取管理费的政令被执行后,对那些官办慈善组织来说基本没什么影响。自然,也有不少伙伴支持官办慈善组织不收管理费。

但对民间的慈善组织而言,麻烦可就大了。不让收管理费,却仍然要支付疫情防控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工作成本,也许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地挪用,或者发起人自掏腰包、另筹专款。搞不好,疫情结束后我们就会发现有几家民间慈善组织已经元气大伤、苟延残喘,甚至伏尸在地了。那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有伙伴说了,政府让收管理费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资助方或捐赠人刻意压低管理费,应该叫好吗?



实际上,在《慈善法》出台前的很多年,以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和正式施行之后,社会上关于慈善组织是否要收取“管理费”、按多少比例收取的讨论一直不断。在《慈善法》草案中曾将管理费收取比例上限提高至15%,2016年9月出台时将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管理费确定为10%。不过还好,并没有规定死,而是留了一个口子。《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出现管理费超过10%的特殊情况,慈善组织可以按上述程序处理。现实中确实有一些机构由于自身的运作模式相对特殊,出现管理费支出比例偏高,甚至达到100%的情况。(推荐:机构支出只有管理费,远超10%的限定,该咋办?
 
因为规定了管理费的上限,加上部分公众对管理费存在抵触情绪,以及一些作为资助方或捐赠人的政府、基金会企业或个人,也经常刻意压低执行机构的行政办公费用和人员工资,所以民间慈善组织的日子并不好过。虽然苦不堪言,但为了能得到资助,并将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作为证明机构专业能力或资质的成绩,提高在政府采购、公益创投、项目大赛中的竞争力,只能咬牙坚持。

即便是实力不俗的大型基金会,如果管理费被捐赠人压得太低,也会让他们“鸭梨山大”、愁得挠头,执行时必须使尽浑身解数,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来分散自己的压力。当年曹德旺先生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2亿元善款,但只愿意支付给3%管理费,算下来也就600万元。要将2亿元发放到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的10万贫困农户手上,必然要投入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即便动用这五个地方政府扶贫系统的资源,600万元也是不够用的。有一位广西的扶贫办官员估计,要执行这样大体量的项目,可能得花三四千万元的成本。所以执行这个项目的中国扶贫基金会肯定得贴不少钱,贴进去的钱很可能来自其他捐赠人。然而,当时的舆论却是一片叫好之声,视之为捐赠人压低管理费的成功案例。


困局不解,没有赢家



如果马儿缺草少料,怎么能跑得快、跑的远呢?这个道理很简单,谁都懂,可是真遇上事情,就会犯迷糊,不是那么回事了。

由于无法获得合理且必需的管理费,很多慈善组织不得不以较低的成本开展工作,这也让慈善组织从业者工资普遍过低,导致慈善组织专业水平徘徊不前,人才流失严重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也因此饱受诟病。甚至一些民间机构的伙伴寄希望于政府,认为他们的工资应该由政府发放,像事业单位一样由政府财政提供工作经费,这样就不用再为钱发愁了。实际上,即便是被政府购买了服务,等待财政拨款也需要时间,在到账之前只能由机构垫付项目资金,仍然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管理费的困局让很多民间机构陷入恶性循环:工作经费不够用,项目没法正常开展,难以保证项目的执行效果,也就无法向理事会和捐赠人交待;没有足够的钱发工资,经常拖欠工资,或只能压低员工的工资,结果就是招不到也留不住优秀的专业人才,导致机构的专业水平难以提升、项目执行效果不理想。如此一来,善款的使用效率可能就打了折扣,失望的还是捐款人,会觉得自己捐得钱打水漂,被浪费了,然后也不愿意再继续捐款。机构情况只会越来越坏,实在活不下去时候只能注销登记。最大的受害者是谁呢?是那些得不到及时帮助的困境群体,以及因为贫困落后、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性别平等、政策滞后等社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而深受其害的每个人

如果想明白了这中间的因果关系,相信每一个理性的捐赠人都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支持慈善组织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用于支付必要的工作成本,为员工提供合理、体面的工资福利。因为只有这样,慈善组织的专业价值才能发挥出来,公众捐款的价值和意义才能体现,社会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困境群体的需求才能得到满足,慈善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温暖,实现可持续发展。(未完待续)

下一篇,我们将讨论慈善组织如何破解所面临的管理费困局,敬请期待!

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申请转载或有意交流的朋友请加个人微信 zhang_yixun。(转载时请保留以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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