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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溺水警情,到底应该如何处置?民警必看!

法度 2023-06-08


一旦发生这类警情,公安部门应妥善处置,其处警的高效与否直接影响到救援效果、事后的经济赔偿、社会稳定乃至公众舆论等,如不妥善处置,很可能引发一系列“次生灾害”。


那么,遇到溺水警情,到底应该如何处置?


★ 处置溺水警情的有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11条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第23条规定: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通字〔2016〕18号)中规定的接警范围包括: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接处警程序中规定:对溺水等警情,应当立即指派就近民警携带救援设备到场处置,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力量到场处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35条规定:勘验、检查有尸体的现场,应当有法医参加。



★ 处置溺水警情的难点

1. 迅速出警,固定证据。

接警后,要迅速通知水警、消防、120急救中心等专业队伍协助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要根据自身状况理性施救;即使不会游泳,也要密切搜寻目击证人,勘查现场、制作笔录,及时固定证据,保护好现场,最好能用执法记录仪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类警情如果是电话报警,事后应当及时录入110接处警系统。溺水者已经死亡的,要及时转移至殡仪馆妥善保存,以备法医勘查检验,也避免家属停尸闹丧;要及时确认死者身份并通知家属认领。法医要及时进行尸检,并出具规范完整的尸检报告。


2. 善后安抚,联合调处。

要积极主动做好死者家属的情绪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要本着治安维稳的大局观,认真倾听死者家属的诉求,帮助疏导化解过激情绪,引导他们在法律框架内维权。

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针对不同的涉事人员依法果断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事态发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注意联合维稳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处置,杜绝因处置不当“引火烧身”,把矛头引向自身。

在赔偿问题上既不能听信漫天要价式的不合理要求,也不能放任规避责任的行为,要兼顾过错归属认定、死者的家庭经济状况、涉事单位的偿还能力等。


3. 把握主动,导控舆情。

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及时利用官方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发声辟谣,用“第一手资料”还原事实真相,避免以讹传讹造成不可控的舆论“风暴”。


4. 防控为主,形成长效机制。

接警后,要迅速通知水警、消防、120急救中心等专业队伍协助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要根据自身状况理性施救;即使不会游泳,也要密切搜寻目击证人,勘查现场、制作笔录,及时固定证据,保护好现场,最好能用执法记录仪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公安部门要组织保安、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强化水域周边的巡逻防范,特别是在溺水高发期的夏季加大警力投入,及时对下水游泳的群众进行规劝和阻拦;要在工地、企业、学校、社区等大力开展夏季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在水域周边设置防护隔离带和安全警示牌,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充分整合救生人员、物资装备等,加以充足的经费保障,建立反应灵敏的救生系统,提高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


最后这段视频,希望所有人都能看到

如遇紧急情况,

在等待救援的同时我们应该怎样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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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李然然  谢德明

来源丨人民公安报  原创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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