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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脸,他被所有人讨厌

周怡 译 门罗 楚尘文化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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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小说酒馆系列053篇,选自2013年诺奖得主、当代短篇小说大师艾丽丝·门罗的《脸》。


无论在哪个年代,“脸”似乎都极为重要。而主人公“我”从一出生起,脸就被巨大而丑陋的胎记覆盖,从小就一直处于被嘲讽的中心,遭受无情的攻击,习惯自以为是的同情。南茜是他童年最好的玩伴,令人心碎的故事就发生在两人之间。


小说的结尾,作者留下了一首诗,诗句“不要常常忧虑 / 为爱情,为责任 / 长久遗忘的朋友 / 会为你守候 / 当生命和死亡 / 将一切归于尘土”或许大于任何关于这篇小说的概述与解读。“脸”也不再会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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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丝·门罗(Alice Munro,1931.07.10 — ),加拿大作家,于201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01   

我确信我的父亲仅有一次看了我,瞪着我,看清了我。自那以后,他就对我视若无睹了。那时候还不流行由父亲陪产。婴儿出生时太触目惊心了,产房里快分娩的女人不是捂着嘴呻吟就是痛得大喊大叫。等父亲见到母亲时,她们通常都被清理干净了,也清醒了,由色彩柔和的毯子包裹着,躺在病房里,要不就在半私家或者私家特护室里。母亲就有个私家特护室,配得上她在镇上的地位。很巧,事实上,后来发生的事儿还正需要避避人呢。


我不知道父亲是先看了母亲还是先站在保育室窗口瞅了一眼我。我倒觉得应该是先看的我,因为当母亲听到父亲的脚步从门外径直冲进房间,她听出了其中的愤怒,只是还不清楚原因。不管怎样,她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啊,那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的吗?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或者说是母亲告诉我他说了什么。


“那团杂碎是什么东西。”


紧接着,“你可别想把那玩意儿带回家。”我一边的脸当时是——现在也是——正常的。而且我全身从脚趾到肩膀也都是正常的。我长二十一英寸,重八磅五盎司。是个健壮的男性婴儿,肤色白皙,尽管可能刚从产道里出来还带着点红。


我的胎记不是红的,而是紫的。婴儿与孩童时期颜色深些,长大了就变浅了,不过从来也没有消褪到可以忽略不计,永远都是一眼就能注意到。如果你认识我的时候先看见的是我的左半边脸,干净的那一边,突然转向另一边,也许就会吓一跳。那看起来就像是有人泼了葡萄汁或者颜料在我脸上,于是好一阵水花四溅直至脖子才零星收场,尽管把我鼻子的线条勾勒得很不错,还晕染了一边的眼睑。


“这使那只眼睛的眼白看起来好可爱好清澈。”母亲就会说这样白痴的傻话。我原谅她。她希望我能欣赏自己。事情怪就怪在这里。因为我一直被这样保护着,我居然几乎相信她了。


当然了,父亲不会真的不让我回家。不过自然,我的出现、我的存在,成了父亲和母亲之间巨大的裂缝,尽管我并不相信他们之间原本什么裂缝都没有。至少该有不理解吧,或者冰冷的失望。



父亲的父亲没读过什么书。他有一间制革厂,后来又办了手套厂。20世纪后生意渐渐不如从前了,但是大房子还在,厨师和花匠也都留着。父亲上了大学,加入了男生联谊会,过了一段据说是声色犬马的日子,手套厂倒闭后就进了保险业。他在镇上和在大学里一样受欢迎,高尔夫球玩得很棒,船技也出色。(我还没提我家住在休伦湖边的悬崖上呢,祖父造的这座维多利亚式的大房子正对着落日。)


在家里,父亲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他憎恶和鄙视的能力。事实上,这两个词常常如影随形。他憎恶鄙视某些食物、汽车的品牌、音乐、说话的方式、穿衣的式样、广播喜剧,后来还包括电视名人,以及他那个时代憎恶和鄙视的传统项目比如种族、阶级(当然,别人或许没他那么偏激)。事实上,父亲的观点在我家外头、在镇上、在他的游艇同伴或者联谊会旧兄弟中间并不会遇到什么反对意见。主要是他过于激动,我想,才让人不安,不过也能引人崇拜。


直话直说。他们都那么评价我父亲。


自然,一个像我这样的产品就成了他每天打开卧室门都要面对的耻辱。他一个人吃早饭,午饭不回家吃。这些时间母亲都和我一起吃饭。晚餐她陪我一半,陪父亲一半。我觉得他们可能为此吵过架,因为后来的晚餐时间母亲就会看着我吃完,然后一定陪父亲一起吃。


很明显,我并不能为舒服的婚姻添砖加瓦。


可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母亲没上过大学,借钱读的当时那种培训穷女孩做老师的学校。她害怕航海,打高尔夫也笨手笨脚。如果她算漂亮的话,一些人曾这样对我说过(但是你很难自己评价自己母亲的外貌),也没漂亮到像是能让我父亲看得上的程度。父亲称某些女人为喷火尤物,年老了以后则当她们是洋娃娃。母亲不搽口红,胸部也不傲气凌人,头发紧紧地盘在头顶,衬托出宽阔洁白的前额。她的衣服从来就不入时,没有款型,又带点儿威严:她是那种你能想象佩戴圆润珍珠项链的人,尽管我不记得她曾经戴过。


我想说的是,我猜,是我有可能成了一个借口,甚至是天赐,因为我给了他们现成的吵架理由。这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让他们可以干脆不再烦心彼此个性的差异,反而感觉自由自在了。我在镇上住了那么多年,从未见过有离婚的,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别的夫妇也会住在同一屋檐下而貌合神离,也会有别的男女注定有永远无法修补的差异、永远无法原谅的话语或行为、永远无法冲破的隔阂。


随后的结果,在这类故事里都没什么可奇怪的,就是我的父亲抽烟酗酒。不过他大部分朋友都这样,无论状况好坏。父亲只有五十几岁就中风了,卧床数月后去世。理所当然的,母亲在那期间一直照顾父亲,留他在家护理。父亲并未因此变温柔或者流露感激。父亲骂母亲骂得很难听。因为病重他的发音很含混,但母亲总还是能懂。父亲似乎对此很满意。


葬礼上,一个女人对我说:“你的母亲是个圣人。”虽然名字忘了,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这个女人的样子:银白的发卷、施了粉黛的双颊、娇美的面容。她含泪低语。我却瞬间就讨厌她了。我怒目相向。当时我大学二年级,没有加入、或者说没有被邀请加入父亲的联谊会。我和那些一心想当作家或演员的人混在一起,他们都很风趣,终日游手好闲,是尖锐的社会批评家、新生的无神论者。我看不起举止像圣人的人。况且实事求是地说,那也不是母亲想要的。她从未抱着什么虔诚的希望,请求远行归家的我去父亲的房间祈望和解。我也从未去过。没有人想要和解,或者祝福。母亲可不是傻子。


母亲曾全身心地奉献于我——我们都不会把“奉献”两字说出口,但我觉得就是如此——直到我九岁。这以前母亲都在家自己教我读书,九岁才送我去学校。听起来仿佛后患无穷。妈咪溺爱的紫脸小伙,突然就被掷到了嘲讽的中心,接受小野人无情的攻击。不过我并没有过得很难受,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原因。我比同龄人更高也更壮,那或许帮了忙。不过,我觉得但凡习惯了我家的气氛、父亲的坏脾气、凶横和鄙薄——虽然我不常见到他——或许别的事情就都能感觉正常了,几乎都能接受了,尽管是出于一种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方式。有人做出姿态表现对我的友好并不是坏事。我得了个外号:葡萄干。不过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个难听的外号。有个男孩脚特别臭,好像每天怎么洗都没用,就欣然应了“恶臭”的名字。我适应了。我给母亲写轻松愉快的信,她的回信也差不多,略带嘲讽地谈论镇上和教堂的事儿。我记得她曾绘声绘色地描述过一场争吵,就为了如何正确地切女士茶点的三文治;她甚至试图用诙谐的而不是苦涩的口吻来谈论父亲。她总是称他为“阁下”。



到目前为止我把父亲说得像个野兽,母亲则是拯救者、保护者,我相信这会是真的。不过他们不是我故事中的唯一主角,我熟悉的环境也不总是在屋子里。(我现在说的故事发生在我上学之前。)我开始觉得我一生中最大的戏剧性事件就发生在那屋子之外。


大戏剧。这样说真难为情。听起来是不是很像廉价的讽刺,很老套?不过后来我觉得,我会从那个角度看待我的人生、谈论我的人生,难道不是很自然吗?要知道我后来是吃什么饭的。


我成了演员。惊讶吗?在大学里我就总和剧院的活跃分子混在一起,四年级的时候还导了部戏。有个老笑话,我自己编的,说我会如何完成演出并始终以干净的半边脸面对观众,若有必要,不惜倒退离场。实际并不需要这么偏激。


02

那时候全国广播电台会有常规广播剧,周日晚间档,很受欢迎。广播剧通常改编自小说,也有莎士比亚的、易卜生的。我声音条件好,可塑性强,稍加训练就收放自如,于是被录取了。开始不过是些小配角儿,后来就几乎每周都能上了,而且名字渐渐在一小群忠实的听众间耳熟能详,直至电视的流行导致广播业的衰败。有时候听众也写信抗议节目说粗话,或者描写乱伦(我们也播希腊剧)。不过总体而言,没有太多的指责是针对我的。母亲很担心这个。她总是坐在她的椅子上就着收音机听我的节目,忠实地、忧心忡忡地,在每一个周日的夜晚。


后来电视和表演全都结束了,当然是对我而言。但多亏了我的声音,我又找了个播音员的工作,刚开始在温尼伯,后来回到了多伦多。我工作的最后二十年都在周一至周五下午的综合音乐秀节目中担任主持人,别人会以为是我选的曲目,其实不是,我的音乐理解力有限。但我塑造出了一个随和又有点儿随性的持久的广播形象。这个节目收到了很多观众来信,有的来自养老院、盲人之家,也有的来自漫长孤独的商旅;有寂寞的主妇在烘饼与烫衣的间隙写下的来信,也有农民的来信,是坐在拖拉机里一边犁地耙地时写的,土地一望无际。全国各地都有。


最后退休的时候,潮水般的来信让我受宠若惊。人们写信诉说他们的丧亲之痛,仿佛失去了至亲密友。他们指的是一周五天都会有人为他们填补空虚。空虚被填上了,可靠地、愉快地,他们的心就不会片片飘零,对此尽管羞于承认,可他们确实该真心感激。不过令人惊讶的是,我居然分享了他们的情绪。我本该小心控制我的声音,这样就不会在节目里读来信时哽咽了。


尽管如此,关于节目的回忆、关于我的回忆,还是很快消散了,人们有了新的精神寄托。我做了一次彻底的休息,谢绝了主持慈善拍卖或发表怀旧演说的邀请。母亲很长寿。她死后我一直没有卖掉房子,只是将它租了出去。现在我准备卖了它,并通知了租户。在要将这里、尤其是花园部分重新整饬期间,我准备自己住上一阵子。


这些年我并不寂寞。除了我的听众我还有朋友。我也有女人。自然有些女人专爱找那些她们以为需要慰藉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想带你四处炫耀好作为自己母性的标志。我对她们很警惕。这些年来和我走得最近的一个女人是台里的接待,敏感的好人,独立抚养四个孩子。原以为一旦她最小的孩子独立了,我们就会住到一起。但那个最小的是个女孩,自己也有了孩子,最后却没有离开家,于是我们的期待、我们的感情,就慢慢地冷却了。我退休回到故居后彼此还保持电邮联系。我邀请她过来看我,可她突然宣布说马上要结婚并移居爱尔兰。我大惊失色,几乎溃不成军,脱口问她女儿和小孩呢?也会跟着一起去?


花园现在一片狼藉,但我在那里比在房子里更自在。房子从外面看还是老样子,其实内部早就面目全非。母亲把后厅改成了卧室,把食品间改成了完整的浴室。后来为了安置租户,天花板也吊低了,装上了廉价的门,贴了花里胡哨的几何图形的墙纸。花园里就没有这些变动,不过是整体上疏于打理而已。多年生草本植物依然攀附在野草上,这儿已成为生长了整整六七十年的大黄的花床,粗糙的叶子比雨伞还要大。还有半打苹果树,结着小小的虫蛀的苹果,记不清是什么品种了。我清理出来的空地看上去很小,堆起来的野草和树枝却有山一样高。需要把它们拖走,而且我还得付钱。镇上现在不再允许焚烧了。


花园本来由一个花匠佩特照看,我忘了他姓什么了。他总是拖着一条腿,头歪到一边,不知是出过车祸还是中风。他干活慢悠悠的,但很卖力,也总没什么好脾气。母亲对他说话时柔声细气带着尊敬,不过她会提议、并且成功地在花床里做些佩特很不以为然的改动。佩特不喜欢我,因为我总是骑着三轮车去不该去的地方,在苹果树下躲猫猫,而且他很可能知道我低声骂他佩特鬼头。我不知道是从哪儿学来的这话,也许是连环画?


他对我的粗暴不满还有一个原因,我也是刚意识到,真奇怪居然以前没想过。我们都带着缺陷,是有着明显身体残疾的可怜虫。你或许以为这样的人会成为同道,可事实往往正相反。努力想尽快遗忘的,却总被对方所提醒。



不过我也不确定。母亲安排了一切,以至大部分的时间我完全不了解自己的情况。她宣称我在家受教育是因为患有支气管疾病,在学校的头几年很容易被细菌感染,所以得受保护。我不知道别人是否相信她,至于父亲,事实上由于家里人人都是他的出气筒,我真的不觉得自己是唯一被选中的。


这里我不得不重申:我认为母亲做的很对。如果我太小就意识到了自身明显的缺陷,加之别人的嘲讽和凌辱,有可能心灵重创而无处藏身。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对一个像我这样有烦恼的小孩,怕的倒不再是嘲笑和孤立,而是过于小题大做、装模作样的关心了。至少我这么认为。而那时的生活,母亲恐怕很清楚,人们总把真正的恶毒不当回事,还自以为是活泼、机智和关系熟。


03

几十年前,也许更久,我们的院子里有过另一座建筑。我想它是个小谷仓或大木头棚屋,佩特在那里存放工具以及其他一些我们暂时用不上、靠边站等待处置的东西。后来一对精力充沛的年轻夫妇,基尼和弗兰兹,接替了佩特,木屋也很快被推倒了,他们用卡车带来了自己的最新装备。再后来他们也不在了,进入了商品种植业,不过那时他们十几岁的小孩已经能帮忙除草了,而且母亲也对其他修整没什么兴趣了。


“我已经随它去了,”她说,“真没想到事情竟这么容易,就随它去吧。”


回到木屋——看我兜来兜去地回避着话题,有段时间,在它成为杂物棚之前,有人住在里面。有一对叫贝尔的夫妇,女的是我祖父母的厨师与管家,男的是花匠和司机。我的祖父拥有一辆帕卡德,他自己从未学会开过。贝尔夫妇也好,帕卡德也好,后来都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但那地方还是叫贝尔小屋。


我童年的几年间贝尔小屋被租给了一位叫莎伦·萨特尔斯的女人。和她一起住的还有个女儿,南茜。萨特尔斯夫人和丈夫一起来到镇子,丈夫是医生,刚开始行医,不过一年左右就过世了,败血病。萨特尔斯夫人就和小宝宝留在了镇上,没有钱,而且据说,也没有人。那一定是指没人可投奔,没人收留她。有段时间她在父亲的保险公司找了个工作,于是就住进了贝尔小屋。我不太确定这一切都发生在什么时候,不记得她们是何时搬过来,也不记得何时小屋空过。那时候小屋被刷成了灰迹斑斑的粉红,我总觉得那是萨特尔斯夫人自己选的,就好像她不可能住其他颜色的房子一样。


当然了我称呼她为萨特尔斯夫人。不过我也知道她的名字。通常我很少知道成年女人的名字。但那时候莎伦这名字可并不普通,它让我想起在礼拜学校学到的一首颂歌。母亲让我参加礼拜学校,因为那里监管很严而且没有课间休息。我们唱赞美诗,歌词会打在屏幕上。我觉得,我们大部分人都早在识字前就先通过眼前歌词的形状认识了它们。


西罗亚池阴凉的河边,

百合开放得多么美丽。

她的呼吸多么美丽,在山下,

莎伦带着露水的玫瑰


我简直不敢相信在屏幕一角真的有枝玫瑰。然而我真的见到了,见到了一枝,褪色的粉红,于是它的香气就传递到了莎伦的名字上。



我可不是说我爱上了莎伦·萨特尔斯。我还几乎是婴儿的时候,曾经爱过一个男孩子气的女仆叫贝茜。她把我放在婴儿车里推出去玩,在公园的秋千上把我晃得高高的几乎超越了秋千顶。后来我爱上了母亲的一个朋友,她的外套带着紫罗兰的衣领,似乎嗓音也很相配。不过莎伦·萨特尔斯可不是能那样爱的。她没有紫罗兰的嗓音,也没兴趣花时间陪我玩。作为任何一个人的母亲,她都太高了也太瘦了,身上没一点曲线。她的头发是太妃糖的颜色,闪着棕色的金光,剪得短短的,即使在二战时期也是那样。她的口红是鲜红的,看上去很丰厚,像是海报上的好莱坞明星。在自己屋里她常穿一件和服,我记得上面有一些淡淡的鸟——鹮?——那长腿总能让我联想起她。很多时间她都躺在沙发上,抽烟。有时候,不知是让我们开心还是让自己开心,她会抬起腿朝空中踢,两条腿轮换着,羽毛拖鞋飞得很远很远。心情好的时候她的声音是沙哑的、恼怒的,倒不是不友好,但绝不是我期望从一个母亲那里所听到的:或明智或温柔或责备,深沉的,带着点儿悲伤。你们这些蠢货,她骂我们。


“出去,让我安静安静,你们这些蠢货。”当我们在地板上推着南茜的玩具车时,她已经躺在了沙发上,烟灰缸摆在肚子上。她到底需要多安静呢?


她和南茜吃饭的时间都不正常,吃的东西也古怪。当她去厨房给自己弄小吃的时候,从来就不会给我们带些可可粉或荞麦粉。另一方面,南茜从来都不被禁止从罐头里舀像布丁一样厚的蔬菜汤,还可以一捧一捧地直接从盒子里抓米花糖吃。


莎伦·萨特尔斯是父亲的情妇吗?她得了工作,还有免费的粉红小屋。


母亲谈起她时很和善,很少提她的不幸,那么早就死了丈夫。那时候我们还有女仆,常会送过去些自家园子里的悬钩子果,或新收的马铃薯,或带壳的新鲜豌豆。我尤其记得豌豆。我记得莎伦·萨特尔斯依旧躺在长沙发上,用她的食指把它们撩到空中说:“我能用它们做什么呢?——放在锅里和水一起煮。”我帮忙出主意。“开玩笑?”


至于父亲,我从未见过他和她在一起。父亲很晚才去工作,很早收工,以继续他各项体育爱好。周末有时候莎伦·萨特尔斯会坐火车去多伦多,但总带着南茜。南茜回来的时候,满肚子都是冒险经历和奇闻逸事,比如说圣诞老人大游行。


当然南茜母亲也会不在家,不再穿着和服躺在长沙发里。我想那时候她就不会抽烟也不会懒洋洋的了,而是在父亲办公室做常规工作。那传说中的地方我从未去过,我当然也是不受欢迎的。


这种情况下,当南茜母亲不得不工作而南茜不得不呆在家里的时候,一位愠怒的柯德夫人就会坐着收听收音机里的肥皂剧,随时准备把我俩赶出厨房以便自己能有什么吃什么。我从未想过既然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母亲应该可以主动照看一下我和南茜,或者吩咐我家的女仆,而不需要再请什么柯德夫人。


04

现在我觉得我俩从醒来就玩在一起,差不多从我五岁一直到八岁半左右。南茜比我小一岁。我们主要在室外玩,一定还下着雨,因为记忆中我们在南茜的小屋里把南茜母亲惹毛了。我们得避开蔬菜园,小心别踏着花,但可以时不时地在浆果地里穿来穿去,在苹果树下、在俯视小屋的野草丛生的荒地山上建设我俩的防空洞,还有躲避德军的藏身之地。



在镇子的北部真的有个训练基地,真正的飞机常在头顶飞过。有一次坠毁了架飞机,但令人失望的是,失控的飞机一头扎进了湖里。因为和战争有关的这一切,我们想象佩特不止是个当地恶棍,还是个纳粹,他的除草机就是架坦克。有时候我们从庇护着我们野营地的苹果树上摘苹果袭击他,他曾经向我的母亲告状,结果是报销了我和南茜一次去海滩的机会。


母亲常带南茜一起去海滩。不是去正对我家悬崖下方的那片水域,而是一处小一些的,得开车去,那里人少些,不太闹。事实上她同时教我俩游泳。南茜比我更无畏、更不管不顾,这让我很生气。于是有一次我把她拖到了大浪下,骑着她的头。她两脚乱蹬,屏住呼吸,一下子就挣脱了。“南茜是个小姑娘,”母亲批评说,“她是个小姑娘,你得当她是小妹妹。”


其实我就是那么做的。我可没觉得她比我弱。小一些,是的,但有时反而是优势。我们爬树的时候,她会像猴子一样挂在枝头,我就太重了。有次打架,我记不得我俩打架都是为什么了,她把我扭住她的手咬了一口,都出血了。那次我们被强制分开了,差不多一星期吧,不过我俩隔着窗户的怒视很快就变成了渴望和乞求,所以禁令也就取消了。


冬天的时候我们被允许在整个园子里疯,用雪筑起城堡,装饰上木柴,贮备足雪球弹药,随时准备向经过的人开火。不过实际上几乎没什么人,这是条死胡同。最后我们不得不堆了个雪人作为战斗目标。


如果有大风雪,我们就得呆在家里了,在家里,我的母亲主持大局。如果父亲正巧头疼在家卧床休息,我们就得安安静静的。母亲会给我们读故事,我记得有《爱丽丝漫游仙境》。当爱丽丝喝了药水变得好大好大卡在了兔子洞口的时候,我们都好伤心。


有性游戏吗,你也许会好奇吧。是的,我们也有。我记得在一个异常炎热的日子,我们躲在一个支起的帐篷里,就在小屋的后面,我不记得是为什么了。我们匍匐在那里一心一意地探索对方。帐篷散发着一种婴儿般的情欲气息,就像我们脱下的内衣。我们在对方的身体上试探,兴奋地(不过仅一小会儿)拥抱,全身热汗淋漓,心痒难耐,很快又羞愧无比。当从帐篷里爬出来的时候,我们觉得比平时更加生分,仿佛彼此有种奇怪的疲惫。我不记得同样的事同样的结果是否还曾再次发生,不过如果是真的我并不奇怪。


我不能像回忆南茜母亲那样清晰地记起南茜的脸。我想她们的肤色是、或者等南茜长大了会是,基本差不多。南茜头发很美,原本是棕色的,太阳晒多了就淡了。皮肤是玫瑰色的,有点偏红。是的,我看见了她红色的面颊,仿佛刚用蜡笔染过。那也是因为在室外太阳下待得太久了,还有那么意志坚定的能量。


在我家,不用说,除了专门给我俩玩的房间,其他都是禁止去的。我俩做梦也别想到楼上,或地下室,或前厅,或饭厅。但在小屋里,随便哪儿都行,除非有时南茜母亲想要清净清净,或者柯德夫人听收音机入了迷禁止打搅。如果厌烦了下午的闷热,地下室也是个不错的地方。台阶边没有栏杆,我们跳着落在坚硬的灰尘四溅的地面上,一次比一次大胆。跳累了,就爬上一张旧旧的小床,在垫子上弹上弹下,在想象中快马加鞭。有一次我们试着点燃一支香烟,是从南茜母亲烟盒里偷来的。(我们可不敢多拿。)南茜操作得比我熟练,显然她练习多次了。


地下室里还有一张旧木头餐柜,上面摆着几瓶几乎干透的颜料和清漆,一堆笔头都僵硬了的画刷、搅拌棒,还有一些试过颜色动过笔的画板。少部分瓶盖盖得很紧,我们花了点劲儿才撬开,发现里面还有些颜料能搅动,稠稠的。于是又徒劳无功地费了好多时间,想把画刷插到颜料中润湿后再掷向餐柜的木板。不过,后来我们发现中间有一瓶是松节油,这样干起来就好多了。现在画刷能用了,我们开始画了。我能读和拼写一些单词,母亲教的,南茜也会一些,她已经二年级毕业了。


“等我写完了再看,”我对她说,把她稍稍推到了一边。我想到了要写的。她正自个儿忙着,把画笔在一罐红色的颜料中搅来搅去。


我写下了“纳粹在此商品中。”


“现在看吧。”我说。


她背对我,不过画笔对着自己挥动。


她说,“我正忙。”


她转过来面对我的时候,脸上大面积地抹满了红色颜料。“现在我看起来和你一样了,”她说,把画笔一直顺着脖子涂下去。“现在我看起来和你一样了。”她听起来非常兴奋,我想她在嘲笑我,但事实上,她的声音洋溢着满足,仿佛这是她一生的渴望。


现在我必须努力解释接下来几分钟发生的事了。



在第一时间,我觉得她看上去很恐怖。我不相信自己脸上哪块地方是红的。事实上也不是。有颜色的那一半不过是普通的桑葚色的胎记,而且,我相信我也说过,年纪大了以后它就多少褪色了。


但这不是我心里认为的。我相信我的胎记是柔和的棕色,就像老鼠的毛色。


我的母亲还不至于那么傻、那么极端,以至于把家里所有的镜子都禁掉,但镜子可以悬挂得很高,让一个小孩子根本看不到自己。浴室里就是那样的。唯一可以让我看见自己印象的镜子挂在前厅,白天光线很暗,晚上照明不足。一定就是在那里我才会以为自己半边脸是这种暗的柔色,仿佛毛茸茸的阴影。


正因为我习惯了这样的想法,南茜的涂抹才显得充满侮辱。多么邪恶的玩笑。我尽全力把她推向餐柜,扔下她,跑上了楼梯。我想我跑着想去找面镜子,或者找个人可以告诉我她错了。一旦我确定她错了,我就可以咬碎钢牙一味地恨她。我会惩罚她。那会儿我还没时间去细想究竟如何惩罚。


我冲过小屋。南茜母亲不见人影,尽管是星期六。我于是重重地摔上纱窗门。我跑上沙砾地,跑上卵石路,路的两边长着健壮的剑兰丛。我看见母亲正坐在我家后廊读书。她从藤椅上站起来。


“不是红的,”我大喊,愤怒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是红的。”母亲一脸惊恐地走下台阶,一时间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随后南茜跟着我跑出了小屋,表情错愕,带着她颜色刺目的脸。


母亲明白了。


“你这下流的小畜生,”她朝南茜大骂,我从来没听过她那样的声音。刺耳的、疯狂的、颤抖的声音。


“别靠近我们。你真是大胆。你是个坏透了的女孩。你不是个体面人,一点善心都没有。你有吗?你从来就没有被教过——”

  

南茜母亲走出了小屋,眼睛上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她手里拿着块毛巾。

  

“哇呀我还不能在这儿洗头发了——”

  

我的母亲也朝她尖叫。

  

“你怎么敢在我儿子和我面前那样说话——”

  

“得了吧,”南茜母亲立马说。“就为了听你吵得头都掉了——”

  

母亲深吸了一口气。

  

“我——没有——吵得——头——都掉了。我只想告诉你,你冷酷的女儿在我们家再也不受欢迎了。她是个凶残邪恶的小孩,嘲弄我可怜无助的儿子。你从来就没有教过她任何东西、任何礼貌,我带她一起去海滩她甚至都不会谢谢我,也不知道怎么说‘请’和‘谢谢’,不奇怪,有这么个裹着睡袍到处招摇的母亲——”

  

这一切从母亲的口中冲出像一股汹涌的洪流,愤怒、痛苦、荒诞,似乎将永不停歇。尽管那时我已经扯着她的裙子说:“不要,不要。”

  

事情接下来变得愈发糟糕。眼泪涌出来,吞没了声音,母亲哽咽着浑身颤抖。

  

南茜母亲将眼睛上的湿头发摞到一边,站在那里冷眼看着。

  

“我告诉你,”她说,“你就这么吵吧,他们会把你送到疯人院的。你的丈夫恨你,你的儿子半边脸稀巴烂,管我什么事?”

  

母亲双手捂着脸哭喊着,仿佛痛苦正在吞噬她。当时帮我家干活的女人维尔玛也赶到后廊,说:“夫人。坚强点,夫人。”然后她提高了声音对南茜母亲骂道。

  

“够了。回你屋子去。快走。”

  

“哦,我会的。别担心,我会的。你以为你是谁,可以命令我?给一个和钟楼蝙蝠住在一起的老女巫工作真不错啊?”她旋即转向南茜。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怎样才能把你弄干净?”

  

随后她又提高了声音以确定我能听见。

  

“他真恶心。看他赖在他老妈身边的样子。你再也不准和他一起玩了。老女人的小鬼。”

  

一边是维尔玛,一边是我,我们试图让母亲回到屋里。她已停止了嚎哭。母亲理了理自己,对着远处的小屋,声音异常兴奋:

  

“把我的园艺剪拿过来,可以吗,维尔玛?我在园子里正好修剪一下剑兰。它们有些都完全枯了。”

  

然而当母亲完工的时候,剑兰全都倒在了小路上,没有一株立着,无论枯的还是开花的。



05  

这事一定发生在周六,我说过,因为南茜母亲在家,维尔玛也在。维尔玛通常周日不过来。到了周一,也许更早些,小屋就肯定已经空了。也许维尔玛在俱乐部或高尔夫球场或其他什么地方找着了父亲,他就回来了,很不耐烦,怒气冲冲,但没多久也同意了。同意,就是指让南茜和她母亲搬出去。我完全不知道她们去哪了。也许父亲先把她们安置在了旅馆,直到他能为她们找到另一处住所。我不觉得南茜母亲会闹着不愿意搬。


我慢慢才意识到自己将永远都见不着南茜了。一开始,我对她怒气未消根本不在乎。后来当我问起的时候,母亲总用一些模棱两可的回答敷衍,不愿意让我、也不愿意让她自己回忆起那次痛苦的场景。应该也就是在那时,她开始认真地考虑送我去寄宿学校。事实上,我想自己就是在那个秋天被安置到莱科菲尔德的。母亲可能以为一旦我习惯了男生学校,有关过去的女玩伴的记忆就会渐渐模糊,变得微不足道、甚至可笑了。


父亲葬礼的第二天,母亲出乎意料地请我带她出去吃(当然了,其实是她带我出去吃),那间餐厅离河岸有几英里远,她希望在那儿没人会认出我们。

  

“我只是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被关在了那所房子里,”她说,“想透口气。”

  

在餐厅,她谨慎地四下打量,然后郑重宣布自己一个人都不认识。

  

“愿意陪我喝一杯吗?”

  

我们这么大老远开车过来,就是为了她能在公共场合喝一杯?

  

酒来了,菜点好了,她说:“有些事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这话也许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不想听到的了。你将要知道的极有可能会很沉重,也暗示必须要有其他人来帮助承受负担,然后,你就可以觉得轻松点儿了。

 

“我父亲不是我的生父?”我说,“真棒。”

  

“别傻了。还记得你的小朋友南茜吗?”

  

我真不记得了。想了片刻,然后我说:“很模糊。”

  

这回我和母亲的谈话得慎而又慎了。我必须表现得轻松,开玩笑,不当真,无动于衷。她的声音和面容潜藏着悲哀。她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的不幸,但她给我讲的故事里总有许多无辜受伤的人和许多暴行。我确信自己将会、至少是相对地,带着一颗比较沉重的心回到朋友中间,回到自己幸运的人生中。


我不愿意合作。母亲所需要的,很可能不过只是一点同情的表示,或者洒几滴泪。我才不会给呢。她是个小题大做的女人,一点都没有因为年纪变大而心肠变硬。但是我回避她,就像回避某种危险。喋喋不休的凄凉,仿佛带着传染性的毒菌。我尤其回避提及自己的伤痕,我觉得那正是她所珍视的。我就是没法摆脱那束缚,不得不承认,它从子宫时期就把我和她系在了一起。

  

“如果你在家呆久一点,或许就已经知道了,”母亲说,“但它就发生在我们送你去学校之前。”


南茜和母亲搬去了我父亲的一处公寓,在广场边上。在那里,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南茜母亲发现,女儿在浴室用一片刮胡刀划伤了脸颊。血滴落在地板上、水槽里、她的身上,到处都是。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决心,也没有发出一丁点痛苦的声音。


我的母亲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呢?我只能猜想它已经成了小镇的一个话题,本应缄口不言的,但实在太血淋淋了——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让人忍不住刨根问底。


南茜母亲用一块毛巾裹住南茜,想办法送她去了医院。那时候还没有救护车。她很可能就站在广场上挥手拦车。为什么没给我父亲打电话呢?无论如何——她没有。伤口并不深,虽然溅得到处都是,血其实流得不算多,没有割到主动脉。南茜母亲自始至终都在痛骂南茜,问她是不是脑子坏了。


“摊上你我可真倒霉,”她不停地说,“一个像你这样的小孩。”


“当时如果有社工的话,”母亲说,“毫无疑问那可怜的小东西会被儿童保护组织监护起来。


“就在同一边脸颊,”她说,“和你一样。”


我努力保持沉默,假装听不懂她的话。但我必须得说点什么。


“油彩覆盖了她整个脸,”我说。


“是的。不过她这次做得更仔细了,只划伤了一半的脸颊,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你。”


这一次我控制住了没出声。


“如果她是个男孩也许会好些。但是对一个女孩来说多么可怕啊。”


“整形手术现在可以做得很好。”


“哦,也许吧。”


过了一会儿,母亲说,“这么深的感情。只有孩子才有。”


“他们会忘掉的。”


她说她不知道她们后来怎样了,孩子或母亲。她说她很高兴我从来没问过她,因为,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不愿让我知道这么可怕的事。



我不知道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我不得不说母亲垂垂老矣的时候完全改变了,既下流又异想天开。她坚称父亲是个超一流的爱人,而自己是个“可爱的坏女孩。”她宣布我本该娶“那个划伤了自己脸的女孩”因为反正我们谁都没什么可向对方夸耀的——我们彼此,她笑说,都和对方一样糟糕。


我同意。我当时非常爱她。


06

几天前我在一棵老树下清理烂苹果,结果被只黄蜂蛰了,就叮在眼睑上,立马肿了。我自己驾车去了医院,用另一只眼睛看路(肿的那只眼睛在我的“好”的那半边脸上)。得知必须留院过夜,我着实吃了一惊。原来一旦打了针,两只眼睛就都需缠上绷带,以免视力正常的那只眼睛负担太重。那天正如人们常说的,我一夜未眠。总是醒。当然医院里是不可能真正安静的。暂时失明,我的听力似乎变得异常敏锐。当有脚步声进入我的房间,我立刻分辨出是个女人,我还觉得她并不是护士。


然而她说,“很好。你醒了。我是你的听众。”


我想自己一定弄错了,她终究不过是个护士。我伸出一只手,以为她要常规地读体温量血压。


“不,不,”她说。她的声音细柔而坚持。“我是过来读书给你听的,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有时候人们挺喜欢;眼睛看不见,又得一直躺着,很容易闷。”

  

“是他们选书,还是你?”

  

“他们选,但有时我也会提醒他们。有时我会试着提醒他们选一些圣经故事、一些他们记忆中的圣经片段,或是小时候听过的故事。我随身带了一大堆书。”

  

“我喜欢诗歌,”我说。

  

“你听上去不太兴奋。”

  

我意识到这是真的,我也知道为什么。我曾经朗诵过诗歌,在收音机里,也听过别人训练有素的表演。我会喜欢某一类诵读的风格,讨厌另一类。

  

“玩个游戏吧,”她说,仿佛我已经解释过了,其实我什么都没说。“我先读一两句,等我停下来就看你能不能跟得上。好吗?”

  

我开始觉得她可能非常年轻,很想赢得顾客,以便在工作上表现出色。

  

我同意了。但是不要古英语的,我说。

  

“‘皇帝坐在顿弗莱镇——’”她开始提问了。

  

“‘喝下了血红色的酒——’”我和了上去。我们愉快地继续。她读的不错,尽管节奏上有点儿孩子气的卖弄。我开始欣赏自己的声音了,时不时的,会迸发出一个演员的激情洋溢。

  

“很好。”她说。

  

“‘你出现在长百合花的地方 / 在伊泰列的河岸上——’”


“是‘长’还是‘开’?”她问。“事实上我手边没有书,不过我应该能够记得。管它呢,真好。我一直喜欢收音机里你的声音。”


“真的?你听吗?”

  

“当然了。很多人都听。”

  

她不再提问新段,由着我继续背下去,你能想象。《多佛海滩》《忽必烈汗》《西风颂》《库尔的野天鹅》《青春挽歌》。也许还不是所有的,也许还不是从头到尾。



“你有点气喘了,”她说。她小巧的手敏捷地落在了我的嘴上。随后她的脸、或者说一边的脸,贴上了我的脸。“我必须走了。走之前最后一首。这次我得弄得难些,不再从头开始了。”

  

“‘没有人会为你长久悲伤 / 为你祈祷,为你想念 / 你的位子空空如也——’”

  

“我从来没听过这首。”我说。

  

“真的吗?”

  

“真的。你赢了。”

  

现在我有点怀疑了。她似乎心烦意乱,略带愠怒。我听见野鹅长鸣着飞过医院,每年这时候它们都开始练习飞行,一次比一次飞得久,直至有一天真正飞走。我醒过来,在错愕、愤懑中,原来真的只是一场梦。我很想回到梦中,她的脸贴着我的脸,她的面颊贴着我的面颊。然而梦总是无情的。

  

视力恢复后,我回到了家。我开始寻找梦中她留给我的诗句,翻阅了许多诗集却一无所获。我开始怀疑这些诗句并不属于一首真正的诗,而只是梦中编织的,让我意乱情迷。

  

谁编织的呢?

  

但在随后的秋天,当我准备把一些旧书捐赠给慈善商店的时候,一张棕黄色的纸掉了出来,上面有铅笔写的诗句。不是母亲的笔迹,我也不觉得它们会是父亲的。那么,是谁的?无论如何,最后抄着作者的名字。怀特·德·拉·玛尔。没有诗名,不是我所知道的作家。但我一定在什么时候见过这首诗,也许不在这张纸上,也许在什么课本里。我一定把这些句子深埋在了心中某个温暖的房间里。为什么呢?就为了有一天我会被它们嘲讽,或者被某个意志坚定的小女孩的幻影嘲讽?在梦里?

  

没有悲伤

是时间无法治愈;

没有失败,背叛,

是不能修补。

安慰灵魂吧,那么,

尽管坟墓将分离

爱与被爱

以及他们所有的分享。

看甜美的阳光绚烂

暴风雨已经结束;

花朵梳理美丽,

多么美好的一天!

不要常常忧虑

为爱情,为责任;

长久遗忘的朋友

会为你守候

当生命和死亡

将一切归于尘土;

没有人会为你长久悲伤,

为你祈祷,为你想念,

你的位子空空如也,

你不在那里。



这首诗没让我感到悲伤。它似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支持了我在那时已作出的一个决定:不要卖掉房产,而是留下。


这儿发生了一些事。在你的生命中有这样的一些地方,也许只是一个地方,事情发生了,除此之外,其他哪里都一样。


当然了,我知道如果真的认出了南茜,比如说在地铁上、在多伦多,我们彼此都带着等待对方辨认的印记,我们很可能努力地维持着尴尬空洞的谈话,仓促地列数毫无意义的人生大事。我也许会注意到她的脸颊几乎愈合得和正常人一样了,或者她的伤口还是显而易见,,但我很可能不会说出来。也许她会提到孩子。也很有可能,不管她的伤疤好了没有。还有孩子的孩子。工作。我也许不必说自己的情况。我们会很震惊,真心实意的,一心想离开。


你觉得那会改变什么吗?


答案是当然,会改变一会儿,但不会是永远。


《幸福过了头》
[加拿大]艾丽斯·门罗 著
张小意 译
译林出版社
2013年


《艾丽斯·门罗:其人·其作·其思》
周怡 著
花城出版社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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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原题为《脸》,[加拿大]艾丽丝·门罗 文,周怡 译。小说收录于《幸福过了头》,[加拿大]艾丽斯·门罗 著,张小意 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原文没有分节,分节为编辑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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