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纪:静水流深 不负韶华|民商辛说
2016年4月12日,天同诉讼圈开辟“民商辛说”栏目。三年来,共计推文147篇,其中原创100篇;总阅读量近160万,分享量近16万,收藏数近7.7万,留言近1200条。几乎全部的原创文章,是天同律师在工作之余撰写,集中展现了天同人在专业上的极致追求。今天,所有在“民商辛说”撰文的天同作者(以在栏目内首次发表文章的时间为序),写下他们的感悟,既为志庆,更是共勉。
辛正郁
《辛正郁:从最高法院到天同,我对法律的热爱以终为始》(点击标题查看原文,下同)
2016年4月12日
律师该是最后一份职业了。三年前许愿“作一名不太像律师的律师”,成或不成,很大程度系于“民商辛说”。感恩戮力使然,终成今日所现。某日之后,她也将化为回忆,希望那时会有值得重说的美。
郑杰
2016年7月5日
“民商辛说”是一块理想主义的飞地,这里没有业绩、输赢、立场,只有对真实世界的好奇和对法律的思索。这份纯粹和真诚,就像一块温热的磁铁一样吸引我、给我力量,护佑我在始终忙碌而时时惶惑的工作中,坚持住初心。
孟也甜
2016年10月18日
律师生活,永动敏捷而有机锋。“辛说”于我,却是迫使沉淀、钝化的喘息。民商法律传统且古老,可再老的山,亦碧绿如新。争议的劈析、解惑及附丽,归于思维与表达。就像两首《月光》,一是月光下的故事、一是月光本身。是故,辛说,新说,心说。
郭佑宁
2016年11月29日
撰文“民商辛说”是进步的压力,也是成长的荣誉。在一次次突破思维极限的努力中,我们得以锤炼气质、树立风范,不断收获视野境界的宽广深厚。在天同引领年轻人跃升的道路上,“民商辛说”是我们思想蜕变的最佳注脚。
石睿
2016年12月20日
“民商辛说”仿佛一座小洲,身处江中而不随波逐流。热爱法律的人们在此驻足,暂时放下工作中的角色立场,用法律逻辑和语言切磋交流,擦拭初心,然后整顿前行。不知不觉倏忽三年,这里已是岸芷汀兰郁郁青青。
欧阳春
2017年1月24日
三年不长,“辛说”正好,又逢四月天。文章篇幅,不负开放素简;实务争鸣,尽显随性真诚。为法律人,当求法治国,岂是说说尔;庙堂江湖,愿诸君同道,点滴汇江河。路虽遥,不妨今日行。
庄壮
2017年4月4日
如果说守法可以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规划个人生活,那么一方面源于立法的确定性,一方面依赖于“同案同判”。律师能做的只是帮助法官更好地解释法律,从现行法和先例中发现合理且可被接受的裁判理由。
王峰
2017年5月8日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长青,脱离实务谈理论终究缺乏活力。我向来自认并不精于学术,于栏目贡献极为有限,幸曾通过“代理手记”和读者分享办案心得。期待“民商辛说”有更多更贴近实务的好文章,未来可期。
郭遥远
2017年7月4日
“民商辛说”是诉讼圈一方仰望星空之地。曾畏步其义理艰深,怯于表达己见。“零距离接触”后,真切感受“辛说”倡导的“敢于思考、乐于思考、善于思考”。青年律师唯有不惮细碎、踮起脚尖,方能“越专注,越宁静”。
陈枝辉
《房屋买卖还是民间借贷——房屋买卖担保借款合同履行裁判实务综述》
2017年7月18日
在“民商辛说”发过一篇文章,虽下了不少功夫,仍觉与栏目学术性要求差距甚大。由此念及三年“辛说”,其中绝大多数文章都是天同同仁原创民商理论与实务前沿研究文章,深昧不易。
俞雅琪
2017年10月10日
“民商辛说”历时三载,自由、素简之风骨持守,可谓珍贵。作为天同诉讼圈的精致代表,凸显了天同气质;作为法律人连接的开放平台,彰显了法律趣味。于己,从中汲取的澄明,足以提醒自己勿停思考、勿忘初心。
曹玉龙
《以另案生效法律文书阻却执行时,司法机构审查“冲突”与解决路径》
2017年12月26日
概念周延、逻辑自洽、理据充分是“辛说”稿件的核心三要素。无人认可之观点,满足上述标准亦可成文。故遇有趣问题常想顺势投稿,窃以写作检验思路,以“辛说”检验写作。贺三周年之际,更愿佳文常驻!
吴陶钧
2018年1月9日
写作是一个不断检视并理清自我观点的过程,正基于此,付诸于文字的思考往往是最成熟的思考。在“辛说”刊发文章时总惶恐不达标,但此所带来的是对笔力更充分的历练。希望能有更多文章发表在辛说,希望“辛说”越来越好!
邓晓明
《金融机构非标业务法律风险研究之一——非标业务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
2018年5月22日
法律值得被信仰,需要法律人的仁心,更要仁术。因此作为法官、律师或法务,我们应当关注基础理论,关注法理。“民商辛说”为法律实践者精挑细选的知识供给,是我们受用终身的专业宝库。感谢“民商辛说”。
白鹤敏
《金融机构非标业务法律风险研究之二——非标业务收益权的法律性质》
2018年5月29日
理论、规范与实践之融合,既为民商研习之基石,亦是民商辛说之纲领。举实务之概要,以法理析之;汇以华章,而成宏图。得其理性之美,解我初出茅庐之惑,幸矣!值此三岁之际,以末学之身,忝而同行,与有荣焉!
邹一娇
2018年7月3日
在我眼里,“民商辛说”是一项公共事业。律师、法官、学者、学子,在这里共同追逐法理智慧,沉淀抽象法律与复杂现实间的基础设施。荣幸参与其中,更感恩无私滋养。深知进步不会一蹴而就,但拥有确信方向已然足够。
游冕
2018年7月10日
一直以来,“民商辛说”都是我开阔眼界的标杆性读物,向我展现了具有实务导向的理论文章的奥妙。更要感谢“民商辛说”提供的平台,得以同各位作者与读者交流研讨。最后,希望“民商辛说”的研究精神一直传递下去!
韦元进
《以指示交付设立动产质权是否以让与通知为生效要件——聚焦“让与通知”之功能》
2018年10月23日
碎片化阅读俨若潮流,穿梭各类短文间,你或因顷刻掌握某一片点而喜不自胜。但“民商辛说”不求使你即时满足,遑论呈现确切答案,申以每每陷入阅读泥淖的痛苦论,该又是潮流所逆。如何选择?诸君是自由的。
陈樱娥
2019年1月15日
“法律是什么”,第一节法理学课上所问,七年之后,仍未寻得答案。曾以为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结论精确而具普遍性之法律科学乃毕生所求,现如今也因具体案情之个性、价值判断之主观性而陷困惑。未有答案,仍在求索。
“民商辛说”栏目由辛正郁律师主笔/主持,我们希望借此搭建民商法律理论与实务完美衔接和自洽的平台。如您有任何想法、意见、建议,欢迎点击文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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